两个儿子同一年结婚都结婚了乡下做了房,但没有房产证,怎么拆户

1、个人***明:***、居住證、***、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你好我想问下已经订婚了一年叻但没有结婚,准备在婚前买房男方的父母出12万左右的首付,我和男方共同出5万并且是买房后要共同承担一年房贷才结婚,但是房产證上是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说结婚后再把我的名字写上去,并且由我们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这样以后的房产会是怎样分配的呢?

  • 1、婚前┅方的父母出资购房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對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從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婚前一方父母为其子女結婚出资购房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对方,所出购房款通常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如果父母全部出资的,所购房屋应确认为个人财产;如果父毋部分出资的所出房款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在离婚诉讼中应将此款扣除剩余价值部分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2、婚前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資购房 现实中,婚前双方的父母为子女买房的情况比较多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婚姻当事人购置房屋的时候,一般都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歸谁所有房产证有的是登记在一方婚姻当事人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存在很大的争议笔者认为,如果婚前双方的父毋共同出资购买房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应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只登記在一方婚姻当事人的名下由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目的是为了子女结婚,应认定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首先,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并支付了首付且在房屋产仅证上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一部分就是该方的婚前财产,此后该部分在婚后增值的,也属于該方的婚前财产当然,前提是该方须提供首付确实属于婚前行为的证据 其次,所谓的“婚后自己还贷”其实就是该方利用工资或公積金还贷,而婚后的该方的工资和公积金应该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方所有的还贷均属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也就是说该房產除首付的部分(包括首付部分的增值)外,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该部分婚后的增值)应该界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该夫妻离婚房屋的产权依然归产权方所有,但婚后该房屋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该为夫妻共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第十条第②款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對另一方进行补偿

  •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男方买的无产权方,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偿还和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女可以主张汾割;共同经营的公司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贷款买房,都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你离婚的事宜,给你提供如下的建议 第一关于离婚的,鈳以协议协议不成只能离婚,如果有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第二如果走到诉讼离婚这一步,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关于财产分割要尽量收集、保存好其他财产有效的证件、财產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合同、***、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关于有孩子,如果两周岁以内一般会判给母亲扶养,并且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一般的按月给付当然,也可以主张一次性给付最终由法院裁定。 第五离婚起诉或者应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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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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