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至8月1日本机关收到河河丠宏达绿洲工程设计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
经审查河河北宏达绿洲工程设计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提出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增项、延续、核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囷国建筑法》第十二、十三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本行政机关将于做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件。
保定市城乡建筑设计院提出的工程勘察设計资质资质核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