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合肥市民出行需求在保證疫情防控条件下,结合线网实际客流情况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合肥轨道交通将于2月28日起对线网运营方案做出调整
轨道交通1、2、3号线首班车发车时间为6:30,末班车发车时间为21:30
2月4日,市轨道集团为更好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线网实际客流,对轨道18个站点进荇了临时暂停开放随着疫情防控情况的改善与客流变化,市轨道集团在2月24日进行运营调整率先恢复临时停止运营的10个站点,加上本次運营调整重新开放的8个站点至此,合肥轨道交通临时暂停开放的18个站点全部开放
2月24日:10个前期停运车站恢复运营
轨道交通1号线:骆岗站、长淮站、南站南广场站、金斗公园站;
轨道交通2号线:东二十埠站、安农大站、天柱路站;
轨道交通3号线:大学城北站、安大磬苑校区站、南新庄站。
本次剩余8个前期停运车站恢复运营
轨道交通1号线:万年埠站、丙子铺站;
轨道交通2号线:桂庄站;
轨道交通3号线:窦桥湾站、郑河站、鸭林冲站、勤劳村站、职教城东站
至此,合肥轨道交通临时暂停开放的18个站点全部开放
1号线由合肥火车站至骆岗行车间隔7分30秒,骆岗至九联圩行车间隔15分大小交路运行组织调整采用合肥火车站至九联圩站大交路运行组织;
其他时间行车间隔为15分
2、3号线行车组织继續采用全线大交路运行高峰期7:00-9:00,17:00-19:00行车间隔7分30秒其他时间行车间隔15分;
疫情期间,出行请佩戴好口罩尽量采用“合肥轨道”APP无接觸式扫码过闸乘车,请积极配合车站在排队候车与乘坐时尽可能保持距离,减少接触共护安全千万不要因为全社会加快复工复产、人員流动管控逐步放开,而放松口罩、放松防疫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鍺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②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奣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