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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上海市公积金贷款金中心主任浦建华2月23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荇《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上海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細化落实:
第一在适用范围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不设置企业困难的前提条件,由企业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出申请
第二,在缓缴期限上企业可缓缴2020年2月至6月的公积金贷款金。有部分企业已缴存了2月份的公积金贷款金那么这些企业的缓缴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
第三对职工来说,企业缓缴不影响职工权益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金也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贷款。对企业而言对申请缓缴的企业不做欠缴处理,也不影响企业征信
第四,在辦理程序上由企业向上海市公积金贷款金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希望企业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沟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方式上,上海市公积金贷款金中心将提供网上申请渠道方便企业办理。
浦建华表示对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積金贷款金贷款的职工可按规定向上海市公积金贷款金中心提出申请,将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