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5月17日电 (记者沈文敏)滴滴专车司机王某、董某等人恶意单、非法套取补贴获利近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各自缴纳罚金1000元。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检方也对利用“滴滴打车”软件进行单***诈骗的常某提起公诉,按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4000元罚金全部非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嘀嘀公司)。
据了解嘀嘀公司自推出服務以来就发现单***现象,他们通过技术、大数据和运营规则提高***门槛设立奖惩机制并定期筛查,同时积极向公检法机关举报单行為
2015年4月和8月,嘀嘀公司分别向北京、上海公安机关报案:有部分司机账户异常存在多单司机与乘客账户重复、虚构打车交易的现象,公司怀疑可能有部分专车司机存在恶意单行为2015年9月,北京海淀警方与上海普陀警方分别以涉嫌诈骗罪对常某、王某等人进行了逮捕
有些人认为,单骗补仅仅是道德或者违规问题被平台发现了顶多就是封禁账户或者罚款而已。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中华人囻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周振杰认为“利用单行为骗取他人财物,或构成犯罪”对于这种现象,专家建议一方面,执法与司法机关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提请立法机关解释法律,将违法行为纳入制裁范畴;另一方面被害单位也应该加强防范,权益受到侵害后主动采取法律措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