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公共租赁房屋被什么是安置房人是否有房改房购买权承租人如果擅自购买了房改房是否需要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土地出让年期从1980年1月1日起算答杭州市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问、解困房且受让方(购买方)为自然人的。凡198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房屋、安居房)的转让2)土地出让年期确定。按宗地为单位计算土地出让年期不超过70年;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按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关于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杭财农[号)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所在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出让金标准×房屋垂直分摊土地面积×出让年期修正系数1)土地出让金标准、商品房: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出让年期从房屋竣工之日起算:杭州房改房政策对于划拨用地上的标准住房(包括房改房)***房改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附表的规定缴纳(详见表一)、拆迁什么是安置房房,承受方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土地出让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应乘以年期修正系数后确定(详见表二)

 内容摘要:房改房权属认定是理論和实务中的难题涉及利益群体较广、社会影响面大。自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与现行房改政策不一致”之由自行废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2000]法民字第4号)(以下简称:最高院复函)後该问题本质上重新回归“享用死亡配偶工龄优惠”的法律性质之争,而且由于对最高院废止理由涉及的“房改政策”理解不同目前認识更加混乱,司法实践中同案异判现象异常突出

 房改房属特定历史时期国家福利政策分房,具有补偿性、社会保障性、国家统筹性、享受权利的一次性等特点与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住房实行福利性实物分配制度密不可分。使用包括配偶工龄在内的各种优惠形式上表现为对房价的政策性补贴,实质上具有物权补偿及房屋承租权转化的属性是已故配偶享有共有权的根据。在最高院复函被废止后依据现行有效的体现房改政策精神的住建部《关于唐民悦房改房产权认定问题的复函》(建住房市函[号)(以下简称:住建部复函)认萣房改房的权属更为合理。享用已故配偶工龄优惠所购“房改房”由健在一方配偶与已故配偶的继承人共有

  一、享用死亡配偶工龄所购“房改房”的权属认定,司法实践中处理标准不一

    张x1与朱xx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有六名子女,分别是长子张x2、次子张x3、三子张连峰长女張红、次女赵x1、三女张小红。张x1于1992年5月26日死亡朱xx于2013年2月28日死亡。

北京市某区xx号楼1106号房屋(以下简称诉争房屋)原系张x1从其单位承租的公房张x1去世后,诉争房屋由朱xx居住使用1999年,张x1生前单位以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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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筆者代理了该案的一审、二审和再审。

[]注:网上未公开一审判决根据下述本案二审、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结果概括的一審事实和理由。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案号:(2014)一中民终字第717号”中国裁判文书网,

[⑤] “刘广才等与祁庆华所有权确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1等与祁×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5)二中民终字第12464号”中国裁判文书网,

[⑦]最高院民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第188页。

[14]最高院民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第191页。

[18]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重印精选(7) 第217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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