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财政局 國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质认定
面向对象: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要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於《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菦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以下簡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1次。
第1批申报时间安排:广州市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8: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
第2批申報时间安排:广州市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8: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
第3批申报时间安排:广州市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00時(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年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
申报时间:6月14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