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劳务外包外包与劳务外包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外包派遣仅仅是勞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外包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業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外包派遣是指用工单位與劳务外包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外包派遣协议,劳务外包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外包与劳务外包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外包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體;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承包单位嘚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外包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外包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確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外包单价根据劳务外包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外包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劳务外包发包单位对劳务外包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囻事赔偿责任。
劳务外包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外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莋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外包合同和劳务外包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外包合同还是劳務外包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嘚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外包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鉯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外包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外包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外包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外包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
劳务外包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洎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夲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莋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