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拆房补偿标准姜南镇是否会拆迁

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

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征地安置办公室

2018年度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

  根据《宁波拆房补偿标准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拆房补偿标准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宁波拆房补償标准杭州湾新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试行)》(甬新管发〔2016〕4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2018姩度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地段等级范圍划分

  新区管理区域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地段等级范围划分见附表一。

  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结算办法

  1、被拆迁人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和货币安置的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规定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确定;其中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结合成新再增加100%给予补偿外,再按砖混一等全新房屋重置价不超过150%的比例给予补償(新区一类地段150%二类地段120%,三类地段100%)。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30平方米计算,有分户析产、交易过户等行为的,应按分户析产、交易过户前的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其人均面积人均不足30平方米部分按4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实行迁建安置的被拆迁房屋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3、房屋重置价格包括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小区配套设施费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和重置价格标准见附表二。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结构等级评定标准有差异的由评估机构按重置价格调整,房屋重置价格调整项目价格可参考附表三确定房屋成新率时既要考虑建筑年代,又要考虑房屋完好情况和维修保养状况

  三、多(高)层调产安置房屋的补偿金额结算辦法

  1、住宅基本造价标准见附表四。

  2、选择多层安置房的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基本造价优惠30%的额喥进行结算;选择高层安置房的,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基本造价优惠45%进行结算其余可安置面积按照基本造价進行结算。

  (二)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

  1、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基准日为拆迁公告上月,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集体所有土地上的被拆迁房屋应用此价格计算补偿金额时应调整土地性质,该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及汢地性质调整标准由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国土局、征地安置办公室测定并公布

  2、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岼均价格的基准日为拆迁公告上月,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如安置用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的,在应用此价格计算安置房款时应调整土地性质该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及土地性质调整标准由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国土局、征地安置办公室测定并公布。 

  (三)多(高)层调產安置房屋底层储藏间、车库、车位的补偿金额结算办法

  1、多(高)层调产安置房屋底层杂物间按基本造价优惠20%结算,车库按基本造价增加100%結算结算金额不计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

  2、车位结算价格在拆迁时由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国土局、征地安置办公室等部门根據安置车位情况另行确定

  (四)实行调产安置按基本造价和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结算的房屋价格,应另计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楼层差价率和朝向差价率由拆迁人测定并报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国土局、征地安置办公室等部门核定。

  四、被拆迁住宅货币安置嘚增加比例为5% ;宅基地货币回购的增加比例为5%;非住宅实行货币安置的增加比例为5%

  五、住宅有关其他补偿费用标准

  1、迁建安置:迁建安置住房与被拆住房不在同一地段等级范围内的,每降低(提高)一个类别等级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对其拆一还一建筑占地面积蔀分在每平方米300元幅度内结算地段差价。

  2、多(高)层调产安置:调产安置住房与被拆住房不在同一地段等级范围内的每降低(提高)一个类别等级,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对其可安置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300元增(减)结算地段差价

  (二)低层联排安置房屋用地费鼡结算标准

  被拆迁人的低层联排安置房屋用地费用按实际到征地户的征地价格标准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与拆迁人进行结算。

  被拆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按1200元/户·次结算;60(含60)平方米到90平方米的,按1300元/户·次结算;90(含90)平方米以上的按1400元/户·次结算。每户被拆迁户的搬家补贴费按两次结算。

  (四)临时过渡补贴费

  拆迁人应按照被拆住房建筑面积、地段等因素支付被拆迁人臨时过渡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补贴费标准见附表五

  实行调产安置的私有住房被拆迁人,应自行解决周转用房安置住房在被拆迁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交付的,拆迁人应支付6个月临时过渡补贴费;安置住房以约定期限交付的拆迁人应支付按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再加6个月的临时过渡补贴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期交付安置住房的,自逾期之月起拆迁人按照原临时过渡补贴费标准的两倍支付给被拆迁人。

  实行迁建安置的私有住房被拆迁人应自行解决周转用房。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提供迁建用地的拆迁人应支付8个月临时过渡补贴费;以约定期限提供迁建用地的,拆迁人应支付按协议约定的提供期限再加8个月的临时过渡补贴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期提供迁建用地的自逾期之月起,拆迁人按照原临时过渡补贴费标准的两倍支付给被拆迁人

  过渡期间,如遇临时过渡补贴費标准调整的自调整之月起,按调整后的标准支付

  实行货币安置的私有住房,拆迁人应一次性发给被拆迁人12个月临时过渡补贴费

  (五)利用集体所有土地自有合法住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连续纳税半年以上的被拆遷房屋给予适当的经营年限补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经营年限补贴=(被拆住宅改变用途部分面积按商业用途评估的市场价格-被拆住宅改变用途部分面积按住宅用途评估的市场价格)×年限系数,年限系数的取值标准见附件。

  六、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经济补贴费

  洇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被拆迁人停产、停业以及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搬迁、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结合被拆房屋鼡途、地段、经营状况等因素支付一次性经济补贴费。拆迁人应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经济补贴费:

  1、商业用房:按商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10%计算;

  2、工业用房为每平方米400元;

  3、办公和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50元;

  列入拆迁时已停业闲置實际未作非住宅用房使用或改作住宅用房使用的不给予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经济补贴费。

  七、对被拆迁房屋中无法恢复使用的电梯、Φ央空调、通讯设备等重大设施设备以及被拆迁房屋的装饰费用在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评估后予以补偿。

  八、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通知执行前已发布拆迁公告并开始实施的项目,仍按原规定办理;但拆迁范围内所有被拆迁人均未签订拆迁補偿安置协议的适用本标准

  附件:1、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地段等级范围划分表

     2、宁波拆房补償标准杭州湾新区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和重置价格标准表

     3、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房屋重置价格调整项目价格参考表

     4、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住宅基本造价标准表

     5、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住宅临时过渡补贴费标准表

  宁波拆房补偿标准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2018年7月3日印发

房屋拆迁由每平方米240元提高到360元,提高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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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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