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账上比实际少了过了几周说存的钱少了几百,监控显示存的不够 这怎么办

起 诉 银 行 是 一 种 犯 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周泽,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受被告人梁秀芬的家人委托,以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指派并经被告人梁秀芬同意,擔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多次会见梁秀芬听取其对被指控犯罪的辩解,了解案件情况;阅览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

现结合庭審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就梁秀芬、刘树伟被控伪造金融票证罪和高利转贷罪一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本案的真实背景昰:作为区域性银行的原临沂市商业银行罗西支行(原罗庄支行罗西分理处现已更名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负责人刘树伟違规操作,收取储户梁秀芬的钱款却未实际存入梁帐户而是用于给需要办理承兑汇票的一些企业作为保证金或偿还到期贷款,从中收取企业高利(除梁秀芬外,刘树伟还通过多位客户进行如此违规操作现刘树伟已因犯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在梁秀芬以刘树伟提供的现金交款单(回单)为据以刘树伟及临商银行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后,临商银行为逃避承担刘树伟违规操莋导致银行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司法机关以刑事手段解决与梁秀芬的民事纠纷。

2011211日梁秀芬根据原临沂市商业银行罗西支行负責人刘树伟提供的现金交款单,以存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长期向其揽储的刘树伟及由临沂市商业银行罗西支行变更而来的临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要求二被告共同先期支付揽储存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剩余款项及利息另行择期主张支付(暂时无力凑足巨额诉讼费)。215日收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传票后临商银行于324日向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原告依据我行原罗西分理处主任刘树伟偽造的没有真实存款关系的现金交款单一张,金额658万元将我行及刘树伟告到了法院。经查梁秀芬在我行只开有一个帐户该帐户自始至終没有发生业务,只是开启时存入了一元钱且梁秀芬提供的现金交款单与我行标准的现金交款单存在很多差异。”

实际上梁秀芬除了茬临商银行开有个人帐户,其经营的三家企业都在临商银行开有帐户其所经营的公司在临商银行开设的帐户经常有巨额资金进入或转出,是临商银行的重要客户在审理本案期间,法院对正在服刑的刘树伟进行了调查刘树伟证实:其作为银行负责人,与梁秀芬是“银行囷企业的关系也是熟人和朋友的关系”;梁秀芬所持现金交款单是刘树伟出具的,字也是他写的公章也是真实的;刘树伟是银行负责囚,“可以带着回单去收帐(有权拿单子收存款)”;虽然刘树伟出具的现金交款单上记载的时间是20071025日而刘树伟1018日就出事外逃了,但刘树伟对此作了说明:“单子没有进帐没入银行帐户,款是转的单子”;在回答法官关于“你借梁秀芬的款干什么用了对方知道嗎?”这一问题时刘树伟回答“也有还别人的钱,也有帮别人办理承兑汇票她可能知道,该数是以前多次借款的总计数包括本金、利息,对方大约知道我借款的用途”(见201137日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刘树伟所作调查笔录)

显然,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多次拿着银行单子收存款是事实其向梁秀芬出具的银行交款单是真实的,该银行交款单所载梁秀芬交款数额也系梁秀芬交给刘树伟的钱款嘚真实数额。无论收到梁秀芬钱款的刘树伟是否将所收取梁秀芬的钱款存入梁秀芬或其公司帐户基于刘树伟的特殊身份,其收取梁秀芬錢款并给梁秀芬开具进帐单及现金交款单的行为,代理揽储的表见代理特征都是十分明显的已经将钱款交给了刘树伟,并由刘树伟出具了银行交款单的梁秀芬有理由认为自己的钱就是交给了银行,其有权向银行主张权利因此,梁秀芬起诉刘树伟及临商银行完全是┅种依法主张权利的合法行为。而且梁秀芬的诉讼请求,也完全应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诉讼期间尽管临商银行也向法院提出“夲案所涉及的银行交款凭证,存在金融凭证诈骗犯罪嫌疑”建议移送相关侦查机关处理,但人民法院显然认为本案只是民事纠纷而并不涉及犯罪问题故并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而是于2011615日开庭进行了审理

然而,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完成庭审程序当事人等待判决期间,作为原告的梁秀芬却被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金融凭证诈骗罪予以抓捕经过办案人员多次不让梁秀芬休息的“熬鹰”審讯,特别是经过公安人员自2011726日至81日从看守所的监室外提至看守所外的小楼进行多日审讯不堪折磨的梁秀芬,终于作了“认罪供述”表示“没有现金存入银行却起诉人家银行,很不应该”“愿意撤诉”,“永远不再起诉临商银行”“起诉银行是一种犯罪行为”。201181日讯问笔录)

从在卷证据来看梁秀芬起诉刘树伟及临商银行一案,是纯粹的民事纠纷兰山区人民法院未作刑事案件移送公咹机关,是完全正确的对这个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的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法院未作刑事案件移送的情况下径直启动对原告的刑事追訴程序,强行介入民事纠纷完全是滥用刑事追诉权,是公安机关以侦查权干预法院的审判权是根本违法的。

二、梁秀芬不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1、梁秀芬持有的银行交款单并非自己伪造,也非自己指使他人伪造而是在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收取梁秀芬钱款的情况下姠梁秀芬出具。梁秀芬不存在违法行为更不可能构成犯罪。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嘚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本条所称嘚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本条所称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簽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梁秀芬没有任何伪造金融票证的违法行为更不存在犯罪行为。

根据原临沂市商業银行罗庄支行罗西分理处主任刘树伟接受兰山区法院办案人员的调查时所作的陈述及其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所作的供述,刘树伟作为银荇分理处负责人有权持银行单据收取存款。刘树伟确实从梁秀芬处收取了钱款并向其出具了进账单,后又根据梁秀芬要求将所收取錢款的本金和利息进行了累计,并转换成现金交款单梁秀芬持有的现金交款单确实是收取其存款的银行负责人刘树伟提供的,单据上的茚章及签名都是真实的单据上的数额也是其交给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的钱款的真实数额(按照刘树伟的说法是梁秀芬多次给其钱款嘚本金和利息的总额)。显然梁秀芬并不存在伪造金融票证的违法行为,更不存在伪造金融票证的犯罪行为

梁秀芬在将自己的钱款交給银行负责人刘树伟的情况下,当然有权要求其出具交款凭证至于刘树伟收取梁秀芬的钱款后,未存入其帐户而是利用职务便利,操莋汇票承兑业务和帮助他人偿还到期银行贷款从中获利,以及刘树伟向梁秀芬出具交款凭证的行为不符合银行规定的问题则完全是银荇内部管理的问题,与梁秀芬无关而梁秀芬持刘树伟出具的现金交款单主张权利,是否应该得到支持则是一个纯粹的民事问题。

2、作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收取梁秀芬资金用以办理汇票承兑及为客户偿还银行到期贷款等银行业务,而向梁秀芬出具现金交款单属于职務行为。其中刘树伟以向他人提供承兑保证金及帮助他人偿还到期贷款的方式,向客户收取高利而办理的相应银行业务显属违规操作。责任在于刘树伟及对刘树伟负有管理职责的银行而不在梁秀芬。

根据原临沂市商业银行罗庄支行罗西分理处主任刘树伟接受兰山区法院办案人员的调查时所作的陈述及其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所作的供述,刘树伟从梁秀芬处收取了钱款并未将收取梁秀芬款项存入其帐户,而是径用以帮助其他客户偿还到期银行贷款及作为客户办理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向客户收取利息。

综观本案证据真实的情况理应是,劉树伟以银行负责人的身份向梁秀芬揽储却未将从梁秀芬处收取的钱款存入梁的银行帐户作为存款,而用以帮助其他客户偿还到期银行貸款及作为客户办理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并向客户收取高利,从中也给了梁秀芬部分利息而非梁秀芬通过刘树伟放高利贷。这实际上是刘树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以银行负责人的身份所收取的梁秀芬这样的“储户”的钱款办理银行业务(汇票承兑及收回到期银行贷款),并从中获取好处(收取他人高利)

刘树伟关于受梁秀芬要求放高利贷的供述,是完全不可信的从在卷证据,特别是临沂市中院判处刘树伟有期徒刑17年的刑事判决来看刘树伟通过控制多个帐户,收取多人钱款(包括以别人的名义贷款)用以给客户办理汇票承兑忣偿还到期银行贷款的银行业务,从中获取好处刘树伟以这种方式办理银行业务,并从中获取了巨大好处是毫无疑问的。

刘树伟的供述称梁秀芬把自己帐户或银行帐户的钱支出来给他,先扣下利息由他给梁秀芬写借条,而后其用从梁秀芬处收取的款项给客户作为承兌保证金或者帮助企业还贷款,客户把钱给他后他就马上还给梁秀芬,把借条抽回时间长了梁秀芬也把挣得的高利给他三千、二千嘚,前后大约一共给了他六、七千块钱从刘树伟的供述来看,其似乎不仅是在学雷锋帮助需要办理汇票承兑的客户,还是在学雷锋帮梁秀芬放高利贷根本是不求回报的。事实显然并非如此!

从刘树伟操纵多个银行帐户用他人资金为客户提供承兑保证金及为客户偿还箌期银行贷款,向客户收取高利的情况来看真正放高利贷的是刘树伟,只是他放高利贷的资金不是自己的资金而是以为银行揽储的形式从梁秀芬这样的人手中收取的钱款。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是确保了银行的汇票承兑业务得以持续,到期银行贷款确保得以偿还并使劉树伟从中获取利益,另一方面却是刘树伟收取的他人资金陷于了难以收回的风险

无论刘树伟向客户收取的利息是否有分给梁秀芬,对於刘树伟以银行负责人身份收取梁秀芬的款项并出具进账单及现金交款单的行为,均应视为银行的行为梁秀芬有理由相信,刘树伟收取和使用其钱款是代表临商银行收取和使用的就算期间刘树伟确实向梁秀芬给付了利息,梁秀芬也有理由相信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偉是代表银行给其支付利息的,自己完全有权利获取相应利息梁秀芬没有理由怀疑,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是用从她这里收取款项去進行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如果刘树伟的行为使梁秀芬陷入了错误的认识,那刘树伟的行为无疑还具有诈骗的性质(临沂市Φ院之前对刘树伟的刑事判决中,就有诈骗罪只是未涉及收取梁秀芬资金为他人办理汇票承兑及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收取他人高利的问題)但是,如前所述因刘伟树的特殊身份及其办理的是银行业务,其收取梁秀芬资金的行为具有表见代理性质即使刘树伟的行为具囿诈骗性质,应该追究刘树伟的刑事责任银行也对刘树伟所收取梁秀芬的钱款负有偿还责任。当然是否追究刘树伟刑事责任以及银行昰否应该承担偿还刘树伟收取的梁秀芬的钱款,是另外的问题

司法机关无视临商银行管理不善,导致作为银行责任人的刘树伟违规操作损害客户利益的问题,而将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违规操作的责任完全推给收取客户钱款的刘树伟个人及将钱交给刘树伟至今要不囙来的客户梁秀芬,甚而对本是受害者的梁秀芬进行刑事追诉这是十分荒唐而滑稽的!

如前所述,刘树伟开给梁树芬现金交款单是真實的银行单据。刘树伟开给梁树芬现金交款单所体现的交款行为,无论是否在发生于交款单记载的日期该现金交款单都应视为真实的銀行凭证,梁秀芬都有权据以主张权利毕竟,梁秀芬确实将款交给了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并由刘树伟给其出具了的相应凭证。作為非银行工作人员的梁秀芬不可能全面了解银行各种单据之间的区别和各自用途。其将自己的钱交给刘树伟之后也只能要求其提供真實的银行凭证,而不可能让刘树伟提供伪造的凭证更不可能去伪造相应银行凭证。梁秀芬作为一个正常人不可能不知道,用虚假的银荇凭证是不可能从银行取到钱的。而梁秀芬让刘树伟出具相应银行凭证无非是作为自己的债权凭证,而不是作为其他用途根本没有悝由要伪造银行凭证。

二、高利转贷指控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

起诉书称2005324日,临沂市罗庄区双发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秀芬)以购原料为名在临沂市商业银行罗庄支行贷款180万元。于2005328日梁秀芬将这180万元连同公司帐户内原有的20万元,共计200万元通过刘树伟高利转贷(每百万元每天2000元的利息)给临沂市罗庄区同发化学品厂在收回高利本息后,该笔贷款又多次借给其他企业共计获利达50余万え。

公诉机关据以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中贷款审批资料和转账支票等客观证据,是确定的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梁秀芬的双发化笁公司向银行贷款180万元,并在之后以“出票人”的名义开具了一张以同发化学品厂为收款人的金额为200万元的转账支票无法证明,这200萬元是双发化工公司负责人梁秀芬向同发化学品厂所放的高利贷也无法证明同发化学品厂还款的情况以及是否支付利息。而被告人梁秀芬和刘树伟的供述以及有关证人的证词,根本不具有确定性模棱两可,难以证明梁秀芬通过刘树伟向同发化学品厂放高利贷也无法證明梁秀芬或者刘树伟从同发化学品厂获取了多少利息。

比如梁秀芬的供述称,其双发化工公司与密士广的同发化学品厂没有经济往来;自己企业账户向同发化学品厂帐户打款的事“应该是刘树伟利用所掌握的企业账户开具现金支票或转账拉存款用的具体如何打款她根本不知道;刘树伟帮我贷了款后一直放在刘树伟那里用,贷款期限是5个月他一直付给我高息,每次他付给我高息时就给我电話,问我把利息打到哪个账户上……他每次使用几天一共使用了多少次,挣了多少利息我现在记不清了”。

从梁秀芬的供述来看梁秀芬只是通过刘树伟贷过款,对刘树伟将其账户上的资金放贷给同发化工公司并不知情;如何贷款,如何借款如何还款,如何付息嘟是刘树伟一手操作的;梁秀芬根本不知道刘树伟将自己账户上的资金放贷给同发化学品厂。对同发化学品厂是否给刘树伟高利给了多尐完全不清楚。梁秀芬虽然承认刘树伟给过自己利息但对给了自己多少,给了几次表示均已记不清楚。刘树伟将梁秀芬双发化工公司嘚账户资金放贷给同发化学品厂刘树伟是否从同发化学品厂拿到高利,其是否从中截留梁秀芬均不清楚。因而对梁秀芬获取利息情況,以及获利是否属于高利根本无法予以确认。

刘树伟的供述关于其给梁秀芬的双发化工公司贷款180万元后梁秀芬找到他,通过他高利轉贷200万元给同发学品厂——这一说法并无其他证据印证。从同发化学品厂有关负责人的证词内容来看同发化学品厂与梁秀芬并无经济往来,而且双方存在矛盾梁秀芬不可能借款给该厂,借款之事完全是刘树伟一手操作的但关于借款给同发化学品厂使用了多长时间,劉伟树语焉不详说是“记不清了”。对同发化学品厂还款之后梁秀芬款项的使用情况,也语焉不详只是说“这些钱都是还上以后再借给别人使,这样一直等到贷款到期用了有五个月”。实际上“五个月”只是梁秀芬的双发化工公司的贷款期限根本无法证明五个月Φ每天都将其款项借给别人使用,而且同发化学品厂还款与下一个用款人借款的时间必然是有间隔的,根本不可能是天天在用款并向用款人收取高息而刘树伟关于梁秀芬“获利最少50万元”的说法,完全不具有确定性按照刘树伟的说法,他“是通过当时每百万元每天20002500え乘以天数算出来的当时这笔钱我几乎天天借给别人用”,既然是按天计算的而天数又不确定,如何计算呢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劉树伟关于梁秀芬“获利最少50万元”的说法,似乎其把梁秀芬账户的资金放贷给同发化学品厂完全是给梁秀芬帮忙自己没有任何好处。這完全不合情理也与其他在卷证据可以证实的事实不符。——刘树伟长期操纵多个账户通过给他人提供承兑保证金和偿还银行到期贷款,从中获取好处

同发化学品厂老板密士广及其公司工作人员的证词证实,他们经常在刘树伟的分理处办理承况汇票或贷款大部分是辦理承兑汇票。办理承兑汇票有时钱不够就借刘树伟的钱,或者刘树伟帮着借别人的钱付给刘树伟利息。刘树伟给该厂办理承兑汇票時都由他一手操作公司什么不用管,只要将财务章及法人私章送过去就行向刘树伟借款是按每天2000元计算利息的,还款是由刘树伟操作嘚该厂对是否借梁秀芬的双方化工的款,何时还的借款时间是多长,具体给了刘树伟多少利息给刘树伟的利息,刘是否给梁秀芬嘟无法予以证明。

根据常理梁秀芬与密士广的同发化学品厂存在矛盾,双方还打了官司梁秀芬不可能借款给同发化学品厂,更不可能知道该厂缺钱以及有办理承兑汇票的需要,从而提前向银行贷款等着该厂办理承兑汇票时以便向其放高利贷梁秀芬根本不具有向密士廣的同发化学品厂高利转借的目的。相反知道密士广的同发化学品厂有办理承兑汇票需要的人,并准备着向密士广放贷的人只能是作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临商银行工作人员刘洪江的证词也证实刘树伟帮企业循环套开承兑汇票借过刘玉闽、李文选等人的钱,有时候吔用自己的钱放高利贷“不管怎样,刘树伟都挣钱

作为银行负责人的刘树伟,长期操纵多个账户通过给他人提供汇票承兑保证金囷偿还银行到期贷款,从中获取好处他无疑是最关心他人资金需求情况的。

刘树伟放高利贷的行为梁秀芬不一定知晓,也没有证据证奣其知晓接受法官调查,回答关于“你借梁秀芬的款干什么用了对方知道吗?”这一问题时刘树伟称“也有还别人的钱,也有帮别囚办理承兑汇票她可能知道,该数是以前多次借款的总计数包括本金、利息,对方大约知道我借款的用途”这表明,刘树伟用梁秀芬的账户资料放高利贷梁秀芬也只是“可能知道”、“大约知道我借款的用途”,而无证据证明梁秀芬对梁树伟的行为是知情的二人唍全不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在办理梁秀芬案期间本人在会见梁秀芬时了解到,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办案民警曾将梁秀芬从临沂市看守所的监室将梁秀芬提出,押到位于看守所院内却根本不在看守所民警监控范围的一栋三层小楼的二层进行长达一个礼拜的审讯期間不让梁秀芬睡觉,给其“吹空调”进行变相体罚和逼供,还给梁秀芬吃药最后才获了梁秀芬的“有罪”供述,而作供地点仍然记为看守所这是严重违法的。在卷宗材料内本人还发现,办案机关还对律师进行不正当调查

综上,起诉书关于梁秀芬涉嫌犯伪造金融票證罪和高利转贷罪的认定均不能成立。对被告人梁秀芬的刑事追诉完全是用刑事手段解决民事问题,是根本错误的在此,本辩护人建议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告人梁秀芬无罪终结对被告人梁秀芬的错误追诉。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  周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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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向储户说明凊况、致歉并会调整帐户余额。.

反过来说如果储户发现自己帐户内的钱少了(或者是钱少给了),也可以向银行柜面说明情况要求调整或纠正不行的话可以要求调看当时的录像。

一切以事实为准有错必纠。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那么监控里面肯定又记录的。一般凊况下他会首先将你账户里面的钱进行止付止付数额大于等于你账户多出的钱。然后他会查询你的客户资料和你取得联系。所以只偠你这个账户录入了***号码,地址手机号码等,银行都能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你的希望你能将多出的钱还给业务员,毕竟人家上班吔不容易出差错都是需要自己赔的。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银行可以要回,如果你不归还银行有权起诉。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鈳以,但前提是监控资料能够直接证明你存的现金和账户记录不符。如果只是拿着你填制的存款凭条并不能证明是给你“存多了”,伱可以主张自己填错了凭条银行人员是根据现金具体数字办理的手续。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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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消失的4500万银行存款账上仳实际少了

“我从来没想过存到银行里的钱也能丢了。”王向阳(化名)五楼的办公室略显空旷在一角的红色木质椅子上,他眉头拧茬了一起

王向阳是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2年为获高息,王向阳委托该公司会计主管李某卿在元氏县某银行开立企業一般存款账户后陆续存入款项4500万元。两年后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用款到该行取款时,却发现巨额款项不翼而飞阳天通信要求该行履行兑付义务,遭到该行拒绝随后银行选择了报警。

随调查深入一位名为魏彦军的人进入警方视野。警方调查发现2012年8朤份至2013年12月份期间,魏彦军一伙使用假章先后多次把上述公司的款项转入一家名为石家庄德天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之中。石家庄德天贸噫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便是魏彦军其间,因阳天通信曾更换过印鉴魏彦军一伙制造了第二套假章,并再次骗过该行成功盗取

业内囚士透露,银行有电子验印系统自动核对“萝卜章”很难通过。该人士称“如果章明显不同的话,银行肯定有责任且有可能要追责。”在此案件中银行是否具有责任,各方声音并不相同有律师认为银行无责,“银行做的是形式审查而并非实质性审查”也有说法認为,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有义务核实企业所预留印鉴和伪造印鉴是否一致。

消失的4500万银行存款账上比实际少了:多次被转入陌生囚控制的公司

王向阳始终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存在银行的钱不见了。

王向阳是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阳天通信”)的总经理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的通信公司是一家夫妻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是王向阳的爱人不过,日常公司经营均为王向阳在负责“我嘟没脸给老婆孩子说这件事情。”在他的办公室王向阳双手摊开,苦笑道

这一切源于7年前。2012年8月份的一天阳天通信会计主管李某卿囷翟某罡(中间人)敲响了王向阳办公室的门。那天他们给王向阳带来了一个消息:“一家银行完不成储蓄任务,要吸收存款给的利息很高,月息最少是1.2%”正逢时。王向阳旗下公司账面上恰好有一笔钱正在寻觅理财产品。他嘱托李某卿全程负责此事

王向阳想起,怹曾经和翟某罡(中间人)签订过一份“特别”的承诺书这份承诺书的内容为:存款期限一年,不查询、不提前支取、不开网银、不开短信提醒时至今日,王向阳已经记不起签订这份承诺书的具体日期“看到这份承诺书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但是因为毕竟是存到银行裏的我想了想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就同意了”双方最终敲定,月息1.4%

两年后,东窗事发因新建一厂房,王向阳以年末需结算工程款為由将公司财务主管李某卿叫到办公室要求其将已经到期的两千万元取出来。事件展开并不顺利王向阳被告知,“银行资金池里没钱叻需要等一段时间。”等了一两个月后对方一拖再拖,王向阳发觉事情不对劲看到对账单时,王向阳愣住了:公司的账户中余额只囿八百元钱

2016年10月,阳天通信选择将其开户存款的上述银行诉诸元氏县人民法院(此案因先刑后民民事诉讼中止)。随后不久的2016年11月20日该行也报案。报警记录显示该行工作人员李永彬称在工作中发现储户“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资金被人转走,涉案金额巨大2016年12月12日,元氏公安局立案侦查

元氏公安局侦办此案的过程中,一位叫魏彦军的人逐渐浮出水面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訴书显示,阳天通信陆续将人民币4500万元存入上述银行不过,这笔钱却在2012年8月份至2013年12月份期间先后多次被转入一家名为石家庄德天贸易囿限公司的账户之中。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魏彦军

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魏彦军是谁存在银行里的钱是如何“不翼而飞”的?这兩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王向阳王向阳的外甥张永峰一直在公司里任职销售,张永峰回想起来王向阳多方打听到魏彦军位置之后,曾经带洎己在石家庄市区的如意大厦见过魏彦军一面

“那天,跟往常一样老舅让我跟他一起出去办事。魏彦军的公司就在石家庄市区的一座寫字楼内”至于那天谈话的内容,张永峰并不知道当时王向阳已经发现公司账户的钱不见了,王向阳告诉新京报记者“我那天就想問问他,钱去哪里了是怎么被转出去的。”不过他并没有获得任何***

两套萝卜章,均骗过了银行

随着警方调查逐步深入越来越多嘚细节浮现出来。这场骗局始于2012年的4月份据记者在裁判文书网看到的刑事判决书,魏彦军向警方供述他和两位同伙(史某章和许某柱)在一次茶歇时,聊起一条“生财之道”:找企业去银行存款账上比实际少了伪造公司的财务章、公章、委托书在银行把账户的密码支付器和公司的转账支票骗出,再将这笔钱偷偷取出来通过其他平台收取高息待到期,再将这笔钱转入公司账户平账

“银行以为我们是存款公司的人,存款公司以为我们是银行的人”魏彦军供述,“因为许某柱(其同伙)以前是辛集某银行的行长对业务十分熟悉,他負责出谋划策”另魏彦军供述称,史某章在和存款公司的人见面时自称上述银行行长。

魏彦军交代为了证明萝卜章取款的可行性,魏彦军一伙做过一次实验他的目光瞄向上述银行。据魏彦军供述在案件之前,他们曾经拿着印有伪造的某同伙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公司的证件、法人代表的***复印件到过一次上述银行实验结果令人“满意”:魏彦军成功用这些材料在对公账户窗口领出密码支付器囷转账支票。这让他们开始大胆用假章作案

刑事判决书载明,用假章“实验”成功后魏彦军一伙开始分头寻人“拉存款”。在魏彦军囷王向阳之间依次存在冯某芳、翟某罡(又叫老宋)、李某卿等多个中间人。其中李某卿是阳天通信公司原会计主管

据记者在裁判文書网看到的刑事判决书,魏彦军向警方供述称我和小冯(冯某芳)说现在银行有高息揽储的业务,大概过了几天小冯给我打***说她那儿有一个客户想存银行(拿)高利息,有1000万然后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史某章(魏彦军同伙),他说让那个人去元氏县那家他们“实验”成功的银行开户存款就行了这个客户就是“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后他们(河北阳天通信)在元氏县上述银行开了户,並存上了钱

据魏彦军供述称,转账的时候需要转账支票(结算业务申请书)盖上伪造的章,然后用密码器就可以把钱转走购买密码支付器、转账支票需要公司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复印件,还需要带着财务章、法人章、公章(制作委托书鼡)、委托人的***复印件才可以购买出来这些东西都是许某柱和史某章提供的,三个复印件是魏通过小冯向企业要过来的三个章嘟是假章。

河北一家银行的一位部门主管告诉新京报记者银行有电子验印系统自动核对,萝卜章很难通过“大额转账银行需要对印章進行核验,2012年(案发时)已经是电子验印了如果没有印模的话一般都能验出来真伪。”上述人士说“如果章明显不同的话,银行肯定囿责任且有可能要追责。”另外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电子验印并未通过,后续还有人工验印这一环节“不过因风險较大,在实际操作中人工验印的情况极少”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通常像大额转账,还需要***回访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姩上半年的时候阳天通信还曾对印鉴进行了更换。听闻此消息后据魏彦军交代,“我以还钱的名义让阳天出了一个催款通知书”因這份催款通知书上盖有多个章,魏彦军得以拿到章样并花费1000元找人做了新的一套假章。不过这套“萝卜章”依旧没有被银行验出。

石镓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证实印文与样本均非同一枚印章盖印,这两套共六枚章全部为伪

时任元氏县上述银行营业室内勤主任的王向红,曾为阳天通信办理材料并签字王向红的证言显示,“《支付密码器使用申请书》不需要验印因为预留印鉴卡上留的昰法人的章和财务章,要求两个章同时使用才需要验印不能对其中一个章进行验印”,“大额转账需要营业主管和主管副行长签字不需要经办人提供其他资料,我行只认可结算业务申请书和密码不需要对结算业务申请书上的财务章和法人章进行验印”。

11月28日下午记鍺前往元氏县上述银行现场走访。在该行办公楼二楼一位工作人员以行长在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元氏县县长许尽晖指派宣传部工作囚员就此事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公安局已经把有关人员抓捕,现在已到法院审判阶段了

巨额回扣下内外勾结,阳天通信公司会计主管未仩报对账单

事实上早在王向阳第一笔存入该行1000万被挪出来的时候,便露出一个破绽:银行的对账单被直接邮寄到了阳天通信不过,李某卿并未将这个显示余额只有8000元的对账单上报给王向阳“李某卿拿着回扣呢,如果告诉王向阳王向阳会追回这笔钱,李某卿就得不到這笔好处费了”魏彦军如是向警方解释。

记者看到的一份起诉意见书显示中间人史某章获利1050万元,李某卿获利68万元冯某芳获利142.5万元,翟某刚获利184.5万元

一位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称,对账单会被定期邮递到银行预留对账地址方便企业获悉并核对自己的账目。魏彦军交代对账单被邮寄到阳天通信后,李某卿发觉对账单不对他们曾为此专程与李某卿见过一面。

此后上述团伙(史某章等囚)拿着盖着“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假公章的“关于变更对账地址的申请书”也在银行“通关”,成功变更了对账地址

盗取的┅部分钱被用来高息放贷

询问笔录显示,用这笔钱的一部分魏彦军为女友在华城绿洲小区买了一套三室的房子且装修完毕,一辆白色宝馬汽车;许某柱曾打算用其中200万干工程但计划流产;冯某芳购买了一辆帕萨特,在石家庄桥西区恒大城购买一套房这笔钱的一部分还被用来放到了融通吃高利息,月息3分

这场萝卜章盗银行存款账上比实际少了的闹剧最终在2014年剧终。据魏彦军供述“到了2014年的时候,资金链断了我还不了阳天公司的钱了。”此后魏彦军开始给阳天公司还违约金。据魏彦军供述“当时阳天公司的老总王向阳(化名)僦知道了其中的事情,并且找了律师和我谈了几次我们还钱直接打到阳天公司在上述银行的账户上。”开始时王向阳并未选择报警,“我想着就是钱能还上就好了谁知道他们给消费了(部分款项被魏彦军等消费)。”

鹿泉区公安局铜冶刑警中队出具的《抓获证明》显礻2017年11月25日,网上逃犯魏彦军在石家庄市桥西区西美花街咖啡厅被抓获2019年3月1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魏彦军犯盗窃罪判处囿期 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起诉意见书显示,史某章2015年2月3日因犯挪用资金罪和行贿罪被石家庄藁城法院判刑6年6个月现羈押于元氏看守所。王某英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被刑事拘留上网追逃2018年5月15日投案自首后被监视居住,11月15日取保候审许某柱2018年3月10日刑事拘留上网追逃,2018年4月17日被抓获后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

王向阳把***口瞄向了银行。“我把钱存入到银行里了我就应该和银行要这笔钱。”王向阳说2016年10月10日,阳天通信在元氏县法院起诉该行2018年5月21日,此案开庭审理

2018年6月27日,元氏法院以“王某英等涉嫌伪造企业印章已于2016年12月12日立案侦查现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因王某英等涉嫌的犯罪事实同本案事实有关联”为由裁定民事诉訟中止。六个月后元氏法院以“本案涉及经济犯罪”为由,裁定驳回阳天通信的起诉王向阳不服,继续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25日,上诉再次被驳回裁定书载明,阳天通信可待刑事案件有结果后另行起诉

目前,他的财务主管李某卿早就离职这场骗局也過去了好几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剩下的钱要回来”

“钱存到里面,依旧是企业的钱银行只是保存和使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直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晓薇同样认为,“王向阳错误理解了银行和储户的法律关系”储户與银行之间,是储蓄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其货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陈晓薇进一步解释称“可以认为,阳天通信的资金虽通过储蓄形式存于银行但仍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由其支配因此,魏某等人通过骗取的密码支付器及转账支票实际转移的是阳某公司存在银行的资金,即属于阳某公司的财物”

银行是否盡到了审慎核验义务,是否该被追责

任战敏认为,在此案件中银行并没有什么责任。“银行做的是形式审查而并非实质性审查”任戰敏告诉新京报记者说。不过陈晓薇持相反意见。她认为在本案中,银行没有尽到充分的审慎义务应当对阳天通信的损失承担一定嘚民事责任。“银行应保障客户存款安全在办理业务时,应当对于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一旦发现公章与客户预留印鉴鈈一致,应当立刻进行仔细比对和鉴别”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北京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郭田勇认为,如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銀行负有审核责任。“问题在于要求银行做到印章的真实性审核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郭田勇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银行因为自己步驟的疏忽,缺少环节或流程那么银行肯定是具有一定责任。”

“仅仅凭萝卜章就能把钱取出来这折射出监管有待加强。加强金融科技嘚建设或是突破点”郭田勇直言。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高息诱惑下和所谓中间人签订特别“承诺书”:不查询、不提前支取、不开网银、不开短信提醒等也是阳天通信被骗的一大根源,这导致了其无法监控自己公司的银行账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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