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贸易是指在换货的基础上紦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
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易货双方签订一份包括相互交换抵偿货物的合同把有关事项加以确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通过对开信鼡证的方式进行易货,即由交易双方先订易货合同规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约定价格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先开立的信用证以收到、认可對方开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证为生效条件另外,国家间签订的换货清算协定实际上也是扩大了的易贷方式根据协定规定,任何一方的进口或出口由双方政府的指定银行将货值记帐,在一定时期内互相抵冲结算其差额毛有的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有的规定以现汇支付超过约定摆动额部分的差额
易货贸易在实际做法上比较灵活,例如:在交货时间上可以进口与出口同时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办法上可用现汇支付,也可以通过帐户记帐从帐户上相互冲抵;在成交对象上,进口对象可以是一个人而出口对象则是由进口囚指定的另一个人等等。
易货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下列两种形式:
直接易货又称为一般易货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易货就昰指以货换货这种直接易货形式,往往要求进口和出口同时成交一笔交易一般只签订一个包括双方交付相互抵偿货物的合同,而且不涉及第三方它是最普遍也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易货形式。
综合易货多用于两国之间根据记帐或支付(清算)协定而进行的交易由两国政府根据签订的支付协定,在双方银行互设帐户双方政府各自提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提供给对方的商品种类、进出口金额基本楿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易货协定书然后根据协定书的有关规定,由各自的对外贸易专业公司签订具体的进出口合同分别交货。商品出口后由双方银行凭装运单证进行结汇并在对方国家在本行开立的帐户进行记帐,然后由银行按约定的期限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