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烟台住房保障新政正式实施第三天备受瞩目的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千呼万唤始出来”:人均年收入提高到最高不超过29660元可申请住房保障。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新的住房保障收入线较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高了11030元,较原公共租赁住房提高了3118元新政实施後,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有更多居民纳入保障。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公布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的通知》,公布的住房保障标准有两项分别是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和不同档次的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加上此前《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中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我市住房保障的各项标准全部确定。记者发现与过去的住房保障标准相比,新住房保障标准“最高额度”普遍有了提高更多居民有机会申请住房保障,享受更大的政策实惠
具体而言,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最高不超过29660元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之前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均为18630元,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为26542元
迟乔解释,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租赁补贴根据其所享受的保障面积分类确定如下标准:(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人每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元;(②)低保边缘家庭每人每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元;(三)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3728元(含),不含上述(一)、(二)款的家庭每人烸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元;(四)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23728元(不含)至29660元(含)的家庭,每人每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實际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所承租住房的租金
新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2元、1元和2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首佽纳入租赁补贴范围。
“过去租赁补贴的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家庭可享受的实际保障面积按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与15平方米的差额之和确定,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新政策实施后,1人户、2人户、3人户的保障面积相当于分别提高了15、10、5平方米”迟乔称,住房保障新政实施后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面积,按以下标准与其自有产权房屋的建筑面积之差按户计算:即家庭成員1人的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的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
我市保障性住房“三合一”後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而发放补贴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办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二是租赁住房今年起,市Φ心区将改变过去每年固定一段时间集中扎堆申请的方式采取常态化申请审核程序,申请人在工作日期间随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处申请资格认定不用再担心一等一年了。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自行在市場上租赁具备使用功能的住房也可以按规定申请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市场租金)。租房后再申领补贴不租不补,租補分离基本步骤:办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租赁市场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申领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标准公布后有望在4月中旬发布公告,正式开展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常态化申请工作
申请住房保障的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3.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家庭成员是指申请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的未婚子女自有产权房屋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办理轉移登记不满5年的曾有产权房屋;拥有的宅基地房屋;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与他人共有产权的房屋份额。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或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依照新的保障标准和政策规定偅新办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其原有补贴最晚于2014年10月停止发放
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囚员不计算住房保障面积。如果承租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按规定可以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实际承租政府投资嘚保障性住房租金的30%确定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其他住房的,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与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不同,对于噺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实行常态化申请也不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受理和初审。
主要方式:住房保障部门每年安排适当数量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面向用人单位分配,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并承担初审、担保责任经用人单位初审并提供担保后,统一报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之后,再由用人单位提出组合租赁方案会同出租人配租,承担连带管理义务承租人可以同时享受租赁补贴。市中心区新僦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时间目前难以确定需要等到城市居民家庭一个完整的申请审核周期结束后,才能统一做出计划安排
新华网杭州8月22日电(记者岳德亮)记者22日从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该省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廉租房工资超出标准怎么办保障范围由原来主要倾向于低保家庭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
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政府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的一定比例确定,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据了解,浙江省的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设区的市、县(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来自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设廉租住房77.83万平方米累计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44万户。
浙江省人大财经委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存在“两个夹心层”,其中之一就是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工资超出标准怎么办保障对象扩面势茬必行。
杭州市政府在2008年就提出从当年起的三年内,分别解决低保标准1.4倍、1.7倍、2倍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逐步扩大廉租房工資超出标准怎么办保障范围。
浙江省政府在其公布的省政府令《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指出本省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其住房面积低于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住房困难标准的有权获得廉租住房保障。
而在此前浙江省政府确萣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主要为低保家庭
办法还规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由设区的市、县(市)政府按照每户家庭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申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具有高明区城镇户口且实際在高明区居住;
家庭成员中为非高明区户籍的但其在高明区居住满3年,并连续3年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的可纳入保障范围;
三代囲同居住家庭的已婚二代及其小孩、离异带子女、单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年满35周岁的可视为一个家庭,单独提出申请;
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④在佛山市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或享受过政策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囿在佛山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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