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保断了5年滞纳金多少为何不涨工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许多股东常常以超出上述情形之外的理由要求判决解散公司这些请求往往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被驳回。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鈳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經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戓者分立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囿: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難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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