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16:30:35广东-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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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很多情况下,楼上无法维修就从楼下混凝土楼板往上补。
如果不是楼下住户人为破壞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民法总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鍺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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