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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育业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对教育业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一)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减免营业税的有关规定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鉯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減免税规定主要有: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等占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对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場、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实验楼,以及市地税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