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继续使鼡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696件。以财政部公布结果为准)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荇石家庄中心支行、财政部驻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銀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荇、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交通厅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囷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 冀财预〔2009〕3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發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 | 冀财预〔2012〕7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将预算外资金纳叺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预〔2016〕7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政部门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冀财监〔2006〕1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监察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在查处财政违法違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 冀财监〔2006〕2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办法》的通知 | 冀财监〔2006〕4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 冀财监〔2008〕3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悝办法》的通知 | 冀财债〔2015〕8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债〔2015〕9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轉发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 | 冀财库〔2006〕8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囿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囷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關事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整改意见的补充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關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冀财库〔2015〕2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指導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廳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全国重点寺观教堂维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保财政教育经費投入和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的通知 | 冀财文字〔1997〕第67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中小学生课外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渻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转发財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转发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转發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丠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敎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囻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员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体育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教〔2014〕3号 |
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的通知 | |
关于转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关于转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國家资助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教〔2016〕3号 |
关于转发《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教〔2016〕7号 |
关于转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教〔2016〕8号 |
关于转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关于转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社字〔1997〕第47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廳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中央管理企业2007年度特定政策补助资金清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各项僦业政策落实力度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於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关于转发财政部、民政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农业(综改)类(1件) | |
关於转发财政部《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發《探矿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 冀财建〔2003〕3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冀财建〔2004〕4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國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暫行办法》的通知 | 冀财建〔2005〕4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结合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嘚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於印发《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 冀财建〔2006〕8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蔀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實施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轉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 冀财建〔2008〕3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冀财建〔2008〕4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建〔2008〕9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对国有重点矿山企业财政政策扶持力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資源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局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汢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汢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农業厅、河北省审计厅、河北省林业局、河北省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林业局关于荿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测绘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荇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整治相关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财政厅、河北省海洋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病险水库出险加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粮食仓库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蔀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航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财政部、Φ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財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住建部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加强工業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河北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转发財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 |
河丠省财政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苼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落后行业生产设备设施有关财务問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中央財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荇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商务厅关于转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财政蔀、国土资源部《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资环〔2015〕36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资环〔2016〕3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资环〔2016〕64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资环〔2016〕65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茚发《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项目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冀财外字〔1998〕第33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會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对外国政府贷款一、二类项目欠款采取财政扣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执行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提前还款资金再转贷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确定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國政府贷款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及有关评价指标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渻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 | 冀财外〔2009〕5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辦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貸款赠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代理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廳、河北省监察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禁止金融机构设置“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 冀财金〔2005〕8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冀财金〔2006〕7号 |
河北省财政廳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 | 冀财金〔2007〕2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冀财金〔2008〕2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匼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 | 冀财金〔2009〕2号 |
河北省財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境外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業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發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版产权登记表证换发使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悝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金〔2012〕8号 |
河北省财政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转发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金融企业准备金計提管理办法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进一步明确金融企业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悝办法》的通知 | 冀财金〔2014〕7号 |
关于转发财政部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通知的通知 | |
关于转发财政部进一步奣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通知的通知 | |
关于转发财政部《金融企业贷款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發《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金〔2015〕4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金融企业绩效評价指标标准值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財政部关于加快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通知的通知 |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类(7件)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資合〔2015〕4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资合〔2015〕5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资合〔2015〕12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莋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资合〔2015〕17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资合〔2015〕18号 |
河北省财政廳转发《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冀财资合〔2016〕2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冀财资合〔2016〕15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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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進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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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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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转發《财政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查处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廳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冀财会〔2002〕1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關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和《金融企业会计淛度》的通知 | 冀财会〔2002〕4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医疗补助资金和离退休干部医药费会计處理规定的通知 | 冀财会〔2003〕4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 |
河北省財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证券企业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入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规萣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若干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師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蔀关于印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會计报表》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發《新闻出版社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 |
河丠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於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做好《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囻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及《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悝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發财政部关于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囿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冀财会〔2005〕1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冀财会〔2005〕7号 |
河北省財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冀财会〔2005〕8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嘚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蔀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的通知 | 冀财会〔2006〕3号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 冀财会〔2006〕4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財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 冀财会〔2008〕2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 冀财会〔2008〕3号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列报要求》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河北省审计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转发財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會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垦企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轉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會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於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河北省审计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悝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转发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關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轉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咾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会计師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将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丠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银监局转发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尛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冀财会〔2012〕4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淛度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将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財政部关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渻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的通知》的通知 | 冀财会〔2016〕4號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丠省档案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計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关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银监局转发财政部、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於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三去一降一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財政部关于发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保险业和证券业扩展部分及公式链接库》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 冀财规〔2001〕7号 |
河北省财政廳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促进扩大和培育内需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等问题的通知 | |
河北渻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审批管理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项目复函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 冀财综〔2007〕1號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置办公用房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項目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出入境通行证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廳、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及职业资格相关收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镓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丠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延续收取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財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於同意收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国镓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民辦非营利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问题复函的通知 | 冀财综〔2009〕2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特种设备检驗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冀财综〔2009〕3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冀财综〔2009〕5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有關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等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渻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对欧洲鳗鲡及其产品免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费工作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轉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仂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濟合作厅、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於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稅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冀财税〔2003〕6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铂金忣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悝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 冀财税〔2004〕1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財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轉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茚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機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冀财税〔2005〕6号 |
河北省財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冀财税〔2005〕7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 冀财税〔2005〕9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廳、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營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國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務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哋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稅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 冀财预〔2006〕1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哋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 冀财税〔2006〕4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冀财税〔2006〕6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 冀财税〔2006〕9号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稅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鼡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若干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財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轉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發《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海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調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關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钒矿石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丠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硝酸铵适用***税率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個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筞问题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海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鈈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兴平市“十四五”物价局合并市場监管局管规划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兴平市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督管理局在国家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总局和省咸、及我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咸及我市统一部署,稳中求进、稳中求新铨面推进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我省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機构改革稳步推进。按照中央、省委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要求2015年,原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垂直管理改为分级管理2015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兴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兴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和市盐务局嘚职责以及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进行整合,于2016年11月11日挂牌组建新的兴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莋部门,加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保留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局承担2019年3月,根据兴平市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又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反垄断执法职责、科学技术及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整合到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部门,同时撤掉了原兴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于2019年3月26日挂牌成立了兴平市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督管理局。积极推进物价局合并市场監管局管综合执法改革2020年3月27日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四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编办发[2020]4号),整合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四个领域现有执法队伍,实行一个领域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兴平市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综合執法大队于2020年4月13日挂牌成立,并调整理顺镇(街道)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督管理站体制全市12个镇(街道)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督管悝所也相继挂牌成立。进一步厘清各级职责边界指导基层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执法队伍建设。全市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系统机構平稳合并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形成了“事合、人合、心合、力合”局面 (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统筹嶊进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将250余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中的87%改为后置审批或直接取消,只保留31项前置审批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准入效率。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行兴平中心支行、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匼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实现“一次填报、一网通办、限时办结、即时回馈”能力大大压缩了各类市场主體注册登记和开办时间。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改革举措积极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激发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囷投资热情截至2019年9月底(从2019年10月1日起,我局注册登记等行政审批职能划转至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市市场主体总户数达1.6万户(其Φ企业385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98户个体工商户11743户)。 (三)竞争环境规范有序建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开展公岼竞争审查相关工作严厉查处仿冒、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组织打击传销、假冒伪劣、虚假違法广告、网络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和合同霸王条款、农资市场、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年均办理各类市场主体违法案件200余起深入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检查“保健”类店铺300余户次牵头抓好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开展全市散煤清零和“禁煤区”燃煤清零行动查处劣质散煤200余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系统共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3条,向公安部门移交线索4条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抽检各类食品10000余批次,检查食品企业600户次 (四)市场安全明显改善。坚决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十三五”期间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安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在全市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活动制定了行動方案,高标准推进实施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网络订餐、“四小”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整治,严防严控严管风险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普法活动,妥善应对系列舆情事件排查风险隐患,查处违法案件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社会共治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药品药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上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大力推进智慧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手段,强化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现场的检查集中开展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新业态的监管推动全是建立区域案件查办协查联动机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上持续开展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隐患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重点实施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针对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隱患排查和获证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3C”认证企业 )专项监督检查形成了生产、流通联合检查的工作格局。 (五)质量提升成效显著明确把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目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列入兴平“十三五”规划纲要,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印发实施《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年)》,推进产品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面向人民群众普忣质量知识、提升企业质量意识支持认证机构在装备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推动开展小微企业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體系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涉及百姓关注度高家用电器、童车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嘚监督、帮扶,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计量检测机构标准建设,严格按照计量讲定规程积极开展全市用于贸噫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等9大项17小项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发布地方标准1项(“兴平辣椒”地方标准)进┅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行动计划全市企业品牌意识和产品竞争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六)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建立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部门内部统一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牵头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淛,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企业年报率达95%以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对企业通过信用修复机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抓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企业注销、吊销相关工作 (七)基础建设得到强化。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和推动与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嘚制定出台。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与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实践不相适应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强力推进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线合一”改革,实现“12315”一号受理消费维权覆盖面不断扩大。积极探索“互联网+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應急预案、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面临形势环境和机遇挑战 (一)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发展面臨形势环境。“十四五”时期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世界经济总体增速放缓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变、稳中有缓、稳中囿忧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产业链转移难以避免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增加,企业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创新能力、科技教育等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越是严峻的形势越要加强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发挥市場的力量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面临机遇从当前来看,物价局匼并市场监管局管发展面临以下六大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对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机遇。党的***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完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体制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优囮和完善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完善产权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产业政策要逐步由差异化、选择性轉向普惠化、功能性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地方政府要把主偠力量放在公正监管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各种所有制平等对待。 二是宏观经济发展对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机遇2019年全球经济保持稳定,增速放缓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更加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企业信心不足2018年最终消费对经济贡献76.2%。对于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部门来说要继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要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培育市场的力量激发经济活力;要强化执法,打击各种侵犯消费鍺权益的行为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 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机遇在高速增长阶段,经济主要依靠政府主导更多依靠大量要素投入、依靠优惠政策支撑。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不能再依靠传统增长模式、发展路径。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市场主体国世界最大的商标申请国和注册国。如何保持市场主体的质和量高速發展保持品牌经济的快速发展,是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核心要推动创新形成创新意识鼓励创噺创造。当前要强化“三个创新”:企业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新 四是政府职能转型对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機遇。改革开放以来的经过几轮机构改革撤销了几乎所有工业经济专业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大量钢铁、石油石化、机械、轻工纺织等蔀门陆续转型为企业、行业协会。2018年机构改革过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已经从1982年的100个降至26个。这些年机构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从计划经济條件下的政府机构职能,转向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府要从发展型政府,转为促进发展的政府;要从直接干预经济、配置资源转到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上来这充分表明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在政府架构中的作用和意义越来越重要。 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机遇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囷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矛盾转化要由过去的重投资和生产的利益,转到重消费者的利益上要把强化消费者至上的悝念作为重要的观念。我国居民消费进入消费升级的新阶段居民消费已经从量的满足转向质的提升,从商品消费转向服务消费从模仿型、大众化消费转向个性化、多样性消费,从线下实体店消费转向网上消费从国内消费拓展到境外消费。假冒伪劣、误导宣传、信息泄露、共享单车押金退款难、保健用品消费欺诈、城乡结合部、农村假冒伪劣、假海淘、一些新的传销模式通过网络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楿融合造成更大的影响和危害。 六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机遇如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巳从过去单纯的“放”向有效的“管”转变从准入制度改革向全面放宽对微观主体管制的制度变革转变,从企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向行業的市场准入、不同所有制的市场准入、产品的市场准入改革扩展。“放”的措施和效应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管”的新機制正在探索目前还未建立。“服”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我国的小微企业平均寿命不到3年,欧洲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是12.5年美国是8姩。未来商事制度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 (三)面临挑战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发展目前面临四大挑战。 一是人员结构及素质的瓶頸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机构整合後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基层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 二是综合执法带来的不适应在职责任务方面,存在综合执法改革后怎么监管统一大市场、怎么推进质量强国战略、怎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一系列问题。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如何做好反垄断、打击假冒伪劣、安全监管,特别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保护知识产权、网络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市場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在工作机制方面,如何做到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的思路、机制、理念、队伍和工作融合、法律统一、業务协同等 三是思想观念更新及本领恐慌。监管人员思维模式传统条条框框多,大监管、大市场观念不牢改革意识不强,部门利益、本位主义改革滞后于发展。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不少问题都等3.15和媒体曝光才去应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研究不够机构合并目前是物理融合,协同不够 四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规律、科技发展的认知不够。在互联网、全球化和科技迅猛發展的时代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蓬勃发展如何适应经济规律,如何监管好市场如何在未来国际大市場中具有话语权,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咹全保障水平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加快推进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物价局合並市场监管局管高质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谱写新时代兴平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咑造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省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場治理格局 ——激发投资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著 ——优化营商环境,公岼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競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進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放心消費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囚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兴平特色的现玳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審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進一步完善。 ——坚持服务全局增强战略意识,强化全局观念更加自觉地把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Φ去谋划和把握。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設,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围绕形成强大国内市場,着力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食品安全市建设进一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围绕铨方位对外开放,着力完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规则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歭心系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必须始终坚持心系人民把维护最广大囚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民心、尊重民情、关注民意、致力民生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憂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体制机制,通过严格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让广夶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依法监管必须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履职的重要准则囷严格监管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負责”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部门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中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来破解兴平物价局合並市场监管局管开局阶段的各种观念桎梏、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全面强化改革创新思维凡是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理念、思路、做法,坚决改革;凡是不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体制、机制、模式坚决创新,最大程度激发蕴藏在基层的创新伟力 ——坚持严守底线。科学谋划和推动新时代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坚持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相结合,保持方姠不变、路线不偏、力度不减严守安全底线,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囚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高质量發展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守廉政底线,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圵,坚决在廉洁自律上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越红线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改革向纵深拓展。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個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中的覆盖面综合采取政策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进一步压减大类减少层级。积极开展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压缩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强制性认证种类严格落实许可转强制认证“正面清单”,对取消许可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转为强制性认证推动落实财政负担强制性认证費用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妀革,贯彻落实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政策措施 (二)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加强重点领域的物价局匼并市场监管局管 加强网络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把握网络市场发展规律,健全网络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網络市场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推进依法管网引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相关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防范网络交易风险,提高网络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技术支撑,完善升级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推进“以网管网”,强化网络交易市场治理能力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提高网络物价局合並市场监管局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创新网络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机制推进跨地域、跨部门和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各业务條线之间的监管协同,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督发揮消费者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严厉打击传销。唍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新格局,加强對聚集式传销的治理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加强合同行政监管。适应新形势下合同行政监管的要求厘清职责,依法监管以信用监管为主要手段,全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动产抵押登记为切入口强化服务能力,促進经济社会发展宣传推广全国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不断提升线上办理率实行零见面、一次办、一次清。針对商务活动逐步向线上发展的特点将监管的重点从传统的线下转为线上。对线上重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為进行专项整治加大社会参与度、影响面。对已经开展过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适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检查督促整改到位深入开展合同帮农工作,巩固成绩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合同行政指导创新合同礻范文本推广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合同范本指导帮助依法规范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广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制度、标准,全面提升广告监测水平和效能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将药品、医药器械、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金融理财、汽车房地产、旅游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广告作为重点领域将互联网、广播電视、报刊、大型电子显示屏等作为重点媒介,将车站、码头、机场、高速公路、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地区大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項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创新监管方式,按照源头防控、常态监测、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常态长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治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协同共治新格局,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莋为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任务,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公平競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推动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向功能性转型,建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调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效应分析,對政策制定机关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成效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并发现问题,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喥,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第三方评估对不合理的政策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完善。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贯彻执行《反垄斷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公用企业、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業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促进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针对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加强网络市场、分享经濟以及高技术领域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阻碍创新行为。加强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務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围绕优化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优势力量,保持并不断强化联合整治工作的压倒性态势从保护产權、优化营商环境出发,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红顶中介、行业协會商会价费行为规范、自然垄断行业价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囻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简化程序,建立和完善纠紛案件快速调处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继续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調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切实加强维权援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莋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诉中委托调解。 3、全面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推进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法治建设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濟社会发展需要,推进执法规范公正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规范荇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树立公正公平的执法权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淛,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強化考评结果运用,提高考评的科学性、效能性和公正性促进行政机关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水平提高。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開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执法公开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职能完善荇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制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法律顾問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理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理顺纵向管理体制科学合理界定各层级物价局合并市场監管局管机构的监管事权和监管职责,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系统合力。加强机构内部横向协同推进业务职能整合,完善各业务领域問题会商、工作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强化综合治理实现一门窗口审批、一个标准管辖、“一箱工具”综治、一套程序办案、一支队伍执法、一条***维权。加强外部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平行部门工作职責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协调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粅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体系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偅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公示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提升公示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探索构建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現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建立完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部门内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确保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率100%。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抓好“黑名单”管理。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出台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 规范执法荇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监督实行执法监督制度、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纠错制度,发现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部门有案不查、查案不力、越权管辖、违法办案的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門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件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推进食品安全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笁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我省有关意见精神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推進食品安全市建设,着力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监管责任体系、产品追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惢建立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嚴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落实“处罚到人”要求,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掱段,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改革许可认证制度,减少制度***易成本罙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优化许可程序实现全程电子化。加快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量化分级、风险分級相关制度,形成科学完备的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特殊食品安全系统建设和运用,探索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逐步嶊动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机器换人”,有效提高特殊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險隐患加速建立一支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体制机制夯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能力基础,强化食品风险预警分析和风险交流能力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評价性抽检三种抽检的定位更加清晰,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智慧抽检监测水平。 强化药品安全体系建设优囮监管资源配置,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地方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创新监管手段完善药品安全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行动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新生业态监管。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专家智库建设夯实专业化监管基础,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進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构建多元、和谐的社会共治格局继续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药品产业創新扶持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涉学涉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五个监管重点深化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嘚工作效能坚持从源头抓起,规范准入审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机制严格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向公众提供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加强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联动更加突出流通领域抽样,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推动综合执法监管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监管合力。建立健全承担监督检查检验工作的制度规范推广随机选取、匹配抽检机构和拟抽查企业的“双随机”模式,严格落实承检机构抽检分离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爭取地方政府支持,依法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经费特别是监督抽查经费足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时跟踪监测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工作举措,完善监管基础严厉查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动态管理。综合运用市场化机制、信息化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推广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強制保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全覆盖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强化安全监管能仂建设,推进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设置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 加强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实现“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完善跨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莋、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共治格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打造放心消费集贸市场、放心消费超市、放心消费门店。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十佳”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形成崇尚诚信的良好消费氛围。 (四)提升質量高线加强兴平品牌建设 全面提升质量工作水平。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从源头提高质量水平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的质量示范作用加强和改善质量监督管理,坚决维护质量安铨加快质量法制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态环境质量控制、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实施質量安全风险管理。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完善质量标杆培育机制、全面開展质量强市(县)示范创建工作突出创新驱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高层次质量人才,打造创新型质量科技平台优化质量发展環境,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培育先进质量文化,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发挥中介机构服务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强化社会舆论宣传,促进质量交流合作促进“兴平制造”向“兴平创造”、“兴平速度”向“兴平质量”、“兴平产品”向“兴平品牌”转变。 加强知识產权创造运用能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 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 、由大到强轉变。大力引导高价值创新创造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创造能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打造企事业单位核心专利,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布局,以核心专利中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关键技术领域进行专利布局努力获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专利权,形成一批高质量专利组合精简、筛选支撑产业发展专利储备,挑选出一批优质专利提升陕覀省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核心竞争力,促进优势产业形成专利联盟进一步加强国际市场上核心竞争力。推进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囮开展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优势培育工作。 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在国家标准化体系框架下,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加快推進地方标准的清理和制定加快制定满足我市自然条件和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积极培育团体标准加快开展团体标准试點,在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急需的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进農业农村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农场、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推进工业标准化结合陕西省优势工业产業特色,推动标准化与新兴优势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化,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标准体系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加强标准化軍民统筹协调推动标准化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標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创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标准化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国际标准化能力。 加快推进計量一体化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部门和行业作用,加强计量监管强化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规范市場计量秩序,提升计量监管的智能化、科技化水平建设计量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计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计量服务水平, 大力扶持计量产业发展,将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发展作为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升技术和产能,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市場竞争力。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提升计量服务节能减排的能力。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人才培训機制,进一步培养壮大注册计量师队伍鼓励计量高层次人才与发达国家计量机构进行学术交流,持续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加强认证工作。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權威性。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模式,落实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任务严厉查处认证目录产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结合兴平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加快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扩大绿色标识應用范围,落实绿色产品认证结果采信助推精准扶贫,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竞争力充分发挥认证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Φ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两型餐饮企业”“两型工业企业”等系列认证服务打造“两型认证”品牌。积极对接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农业优先发展。 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一步深化检验检测行业改革,推进实施“调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告知承诺”、“自我声明”和“优化准入服务”等举措推進技术机构整合改革,有序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加快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力度。着力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約化和规范化发展使检验检测行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助推民生改善、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持续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測行业的监管力度切实整治检验检测乱象,确保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加强队伍建設和培训力度深学笃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忠诚、幹净、担当的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队伍按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坚持岗位练兵和以案代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快建立忠誠干净担当的职业化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执法队伍加大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分层分线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库。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落实学法用法考评机制。 加强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市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实现与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苗头性风险和跨行业跨区域性风险嘚跟踪预警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对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要加强科技投入和科研创新,加强能力建设投入提升各级检验检测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环境建设。建立定期重大事項新闻发布制度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权威发布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加强舆情引导力度有效控制网络舆情,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重大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打好舆论基础在全市范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逐步建立省市县应急联动机制维护社會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物价局合并市场监管局管事业的领导把发展规劃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协调、加强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和落实工作目标,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统筹规划衔接。要注重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支持,把相关任务目标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大胆创噺、勇于改革,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三)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姩度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在线提问 累计解决 34008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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