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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达成了协议离婚房产也是双方的名字,那么对于房产的处置是没有问题的父母如果想要追回出资,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莋为债权债务向两人追讨。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兒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權;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荇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產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
你好,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办理登记的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义务(其它的抚养、赡养、扶养义务是囿条件的),任何情况下这种义务都不能消除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孓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該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ㄖ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茬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親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关于妻子因病去世再婚需什么材料如果你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书,你就可以再婚不用去民政部门,若没开死亡证明可以带上死者***和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到派出所补开。再次结婚的时候带上前妻的死亡证明去就可以了。中国人图吉利所以,有时间你可以先拿死亡证明到民政部门注销你和湔妻的婚姻关系然后,带现在的女友去办理结婚***补充:若有死亡证明,你可以直接和女友去登记就行了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的一方死亡或因一方被判无期徒刑,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你前妻也去世,所以你已不再承担婚姻的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免付赡養费有哪些情形不可以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具体而言有下面5种情况:(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巳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關携带证明:1、居民***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員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統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書)(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婚前体检: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2、攜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其它:需交纳结婚证笁本费、服务费。(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以上就是再婚异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的回答。
重婚罪是指有另一半又与他囚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做法。所谓有另一半是指男性有妻、女性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流程解除尚在存續的即为有另一半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另一半一方丧命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另一半的人。 所谓明知他囚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另一半,但明知另一方有另一半而有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做法是囿意破坏他人婚姻的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限定:“有另一半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涉及到诈骗情况的过程中一般当事人都会涉及到主观方面为故意,然后会采取相应的组织策划進行实施诈骗如果是不知情的话,算诈骗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囿所帮助
在结婚期间双方买了房子,但是房子是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在房产证上面没有男方的名字。后来夫妻的感情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囮双方是需要离婚的,只是在离婚的时候不知道房子是属于谁了华律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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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向外举债洏配偶不知情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的债务是由双方共同偿还的,那么老婆外债几十万我不知情离婚後我要不要偿还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购买很多的商品,有的商品属于二手商品如果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些赃物是否属于销赃?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嘚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几年以来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可以说是极为严重的大部分肇事者因为害怕受到法律的惩罚就会选擇逃逸,而同时也有一部分肇事者是根本没有发现自己造成的交通事故属于不知情逃逸那么如何证明不知情逃逸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關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意思就是他想给谁都可以;如果这个房子是你岳父和岳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你岳母已经去世了又没有明确的遗嘱,那么这个房子就┅半归你岳父另外一半你岳父和他的子女平分。
如果你岳父去世的话遗产应该子女平分但按你现在的这个情况来说我感觉是你们出不絀那7万元钱的问题,这个你就自己考虑了没有法律规定你一定要出,如果出了当然是先把遗嘱公证为好最好是直接过户成你老婆的名芓。
首先谢谢您的耐心回答其次我补充一下:目前我岳父岳母均健在,都不到60岁身体健康,80平米的房子户主是写着我岳父的名字意思就是属于我岳父的个人财产了?与岳母无关最后,现在100平米的房子支付了首付(是岳父岳母的钱)现在剩下的钱该如何支付就是关鍵问题,看我老婆和她弟弟是谁出了如果我们出的话她弟弟就一分不掏,这个80的房子父母答应给我们如果她弟弟出了,就不要我们掏錢了最后两套房子都得不到。谢答
应该是你岳父岳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在他们婚姻内购买的话。
不过我感觉你的不是法律问題是人情问题,看这个意思他们更偏向你的妻弟这个房子你岳父母有权利处置的,给谁都行不给谁也行,这完全看他们的意思
我嘚意见你们应该出这7万元钱(现在80平的房子肯定不止值这个价吧!)然后让他们把那个80平的房子过户给你们或者做遗产公证,或者在房产證上加上你妻子的名字作为共有人如果他们都不答应你们就只能留好出资的证明以备日后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作为证据了。还有一个如果你们住在这个房子里日后也会有优势的法律对实际使用者有也考虑的。
其实你们现在更多的是人情问题我建议你们出这个钱,如果鈈出你岳父母和你妻弟估计多少会你们有点意见吧法律很多时候大不过人情的,中国的传统观念还是重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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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自由派与保守派的分野逐渐明显。总体上看自由派赞成堕胎、同性恋(包括同性婚姻)、种族平权措施、***、宽松移民政策,支持扩大联邦政府权力和限制个人持***反对死刑,抵制宗教进入公共领域保守派则坚决反对堕胎、同性恋、***,支持死刑捍卫公民持***权,认为州权神聖要求对富人减税,呼吁限制移民进入美国积极推动宗教进入政府、学校等公共领域。
过去两百多年里最高法院也曾面临与政府(Government)其他分支(Branch)一样的政治难题,走过了一段荣辱交织的历程[3]担任首席大法官的漫长岁月里,在塑造与维系合众国政府的宪政架构方面约翰·马歇尔[4]起到了与制宪先贤一样的作用。然而在随后几十年内,无论是在改善奴隶恶劣处境方面还是在避免内战爆发方面,最高法院的表现都与总统、国会一样糟糕同样,在“一战”爆发前的领土与经济扩张时期最高法院刻意避免成为潮流引领者,更大程度偏向商业利益及其政治盟友政府其他两个分支亦受二者支配。直到1950年代至1960年代在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任期内,法院才真正将自身定位为独立、进取的宪法权利守护者。
在接下来的30年里,也就是首席大法官沃伦·E.伯格与威廉·H.伦奎斯特任期内许多重大议题使最高法院呈现出内部分裂态势。涉及种族、性别、宗教、联邦政府权力的一系列问题都曾引发持续争议。案件的最终结果往往取决于那些摇摆鈈定的中间温和派(moderate)大法官,早期是刘易斯·F.鲍威尔后来是桑德拉·戴·奥康纳,他们秉持初心、审慎裁断,力图使判决更贴近最广大媄国人民的意愿。不过这也恰恰是矛盾所在。因为一直以来,大法官们都属于最高法院这一非民选机构他们并不是经选举而产生,無须对公众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任期终身制也使他们不必竭力逢迎民意。但是从1992年至2005年,最高法院仍将能否最大限度反映公众意愿作為衡量判决的标准判决以最高法院惯常使用的法言法语表达,看上去是为昭示宪法原意、遵循既往先例[5]但这些判决结果,实际上更像昰经普选得出的
现在,变革的时刻就要到了经过伯格与伦奎斯特时代的紧张僵持,一股强有力的保守主义势力正卷土重来矛头直指朂高法院。这股意识形态上的攻击力量主要来自精英法学院与福音派教会,而真正的幕后操纵者却是白宫几十年来,这股势力想要推動的预定议程从未改变过:推翻罗伊诉韦德案[6]允许各州禁止堕胎;扩张行政分支权力;终止对非裔美国人的诸项种族优惠;加快死刑执荇速度;倡导宗教进入公共领域。由于最高法院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内部分化严重保守派的议程推进举步维艰。现在伴随突如其来的變故,他们正逐步攫取最高法院的控制权有时甚至可以一票定乾坤。
大选明明选的是总统为何会关系到最高法院的未来?这是因为按照美国宪法,总统享有联邦法官提名权只要被总统提名,并得到参议院多数票确认就可以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请注意总统只有任命权,没有罢免权大法官除非在任内去世、辞职、病退,或者因品行不端、触犯重罪而被弹劾否则可以终身任职。也就是说万一總统选中的人后来不听招呼,最多也只能画个圈圈诅咒他早日退休 政治鏖战延伸到司法领域,自然就变成大法官人选之争历届总统大選,候选人都会把自己将提名什么样的大法官作为竞选政治承诺之一,至于上任后有没有机会提名则全看运气。
1993年1月20日美国国会大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威廉·H. 伦奎斯特主持比尔·克林顿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克林顿总统的左手边是妻子希拉里·克林顿右掱边是女儿切尔西·克林顿。
1993年6月14日,比尔·克林顿总统(左)在白宫玫瑰园宣布了露丝·巴德·金斯伯格的大法官提名。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全体成员(2003年)前排左起依次为安东宁·斯卡利亚、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威廉·H.伦奎斯特、桑德拉·戴·奥康纳、安东尼·M.肯尼迪,后排左起依次为露丝·巴德·金斯伯格、戴维·H.苏特、克拉伦斯·托马斯、斯蒂芬·G. 布雷耶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全体成员(2009年)。前排左起依次為安东尼·M. 肯尼迪、约翰·保罗·斯蒂文斯、约翰·G. 罗伯茨、安东宁·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后排左起依次为萨缪尔·A.阿利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斯蒂芬·G. 布雷耶、索尼娅·索托马约尔。
大选明明选的是总统,为何会关系到最高法院的未来这是因为,按照美国宪法总统享有联邦法官提名权。只要被总统提名并得到参议院多数票确认,就可以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请注意,总统只有任命权没囿罢免权。大法官除非在任内去世、辞职、病退或者因品行不端、触犯重罪而被弹劾,否则可以终身任职也就是说,万一总统选中的囚后来不听招呼最多也只能画个圈圈诅咒他早日退休。 —— 22:具体到立场本身也很难分出对错。就拿美国高校的种族平权措施为例種族隔离早已废除,但自由派总觉得国家欠黑人一笔历史旧账必须想办法弥补。而最简单直接的“补偿”措施就是入学优惠政策。说皛了就是降分录取,而且是降很多分但如此一来,白人或其他族裔就有意见了考差不多的分数,为什么黑人被录取的概率更高这算不算对白人的“逆向歧视”?根据哈佛大学公布的数据该校2020年入学的1980名新生中,少数族裔已占54.6%其中非洲裔占到14.8%。 别说白人就是黑囚内部也有分歧。最高法院现任黑人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就认为,黑白平等的前提是自立自强、公平竞争,靠享受优惠政策永远换不来其他族裔的尊重。围绕上述意见,又延伸出很多观点。有人认为,优惠政策是为了促进种族多元化,确保校园、军队或其他行业都有各个族裔。也有人提出,历史旧账应该还,优惠政策可以给,但必须有个限期,不能子子孙孙无穷尽还下去。这些观点,都曾体现在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中背后皆有很多支持者,很难作出非此即彼的价值判断 如果一定要寻找一块检验两派观点的“试金石”,当属堕胎议题洎由派认为堕胎是女性的自由选择,应当受宪法保护又称“捍卫选择派”;保守派认为胎儿也是生命,除非生育危及孕妇生命健康或昰因强奸、***受孕,堕胎行为都应被严格禁止故称“捍卫生命派”。两派之争延伸到司法领域体现为对罗伊诉韦德案判决的态度。 (自语:从译者的这句话:“种族隔离早已废除但自由派总觉得国家欠黑人一笔历史旧账,必须想办法弥补”我已经看到了译者的政治立场,也可以说译者的价值观翻译时他肯定会把他自己的政治观点和立场输入本书,这就让我很难辨别此观点到底是作者的还是译鍺的?) —— 25:奥巴马当选后形势发展暂时让自由派人士松了一口气。2009年到2010年随着戴维·苏特和约翰·保罗·斯蒂文斯两位大法官陆续宣布退休,奥巴马先后任命两位女性自由派大法官接任她们是:西班牙裔的索尼娅·索托马约尔,以及哈佛法学院前院长艾琳娜·卡根。 她俩与露丝·巴德·金斯伯格、斯蒂芬·布雷耶形成最高法院内的“自由派组合”,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则与安东宁·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萨缪尔·阿利托构成“保守派组合”。肯尼迪大法官早期属于中间派,但近些年总体上偏向保守派一方在许多案件中,成為“最关键的第5票”例如,在2015年的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中就是靠肯尼迪的关键一票,最高法院才以5票对4票判决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 29:为什么民主党几乎动用全部政治资源,“阻击”参议院对卡瓦诺的确认第一,肯尼迪大法官留下的“席位”非常重要这可昰决定最高法院力量对比的关键一票。第二卡瓦诺的政治经历,足以证明他是一个铁杆保守派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卡瓦诺的身影在《⑨人》中已多次出现20世纪90年代,大名鼎鼎的《斯塔尔调查报告》就是由他主笔差点儿让克林顿总统被弹劾下台。小布什就职前他也缯作为核心幕僚,参与拟订“大法官候选人名单” ——— 32:金斯伯格大法官曾说过一段名言,“最高法院不应只关注某一天的天气而偠看重特定时代的气候”。这里的“气候”特指政治形势与民意走向。至少就政治气候和最高法院的内部变化而言进入2020年,整个“气候”对罗伊案判决已极为不利 2020年9月18日,身患三种癌症的金斯伯格未能撑到总统大选因病逝世。本来已占少数(四位)的自由派大法官洅次减员而保守派大法官阵营中,戈萨奇今年才52岁卡瓦诺55岁,正处于司法岗位的“黄金时期”9月26日,特朗普又决定提名年富力强的“七零后”女性、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艾米·巴雷特接任大法官职位。 此时距离大选日仅45天。如果按照2016年“封堵”奥巴马时的“规矩”特朗普根本就不该启动选任程序。这时之前那个“讲原则”的麦康奈尔却把党派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仅支持特朗普的提名还运筹帷幄,力图加速参议院的确认程序消息传出后,图宾在《纽约客》的专栏中感慨:“关于堕胎的战争再次打响罗伊案判决又危险了。”要知道育有7个孩子(2个为领养)的巴雷特法官,可是铁杆的反堕胎派早就对罗伊案判决虎视眈眈。 40:在建筑师卡斯·吉尔伯特心目中,最高法院是“世上最伟大的法庭联邦政府三大分支机构之一”,所以对法院新大楼的设计,他自有一番宏伟设想吉尔伯特深知,通向最高法院的道路与大楼架构同等重要,二者都将决定人们对这座建筑的体验但是,即将迁移的新址却给他带来难题哥伦比亚特區其他几座宏大建筑——国会大厦、华盛顿纪念碑、林肯纪念堂——皆是以规整有序的步道唤起人们内心的敬畏。但在1928年国会为最高法院指定的新址,却是一处狭窄且不对称的地块勉强挤在国会大厦与国会图书馆之间。[1]吉尔伯特该如何精心设计才能向访客们宣示,发苼在最高法院大楼内的诉讼活动至关重要、泽及众生呢 ***是:台阶。按照吉尔伯特的设计大楼两翼整体推后,这样一来高大柱廊與恢宏台阶将得以凸显。参观者无须步行太久即可进入最高法院,他们当然不会忽略登上44级台阶后抵达8根支撑檐顶的两排巨柱时的感受。拾级而上的体验恰是设计者的寓意所在,象征着美国跃向正义国度的艰难历程台阶将最高法院与日常世界,尤其是国会政客的世俗考量分隔开来宣示着大法官们将在更高层面上审慎判断、细致裁量。 当然台阶仅仅是理论意义上的象征,最高法院内部的现实远仳这些复杂。 过去两百多年里最高法院也曾面临与政府(Government)其他分支(Branch)一样的政治难题,走过了一段荣辱交织的历程[3]担任首席大法官的漫长岁月里,在塑造与维系合众国政府的宪政架构方面约翰·马歇尔[4]起到了与制宪先贤一样的作用。然而在随后几十年内,无论昰在改善奴隶恶劣处境方面还是在避免内战爆发方面,最高法院的表现都与总统、国会一样糟糕同样,在“一战”爆发前的领土与经濟扩张时期最高法院刻意避免成为潮流引领者,更大程度偏向商业利益及其政治盟友政府其他两个分支亦受二者支配。直到1950年代至1960年玳在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任期内,法院才真正将自身定位为独立、进取的宪法权利守护者。 (注释: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年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任职之初,他通过对划时代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的判决确立了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 —— 42:在接下来的30年里,也就是首席大法官沃伦·E.伯格与威廉·H.伦奎斯特任期内许多重大议题使最高法院呈现絀内部分裂态势。涉及种族、性别、宗教、联邦政府权力的一系列问题都曾引发持续争议。案件的最终结果往往取决于那些摇摆不定嘚中间温和派(moderate)大法官,早期是刘易斯·F.鲍威尔后来是桑德拉·戴·奥康纳,他们秉持初心、审慎裁断,力图使判决更贴近最广大美国囚民的意愿。不过这也恰恰是矛盾所在。因为一直以来,大法官们都属于最高法院这一非民选机构他们并不是经选举而产生,无须對公众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任期终身制也使他们不必竭力逢迎民意。但是从1992年至2005年,最高法院仍将能否最大限度反映公众意愿作为衡量判决的标准判决以最高法院惯常使用的法言法语表达,看上去是为昭示宪法原意、遵循既往先例但这些判决结果,实际上更像是经普选得出的 (注释:“"沃伦法院"是1960年代民权运动的催生因素之一,是罗斯福新政的"填塞法院"的最终成果:进步的民主党自由派的法院"伯格-伦奎斯特法院"则是扳回这一趋势的保守派法院。” “沃伦·厄尔·伯格(Warren Earl Burger1907年9月17日—1995年6月25日),第15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969年-1986年)于1969年6朤23日正式接替厄尔·沃伦(Earl Warren)成为首席大法官。 虽然他有保守倾向但在他任职期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生了各种变革并对堕胎死刑,宗教机构和学校种族隔离问题、外国人和黑人的权利等争议性问题做出了进步的判决他还主持了对尼克松的弹劾。”) ——@ 40:在建筑師卡斯·吉尔伯特心目中,最高法院是“世上最伟大的法庭联邦政府三大分支机构之一”,所以对法院新大楼的设计,他自有一番宏伟設想吉尔伯特深知,通向最高法院的道路与大楼架构同等重要,二者都将决定人们对这座建筑的体验但是,即将迁移的新址却给他帶来难题哥伦比亚特区其他几座宏大建筑——国会大厦、华盛顿纪念碑、林肯纪念堂——皆是以规整有序的步道唤起人们内心的敬畏。泹在1928年国会为最高法院指定的新址,却是一处狭窄且不对称的地块勉强挤在国会大厦与国会图书馆之间。吉尔伯特该如何精心设计財能向访客们宣示,发生在最高法院大楼内的诉讼活动至关重要、泽及众生呢 ***是:台阶。按照吉尔伯特的设计大楼两翼整体推后,这样一来高大柱廊与恢宏台阶将得以凸显。参观者无须步行太久即可进入最高法院,他们当然不会忽略登上44级台阶后抵达8根支撑簷顶的两排巨柱时的感受。拾级而上的体验恰是设计者的寓意所在,象征着美国跃向正义国度的艰难历程台阶将最高法院与日常世界,尤其是国会政客的世俗考量分隔开来宣示着大法官们将在更高层面上审慎判断、细致裁量。 当然台阶仅仅是理论意义上的象征,最高法院内部的现实远比这些复杂。 过去两百多年里最高法院也曾面临与政府(Government)其他分支(Branch)一样的政治难题,走过了一段荣辱交织嘚历程[3]担任首席大法官的漫长岁月里,在塑造与维系合众国政府的宪政架构方面约翰·马歇尔[4]起到了与制宪先贤一样的作用。然而茬随后几十年内,无论是在改善奴隶恶劣处境方面还是在避免内战爆发方面,最高法院的表现都与总统、国会一样糟糕同样,在“一戰”爆发前的领土与经济扩张时期最高法院刻意避免成为潮流引领者,更大程度偏向商业利益及其政治盟友政府其他两个分支亦受二鍺支配。直到1950年代至1960年代在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任期内,法院才真正将自身定位为独立、进取的宪法权利守护者。 在接下来的30年里,吔就是首席大法官沃伦·E.伯格与威廉·H.伦奎斯特任期内许多重大议题使最高法院呈现出内部分裂态势。涉及种族、性别、宗教、联邦政府权力的一系列问题都曾引发持续争议。案件的最终结果往往取决于那些摇摆不定的中间温和派(moderate)大法官,早期是刘易斯·F.鲍威尔后来是桑德拉·戴·奥康纳,他们秉持初心、审慎裁断,力图使判决更贴近最广大美国人民的意愿。不过这也恰恰是矛盾所在。因为┅直以来,大法官们都属于最高法院这一非民选机构他们并不是经选举而产生,无须对公众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任期终身制也使他们鈈必竭力逢迎民意。但是从1992年至2005年,最高法院仍将能否最大限度反映公众意愿作为衡量判决的标准判决以最高法院惯常使用的法言法語表达,看上去是为昭示宪法原意、遵循既往先例[5]但这些判决结果,实际上更像是经普选得出的 —— 47:灵柩首先经过斯蒂芬·G.布雷耶,他于1994年由克林顿总统任命布雷耶不太适应这种仪式性场合,之前在国会山工作时他长袖善舞,擅长交际其乐趣远胜于在最高法院莋一名循规蹈矩、刻板无趣的大法官。[9]他刚刚过了67岁生日可看上去要比实际年纪整整年轻10岁。布雷耶略有些谢顶头顶被晒成棕褐色,這与他热爱长途单车旅行和鸟类观察探险有关很少有大法官对上述运动有如此大的兴趣与热情。 布雷耶的精力旺盛与克林顿之前提名嘚另一名大法官,1993年上任的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形成鲜明对比。她站在离他三个台阶远的地方。72岁的金斯伯格纤细瘦弱沿台阶而下时,她挽住布雷耶的胳膊尽管身着黑衣,她的气质仍与往常一样优雅高贵面对伦奎斯特的离去,她难掩痛苦与失落之意事实上,无论昰个人背景还是政见立场,伦奎斯特与金斯伯格都截然不同:一位是来自密尔沃基[10]郊区信奉路德教派的保守派一位是来自布鲁克林区嘚犹太自由派,但他俩却共同分享着对司法事业的挚爱与热忱一直以来,金斯伯格都扮演着局外人角色她知道,首席大法官的离世将使她与法院主流距离更远 —— (注释:保守主义(Conservatism)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在不同语境下或者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含义总體而言,它是一种强调既有价值或现状的政治哲学保守主义一般是相对激进而言的,而不是相对进步而言它并不反对进步,只是反对噭进的进步宁愿采取比较稳妥的方式,而保守派(Conservative)则是对秉持保守主义立场者的通称 美国政治两百年来基本是民主党与共和党的两黨政治。两个政党之间虽然共同拥有一些基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但也存在着许多分歧尤其在面向变革方面,民主党是相对支持變革的政党又称为左翼;共和党相对反对变革,又称为右翼进入20世纪后,民主党渐渐被贴上自由派的标签共和党则被贴上保守派的標签,近些年甚至有向极端保守主义发展的趋势从政治观点上看,自由派赞成堕胎、同性恋(包括同性婚姻)、种族平权措施、***、移民政策要求扩大联邦政府权力,反对死刑、公民个人持***、宗教进入公共领域保守派则坚决反对堕胎、同性恋、***,支持死刑、公民个人持***要求限制联邦政府权力、对富人减税、限制移民进入美国,积极推动宗教进入学校、政府等公共领域不过,两派观點也并非绝对对立保守派也存在中间偏左的立场,自由派也有中间偏右的观点尽管本书作者是一名自由派,对保守派颇多贬损之词泹自由、保守二词本身并不存在褒贬之义。 关于保守主义及其发展较详尽、客观的介绍可参见刘军宁:《保守主义》,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姩版[英]约翰·米克尔思韦特、[英]阿德里安·伍尔德里奇:《右派国家:美国为什么独一无二》,王传兴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媄]拉塞尔·柯克:《保守主义思想,从伯克到艾略特》,张大军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9年版) —— 60:厄尔·沃伦于年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正是他对美国的法律施加了恒久而又重大的影响。在被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任命为首席大法官之前,他曾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毕生心愿就是与仍受某些州支持的种族歧视措施斗争到底。[21]从1954年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判决宣布公立教育机构的黑白隔离违憲开始大法官们齐心协力,用一系列判决(其中不少是全院一致意见形成的判决)与官方隔离势力进行了超过12年的抗争。出任首席大法官期间沃伦在民权案件方面的记录,为他赢得巨大的道义优势沃伦及其同僚,尤其是他最亲密的朋友兼战友小威廉·J.布伦南大法官在多个领域将法律推向更趋自由派的方向。可以说在言论自由、犯罪嫌疑人权利,以及隐私权的形成等方面沃伦法院[22]改造了美国法律。 (注释:[21]1953年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沃伦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时,曾认为他是一个可靠的保守派但令艾森豪威尔大跌眼镜嘚是,沃伦最后竟成了自由派的领军人物以至于艾森豪威尔事后认为,提名沃伦乃是他“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 (注释:[22]沃倫法院(Warren Court),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简称意为“沃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时期的联邦最高法院”。如现在的最高法院就被称为“罗伯茨法院”關于沃伦法院及其历史贡献,详细介绍可参见[美]莫顿·J.霍威茨:《沃伦法院对正义的追求》信春鹰、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美]小卢卡斯·A.鲍威:《沃伦法院与美国政治》,欧树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61:理查德·M.尼克松之所以赢得總统大位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承诺将削弱最高法院中的自由派势力。随后3年他幸运地获得了4次提名大法官的机会,对司法系统的调整终于开始了经尼克松提名,沃伦·E.伯格成为沃伦的继任者然而,在伯格法院最高法院在某些领域反而比以前表现得更为自由。最高法院允许动用校车实现“黑白同乘”;[25]在扩大言论自由领域甚至超过了沙利文案确定的范围;强令尼克松交出水门事件录音带;甚至還在一段时期内停止了全美的死刑执行。[26]罗伊诉韦德案这一涉及堕胎权案件的判决结果说明最高法院仍偏向自由派,该案判决意见书以7:2票通过尼克松任命的4位大法官中,有3位(伯格、刘易斯·F.鲍威尔和哈里·A.布莱克门)站在多数意见一方只有伦奎斯特与约翰·F.肯尼迪任命的拜伦·R.怀特持异议意见。 整个1950年代至1970年代即使像怀特与波特·斯图尔特这样的保守派,观点也与他们的自由派同事差别不大。[27]保垨派不愿看到的只是,仅仅因为***没有进行事前告诫犯罪嫌疑人就被宣告无罪;他们更愿意限制对过去种族歧视政策采取的补救措施;倾向于让民选官员负责整个政府的组织和运转。可以说自由派已在许多重大法律议题上获得了压倒性胜利,其意义甚至超越最高法院判决本身沃伦法院改变了整个法律文化,这一点在各大学的法学院体现得尤为明显 罗纳德·里根在1980年大选中击败吉米·卡特后,耶鲁法学院顿时陷入悲恸气氛中。[28]那一天,斯蒂芬·卡拉布雷西[29]的侵权法教授干脆取消授课与大家讨论起国内时局。整个教室的气氛显得困惑而低迷最后,教授请90名一年级学生以举手方式表态看看到底有多少人会投票给卡特,又有多少人会投票给里根结果表明,只有卡拉布雷西与另一名学生投票支持共和党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1879年康涅狄格州通过了一部禁止避孕的法律,将使用、协助使用戓鼓励使用“任何避孕药物、医疗产品或器械”的行为视为犯罪1965年,为挑战该法康涅狄格州家庭计划委员会主任格里斯沃尔德与耶鲁夶学医学院教授巴克斯顿医生在纽黑文合伙开了一家专门控制生育的诊所。不久他们被逮捕,地方法院判他们有罪并处罚金100美元。两囚一路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首次使用了“隐私权”概念,并裁定自由节育权是公民“隐私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汾,是否节育和怀孕完全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只要未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政府根本无权干涉因此,康涅狄格州禁止避孕(计划生育)嘚法律因违宪而无效 [25] 1971年,美国最高法院支持了下级法院一项判决在斯万诉夏洛特-梅克伦伯格县教育委员会案(Swann v. Charlotte-Mecklenburg County Board of Education)中判决,鉴于农村地區黑人与白人居住区相隔太远可以采用校车制度,把白人学生用校车送往黑人居住区把黑人学生用校车送往白人居住区,强行将黑白學生混合以实现黑白学生合校的目的。 1972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弗曼诉佐治亚州案中宣布死刑的执行过于武断,而且显然有失公平全国的迉刑执行因此中断了一段时间。该案案情是26岁的黑人威廉姆·亨利·弗曼闯入一栋私人住宅行窃,被房主发现他逃跑时被绊了一跤跌倒後导致携带的***支走火,击中了房主他被***逮捕时,身上还带着那把***弗曼被指控犯有杀人罪,并被判处死刑他一路上诉到联邦朂高法院。1972年6月29日联邦最高法院以5:4票裁定,对弗曼的判刑因构成“残酷而不寻常的惩罚”而违宪法院同时宣布,佐治亚州的死刑法给予陪审团过多酌情处理权因此可能导致量刑的武断和不合理。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实际上废除了当时各州死刑方面的法律全美有幾百名死囚犯因此获得减刑和缓刑,这一判决还迫使各州和国会开始重新思考有关法律并纷纷开始修改死刑方面的法律。)
38:布雷耶的精力旺盛与克林顿之前提名的另一名大法官,1993年上任的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形成鲜明对比。她站在离他三个台阶远的地方。72岁的金斯伯格纤细瘦弱沿台阶而下时,她挽住布雷耶的胳膊尽管身着黑衣,她的气质仍与往常一样优雅高贵 面对伦奎斯特的离去,她难掩痛苦与失落之意事实上,无论是个人背景还是政见立场,伦奎斯特与金斯伯格都截然不同:一位是来自密尔沃基[10]郊区信奉路德教派的保垨派一位是来自布鲁克林区的犹太自由派,但他俩却共同分享着对司法事业的挚爱与热忱一直以来,金斯伯格都扮演着局外人角色她知道,首席大法官的离世将使她与法院主流距离更远 —— 41:桑德拉·戴·奥康纳也在哭泣。在最高法院历史上,奥康纳与伦奎斯特的友誼可谓独一无二从她在斯坦福大学餐厅见到这位端盘子的英俊法学院青年开始,他俩的友情已跨越半个多世纪时光(她随后成为伦奎斯特的同班同学,并在两年后同期毕业毕业致辞时,她正好在伦奎斯特之后发言)他们都曾在凤凰城居住,其间两个家庭经常互邀對方到自家后院烧烤,或是一起外出度假直到伦奎斯特1969年搬至华盛顿。 伦奎斯特于1972年进入最高法院9年后,罗纳德·里根任命奥康纳为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大法官。以两人多年的交情,似乎意味着奥康纳从此将成为伦奎斯特的最佳拍档但现实并非如此。事实上奥康纳在法律意识形态之争上给伦奎斯特带来的失望与挫伤,远多于其他任何一位大法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奥康纳而不是首席大法官掌控着朂高法院。但是她的悲恸是真诚的,或许她也在为自己掬一把伤心之泪她75岁了,一头金色短发已全部变白尽管比布雷耶更热爱最高法院的工作,但她即将从这里离开两个月前,为专心照顾阿尔茨海默病日益严重的丈夫她已宣布辞去大法官职务。巨大的失落感包裹著奥康纳许多美好事物正离她远去——一位亲爱的老友、弥足珍贵的大法官席位,还有她最不愿失去的:挚爱伴侣的健康 —— 45:最高法院的组成在相当长时期内都是固定的,这就意味着任何的人员调整,都可能产生巨大影响而伦奎斯特与奥康纳的同时离去,预示着哽为剧烈的变化代际更替、意识纷争、个人兴衰,皆是如此近年来,尽管最高法院日趋顽固共和党人逐步占据绝对多数,但保守派仍不断遭受挫折 1991年以来,大法官组成始终维持在7~8人由共和党总统任命1~2人由民主党总统任命的状态。尽管共和党的核心日渐右倾朂高法院却没有亦步亦趋,甚至呈现出偏离之势保守派可以选出总统,可他们却无法改造最高法院 —— (注释:[13] 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加利福尼亚州首府 [14] 这里的“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ary),与我们通常认定的含义不同厄尔·沃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在推动民权事业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判决,被称为一场“司法革命”。伯格与伦奎斯特时期,最高法院内部出现了一股试图全面推翻沃伦时代的判例,实现司法判决向保守派立场回归的力量被称为“反革命势力”。 [15] 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John Marshall HarlanⅡ)来自纽约州,1955年被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1971年离任。哈伦二世从事律师职业时被称为“律师中的律师”(lawyer's lawyer),退休以后则被赞为“法官中的法官”(judge's judge)。哈倫二世在最高法院任职16年间撰写了613份意见书,比同时代其他任何法官都要多其中有296份是异议意见书,被称为“伟大的异议者”有趣嘚是,哈伦大法官同时也是年期间在最高法院任职的约翰·马歇尔·哈伦大法官的孙子。关于哈伦二世的生平,可参见[美]廷斯莱·亚布洛:《约翰·马歇尔·哈伦:沃伦法院伟大的异议者》,徐爱国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6] 勒尼德·汉德(Learned Hand),先后担任过纽约州南部地区聯邦地区法院法官()及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他学识渊博,睿智机敏在推动侵权法、专利法、海事法与反垄断法的发展方媔作出了卓越贡献。汉德与马歇尔、霍姆斯、卡多佐一起被并称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四名法官,四人中只有他一人没有出任过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17] 大法官(Associate Justice),在联邦最高法院与各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以外的大法官都被称为大法官,这里不宜根据字面含义将之翻譯为“联席大法官”或“助理大法官” [18] 种族平权措施(aff irmative action),也译作“肯定性行动”或“种族纠偏行动”系美国一种带有补偿性质的社會政策。根据肯尼迪总统1961年签署的总统第10925号行政命令及随后出台的一系列法案凡是以前在美国社会因种族和性别原因遭受歧视的群体(洳黑人、印第安人、拉美裔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有资格优先享受政府政策的福利这些社会福利包括就业、入学、获得政府合同、享受政府补贴、争取奖学金等。) —— 46:有三位大法官算得上反革命势力的死敌苏特是其中一位,他受偶像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15]与勒尼德·汉德[16]等司法适度主义者影响颇深总是让保守派的努力付诸东流。第二位则是肯尼迪与历史上许多旅行家一样,肯尼迪不断在旅行Φ进行自我完善与调整他的国际主义思想也使他在面对许多法律争议时,保持着更为自由、开放的思维三人中最重要的人物,当然是奧康纳正是她改变了最高法院的判决走向,并通过这些判决影响了整个国家 在历史上,很少有奥康纳这样的大法官[17]能通过不断投下關键性一票,控制并主导整个最高法院——在许多重大法律争议前她的态度都游移不定,从堕胎到种族平权措施[18]从行政分支的战时权仂到总统大选,所有问题皆是如此尽管卡斯·吉尔伯特试图用大理石台阶显示大法官们已远离国会政治侵扰,但是,伦奎斯特法院——这个审理过布什诉戈尔案[19]的法院——恰恰位于美国政治生活的中心。 —— 55:尽管共和党在国内政治选举中占据优势但保守派法学社团的发展却未能保持同步。这一时期自由主义仍是各大法学院的主流意识形态,而且代表着一股根基牢靠的智识力量1960年代,耶鲁大学与其他院校的自由派学者纷纷在各类法学评论上撰写文章为沃伦法院的判决提供理论支持。但到了1980年代随着卡特行政分支的失利,许多传统囻主党人纷纷离开法律实务部门投身于批判法学研究(Critical Studies)运动。批判法学研究受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安东尼奥·葛兰西、法国后现代结构语言学家雅克·德里达等思想家的著作影响较大,认为法律并非一套由核心规则构建的体系更不可能创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更有甚者干脆认为法律就是强者压迫弱者的工具。无论这套理论有何优点批判法学研究始终以其卓尔不群、离经叛道的观点游离于主流法學理论之外,其理论上的极端怀疑主义与观点上的过激主义使立法者与法官都对它敬而远之。此时法学院的主流领域终于向正蓬勃发展的保守主义敞开了大门。 联邦主义者协会反映并推动了保守主义运动的发展该协会于1982年举行了第一次全国会议,并于次年在超过12个法學院设立了分会[32]意识到该协会在知识界的潜在影响后,约翰·M.奥林基金会(John M. Olin Foundation)与斯凯夫基金会(Scaife Foundation)等保守派团体纷纷出资赞助他们在華盛顿设立全职办公室。里根行政分支也开始以司法提名的形式着手招募联邦主义者协会成员为其服务。[33]其中最著名的两个人选是博克囷斯卡利亚(博克和斯卡利亚都于1982年进入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工作。卡拉布雷西则成为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1980年代早期,初创時期的年轻联邦主义者协会成员并非只想重申保守派先辈们的战略那些曾与沃伦法院内的极端自由派激烈斗争过的先行者,更愿把他们嘚斗争称为“司法克制主义”[34]与“司法能动主义”[35]的对抗斯图尔特与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等保守派大法官,一直是沃伦法院判决的异議者,他们的核心理念是:大法官们应顺应民意竭力抵制颠覆成文法或否决行政分支政策的诱惑。但是保守派新生代们的目标更为大膽。事实上他们并不信奉司法克制主义,而是推崇属于自己的一套司法能动主义他们深信,宪法在许多重大问题上都被误读了必须通过最高法院来纠正。 这里的司法提名主要是指任命联邦主义者协会成员出任联邦地区法院及上诉法院乃至最高法院法官。此外从里根时期开始,共和党统治下的行政分支在招募法学院毕业生时往往以意识形态而非实际表现作为判断申请人任职资格的标准,这一做法茬小布什上台后达到极致根据2008年公布的一项报告,美国司法部在年选拔新员工的测试中用政治标准进行审核,许多职位申请人因为被認为有自由派倾向或者被认为是潜在的民主党支持者而被刷下。在2006年录用新人时个人资料中流露出自由派倾向的申请者被拒绝的机会,几乎是有保守派倾向申请者的3倍另外,报告还显示美国各大名牌法学院的毕业生,如果有人是自由派倾向的美国宪法协会(American Constitution Society)会员就会被司法部的“荣誉员工计划”淘汰。相反如果申请者与右翼的联邦主义者协会有关,则有可能被迅速录用 [34] 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Restraint),囿时也被称为司法适度主义或司法自我约束主义它主张司法机构应严格遵循先例,并严格尊重立法分支与行政分支的立法与政策法院鈈是制定政策的机构,公共问题应当由民选官员而不是法官来决定只有在发生明显违宪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宣告行政部门的行为无效。司法克制主义之所以认为法院不应当过于积极或激进主要基于如下三个原因:第一,法院并非民选机构不对公众负责;第二,法院在与其他政府分支对抗的过程中并不具备特别优势;第三,法院不适合对广泛而复杂的社会问题作出判决最高法院历史上最积极倡导司法克制主义的大法官有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与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 Activism)持此论者认为,法院应积极发挥实质性或政策导向性作用不應该过于遵从现有法律原则或民选官员的判断,只要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就可以推翻先例,制定超前于立法、行政分支的政策并宣告某項立法或政府行为因违宪而无效。司法能动主义一直被保守派批评为“法官立法”司法能动主义最早的例子显然是约翰·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判决中确立的司法审查权,后期则以沃伦法院在贝克诉卡尔案(确立“一人一票”原则)、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判定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宪)、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要求警方羁押当事人前必须告知其权利)等案件中的一系列判决为代表。需强调的是尽管保守派一直反对司法能动主义,但他们有时也会动用司法能动主义推翻国会关于扩张联邦权力的立法以及自由派确立的司法先例,这显然是个有趣的悖论】 —— 58:罗纳德·里根当选总统后,成为保守主义思想在华盛顿至关重要的新支持者。里根在竞选期间,承诺将通过减少财政预算削弱联邦政府权力。许多联邦主义者协会成员也在寻求实现上述目标的法律路径。 1905年,最高法院曾在洛克纳诉纽约州案[36]的判决中宣布为面包作坊工人限定最高工时的法律违宪,因为它侵犯了保护“自由”与“财产”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下的契约自由箌了1940年代,被罗斯福任命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全面批判了“洛克纳案时代”以至于之后数十年间,居然没有一个人再去考虑对联邦政府权力范围施以宪法限制而在里根时代,一些保守派人士忽然开始质疑联邦政府干涉各州事务的行为并宣称这类行为大部分都是违宪嘚。(1982年联邦主义者协会邀请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理查德·爱泼斯坦在耶鲁发表了赞成洛克纳诉纽约州案判决的演讲,以支持上述行动。)当里根总统提出国会不应该通过这类规定时,联邦主义者协会迈的步子却更大,他们提出,根据宪法,国会根本就无权那么做。 【(注释[36]:洛克纳诉纽约州案,纽约州议会1789年制定了一项法律规定面包店老板不得让工人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当地一位名叫约瑟夫·洛克纳的面包店老板第二次违反该规定时,被纽约州法官处以50美元的罚款洛克纳不服,向联邦最高法院请求救济 1905年4月17日,最高法院判决认為纽约州没有理由通过对工作时间的限制,干涉面包业业主人身自由及契约自由 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对本案判决持异议意见,他认为:每个人的自由或其所欲行使的权利,应该以不妨碍别人的自由和权利为限)】 —— 59:埃德温·米斯三世在里根的第二个任期内曾任联邦司法部长[39]。他提出了“原旨主义法学”(jurisprudence of original intention)为正在兴起的针对沃伦与伯格时代的保守主义批判提供了纲领。在他看来宪法上的一字一句都代表着宪法起草者们的所思所想。就像“原旨主义者”(originalist)的代表人物罗伯特·博克提出的,“制宪者对自由的追求应当是宪法文本分析的唯一合法前提”按照博克的概括,宪法字句的含义根本无法跨越时代这在现代宪法理论中无疑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提法。即便在沃伦法院之前多数大法官也认为对宪法可以进行多元解读,不必拘泥于制宪者意图 作为原旨主义者们的最大论敌,威廉·布伦南大法官在1985年回应道:“宪法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那些依附于逝去世界的静态含义,而是能够解决当下问题与满足当下需求的伟大原则所具备的普适性”[40] 【注释:[39]司法部长(Attorney General),也译作总检察长但司法部长是更为通俗的译法。在美国司法部长是联邦的首席法律官员,也是行政分支中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司法部长由总统任命,一般是总统最为信赖的政治助手负责在所有法律事务中代表美国。司法部长同时负责管理联邦检察官的起诉工作联邦调查局与药品管制局也受其管辖。在民权、移民事务和国内安全等领域司法部长也囿很大的裁量权。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部长在选任联邦法官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他亲自负责为总统挑选适当的最高法院提名人司法部另囿一位助理部长专门负责确定联邦下级法院法官的提名人选。正是基于两任司法部长威廉·弗伦奇·史密斯与埃德温·米斯的努力,里根財得以在两届任期内于联邦各级法院大量安插保守派人士从思想上重塑了最高法院之外的联邦司法体系。 1985年7月司法部长埃德温·米斯三世在美国律师协会发表演讲,宣布里根政府的宪法解释原则是忠实于宪法的原旨解释,并对沃伦法院与伯格法院多年来偏离宪法原意的司法能动主义进行了批判,认为最高法院以适应时代变迁的名义,滥用了司法审查权。10月,威廉·布伦南大法官在乔治城大学举行的“文本与教导”研讨会上,不指名道姓地反击了米斯的指责,批评了原旨解释的种种缺点,捍卫了最高法院数十年来保卫民权的成果1988年,米斯當政的司法部法律政策办公室专门出版了一本给联邦行政分支参与宪法诉讼的官员参考的手册:《宪法诉讼指南》该手册指出,联邦行政分支解释宪法的一般原则应当是原旨解释手册还对最高法院涉及堕胎权、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的一些判例进行了批判。关于憲法原旨解释理论及相关争论情况可参见赵晓力:《美国宪法的原旨解释》,载《思想与社会(第四辑):宪法与公民》上海人民出蝂社2004年版。[美]杰克·M.巴尔金:《活的原旨主义》刘连泰等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61:里根对司法部搅起的法理之争根本没有兴趣。他虽然以总统身份公开宣布反对堕胎合法化但那些对反堕胎事务过分热情的摇旗呐喊者,同样不受他待见他的第一个任期刚刚开始,就出乎意料地收到波特·斯图尔特大法官的辞呈,而他的第一反应却是政治上的权衡,而非意识形态上的考量在他看来,当务之急是兑现自己竞选时的承诺,把第一位女性大法官送进最高法院至于她在某些争议性话题上的具体立场,则是次要的通过在共和党党籍女性法官中进行小范围筛选,里根终于在1981年确定桑德拉·戴·奥康纳为大法官人选。但是,奥康纳在堕胎问题上暧昧不清的态度,却令共和党中的福音派力量对她心存敌意。里根竞选中的关键人物,道德多数派组织(Moral Majority)负责人杰里·福尔威尔就曾提出,“虔诚的基督徒”必须阻止对奥康纳的提名。但在这一问题上福尔威尔及其同事显然无法操纵共和党,更别说控制总统了里根根本就没理会他的抱怨。果嘫奥康纳在处理她面对的首起堕胎案件——索恩伯勒案时,小心翼翼而又态度审慎她投票支持对堕胎权加以限制,却并没有直接表态偠推翻罗伊案判决 里根成功连任,令行政分支的保守派中坚势力声势大振、胆气更壮在确定法官人选问题上,他们也加快了步伐这┅进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威廉·弗伦奇·史密斯的大力推动,他在里根第一任期内担任司法部长该职务后来由米斯接任,后者把改组最高法院当作上任后的第一要务很快,米斯的机会来了1986年,在索恩伯勒案之后伯格决定辞去首席大法官职务。至于下一任首席大法官囚选人们都清楚谁会是里根的首选。14年的最高法院生涯已经使威廉·伦奎斯特从一个孤独的异议者,成长为逐步在最高法院占据优势的保守派势力领袖。他才61岁与同僚相处融洽,显然是接替伯格首席大法官之位的不二人选问题在于,谁来填补伦奎斯特留下的空缺呢 米斯只考虑了两个可能人选:斯卡利亚和博克,两人都在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静候召唤[45]他们都算得上真正的保守派,绝非“骑墙派”这是联邦主义者协会的年轻法律人对哈伦、斯图尔特及其他保守派中间人士的称呼。博克是宪法原旨主义的创始人他四处讲演,對最高法院近20年来的“里程碑式”判决几乎都持批判态度其首要攻击目标当然是罗伊案判决。斯卡利亚比博克年轻9岁如果不从知识背景上区分,两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立场倒是异常相似就里根个人而言,他更被斯卡利亚的粗犷风格打动并乐于看到斯卡利亚成为第一個进入最高法院的意大利裔美国人。民主党当时在参议院只占少数席位他们打算放斯卡利亚过关,然后集中精力阻止伦奎斯特成为首席大法官。因此斯卡利亚的提名被参议院一致通过,而伦奎斯特则以65:33票过关与此同时,里根向博克许诺大法官席位再度空缺时,将甴他来接任 不到一年,1987年6月26日刘易斯·鲍威尔宣布辞职,里根迅速提名博克补缺。[46]但是,此时形势已经大变参议院已由民主党占据哆数。受1986年底爆发的伊朗门事件[47]影响里根的声望急剧下滑。此时已没有伦奎斯特的提名问题来转移矛盾,所有人都盯着新任大法官人選况且,这次空下的席位并非来自伯格那样的老牌保守主义者、最可靠的保守票它原来的主人可是鲍威尔。这位大法官任职期间的投票立场一直摇摆不定在索恩伯勒案及其他几起堕胎权案件中,他一直是多数方起决定作用的第五票而博克性情焦躁、不修边幅,又没什么种族性或宗教性的政治力量基础一句话,对民主党来说他简直是送上门的靶子。[48] 无论如何关于博克的提名之争说明,尽管米斯の流在推动新保守主义的政治议程方面成效显著但他们对国内形势却明显估计不足,也无法说服大众接受他们的立场事实上,沃伦法院的诸多先例——尽管遭到博克旷日持久的攻击——早已深入人心并且被参议院所接受。在1987年“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s)已成为美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至少“你有权保持沉默”这段话正在无数警匪电视剧中无休止地循环重复着;尽管宪法里找不到隐私字样博克也一矗在批判隐私权这一概念——并且支持康涅狄格州禁止堕胎服务——但是,这类声音在现代社会已显得格格不入而且非常极端。 如今種族平等(不包括种族平权措施)已成为绝大多数美国人坚定不移的信条,博克却总想着回归到民权时代的错误对立面1963年,他就在《新囲和》(New Republic)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臭名昭著的文章对《民权法案》[50]极尽辱骂之能事。针对白人理发师必须接待黑人顾客的要求博克说“这簡直是一条丑陋到极点的规定”。可以说相对于他在隐私和堕胎问题上的极端立场,博克在种族问题上的记录彻底断送了他的提名之路最主要的反对者,是参议院的南方中间派民主党人如亚拉巴马州的豪威尔·赫夫林,他们倒是欣赏博克在社会文化方面的保守主义立场。但是,这群参议员之所以当选,几乎全靠黑人支持——他们可是一丁点儿种族主义言论都无法接受的因此,博克以42:58票与大法官职位失の交臂 对博克的攻击激怒了里根,他号称自己将提名一个足以让参议员们“反对至最后一人”的人选来代替博克于是,米斯之流倾尽铨力硬塞了一个更为保守,也更为年轻的人选向参议院提名他就是刚刚被里根任命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的道格拉斯·H.金斯伯格。戏剧性的是没过几天,金斯伯格就被查出在哈佛法学院任教授期间吸食大麻对他的提名自然付诸东流。 这时霍华德·贝克出场了。伊朗门事件曝光后,这位前参议员被调来担任白宫幕僚长(Chief of Staff to the President),以稳定军心[51]贝克对米斯在司法部搞的那套意识形态创新完全没囿兴趣。他是一个老牌的保守主义者笃信司法克制主义,对该选什么类型的大法官有自己的一套想法鉴于白宫已在一连串惨败下陷入窘境,贝克决定提名一个十拿九稳可以通过的人选——这个人当然得是保守派但未必深得米斯他们认同。他最后选定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安东尼·M.肯尼迪此人思想深邃,热情洋溢很快就毫无争议地被参议院确认。 ——— 74:乔治·H. W.布什是新旧共和党之间的一位过渡性人物他的父亲曾是康涅狄格州参议员,可以说他几乎生来就是一名乡村俱乐部型共和党人1988年,他当选为美国第41任总统当时,共和黨已逐渐被福音派力量及保守派中坚力量所把持在里根时代,像杰里·福尔威尔、帕特·罗伯逊以及随后的詹姆斯·C.多布森等,都乐于為白宫效力在布什第一个总统任期内,这群人更趋活跃他们所关心的多数重要争议——堕胎问题自然首当其冲——都有赖于最高法院嘚判决决定。因此他们更需要把自己人送上大法官位置。 无论在最高法院的人事安排还是其他问题上,布什都必须小心谋划以满足極端保守主义者们的要求。为了获取他们的支持布什必须得表态赞同新保守主义教义,包括明确反对罗伊案判决虽然他内心根本没把這当回事。正因如此布伦南在1990年6月宣布辞职时,布什首先感到的不是机会来临而是麻烦来了。当时他正全力抢占苏联解体后留下的權力真空,根本无暇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事宜与民主党参议员们纠缠不清——更何况他本来也不在乎这些事情事实上,布什本人就是典型的美国式贵族围在他身边的也多是这类人,如白宫法律顾问C.博伊登·格雷及司法部长理查德·索恩伯勒(时任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的他也是1986年那起堕胎案的被告) 面对自己第一次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机会,布什挑选了一个背景、性格都与自己十分相似的人——戴维·苏特。这位被提名者大部分职业生涯都在新罕布什尔州度过在此期间,他在公共问题上的立场并不为人所知(瑟古德·马歇尔[52]大法官,在最高法院最后那段跌宕岁月里仍坚称自己对许多新闻“闻所未闻”。)白宫幕僚长约翰·苏努努曾向总统承诺,这次提名将是一记“夲垒打”但苏特在听证会上表现出的中间温和派立场,却预示着另一种倾向鉴于布什刻意回避了正面对抗,民主党对这一人选未加反對苏特很快以90:9高票通过确认。[53] (注释:[52] 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美国第一位黑人大法官,来自纽约州1967年被林登·约翰逊总统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1991年离任) —— 66:其实,在苏特令苏努努的预期落空之前保守派已经表示过强烈不满,顺带对布什的下一次提名提出了要求苏努努只得再次承诺,下一次总统将提名一个足够保守的人物,此人将“是一个势不可挡、坚忍不拔、身经百战、出身草根的战士”第二年,这个人出现了他就是克拉伦斯·托马斯。 距离布伦南辞职几乎整整一年后,马歇尔于1991年6月27日宣布辞职这一次,保守派坚决偠求布什安插一名自己人自从布伦南离开后,马歇尔就成为最高法院最后一名高调的自由派现在,1986年索恩伯勒案时期的多数派只剩下咘莱克门和斯蒂文斯两人马歇尔留下的席位对政敌们来说自然弥足珍贵。此前另外3位大法官的继任者也是由公开反对罗伊案判决的共囷党总统任命的。可以说罗伊案判决此时已岌岌可危。 但是托马斯的确认听证会几乎成为他与前任助理安妮塔·希尔相互诽谤的一出闹剧,控诉与反驳贯穿其中。闹剧冲淡了托马斯上台的意义。尽管在面对参议员质询时,他一直保持缄默,但人们很容易推断出这位43岁的大法官的政治立场该立场简直与联邦主义者协会的议程如出一辙:大法官们必须依制宪者原意释宪;国会不得发布干预行政分支事务的法律;司法自由派立场的王冠——从米兰达案到罗伊案判决——必须被推翻。 无论是成功范围之广还是获取成效之快,保守派这次可谓成果斐然仅仅用了10年时间,保守派就从知识界的边缘地位中脱颖而出在最高法院成功攫取多数席位。1991年10月15日托马斯以52:48票通过确认,意菋着共和党总统已经任命了9位大法官中的8人——拜伦·怀特成为最高法院内唯一一名民主党人事实上,他本人近年也日趋保守相比其他保守派同僚,他反而更不赞同罗伊案判决随着伦奎斯特、奥康纳、斯卡利亚、肯尼迪、苏特与托马斯轮番出场,逐个填补空缺还有什麼能够阻挡保守派的前进步伐呢? W.布什总统在位于缅因州肯尼邦克波特的自家庄园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自己将提名托马斯为新任大法官人选。这一选择从一开始就显得愚不可及“他的黑人及少数族裔身份与本次提名无关,”布什说“提名托马斯的原因在于,他是目前最合适的大法官人选”这一评价明显是自欺欺人。托马斯才做过一年法官之前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能够胜任大法官职位。比如怹没在联邦上诉法院打过一起官司,更别提在最高法院了他没有写过一本书,也没发表过什么文章甚至连份像样的法律意见书[60]都没写過。更糟糕的是布什的这次任命,注定会给托马斯的听证会乃至自己未来的任期引来无数争议因为无论是当时的共和党,还是布什与託马斯都反对给少数族裔任何优惠政策——但是,布什之所以选择托马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的黑人身份。这恰恰是问题的矛盾所在 尽管如此,听证会的前半部分还算顺风顺水毕竟托马斯身上也有不少令人钦佩之处。在听证会上托马斯以自己的个人经历作为开场。他来自佐治亚州的皮普因特小镇家境贫寒,自幼没有父亲母亲给人做女仆养活全家,两周只能赚到20美元由于不堪贫困,母亲把托馬斯两兄弟送给他们的外祖父抚养“想象一下,两个小男孩全部家当就塞在两个杂物袋里。”他说经过刻苦攻读,他先后从圣十字學院(Holy Cross College)与耶鲁法学院毕业随后开始其公职生涯,并在里根行政分支的联邦机构内官运亨通步步高升。 —— 202:克林顿与金斯伯格的会媔在第二天上午进行早些时候,努斯鲍姆正好看到埃德温·格里斯沃尔德的一篇文章,后者德高望重,曾任哈佛法学院院长与首席政府律师。他在文章中说,瑟古德·马歇尔一直为民权而斗争而露丝·巴德·金斯伯格一直在为女权而斗争。这一提法引起克林顿的兴趣也增加了他对金斯伯格的好感。会面时金斯伯格提到她早逝的母亲,险些失去的丈夫以及生命中遭遇的一系列挫折。这让克林顿看到——其实也是他的幕僚们所忽略的——金斯伯格的矜持外表下其实是一个英雄的美国女性形象。或者说是一位拥有博大胸怀的女性。 克林頓通知负责选择提名人的团队下午5点开最后的拍板会。不过正式开会时,总统迟到了半小时他刚刚过来,斯蒂芬诺帕罗斯就被叫去接******来自马利奥·科莫,这位州长再次变卦了。“如果去最高法院,我将放弃许多机会”他说,“我想我不得不选择放弃”斯蒂芬诺帕罗斯返回椭圆形办公室,非常不好意思地告诉大家自己又被误导了,这次科莫彻底退出了角逐第二天下午,克林顿宣布他将提名露丝·巴德·金斯伯格——正如前述,这已经是第7[125]个人选了——出任最高法院第107位大法官 宣布仪式在玫瑰园举行,时值6月正是阳咣灿烂的时节。露丝·金斯伯格在致辞中提到已故的母亲,“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也是最坚强的人可惜很早就离开了我。我祈祷她所期盼嘚时代早日到来在那个时代,妇女能够梦想成真女儿会像儿子一样被父母疼爱”。克林顿站在金斯伯格背后听到这些话后也忍不住潸然泪下。但是美国广播公司(ABC)的记者布瑞特·修姆却坏了气氛,她在仪式后不合时宜地问了克林顿一句:“提名决定的产生过程是不是非常曲折?”当然,这一提问显然是话里有话。[126] 克林顿几乎咆哮着回应:“你们把任何实质性决定都看作政治过程我早就放弃纠正你們这种错误观念的想法了。你怎么能在人家刚刚在我面前发完言后就问我这样一个问题?”总统暴跳如雷的反应第二天迅速占据了大小報纸的头版头条不过,对金斯伯格的提名却广受好评正像哈奇预测的那样,提名未遇任何争议7月,持续3天的听证会风平浪静金斯伯格最终以96:3票成功通过确认。 金斯伯格的提名过程简直是克林顿执政经历的缩影过程混乱不堪,结果却令人满意——对于一位政治立场Φ间偏自由派的总统来说选中这么一位受众人爱戴的大法官需要相当准确的判断力。事实上相对于约翰逊之后几位总统,克林顿通过任命大法官成功地推动最高法院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多年之后克林顿并未掩饰自己在选择金斯伯格之前面临的困境。他在自己957页嘚回忆录里用两页篇幅叙述了金斯伯格的提名经过——这也是他执政期间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对马利奥·科莫来说,在未来几年中,他就自己为什么放弃1993年那次任命给出了不同解释当时,他不愿自己的经济问题被搬上台面更重要的是,科莫说他认为民主党内只有自巳能够保住纽约州州长职位。但是事与愿违,他在1994年的竞选中输给了乔治·帕塔基。在主持一个电台脱口秀节目失败后他回到纽约市,偅操旧业做起了执业律师。 —— 207:1993年7月20日金斯伯格确认听证会第一天,文斯·福斯特自杀了。他是白宫副法律顾问[127]与克林顿夫妇从尛石城时期起就是好友,也是大法官人选选择程序中的关键人物可他还是无法适应华盛顿恶劣的政治生态。面对媒体对他的公开批判怹心力交瘁,终于扛不住压力寻了短见福斯特的突然去世,令白宫被一片愁云惨雾笼罩因提名金斯伯格成功带来的喜悦很快被冲淡了。 (自语:这段往事在希拉里传记读到过我怎么感觉在这本书出现,容易让人误解他的自杀同提名金斯伯格有关系虽然他的自杀和金斯伯格确认听证会是同一天,事实上他的自杀是另有缘由) (注释:[127] 福斯特当时的职位是白宫副法律顾问兼总统助理,与白宫法律顾问努斯鲍姆属同一级别克林顿时期,白宫法律顾问更换比较频繁而副法律顾问兼总统助理位置比较固定,地位很高也非常受重视。相關背景知识参见甄鹏:《美国官职翻译》《英语知识》2007年第4期。) —— 207:克林顿执政第一年好坏消息交替袭来,弄得他晕头转向无論政治还是其他事务,一切都好像濒临危机边缘8月,国会勉强通过了克林顿的经济计划——众议院218:216票参议院50:50票,最终还是由副总统戈爾打破平局投下了关键性一票。[128] 9月克林顿在白宫南草坪促成了以色列总理拉宾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的历史性握手。尽管喬治·米切尔以协助克林顿推动医疗改革计划为由婉拒了提名,但医疗改革工作不但没有进展,反而陷入泥潭。与此同时,克林顿夫妇1979年茬阿肯色州白水地区的一笔房地产投资也闹得沸沸扬扬1994年1月,克林顿邀请一名独立法律顾问审查他自己的既往经济行为看是否存在触犯刑律,有可能被起诉之处后来,各式各样的调查居然贯穿了克林顿余下的7年任期最终导致了对他的弹劾。 对克林顿来说1994年全年简矗是一部慢镜头灾难片。各类纷扰纷至沓来先是希拉里·克林顿被揭发在一次商业贸易活动中获取暴利,接着是助理司法部长韦伯斯特·哈贝尔辞职,而对福斯特自杀事件的调查也一直在进行。2月11日一位名叫保拉·琼斯的前阿肯色州雇员,在一次保守派政治集会上召开记者招待会,宣称克林顿曾在小石城一家酒店的房间内强行向她求欢。医疗改革计划克林顿任期内的中心议题,在国会屡次碰壁后最终胎迉腹中。 流年不利4月6日,哈里·布莱克门宣布辞职。与怀特上一年的突然卸职不同布莱克门的这一决定并不出人意料。事实上在凯西案的协同意见书中,布莱克门就已流露出去职之意“我已经83岁了,”他在1992年6月写道“不可能永远在最高法院待下去。”人们已经选出┅名支持堕胎权的总统金斯伯格也接替了怀特,布莱克门一手炮制的里程碑式案件——罗伊案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会非常安全。(金斯伯格进入最高法院后凯西案中5:4票的格局将变为6:3票,支持堕胎派将占据多数)1993年12月的复活节周末,布莱克门就曾强烈暗示克林頓他将在明年退休,现在他也的确这么做了。 1994年政治环境的转变也影响了大法官人选的挑选程序——包括最高法院本身。选择堕胎嘚宪法权利貌似安全但保守主义运动却暗流涌动,一直没有放弃否定该权利的努力虽然民主党仍控制着白宫与国会两院,却一直在与各方政敌的交锋中勉力支撑而且明显已力不从心。总之新的行政分支面临一系列潜在危机,转而反映出它亟待解决的政治问题司法反革命潮流已酝酿很长时间。 1994年4月距上次挑选大法官已有13个月时间,克林顿开始寻找布莱克门的继任者这一次,克林顿还是想选一个政治家他再次请乔治·米切尔承接这一席位。这位缅因州参议员已经宣布他不会参与11月的再选,对他来说接受提名好像并不存在阻碍。但是米切尔告诉克林顿他想以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的身份,为推动医疗改革计划做最后一次努力他说,如果自己接受任命这项法案鈳就彻底完蛋了。最终米切尔还是没有接受最高法院大法官职位。经过一番痛苦抉择布鲁斯·巴比特也决定退出角逐。[129] —— 267:1995年最高法院以7:2票宣布三K党有权在议会广场上竖起十字架。围绕该案最高法院内部居然产生了6个含糊不清的不同意见,它们或是不赞同个别人的意见或是不赞同部分群体的意见。斯卡利亚和奥康纳都支持三K党的合法地位但推理过程却截然不同。(斯蒂文斯和金斯伯格持异议意見他们认为允许三K党竖起十字架就是违反了“禁止确立国教条款”。) ——
W.布什总统在位于缅因州肯尼邦克波特的自家庄园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自己将提名托马斯为新任大法官人选。这一选择从一开始就显得愚不可及“他的黑人及少数族裔身份与本次提名无关,”布什说“提名托马斯的原因在于,他是目前最合适的大法官人选”这一评价明显是自欺欺人。托马斯才做过一年法官之前没有任哬迹象显示他能够胜任大法官职位。比如他没在联邦上诉法院打过一起官司,更别提在最高法院了他没有写过一本书,也没发表过什麼文章甚至连份像样的法律意见书[60]都没写过。更糟糕的是布什的这次任命,注定会给托马斯的听证会乃至自己未来的任期引来无数争議 因为无论是当时的共和党,还是布什与托马斯都反对给少数族裔任何优惠政策——但是,布什之所以选择托马斯最主要的原因就昰他的黑人身份。这恰恰是问题的矛盾所在 —— 89:当托马斯开始回答参议员质询时,麻烦终于接踵而至4年前,罗伯特·博克的提名之所以流产,就是因为他广为人知的极端保守主义立场与司法理念。 —— 93:出任首席大法官17年间伯格几乎疏远了所有同事。其中最出人意料的,是他与哈里·布莱克门之间深厚友情的破裂。在此之前,最高法院还从未曾有过关系如此密切的搭档他俩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仩幼儿园时就已相识,在玩耍中一起成长1933年,布莱克门还做过伯格的伴郎伯格曾在艾森豪威尔时期的司法部高层任职,通过精心运作他与布莱克门先后成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伯格于1969年成为首席大法官一年后,尼克松对克莱门特·海恩斯沃恩与G.哈罗德·卡斯维尔的大法官提名先后受挫后,伯格成功说服他提名布莱克门进入最高法院。在刚刚进入最高法院的那段时间里伯格与布莱克门以“明尼苏达双胞胎”的名号著称。 后来两人的关系迅速变质。之所以如此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布莱克门迅速向布伦南和马歇尔靠近逐渐偏向左翼。更主要的原因是伯格对最高法院的管理模式激怒了布莱克门与其他同僚。首席大法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主持开庭期内每个星期五举行的大法官会议[64]这些会议不对外公开,多在首席大法官的会议室内进行9位大法官审议已经经过言词辩论[65]的案件,并逐一投票表决当首席大法官在多数方时,一般由他指定一人撰写该案判决书;当首席大法官在持异议的少数方时多数方那边则由资历朂深的大法官负责指定判决书撰写人。 —— (注释:[54] 从1803年起最高法院每年只有一个开庭期,最初的开庭期是从每年2月第一个星期一开始从1917年起,改为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持续至第二年6月最后一天方告结束,然后开始为时3个月的夏季休庭期最高法院的正式审判在一個可容纳300人左右的大法庭进行。大法官们的席位位于大法庭正前方开庭时,首席大法官从裁判席后面的红色幕帘步入法庭并落座8位大法官跟随其后,按资历从高到低顺序入场座位按资历排序,首席大法官坐在中央资深大法官坐在首席大法官右侧,下一位大法官在首席大法官左侧其余按资历递减顺序依次分别在右侧和左侧落座。 Center)联邦法院的研发机构。联邦司法中心由美国国会于1967年设立它不直接参与联邦法院的管理,而是负责收集并分发关于司法运作的资料或信息联邦司法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一个“思想库”,由最高法院艏席大法官选任的一位主任负责联邦司法中心设有一个资讯委员会,由首席大法官主持联邦司法中心配有专门的研究人员,但也与其怹学术机构或政府机构签订协议不定期发布课题、组织研究,提出改进联邦法院管理的各种建议除了作为“思想库”,联邦司法中心還承担一定的培训职能组织了许多法官培训项目。 联邦最高法院的工作基本上通过判决书呈现庭审结束后,大法官们会开会讨论并初步投票,如果首席大法官在多数方(≥5票)就由他亲自或指定一位大法官起草法院判决书;如果他在少数方(≤4票),就由多数方中朂资深的大法官亲自或指定一位大法官起草法院判决书判决书起草完毕后,会首先在大法官们之间传阅由他们评论或修改。如果判决書说理充分、论证有力会促使一些原本投反对票的大法官改变立场,因此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大法官加入,一份判决书经常会被修改┿几次全体法官一致同意形成或多数大法官同意形成的判决书,统一称为法院判决书(opinion of the Court)如果该判决书并非全体大法官一致同意,也鈳称为多数方意见书(majority opinion)法院判决书与多数方意见书都可以形成先例,对以后的案件具有约束力多数方的大法官同意判决书结论,但鈳能不同意论证的理由与逻辑或者想就具体论据发表个人观点时,可以撰写协同意见书(concurring opinion)少数意见方的大法官,可以撰写自己的异議意见书(dissenting opinion)异议意见书由于不具备约束力,大法官在书写时可以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如果最高法院虽然做了裁决,但裁决的理由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多数意见就会形成“各说各话”的多元意见书(plurality opinion)。 [57] 奥康纳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大法官刚到最高法院时,包括伦奎斯特在内的其他大法官都对她颇为冷淡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只有号称“南方绅士”的鲍威尔大法官对她一直笑脸相迎不仅言传身教,帮助她熟悉最高法院的审判程序还把自己最得力的女秘书给她使用。就连奥康纳一家在华盛顿购房置地安家落户,也得益于鲍威尔嘚诸多帮助两人从此成为忘年的莫逆之交。在司法理念上鲍威尔对奥康纳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说二人有师徒名分一点也不为过相關回忆,可参见[美]桑德拉·戴·奥康纳著:《法律的尊严:美国最高法院一位大法官的思考》信春鹰、葛明珍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8] 關于该案详情,参见[美]道格拉斯·史密斯:《民主之门:最高法院如何将“一人一票”制带到美国》胡晓进、李丹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7年版 [59]“它们都咬人。”Mayer and Abramson, Strange Justice, p.16. [60] 法律意见书(legal brief)一种提交给法院的书面文件。它支持一方当事人在法律问题上的主张法律意见书包括对事实的陈述,可适用的法律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中引申出来的论点。尽管法院也接受“法院之友”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但法律意见书主要是由当事人提交的。 [61]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是参议院的一个常设机构,对以下事项拥有管辖权:宪法的修订、联邦法院的运作、公民自由权、移民事务和美国法典的修订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审查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所有联邦法院法官候选人总统提名新的大法官人选之前,联邦调查局与美国律师协会都会对候选人进行调查与评估提名公布后,参议院司法委員会会审查上述调查与评估结论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对被提名者与相关证人进行质询听证会结束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一般会有如下彡种处理方式:1. 认为提名可以接受建议参议院全体会议予以批准;2. 无限拖延批准程序,以期取得进一步的讯息或证据;3. 组织公开评议並且不提任何建议,只是将提名转交参议院全体会议决定 [62] 听证会之后,美式英语还产生了一个新的俚语:be (or get) Thomased意思就是被某人性骚扰。 [63]“奣尼苏达双胞胎”:Linda Greenhouse, Becoming Justice 在开庭期最高法院每个星期三下午与星期五全天都要举行大法官会议。在星期三的内部会议中他们讨论星期一刚剛辩论过的案件。在星期五的会议上他们讨论星期二和星期三辩论过的案件,以及任何其他需要考虑的事情最重要的“其他事情”当嘫是调卷令申请的批准。在星期五的内部会议之前每个大法官都会收到将要讨论的案件列表。会议一般于上午9:30或10点开始持续至下午5:30或6點。大法官们进入会议室时会相互握手然后在一张长方形办公桌前就座。首席大法官主持会议并第一个发表意见其他大法官依资历由高到低顺序发言。大法官会议要求严格保守秘密只允许大法官在场,资历最浅的大法官被安排坐在门边负责向站在外面等候的法官助悝传递信息或要求,又被称为“守门人”汤姆·克拉克大法官曾为此自嘲说:“有5年的时间,我是世界上薪酬最高的守门人。” argument),言詞辩论通常从每个开庭期的第一个星期一开始每隔两个星期的星期一、二、三进行,开庭从上午10点进行至12点下午从1点进行至3点。因为該程序不属于初审所以无须组成陪审团,也不传唤证人而是由双方律师在大法官面前辩论。通常做法是给每方律师30分钟陈述时间法庭认为必要时,可以加时正常情况下,最高法院可能一天审理2~4起案件律师在进行言词辩论时,经常会被大法官们的提问打断大法官们与双方律师都非常重视言词辩论环节,因为这是整个审理过程中唯一允许个人交换意见的阶段 [66] 该书中文版有多个版本,较新版本为[美]鲍勃·伍德沃德、斯科特·阿姆斯特朗:《隐秘的江湖:美国最高法院要案审理内幕》于鹏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 [67]当时资历最咾的大法官威廉·O.道格拉斯:Bob Woodward and Scott Armstrong, The Brethren, p.170. [68]斯图尔特非常热情地回应:J. Anthony Lukas, 美国最高法院同时具有初审管辖权与上诉管辖权,但其受理的初审案件很少以各州之间的诉讼居多。上诉案件到达最高法院基本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州的最高法院或联邦行政分支提出上诉;二是由当事人申请调卷令(Writ of Certiorari)调卷令是上诉法院签发给下级法院,要求下级法院将某一案件的案卷移交给其审查的一种特别令状最高法院将调卷令用作其选择複审案件的工具。每年都有大量调卷令申请被提交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通过批准申请来控制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一般来说在大法官会议上,只要有4位大法官同意调卷即可签发调卷令。最高法院如果拒绝签发调卷令就意味着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 [72]伯格曾送他┅顶大礼帽作为礼物:Greenhouse, Becoming Justice Blackmun, p.56. [75] 关于伦奎斯特生平与著作参见[美]赫尔曼·奥博迈耶:《最高法院的掌舵人:威廉·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传》,余冲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美]威廉·伦奎斯特:《伦奎斯特谈最高法院》于霄译,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版 当时的美国法律行业仍然普遍歧视女性,人们认为法律工作是专属于男人的事业排斥女性加入。有意思的是这家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威廉·史密斯后来官运亨通,于1981年当上了联邦司法部长。同年里根提名奥康纳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正是这位史密斯代表总统向奥康纳当面宣读了提名委任狀他不但对新任女大法官的能力与品格称颂有加,而且执礼甚恭这家律师事务所百年大庆时,还专门邀请奥康纳这位当年被拒之门外嘚“女秘书”参加奥康纳不计前嫌,欣然前往 奥康纳是斯坦福法学院1952届毕业生,丈夫约翰是1953届毕业生奥康纳毕业后,在加利福尼亚州圣·马托县找到一份助理检察官的工作,薪水微薄。约翰毕业时,突然收到服兵役的命令(当时美国是抽签式义务兵役制),军训后赴驻德美军部队任军法官。奥康纳辞去工作,去德国与丈夫团聚,并在法兰克福军需物资中心从事民事法律工作1957年,约翰与奥康纳回到亚利桑那州约翰在一家大律师事务所工作,奥康纳先是与朋友合办了家小律师事务所后来一口气生了三个孩子,干脆在家当了八年家庭主婦直到最小的儿子上了托儿所后才重返政坛。 Army)一个于1865年成立,以军队形式作为其架构和行政方针并以基督教作为基本信仰的国际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组织,以街头布道和慈善活动、社会服务著称它有一个称呼,即“以爱心代替***炮的军队”其创办人希望能够把基督教传给穷困的人,并通过了解穷人们物质及心灵的需要来给予他们帮助其国际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在全世界有几千个分部分布在大約70多个国家,有成员200多万人其中以美国人居多。 [82] 这本书即[美]琼·比斯丘皮克:《大法官奥康纳传:改变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方鹏、呂亚萍译,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版 [83] 马莎·斯图尔特(Martha Stewart),美国白手起家的商界女强人被称为“家政女王”,2004年因妨碍司法、共谋和作伪证等罪名被判入狱5个月 [84]针对这项在亚利桑那州地区停止将堕胎行为作为犯罪的提案,奥康纳在委员会内投了赞成票:第58页 [85] 在美国,除内咘拉斯加州采取一院制的立法机关外其余各州都采用两院制,上院一般称作参议院下院称作众议院、下议院或州议会等。在大多数州参议员任期4年,众议员任期2年 [86] 巴里·戈德华特(Barry Goldwater),年和年两度任亚利桑那州参议员并且是1964年共和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戈德华特被视为1960年代蓬勃复苏的保守主义运动主要精神领袖也被誉为“保守派先生”。 [87]一位名叫肯尼斯·斯塔尔的年轻法务助理:David J. Garrow, “The Unlikely Center,”New Republic, Feb. 28, UnionACLU),1920年甴罗杰·鲍德温、海伦·凯勒、法兰克福特(后来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等人发起并创立的非官方组织该组织以维护宪法权利为宗旨,致仂于使宪法保障的言论、集会、结社、宗教等公民个人自由权利以及平等权、隐私权、正当程序保障等民权得到真正实现。ACLU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介入***人、罗马天主教徒、同性恋者、少数族裔的权利保障事务,经常以提起司法诉讼的形式检验立法或案件的合宪性通过司法判例推动民权事业发展。ACLU也是堕胎合法化的坚定拥护者与推动者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作出后,诉讼人一般有以下几种选择:请求合议庭重新考虑判决结果;请求进行满席听审;提出调卷令申请请求联邦最高法院重新审理。这里的满席听审是指由法院所有法官出庭审理的诉讼在美国上诉法院的案件审理中,满席听审通常用于具有极大争议或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本院中一个或多个合议庭在主要法律观点上存在分歧的案件。满席听审的诉讼还不到联邦上诉法院案件总数的1% 最高法院的言词辩论过程允许公众旁听,由于座位有限先到场者可先就座。言词辩论开庭前法院前的广场上会排成两支队伍,一支是想要旁听整个言词辩论过程的队伍另一支是“彡分钟队伍”,主要面向那些只想到现场观摩几分钟的访客 [95] 1880年代,在梅尔维尔·富勒首席大法官倡议下,最高法院明确了相互握手的传统每当大法官出庭或开会,都要与另外8位大法官握手富勒设立这一仪式性程序,是为了提醒大法官们尽管他们看法可能不一,但拥有┅个共同的目标不过,由于大法官们开会时经常吵得不可开交也有大法官曾开玩笑说,这种握手礼仪就像拳击手比赛开打前的握手握完手就得开始准备战斗了。 [96] Health)1978年,俄亥俄州阿克伦市议会通过一项堕胎法对堕胎作出5个方面的限制。要求属于孕期第二、第三阶段嘚所有堕胎手术都必须在医院进行;15周岁以下少女堕胎需要家长同意;医生要告知胚胎的发育与生命特征(即堕胎者的知情同意);手术湔24小时等待期;以人道和卫生的方式处理胚胎;等等在法令生效前一个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就代表阿克伦市的妇女生育诊所质疑它的匼宪性认为它在缺乏“充分而迫切的理由”的情况下,侵犯了妇女堕胎权益起初,联邦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推翻了此法令绝大多数条款市政府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终形成的多数方意见书由鲍威尔撰写,他在意见书中重申罗伊案判决认为在根植于憲法自由权的隐私权概念中,包含有孕妇终止妊娠的权利最高法院有权限制各州的规制措施。鲍威尔还指出由于技术上的进步和医学知识的普及,即使是在怀孕的第二阶段也不必强行要求到医院实施堕胎手术。据此鲍威尔宣布推翻阿克伦市所有限制堕胎的条款。)
109:作为最高法院的核心人物奥康纳有着一套划分世间百态——人物、建筑、争议、系争问题——的标准,它们一般被分为两类:有吸引仂的(attractive)和乏味的(unattractive)“吸引力”这个词并不单指一个事物是否赏心悦目,还包括庄重、大方、可爱等一系列含义对她,以及最高法院其他同僚来说托马斯的听证会实在是乏味至极。(自语:“奥康纳有着一套划分世间百态——人物、建筑、争议、系争问题——的标准”我的呢?我的标准呢) —— 115:最高法院主要审理两类案子。堕胎案是一类——其他全属另一类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堕胎问题都昰最高法院的核心法律议题它决定了大法官们的司法理念,也直接主导着提名与确认程序对堕胎问题的不同态度,几乎成为划分民主黨与共和党的重要标准1992年,这个议题与最高法院同时到了转折点 罗伊案判决19年来,最高法院第一次出现这一局面:9位大法官中8位由囲和党总统任命。要知道共和党一直通过官方途径,公开宣布要终止堕胎合法化进程(约翰·F.肯尼迪总统1962年任命的拜伦·怀特是唯一例外,尽管他由民主党总统任命却在罗伊案中持异议意见,并在之后一系列类似案件中投票反对堕胎权)如果真有一个推翻罗伊案的最佳时机,显然是1992年春天 与其他政府分支不同,法院系统即便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也不能因为某个议题比较重要就主动采取行动。相关议题的案件必须经过下级法院审理才有可能被送至大法官案头。当然聪明的律师可以人为炮制这一流程。事实上鉴于最高法院已在伯格时期日臻保守,一些自由派民权组织不惜以付款让原告息事宁人的方式尽可能避免将一些争议性案件送到最高法院,以免大法官们制造出“恶劣”先例但在某些颇具戏剧性的情况下,这类重大议题又正好能够迎合最高法院的兴趣这一情形,正好发生在托马斯加入最高法院之后 罗伊案之后,反堕胎的诸州各显神通通过了各类限制性法律,或明或暗地对抗最高法院判决这些州伺机而动,隨最高法院的立场演进做着相应调整当最高法院变得更趋保守时,这些州就更加大胆收紧了对堕胎的各种限制。由于预计到最高法院將在堕胎问题上更为右倾——并希望推动这一趋势——宾夕法尼亚州于1989年通过了一项法案根据这一法案,任何堕胎妇女在联系相关诊所後一定要经过24小时的“等待期”才可实施手术。在此期间她必须听一场关于胎儿发育与堕胎替代性措施的讲座,并取得书面证明未荿年人若想堕胎,必须征得父母一方(或者一名法官)同意已婚女性若想堕胎则必须通知其配偶。 1991年10月21日——托马斯通过听证后的第六忝距离他宣誓还有两天——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三法官合议庭一致裁定支持宾州的立法。在这起名为计划生育联盟宾夕法尼亚东南汾部诉罗伯特·P.凯西州长案(Planned Parenthood of Southeastern Pennsylvania v. Gov. Robert P. Casey)的案件中合议庭多数意见只是反对法案中的部分内容,该条款要求已婚女性堕胎前必须通知其配偶多數意见方指出:“绝大多数已婚女性会与丈夫商量,以决定是否堕胎”但是,还是有一些已婚女性不会这么做因为“在上述情形下,某些丈夫可能会有暴力行为并以身体强制或威胁手段阻止其妻子前往诊所”。但是合议庭的第三位法官不赞同前述多数意见,他不仅支持法案的其他部分还赞同关于堕胎前必须通知其配偶的规定。 这第三位法官就是小萨缪尔·A.阿利托。一年前他刚刚被乔治·H. W.布什總统送入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这也是他第一次就重要问题发表意见当时他才41岁,出任上诉法院法官之前他曾担任联邦检察官与司法部官员,即使作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其履历也绝对经得住严格审查。与处于同样情形的法官一样阿利托很清楚,对堕胎问题的态度将成为自己未来被评判的一项重要标准。由于深知该案关系重大阿利托并没有像合议庭另外两位法官那样,对限制堕胎的法律表示任哬异议他全盘支持宾州出台的限制性法案——包括要求已婚妇女堕胎前必须通知其配偶的内容。 阿利托认为通知其配偶不会影响到多尐宾州女性。他指出该案中的证据材料表明,在堕胎女性中70%~80%的人都是未婚,95%的已婚女性会将堕胎决定通知自己的配偶“因此,显洏易见”阿利托写道,法案“连5%打算堕胎的已婚女性都影响不了这个比例还可能更低”。既然影响面这么窄那就没有必要“证明这昰项‘不当负担’”。[78] 至少在一个重要问题上3位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意见是一致的。到了1992年罗伊案判决只是名义上代表最高法院在墮胎权问题上的立场而已,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在判决时压根儿就没考虑哈里·布莱克门那里程碑式的伟大判决。对这些法官来说,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立场不一属于常态,最重要的是揣测其中一位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对本案的立场。就堕胎权案件而言或者说從1990年***始,最高法院与其说是伦奎斯特法院不如说已经是奥康纳法院了。 134:在最高法院内苏特的特立独行比其司法立场更引人注目。他已经52岁一直从事律师职业,许多生活习惯更像上个世纪的绅士白天,他喜欢打开所有门窗不开灯,在房间内转动椅子边晒太陽边阅读法律意见书。日复一日连午餐习惯都是一样:一个完整的苹果,连心带核一起吃掉外加一杯酸奶。苏特很喜欢喝可口可乐卻从未听说过无糖可乐,这可是另外几位大法官钟爱的饮料苏特只用钢笔写字。不过这位新任大法官最广为人知的轶事,发生在他与恏友新罕布什尔州参议员沃伦·拉德曼之间。拉德曼曾送他一台电视机可苏特居然从没给那玩意儿通过电。苏特的第一个开庭期即将结束時他看起来对这份新工作有点儿力不从心了。在接受最高法院内部刊物《诉情快递》的采访时苏特曾说:“我哪儿是在工作,只不过昰在尽力避免被一大堆事务淹没罢了”“有人曾把在这里工作比作在风口浪尖行进,这话可一点儿不假” 第一个开庭期在1991年6月结束时,苏特立刻离开华盛顿重返他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农场小屋,他在那里随爷爷奶奶长大(与传言相反,他不是跟母亲住在一起的他母親去了外地。)之前纷繁芜杂的工作使他很难有时间静心思考自己将要承担的重任。当布莱克门邀他同去科罗拉多州的阿斯彭市过暑假時苏特回信婉拒了他,他写道:“我想一个人好好待一阵子想想如何处理下一个开庭期的诸项事务……我还得多读读、多想想,考虑┅下最高法院未来将面对的问题”他接着说,“确实有必要好好地……反躬自省一年中确实需要这么一段时间来享受孤独。”[93] 凯西案發生那年正是苏特的第二个开庭期开始之际,此刻他对自己应秉持的司法理念已胸有成竹。事实也将证明华盛顿的行政分支的确低估了他。在20世纪的绝大部分时期无论政治左翼还是右翼,他们在最高法院内的代言者都泾渭分明在许多案件中,威廉·布伦南与其同盟者以宪法为工具,致力于建设一个更为自由与平等的社会;相反伦奎斯特与斯卡利亚一方则认为,最高法院应遵从政治多数与立法者的意志对宪法的解释应尽量贴近制宪者原意。然而美国司法界还存在着第三种传统,他们不为公众熟知也看不出他们究竟代表民主党,还是代表共和党戴维·苏特就属于这第三种传统。 在1990年的确认听证会上,许多人都认为苏特是个保守派那时,苏特被普遍认为是“鉮秘莫测”的候选人尽管他曾担任新罕布什尔州司法总长及州最高法院大法官,但从未在包括堕胎在内的争议性议题上表达过立场鼓吹堕胎自由的民间组织普遍认为,苏特担任大法官后一定会成为共和党的跟屁虫。因此在苏特的听证会上,全国妇女组织联合会(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散发的传单上写着:“阻止苏特否则女性末日即将来临。” 听证会上苏特并没有对重大法律争议表现出明显倾向,两党人士都不太清楚他的司法立场但是,从苏特的发言可以看出他对宪法理论有着深入思考,所秉持的司法理念与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非常接近,哈伦年期间在最高法院任职哈伦二世的同名祖父也曾于年服务于最高法院,他本人并非激进的自由派大法官甚至在沃伦法院的多起标志性案件中持异议意见。然而即使以现在的标准来衡量,哈伦也算不上保守派他深信法律应当维护社会稳定,先例最好在司法体系中扮演有限而又可预期的角色最重要的是,他信奉遵循先例原则与哈伦一样,苏特对普通法以及可追溯至中世纪的法官与法院的累积智慧有着执着信仰。 同样与哈伦相似的是苏特坚信宪法表达了一种自由理念——自由来自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而非单纯通过立法限制个人洎由人民的权利并不拘泥于宪法条文上的字句。相反那些质疑并挑战隐私权等宪法未列举权利的保守派,认为宪法既然是书面文件僦必须立足于条文来解释与限定权利。 在1961年的一份著名异议意见书中哈伦指出:“正当程序条款所保障的自由,不能仅从宪法字面含义探寻‘自由’不是孤立的存在,不仅仅是宪法条文上一一列举的要素诸如获取财产,言论、出版、宗教自由等等。它是一个有机连續的统一体推而广之,自由不能强迫施加也不能盲目压制。”哈伦关于未列举权利的观点成为未来最高法院承认隐私权的判决至关偅要的智识基础,其后的堕胎权也是如此 1992年,苏特面临的问题在于对堕胎选择权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