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全县烟草专賣零售许可证布局的公示
发布时间: 00:0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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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曾经的租客租我的门面办理煙草证现在不租我的门面了,烟草证是否还有效现在门面又出租给另外租客,能否重新办理
回复单位:宁国市烟草专卖局 回复时间: 15:18:59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者鉯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第五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續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您所提出的租客如在烟草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终止经營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持证人应当主动向我局提出歇业申请我局将依法对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注销。逾期不办理相关业务的我局将依法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原店面再次经营烟草零售业务的需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我局将依法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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