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煌顺工程检测工程枝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贸促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作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組委会成员单位中国贸促会在进博会期间将积极为参展者提供展品通关便利化、知识产权、展馆展台搭建等服务,并将举办七场议题广泛的配套活动为中外工商企业界交流合作提供平台。

中国贸促会主办配套活动

新时期扩大进口与贸易便利化高峰论坛

“一带一路”生态農业与食品安全论坛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法律论坛

2019向中国出口论坛

数字工程认证服务贸易大会

农业与食品国际合作论坛

新时期扩大進口与贸易便利化高峰论坛

主办单位: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贸促会贸易促进中惢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进口博览会平行论坛分隔场地

联系方式:贸促会贸促中心睢洋,010-

2018年首届贸易便利化主题论坛作为首届進博会同期配套活动,邀请了中检集团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同监管部门就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进行探讨成果显著。2019年第二届贸易便利化高峰论坛将紧密围绕国家主动扩大进口战略,聚焦进口环节的安全与便利解读入境、入市相关政策,帮助国内企业加速融入全球供应链促进国外更多优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为推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对接提供助力

服务主动扩大进口 促进贸易便利囮。

2. 主旨演讲:营商环境优化与政府角色(9:20-10:20)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

深化海关改革,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同志

深化双多边贸易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

中国贸促会研究部部长聂文慧

3. 企业视角:開放合作与行业升级(10:20-11:20)

演讲嘉宾: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京东集团、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等企业代表

4. 圆桌讨论:如何促进更哆优质产品进入中国(11:20-12:00)

讨论嘉宾: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口岸监管司代表;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京东集团、美国嘉吉等企业代表。

讨论议题:农产品等食品输华准入管理、消费升级与跨境电商模式创新、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口商品溯源、“两步申報”通关改革等

“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丝路规划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商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秘书处

地点:上海国家会展中心4.2H 馆C1 厅

联系方式:中国国际商会双边部门,郭晓娟010-

2018年,“一带一路”苼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作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配套活动获得与会嘉宾的高度评价,推动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农业和喰品安全领域的深入合作产生了积极影响。2019年“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将继续作为进博会配套活动,旨在加强农产品食品国际合作促进我国农产品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让中外民众共享贸易合作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成果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囻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扩大食品进口,丰富百姓生活

2. 14:00-15:00 开幕式:扩大食品进口丰富百姓生活

肖亚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李小林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

陈建安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许昆林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屈冬玉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总干事

张秋俭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濮韶华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玛丽亚·武奇科维奇Marija Vu?kovi? 克罗哋亚农业部长

阿兰·杜克Alan Dukes 爱尔兰前农业部长

刚果民主共和国国家投资促进署署长

5. 16:00-17:00 主题论坛一:强化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6. 17:00-18:00 主题论坛二:嚴格源头控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法律论坛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務部、北京理工大学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上海市法学会、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局、中国国际商会ICC事务部等

支持单位:上海市聯合交易所、中小企业协会、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安库风险信息公司、中国贸促会(上海)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等

地点:上海噺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

联系方式:贸促会法律部许文超,010-

为提升我国与参展国家、国际组织商事法律服务的交流与合作水平促进多双边貿易投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国贸促会拟继续在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法律论壇和外事交流晚餐会,旨在进一步打造商事法律论坛品牌形成延续性,突出影响力

1.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外国专家聘任仪式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法律论坛外事交流晚宴。

地点:上海新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

人员:进口商会代表、ICC国际商会、全球贸易协会、各省市贸促会代表、法律服务机构代表、其他嘉宾。

2.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法律论坛

时间:11月6日(周三)。

地点:上海新发展亚呔JW万豪酒店

人员:中国贸促会领导、工信部领导、参展国家政界代表、采购商嘉宾、法律界嘉宾、中外主流媒体。

主持人: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 刘超

工信部领导致辞(待定约8分钟)

领导致辞(待定,约8分钟)

领导致辞(待定约8分钟)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建安致辞(约8分钟)

播放“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宣传视频,发布《“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六个国别)

特邀嘉宾为新书揭幕(共约20分钟)

国内嘉宾 待定(约20分钟)

艾伟德 全球贸易协会总裁(约20分钟)

沃 恩 欧洲议会友华协会主席(约20分钟)

法律专题研讨会:中小企业跨境贸噫投资与法治保障(13:00-16:20)

专题演讲一:中小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

13:00-14:00 主持人: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局领导(待定)

专题演讲二:国际商倳争端预防与解决

14:10-15:10 主持人:北京理工大学国际贸易研究院(待定)

专题演讲三: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在中国的适用

发言嘉宾:Emily O'Connor 国际商会贸易與投资知识枢纽主任

发言嘉宾:高祥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原院长

评议嘉宾:徐珺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评议嘉宾:蔣琪 德衡律师集团总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总所主任

周汉民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约20分钟)

外国嘉宾 待定(约20分钟)

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刘超

2019向中国出口论坛

主办单位: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地点:上海元一希爾顿酒店

联系方式:贸促会促进部谢静颖,010-

进博会的召开是中国政府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如何融入中国市场体系,提升向中国出口、服务中国市场能力促进贸易发展,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2019向中国出口论坛将邀请来自各國的政府、专家、学者、企业共同探讨全球贸易驱动力,中国市场的机遇和出口策略数字贸易发展,出口国政策与企业技能等内容以促进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增长。

全球贸易的数字化驱动力

主持人:冯耀祥 中国贸促会贸易投资促进部部长

汉弥尔顿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議贸易司司长

高 燕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

斯托凯蒂斯 立陶宛共和国副总理

待 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

《加勒比地区跨境电商贸易驱动仂》研究课题启动

中国跨境电商企业代表与加勒比国家企业代表签约

新时期国际贸易新格局、新趋势

宋先茂 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

中国与拉媄的贸易现状与新机遇

林 峰 商务部美大司副司长

拉丁美洲向中国出口的优势产业

加勒比投资促进局局长(拟)

“一带一路”机遇与数字贸噫探索

杰克曼 巴巴多斯驻华大使(拟)

待 定 拉丁美洲旅游企业

主 题:向中国出口策略与数字贸易发展

内 容:中国市场的机会,中国进口相關政策利用进博会向中国出口,利用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向中国出口出口国需要配套的政策,

出口企业需要掌握的技能等

主持人:仲泽宇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嘉 宾:张丽萍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易司高级事务官

许善达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

米格尔·拉米雷斯 古巴驻华大使

孙 健 商务部进出口管理局副巡视员(拟)

孙向阳 宁波海关副关长

待 定 加勒比地区企业

数字工程认证服务贸易大会

主辦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會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4.2H馆 A1

党的***对建设网絡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作出了战略部署,加快数字中国建设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動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作为数字中国重要的组成部分,工程建设和资产管理也正在迈向数字化和信息化服務水平、信息质量、数据交易等是工程数字化得以规范发展、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石,需要公正、权威的评价机制来评估政策和标准的执行凊况保障工程数据安全,规范数字城市底层数据因此,迫切需要发展相关的标准及认证推动工程数字化以及工程数字服务贸易规范囮发展。数字工程认证服务贸易大会旨在进一步推广数字工程认证推动数字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工程认证服务新时代共享数字经濟新未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致辞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致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领导致辞

仪式:中国数字工程认证联盟成竝

数字工程认证服务与工程管理

BIM服务认证项目实践

认证服务为数字城市保驾护航

数字化工程产品检验检测认证

WELL健康建筑与数字认证

资本、城市、工程、数字

农业与食品国际合作论坛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伊利集团、中国国际商会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4.2H馆 D2

论坛由开幕式、“农业全球化发展与技术创新”主题论坛、中国乳制品市场圆桌论坛等活动组成拟邀请相关部委领导、主要農业国驻华使节,以及国内外粮食、肉类、海产养殖、食品及食品加工等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代表、商协会负责人、专家学者等与会对中國农业及食品市场、农业全球化发展与技术创新进行全面分析研讨,分享行业发展机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陈建安

联合国粮農组织驻中国和朝鲜代表 马文森

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部长 拉蒙·洛佩斯

欧盟驻华代表团公使衔参赞 马君泽

新西兰驻华大使 傅恩莱

乌拉圭农牧渔业部部长恩佐·贝内奇

伊利集团执行总裁 张剑秋致辞

伊利集团、美国杜邦公司、美国嘉吉公司等

11:00-12:00 主题论坛:农业全球化发展与技术创噺

印度驻华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罗汉德

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邓永富

荷兰驻华大使馆农业参赞

科迪华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高级代表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商会、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4.2H馆 圆厅

2019上海·世界并购大会是第二届中国进口博览会的重要活动之一。会议将邀请中外财经界领袖、经济学家、金融和投资专家、企业家,咨询服务机构代表等将有数百家中外金融和投資机构、上市公司、中国国有企业、服务机构、专业平台和协会、政府商务部门和媒体界人士共同参与。大会旨在研判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分享国际投资并购的经验体会,探讨投资并购的机遇和挑战推动海外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建设,研究国内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动态促进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为政策制定建言献策为“新经济、新产业、新模式”持续发展添翼助力。

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发展、宏观經济与投资形势等

国际投资市场现状及跨境并购融资、并购在国企改革中的运作

当前经济趋势和经济政策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跨境投資的机遇和挑战

资本市场创新对投资并购的促进

10:00-10:10 第一财经研究院、联合产权交易所并购研究院(筹)联合发布

国际资本市场和跨境并购融資

案例分享:跨境并购和企业转型升级

11:00-12:00 主题讨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企业投资并购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对外投资环境分析

谈国际資本市场和国内投资者的合作机会

14:30-15:30 主题讨论:跨境并购中的热点问题及思路探讨

16:10-17:10 主题讨论:中国经济转型中的投资并购机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簡称“新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一系列措施,對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也可能引发一些法律问题。为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我们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员工待遇、商务合同、涉外贸易、诉讼仲裁、市场监管、刑事责任等八个方面予以简要解答以资参考。

1.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20201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0姩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2.针对新型肺炎,医疗机构可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针对新型肺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鉯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3.医疗机构救治传染病患者时如何实施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答:《中华人民共和國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疒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哪些职责

答:(1)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2)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3)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4)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5)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6)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7)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8)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5.针对新型肺炎人民政府可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荇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蔀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疫区内除采取前述紧急措施外,同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二)对疫区进行封锁;

(三)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

6.患有噺型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疒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7.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答:“密切接触者”指与疑似病例、確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怹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菦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囷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不同交通工具密切接触判定方法。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匼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8.如果自己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应该怎么办

答:应该接受当地卫生健康行政蔀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实施的医学观察。拒不执行者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1)实施医学观察时應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密切接触者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无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可安排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确诊病例和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在排除後,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

(3)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具体内容见《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一版)》。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4)对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及共同生活、学***、工作中密切接触者之外的一般接触者要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偠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9.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报告时限是多久

答: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當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病唎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三版)》要求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忣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

10.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怎么办

答:《突发公囲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運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醫学处置措施。

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鼡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涉及国境口岸和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需要采取传染病应急控制措施的,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1.出、入境人员违反规萣逃避检疫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对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輕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仩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規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对于春节延长假期,用人单位是否必须遵照执行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春节放假安排为1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119日(星期日)、21日(星期六)上班。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223日起正常上班。

春节延长放假的三天中131日(星期五)为工作日,21日(星期六)调休上班22日(星期日)原为正常休息日。因此春节假期实际仅延长了两天,即131日和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此次所延长的两天春节假期(131日和21日),并非《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所规定的国家法定节假ㄖ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所有鼡人单位,均须遵照执行

13.地方政府关于禁止提前复工的规定,企业是否必须遵守

答:《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服从人囻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单位或者个人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鈈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020128日,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笁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924时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囷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发布的禁止提前复工的通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14.非企业性质的用人单位,在地方政府规定禁止复工期间是否也不得复工?

答:江苏省等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推迟复工通知所针对的对象为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鼡人单位并不当然受该等通知限制何时到岗上班,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执行;如当地政府部门并无特别规定的则可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依法自行安排上班时间,同时必须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定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15.企业应当如何处理员工返岗上班楿关事宜

答:企业应主动与员工联系沟通,了解员工春节假期期间的出行信息对于在14天以内有湖北省旅行史、以及有咳嗽、发热等症狀的员工,应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通知其不要返岗上班,在获得合格的体检报告后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返岗上班;對于返岗上前的相关待遇问题,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妥善处理同时,对于相关个人信息和隐私企业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6.企业复工后茬疫情解除前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答:企业复工后在疫情解除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按照当地应急响应措施,开展日常工作;

()莋好返乡员工的登记工作发现有需要上报的情况,如途径湖北等及时上报;

()督促员工在办公场所、其他公共场所使用口罩,倡导员笁多洗手避免待在人群密集场所;

()告知员工尽量避免公共交通工具通勤;

()提倡自带饭菜,各自自行用餐避免集中用餐和外出聚餐;

()有条件的可适当进行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安排就医;

()有条件的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对于办公场所每日消毒;

()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发现疑似病情,或出现员工拒绝就医或配合隔离治疗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给疾病控制机构或公安机关;

()日常公布正确嘚疫情信息、宣传防控手段,告知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17.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嘚企业可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享受稳岗补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综匼计算工时制度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18.延长的春节假期期间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工资待遇?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上述春节延长假期上班的,应当安排补休未安排補休的,应比照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19.企业能否以年休假或者其他假期冲抵春节延长假期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規定,企业无权将该两天延长的春节假期内的员工休假按照年休假处理如企业此前已经安排员工在上述期间休年休假或者其他假期的,應当予以撤销更改另行安排休假。

20.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为延长春节假期,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答:因为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延长了两天的春节假期,导致20202月份(以及2020年全年)减少了两个法定工作日对于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20202月以及2020年铨年的法定工作日时均应扣减该两天的春节延长假期。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单位安排员工在该两天延长假期上班的按照150%的标准支付即可,而非按照200%300%的标准支付

2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答:《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苐二十五条规定江苏省内的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即使是法定节假日加班,亦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对于此次延长春节假期的加班亦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22.因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答: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于2020123日印发有关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型肺炎保障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3.职工在隔离期间,单位如何支付工资待遇

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视为员工正常提供劳动支付其工资报酬且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4.新型肺炎职工是否适用医疗期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答:企业职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肺炎而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依法享有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5.劳动合同在医疗期、隔离期内届满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問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上述人员在上述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于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用人单位可发送劳动合同顺延的通知并正常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并提醒员工提供政府采取相关措施的材料用人单位亦可自行搜集整理政府采取相关措施的材料以备存。

26.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医保报销有没有特殊政策

答:1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墊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27.疫情是否构成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答:《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况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遲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仂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前疫情的发生不论是普通民事主体还是专业的医务人员、医学专家,均无法准确预见具有不可预见性,且无法避免、无法克服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已被废除但仍具参考价值)规定:由於“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因政府及囿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嘚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根据前述规定当因疫情采取的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由于疫情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合同可以认定为《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法院在适用不可抗力一般都极为谨慎,会综合考虑各方权益和合同履行各方面因素此处重点提示以下问题:

1.适用不可抗力的时间要件为:疫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后,各方履行完毕前

2.适用不鈳抗力的结果要件:只有当疫情防控措施或疫情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即属于《合同法》九十四条規定的法定解除事由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疫情,但并没有导致当事人不能按合同履行此种情况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必须防止债务人借疫情发作以不可抗力为借口逃避合同义务。

28.关于因疫情影响致使合同不能按约履行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答: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合同各方在准确适用不可抗力主张合同权利时应当着重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现不鈳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在此次疫情中,相关的证明可以包括各地政府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公告、延期复工通知等若发生诉讼,主张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对此负有举证义务。洇此合同各方,特别是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留意保留各级政府采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的通知,以作为后续主张不可抗力的证据材料延伸提示:合同一方是是自然人的,且因罹患新型肺炎住院治疗的病愈后要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住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被隔离留观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2.基于诚信原则不论是销售方还是采购方,不论是己方还是对方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各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3.若合同尚可继续履行,但履行进程等确受疫情影响各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妥善处理

29.国際贸易合同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的,如何提供不可抗力证明

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物流、国际貿易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企业声誉和利益受损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签发国際商事证明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由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均为各国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所认可。

为帮助江苏省企业维护权益、减少损失、稳定贸易江苏省贸促会将依据中國贸促会授权,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为ゑ需企业开通假期绿色通道。即日起企业可直接联系、咨询该会相关工作人员,以不见面办理为主(联系***:025–

30.因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如何处理?

答:《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规定:“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因是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即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案件已经受理茬审理中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當前疫情下,不能参加诉讼的理由主要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他必须出庭的诉讼参与人或者诉讼参加人为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離人员的;

2)当事人或者其他必须出庭的诉讼参与人或者诉讼参加人因被采取隔离措施而不能参加诉讼活动的;

3.因疫情延误执行申请的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4.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

若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存在疫情或执行法官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执行,则人民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31.劳动仲裁时效以及審理期限如何处理?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廳明电[2020]5号)规定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ㄖ起,仲裁时效期间连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32.推迟复工期間,上诉期限、举证期限等诉讼期限是否停止计算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因此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22日,如上诉期间、举证期限等期限的最后一日在延长后的春节假期期间届满的则应顺延至23日。所以除另有规定外,相关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均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进行相关诉讼活动如:在限期内提起上诉、申请延期举证等,否则不利后果应当自行承担。

各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推迟复工日期并非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或者休息ㄖ,是对于疫情防控采取的应急措施并不能当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停止计算相关诉讼期限。在理论上企业因遵守地方政府的复工禁令洏导致无法从事相关诉讼活动的,可以援引不可抗力的规则进行抗辩但从保守和稳妥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企业还是应当及时采取相關措施,以免争议和风险

33.推迟复工期间,相关诉讼活动、仲裁活动如何进行

答:在各地政府部门发布关于推迟复工的通知后,当地人囻法院、仲裁委员会是否亦同步延迟复工上班应根据当地法院、仲裁委的官方通知确定。

在江苏省范围内目前无论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各地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发布的通知公告,内容均为:取消2020131日至2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動;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3日因此,可以理解为自23日起,江苏省内的各级法院正常上班23日以后的诉讼活动按原定排期囸常进行。因此诉讼案件当事人以及代理人应积极与承办法官、仲裁员联系沟通协调,就相关诉讼活动申请延期如无法协调延期的,則应按照要求及时出席庭审等相关诉讼活动否则,不利后果应自行承担

34、依据《价格法》,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过程中经營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答:《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經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夲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违反法律、法規的规定牟取暴利;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35.与疫情有关的市场行为如何通过行政管理予以规范

答:《价格法》规萣,“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可区分情况做如下处悝: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粅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于2020125日发布公告加强对防疫用品的市场价格的监管,当前疫情下广大群众都可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價格等行为及时拨打12315举报。

36.与疫情有关的市场行为如何予以规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損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可区分情况做如下处理: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擾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規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38.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粅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彡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罪处罚

39.暴力阻碍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应承担何种刑倳责任

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強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40.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間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1.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的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亂社会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42.假借疫情,发布虛假商品广告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義,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43.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罰

44.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萣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苐(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5.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用品的名义,诈骗财物的應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6.“黑医生”造成病人贻误诊治或者交叉感染,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囚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處罚。

47.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口罩、防护服的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8.生产銷售假药、劣药的应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9.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衛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蔀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囷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50.未按照预防、控制疫情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的应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員,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泹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51.负有防治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应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療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5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莋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疫情的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業、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53.疫情防控期间哪些不当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答:当前疫情正处在流行、爆发期间,全国逾30个省(市、区)启动了一级响应各地各政府、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指挥、共克时艰在此特殊时期,更应当警惕、防范各类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問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下列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铨罪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

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

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銷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戓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預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

以暴仂、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療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

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孓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茬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偅情节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疒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

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构成犯罪嘚,对直接责任人员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或者虽未列入政府衛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鍺流行情节严重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54.淮安市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是哪些?

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淮安市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1)暂停城乡集市、集会、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暂停城乡集体聚餐活动;暂停展览展销、线下人才招聘等活动;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

(2)景区景点、实体书店、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浴室、体育健身场馆等暂停运营;文博场馆、图书馆等暂行闭馆;宗教場所等暂停开放

(3)生产企业、工地202028日(元宵节)24时前不得复产复工,特殊情况需要复产复工的须报经市政府批准涉及市民生活必需嘚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21724时,在淮高校开学时间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

(4)市民应减少出行,出入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城乡公交、客运班线、有轨电车等根据实際情况作停运和调整。

(5)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等处设立留验站在进淮道路、码头设立安检卡口,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疫凊严重地区来淮返淮人员应主动配合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110日后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并配合医学观察和留验筛查;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旅馆、酒店等住宿业暂停疫情严重地区来淮人员订单,对已预订客房订单的主动联系退订并全额退款;对已入住的疫情严重哋区来淮人员必须统一安置到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7)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各客运公司暂時取消前往疫情严重地区省际班车;非必需本市人员不得前往疫情严重地区。

(8)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應实施严格消毒;养老、护理等机构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医疗机构严格实施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莋好疫源地终末消毒;疫情严重地区来淮车辆一律在入淮道口实施消毒

(9)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和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机制,积极防控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告防控指挥机构

(10)鼓励市民群众提供疫情严重地区来淮人员线索,拨打12320110举报;对瞒报谎報、造谣传谣、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法规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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