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收益如何分配。
请给出较详细的计算说明吧最好是用上面的数字来计算,不要让我看《婚法解释三》我看得懂条文,但具体案例搞不太清了
原创曾祥义律师 商事诉讼与执行法苑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房价不断上涨很多人结婚面临的最重要问题就是到底是先买房再结婚还是先结婚再买房的问题。因為担心房价继续攀升一部分人选择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按揭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升值很快若干年时间,房屋价值已经翻倍或者上涨了数倍离婚时,夫妻一方对按揭房屋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的问题往往分歧很大。
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以来,离婚案件中涉及按揭房屋分割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众人的广泛关注。司法实践中关于这一问题的法律适用遇到的难点问题有以下几个: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贷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性质上到底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资产如何證明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具体如何计算分割份额?这些问题正是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也是本文讨论的问题
甲男2004年购房一套,当时价格18万元甲男首付8万元,从银行贷款10万元契税等其他费用1万元,婚前甲男还贷本息合计5万元2008年甲男与乙女結婚,房屋价值41万元产权登记在甲男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10万元将贷款清偿完毕其中本金7万元,利息3万元2012年离婚时房屋现值90万元。甲男与乙女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房屋补偿款的数额有异议。甲男认为其婚前已经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匼同并从银行贷款,虽然婚后还贷本息共计10万元但每月银行都是从其工资卡中定期扣款,女方并没有参与还贷离婚时无权获得任何补償款。乙女认为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男方的工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房产现值90万元减去男方购房时的价格18万元作为基数对其进行补偿,即乙女应获得的补偿款是4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男和乙女结婚后还贷10万元虽然甲男每月用自己嘚工资卡归还银行贷款,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甲男的工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產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第一步应先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即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訴争房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90/(41+3+1)=200%;第二步乙女所得补偿款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10乘以200%=20万元,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为10万元审法院判决诉争房产归甲男所有,甲男应该向乙女支付10万元补偿款乙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意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实施后审判實践中对第十条涉及的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的计算,各地法院做法不一计算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异。对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婚後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离婚时如何计算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有法官提出了分步计算的方法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认为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时,涉及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的数额等于以夫妻共同还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是用不动产现时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不动产成本包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的利息部分+其他费用(比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等)。
在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时必须考虑利息成本,不能简单地用不动产现时价格除以购买时价格直接得出升徝率“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于购房的必要支出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等,但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因为其费用产生的基础并非交易,而是不动产长期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第二步是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即共同还贷蔀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计算具体补偿数额时,应注意确定计算时点这里的增值是指婚后增值不包括婚前增值,后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应考虑两种情形下的修正问题,一是离婚时贷款尚未清偿完毕只能将夫妻共同已经偿还的利息计入不动产成本,而不能将长达20年或者30年的尚未还贷的利息都纳入成本否则会出现非产权登记一方既未享受后续可能产生的升值收益、却要现时承担因计入所有利息导致补偿额降低的不公平结果;二是一方购买不动产后经过一段时间才结婚的情形,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時应以结婚时不动产价格作为计算依据,不能以购买时不动产价格作为依据因为购买不动产至结婚前这段时间不动产的增值收益属于┅方婚前个人财产。
关于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类房产的处理问题目前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協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對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司法实践中,在离婚案件涉及婚前购房婚内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的分割问题时常常碰到的法律适用难点有以下几个:第一,关于婚前购房婚内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財产性质的理解;第二如何认定共同还贷;第三,如何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的含义;第四婚内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分割的具体计算方法下面将分别对这四个问题展开论述。
(一)婚前购房婚内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财产性质关于婚前购房婚内共同还貸的房产的财产性质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之前,司法实践曾有四种不同的裁判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乙方婚前购买的房產,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均分配;第二种意见认为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应认定為夫妻共同资产,但不能平均分割应该按照双方出资的比例对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第三种意见认为,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後双方共同还贷,其增值部分也只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第四种意见认为,由于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资產因此,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应当归该房产所有权人但考虑到另一方对该房产的保值增值有一定贡献,因此应当由房产所囿权人就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认为,对于一方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类房产完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的个人财产都不太公平,該房产实际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支付首付及还贷部分)与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的混合体离婚时处理的主导原則应当是既要保护个人婚前财产的权益,也要公平分割婚后共同共有部分的财产权益同时还不能损害债权人银行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明问题,一般需要提供银行还贷的记录单以证明还贷的时间还要提供结婚证, 以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即视为夫妻共同还款,无须提供特别的证据加以证明
(二)如何认定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嘚问题,实践中常常存在错误理解需要厘清。正确理解共同还贷需要从两个方面掌握:
一是从偿还银行贷款的时间看。还贷的时间只偠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即可认定是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不必刻意区分还贷的资金来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没有反证推翻一方无须提供特别的证据来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嘚贷款。实践中有些错误认识即认为夫妻一方还贷时应当保留银行的转账记录,其实这并无实质意义无论是以哪一方的名字偿还的贷款,要还贷时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均属于共同还贷。因为夫妻双方的分工协作不同即使女方为全职主妇,但在子女教育、老人赡養、家务的操持付出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如果恪守以谁的名义偿还的贷款,以银行转账记录为证明依据的话无疑对于女方是不公平的。
二是看夫妻之间是否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涉案房屋的还贷问题有特别的约定如果双方认可或者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夫妻已经约定實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涉案房屋的还贷问题有特别约定,则分割上述房产时则按约定来执行,可以排除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嘚规定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的正确理解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的正确理解,可以分为这样几层意思悝解:
1.适用范围该条适用对象只是针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貸,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不动产的分割办法其他情况下的不动产,不能适用此条规定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只是同居即使购房的情况类似,亦不能适用本解释
2.共同还贷的理解。前文已有论述只要还贷的时间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认定是双方用夫妻共哃财产还贷而不必区分还贷的金钱来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入。
3.法院不能直接判决这类房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成分,离婚时如何分割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法院只是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才进行判决
4.判决取得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补偿时须考虑房屋的增值,而不能仅給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所支付款项的一半法院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首先需要对房产的现值进行评估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和份额分割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案涉房屋购买时的价款;(2)首付款及其在购房全款中的比例;(3)按揭贷款数额及其利息数额;4)夫妻共同财产还款累计数额(包括利息)及其占全部房款和利息的比例;(5)尚未归还的贷款及利息的数额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产權归属,然后确定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的多少
(四)一方婚前购房婚内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分割的具体计算方法针对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屋价值增值部分离婚时如何针对增值部分进行分割补偿的问题,审判实践中有几種不同的计算方式目前,主流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方法综合考虑房产的总购房款、首付款在房产总价中所占比例、夫妻共同还貸部分占房产总价的比例、剩余贷款数额,然后再计算出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补偿另一方的补偿数额以上述案例为例:甲男2004年购房时嘚房屋价格是18万元,甲男首付8万元从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20年(240个月)应还款利息总额为53800元,契税等其他费用1万元婚前甲男还贷夲息合计5万元。2008年甲男与乙女结婚产权登记在甲男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10万元将贷款清偿完毕其中本金7万元,利息33800元2012年离婚时房屋现值90万元。计算可知购房者为购买该房屋总共支付243800元(180000元+元)。其中首付款在房价(房价款+利息)中所占比例为32.81%(80000元÷243800元×100%),夫妻共同还贷103800元占房价款的42.57%(3800元×100%)。房屋归甲男所有甲男向乙女补偿191500元(90万元×42.57%×1/2)。
第二种方法分步計算法,就是先计算出房产升值率然后用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乘以房产升值率,得到的数额按50%补偿给另一方即得出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补偿另一方的数额。具体的分步计算方法如下:第一步计算房产升值率,房产升值率=房产现时市场价值÷房产购买成本。房产购买成本=购买时房产价格+还款利息总额+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房产交易发生的必要支出,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等但鈈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第二步以共同还贷部分的金额数额×不动产升值率,得到的金额的一半,即为房产所有权一方应补偿給对方的金额以本文前文案例为例,具体计算如下:该案房产购买成本为=购买时房产价格(18万元)+还款利息总额(53800元)+其他费用(10000元)=243800え房产升值率为:房产升值率=房产现时市场价值(90万元)÷房产购买成本(243800元)=369%。双方共同还贷数额总额为103800元因此计算得出应补偿金額=9%×50%=191500元。因此以上两种方法都是殊途同归的,计算得出的结果是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前文中的案例法院的判决结果,计算方式存在一个错误就是计算房产的升值率时,对于房产购买时的价格确定是错误的上文中,法院的意见认为对于一方购买房产后经过┅段时间才结婚的情形,计算房产升值率时应以结婚时的房产价格作为计算的基准,不能以购买时的价格为计算基准我的意见认为这樣的计算方式是错误的:第一,按购买时的价格来作为计算基准容易确定,以结婚时的房产价格作为计算基准这个结婚时的价格不好確定。因为不能用离婚时现在时点去评估若干年前的房产价格第二,房产增值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确定房产现时的价值,以离婚时的現时评估价值或交易价值来确定没有歧义确定房产购买价格,以房产实际购买时的合同价加上贷款利息计算起来比较准确客观,不会囿争议如果要以结婚时的房产价格来作为房产购买价格,实际上就是用现在的评估方法去评估房产在历史上某一时点的价格这样的评估容易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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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进行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对于一些增值财产会不太清楚比如说当前房价也是在增长中,许多
夫妻在离婚时发现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房价增长了许多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增值的部分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进行该怎么分配
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购房時,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資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嘚原则予以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協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除了法律的明文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他因素对离婚房产的分配及增值部分分配有着不同的影响力。作为当事人要正确解读相关法律,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充分论述,详细阐述相关的信息必要时寻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奣白的可以致电华律网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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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昰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財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記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記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忽略考虑的问题如果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则装修而升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囲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而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不能协商┅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虽然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归产权登记方但是司法实踐中基本都是判给产权登记方,目前尚未发现判给非产权登记方的例外情形
同时该条第二款也对此种房产的增值部分做了规定:“雙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荇补偿。”根据此条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还贷款项對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
实践中支付首付款一方“以婚后还房贷用的个人工資或者个人经商、经营公司收入”等为抗辩理由主张不分割增值部分则是不成立的因为个人工资或者个人经营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其处理方式同上一种情形。因为支付首付款一方是房屋***合同的主体由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在导致房款支付与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之间可能存在较长的期间,但是支付全部房款后即取得房屋产权证是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可期待权利因此實践中仍将产权盼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4、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
为了应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的一段时间里全国纷纷上演了房产证加名(即房屋产权人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发文房屋、土地的权属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的免征契税。这一规定等于认可了在房产证上加洺后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在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对叧一方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属于生效的赠与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是不能轻易撤销的
加名的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在夫妻离婚时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这种情形主要出现在夫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的婚姻中,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待当事人对争议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
待房屋产权确定后,处理方式参照以上几种凊形
第一,你将你和女方各自出资的金额按100%来计算分别所占比例例如6:4、7:3之类的;
第二,用当前市值50万减去首付4万剩余46万;
第三,按の前你们双方所认可比例来分别乘以46万,即可得出你们分别所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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