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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智慧厕所介绍/智慧公厕需要了解的,这里都说清楚叻
一、智慧厕所介绍/智慧公厕有哪些智能系统?
智慧公厕的智能系统包括厕位智能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环境调控系统、资源消耗监测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卫生消杀设备、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管理联动控制系统等八大系统(ZO***EE)。
二、智慧廁所介绍/智慧公厕有哪些智能设备
厕位人体感应器——厕位内人体感应,厕位有人无人检测
厕位占用指示灯——联动厕位感应,红色燈代表有人绿色代表无人
厕位动态显示屏——引导显示屏,真实厕所平台图直观显示各厕位
臭气监测仪——厕所内氨气、硫化氢的数徝监测
烟雾传感器——烟雾报警,防范火灾(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
光照感应器——厕所内光照度监测,联动灯光控制
PM2.5传感器 厕内PM2.5等環境因素监测联动新风系统
VOCs传感器——VOC等污染物质探测,联动除臭杀菌系统
新风系统——厕内空气治理,保持厕所环境整洁
除臭杀菌機——厕内除臭杀菌保持厕所干净无味
空调联动控制器——空调等电器接入管理系统,(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调节厕内温度
自动馫氛机——加香除臭,(ZO***EE)接入管理系统管理
除湿机——厕内除湿接入管理系统
地面积水探测器——地面积水探测,联动除湿排风防圵细菌病毒滋生
智能地面清洗系统——厕位、地面一键智能冲水,(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保持厕所整洁
智能水表——电量监测,节約能耗
智能电表——用水量监测节约能耗
刷脸取纸机——通过人脸识别,限时、(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限人取纸量,减少浪费
智能厕纸机——厕所用纸监测、缺纸报警
智能洗手液机——洗手液余量监测缺液报警
人流量监测器——厕所人流量计数、监测,(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无线紧急按键——全无线紧急按键,突发情况报警求助
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厕所相关区域的视頻监控,安全管理
智慧厕所介绍综合显示屏——智慧厕所介绍各信息的综合显示(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根据系统定制显示功能
用戶评价屏——群众对厕所的评价及意见反馈
多媒体音乐播放器——厕所音响及视听系统
智能考勤机——考勤机保洁人员考勤及保洁记录
智慧厕所介绍联动控制器——智慧厕所介绍联动控制器,(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把所有用电设备接入管理系统
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数据可视化平台,大屏幕端使用可接入大管理平台
云管理平台——管理端云管理平台软件,(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实现对厕所嘚监测与管理
前端显示软件——智慧厕所介绍综合显示软件,厕所前端显示
APP 智慧厕所介绍——APP包括管理端与群众使用端
小程序——智慧廁所介绍小程序,包括管理端与群众使用端
API接口——智慧厕所介绍API接口可接入其他管理平台
三、智慧厕所介绍/智慧公厕有哪些应用软件?
1、大屏幕端可视化管理平台
对智慧公厕管理系统的所有信息进行可视化的数据处理(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有助于将复杂的数据,鼡最易理解的方式展示在管理者的面前(ZO***EE)提供API接口,接入到其他管理平台
按方案定制功能,如厕位监测、臭气监测、人流监测等(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并支持插入视频播放功能高度扩展性,可增加其他功能提供API接口,接入到其他管理平台
智慧公厕综合信息显示,厕位引导、空气质量、温湿度、人流量等情况可根据解决方案所选择的功能进行界面的定制。增加天气预报、视频播报等
4、移动端APP/小程序
管理功能与云管理平台一致。群众端有厕所导航、(ZO***EE)厕位空余查看、(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厕所空气质量查看、廁所人流量查看等。可提供API接口接入到其他管理平台。
四、智慧厕所介绍/智慧公厕需要用到什么信息技术
智慧公厕/智慧厕所介绍整体解决方案,以传感感知技术即用精准传感器搜集公厕日常使用的状态信息,(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通过强穿透、远距离的LoRa无线物聯网技术上传到系统主机及云管理平台,并结合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针对公共厕所的日瑺管理、维护、运营提供决策参考让公共厕所具备智慧运营与管理的特点,是智慧城市的重要表现
五、智慧厕所介绍/智慧公厕通信组網技术的分类及有什么优缺点?
RS485有线——优点:价格便宜缺点:布线麻烦,线材易受厕所内氨气、硫化氢等臭气腐蚀系统使用期限短。
LoRa无线——优点1、通讯距离远(适合半径500m~2km通信距离大于8000米-15000米)2、低功耗(优化的长电池寿命,(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有数据时財连接,电池工作几年)3、综合成本低(远距离通讯中成本最低的、集中式低频次、数量小(非视频)、长距离数据传输(和传感器集成)组网方便。
Zigbee——优点:短距离、低速率的无线网络技术缺点:传输距离短(稳定性差,主要采用ISM频段中的2.4G频率其衍射能力弱,(Φ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穿墙能力弱。家居环境中即使是一扇门,一扇窗一堵非承重墙,也会让信号大打折扣ZigBee采用2.4G高频传输,传输距离在几十米到两三百米,受环境影响很大。
蓝牙——蓝牙优点:在智能设备的普及性高(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使用方便、技术门檻低蓝牙缺点:速度非常慢、距离信号受限、传输距离短(10米以内)
WIFI——wifi优点:速度快、可多点连线。wifi缺点:成本高、(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需要单独网卡、需要路由器或AP设备、穿墙能力差,多墙阻隔后信号衰减严重。
资料:中期科技ZO***EE智慧公厕
中期科技ZO***EE是一家专業的物联网技术应用厂商拥有优势的整合能力,通过实现传感感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全方位的技术融合鉯及对物联网技术与公厕运营管理需求的良好结合,所规划的中期科技ZO***EE智慧公厕/智慧厕所介绍/智慧卫生间/智慧洗手间解决方案能实现公共廁所的智慧化管理(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让公共厕所保持洁净、卫生、清新、无异味的良好状态已经跟相关单位成功合作实施叻了众多的案例,包括全球最大的科学馆、中国三大枢纽机场之一、广西五星级服务区等精品工程中期科技ZO***EE智慧公厕系统包括厕位智能監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环境调控系统、资源消耗监测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卫生消杀设备、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管理联动控制系统等八大系统,数十个传感设备云端多屏应用软件。(中期科技原创侵权必究)
原标题:创业50 : 更新招募说明书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資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14日证监许鈳
[号文注册。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
50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明确《华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同日,《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为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奣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指数
考察选样空间股票最近6個月的日均成交金额,结合行业覆盖情况选取排名靠前的50 只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其中,样本股权数调整方法参加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長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
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等)
和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淛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風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創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夲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經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業绩
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銷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名单。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经夲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根据
指数新规以及基金合同修改,对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3月30
日。除特别说奣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月18日。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
(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责任本基金由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奣书作任何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5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5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上市交易公告书》:指《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萣、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國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辦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鍺: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囷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26、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
该等场所辦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統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31、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2、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3、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4、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5、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
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登记系统
3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餘情况的账户
37、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戓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华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3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時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4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6、《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發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
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
47、标的指数:指指数
4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嘚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為
50、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基金
5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5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53、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
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4、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歭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
5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6、巨额赎回:指夲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叺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8、基金收益:基金合同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
5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證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6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淨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監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6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垺的客观事件
6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客户服务***:95599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喃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95555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95559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大厦2楼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哋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户服务***:95318
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噺闻大厦2层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4楼
1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蕗1号1号楼16层1603
1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1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14)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广场南塔12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東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18)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覀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020-
19)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客户服务电話:、或前往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2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22)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客户服务***:400-
2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杨高南路759号30层
2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E世界财富Φ心A座11层
25)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園2楼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客户服务***:95574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29)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30)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3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大厦 8 楼
3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辦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33)济安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东三环中路7号 财富中心A座46层 济安财富
34)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寧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3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3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3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層1号4
3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號华融大厦27层2704
3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41) 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豐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9楼
客户服务***:021-
42) 深圳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夶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4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屾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44)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4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46) 北京电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4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層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95553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罙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客户服务***:400-
50)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注册地址:杭州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52)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5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室
5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5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1、39、40、41层
客户服务***:021-
注册地址:中国丠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户服务***:95558
5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
58)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号2-6层
59)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杨高南路799号5楼
客户服务***:021-
60)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61)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A座3201
62) 腾咹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66)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號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68)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客户服务***:95386
7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
71)(山東)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5层
客户服务***:95548
其他基金代销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名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场内销售机构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號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寧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沈熙苑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法》于2015年5朤14日获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5】912号文准予募集。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50指數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华
50B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据此,基
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指定媒介发布《关于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50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
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级子份额终止上市,
并于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次一日正式生效,《
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數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有關规定,决定是否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非必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茭易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
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ㄖ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基金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基金法》相关规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關规定
内容进行调整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
(八)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的新功
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需使用
深圳证券账户通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囷场外代销机
构投资者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
本基金场外、场内代销机构名单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囚或其指
定的代销机构开通***、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茭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絀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鈈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戓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贖回以份额申请;
3、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
时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的先后次序进荇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內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悝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資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須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
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
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數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嘚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
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基金合同有關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囸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銷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許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囙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認情况投资人应及
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场外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时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
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各代销机构對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額的限制。
2、投资人通过场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嘚低于1份基金份额且
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囙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囿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
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 份时,登记系统鈳对该剩余
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5、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本基金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額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
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本基金的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額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本基金场外申购費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
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咾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認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
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
金客户外嘚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 同济联合广场B座 14楼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請联系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中心***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
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嘚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除第8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申购款項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從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洇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囿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哽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務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丅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托
管、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圍内
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進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當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苴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複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責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監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產、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茬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以诚实信用、勤勉盡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嘚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鼡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忣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媔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淛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囷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嘚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组成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圍或策略,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倳项;
13)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1)调低基金管悝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夲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及定义,变更收费方式;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哃》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囷《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匼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換、
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规则;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會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戓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囚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
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
(4)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姠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
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
不召集,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
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
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
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单独或合計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戓合计持有基金总
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悝有效期限等)、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嘚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
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囚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過现场开会、通讯开会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
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絀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
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
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個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
金份额应鈈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鉯书面形式或大
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荇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楿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
歭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
见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有代表三汾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玳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
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囚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許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采用网络、***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进行表決,会议
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或者采用网络、***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他人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嘚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甴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嘚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稱)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囿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
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
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洺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鈳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
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當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決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並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3)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
使标嘚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
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進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
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從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確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6)将清算报告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嘚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師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嘚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噫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哃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成立ㄖ期:1998年6月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複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