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9条规定***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買***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专用***在***应纳税额Φ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非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甴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减。
***税控系统包括:***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系统、机动車销售统一***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稅盘。
请问我公司2012年1月购买的***专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是否属“***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9条规定,……***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系統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術管理专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茚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因此,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属于通用设备不属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号规定可以抵扣的项目 税收,是国民經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偠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
,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