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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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现行实施的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设置的交强险,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赔得起的最终结果,却未保证受害人在整个事故过程中得到快速救济,及时获赔问题,致使有时延误受害人获救、获治时间、事故保险人也不能完全从事故赔偿责任中摆脱出来,这是交强险保险金赔付程序不完善引起的。在此,笔者通过对交强险保险金赔付程序的缜密分析,从八个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求进一步推进我国交强险业的发展。 一、交通事故强制险的概念及意义 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此险种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2004年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2006年3月1日国务院通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一步对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作出规定。其立法本意在于,由于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现代社会客观存在的高危行为,因此要实行社会保险责任机制,强制有此高危行为的相关主体参加保险,以避免单位主体无法承担的风险,实现巨大风险的分散化。同时通过奖优罚劣的费率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驾驶人增强安全意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二、现行交通事故强制险在保障及时赔偿保险金方面的立法缺陷 《机动车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又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条例第28条也规定,只有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这些规定虽肯定了受害人有权获取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金,但将赔偿给谁的主动权交给了保险公司,或给予了一定限制,即公安机关通知、被保险人申请。《机动车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保险公司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该赔付保险金的时限规定,也是从有利于保险人一方作出的,万一保险人借故一直不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那10天的规定就对其没有一点约束力,也就构不上拖延赔付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综上立法缺陷,影 ...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海事海商类案件(货损货差纠纷、无单放货纠纷、倒签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租约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强制令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国际贸易纠纷;一般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5楼。Email: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05-12-1 21:02:06 一. 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设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它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权的一定金额内,直接处理赔案,就地给付赔款。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 (3)***; (4)装箱单; (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以及证明 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 (6)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等等。             
  2.属于进口货物遭受损失,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当进口货物运抵我国港口、机场或内地后发现有残损短缺时,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会同当地国家商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则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具《进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同时,凡对于涉及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三者所造成的货损事故责任,只要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但对于属于国外发货人的有关质量、规格责任问题,根据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应由收货人请国家商检机构出具公证检验书,然后由收货单位通过外贸公司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进口货物收货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要提交下列单证: ...曹燕贻律师:保险车辆出险后的理赔程序
很多有车之人,购买过保险,却只有十分一之的有车之人办过索赔,所以一旦出现什么不幸,车子受伤,拿着那一纸保单该如何是好呢?那肯定不能惊慌失措,否则就会
了。每次事故发生的情况可能是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中,下面就给大家讲讲一些基本步骤和技巧要点,希望对大家有用。
   下面先谈谈的是理赔的基本步骤:
   首先,出险后,先通知保险公司,保卡上都印有保险公司的报案***,车险条款上有规定,在出险后 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话又说回来,就算超过两天,一般情况也不会不赔给你的 ( 赔是人情,不赔是道理呀 )
;但是只要当场报警或报110,保险公司应该赔,不赔,请你打***我。 苏州无锡知名交通事故赔偿索赔理赔资深律师 曹燕贻律师 ***
   然后,就要根据你所购买保险的险种和你所出现的保险事故不同进行分开说明了。
如果你只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分为人身伤亡责任险和综合责任险两种。下面举例说明理赔步骤:
  某天,小李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在拐弯处,由于越出双黄线与开着摩托车的小王发生碰撞,小李的小轿车发生车损,而小王受伤,而且摩托车也损坏。
  发生事故后,报了交警,交警会到场,勘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然后照现场照片和开事故证明,定事故责任,在这起事故中,小李越双黄线违章行驶,负全责,小王的医药费和他的摩托车修理费均由小李负责赔偿。交警在定责后,会安排拖车来把肇事车辆拖至事故车辆评估中心定损,然后可以拿去修理,而小王由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这些虽然和保险理赔关系不大,但是知道一下也好嘛。接下来就是要做保险理赔工作了,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有所不同,但大部分是相同的。首先就是在事故后给保险公司报案,双方肇事,通常保险公司会派出查勘人员前来勘查,看事故是否属实,保险车辆方所负责任情况等等,然后会给车辆定损,开出价单,暂时事情就完了。在交警结案时,交警会开出事故调解书和判决书,小李可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小王的医药费***、病历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 ( 即小李的驾照 ) 复印件等资料,到保险公司索赔, 10
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赔偿金。
  如果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人身伤亡责任险,那么第三方车辆和财物损失是不予赔偿的,只有购买了第三者综合险才会得到赔偿。只买第三者责任险的话,保险公司
( 除平安保险外 ) ...凡是追尾事故,多半是由于精力不集中,紧急情况不能快速反应并处理。再加之有些新手,遇上前面有情况,会突然一脚刹车踩死,这样也会造成后车追尾。
一般跟车都不会很近,开车时,也会常从反光镜里看看后面的跟车,如果跟的很近,可轻点刹车,提示后车。
如果发生比较厉害的追尾,除了必须的程序外,大家还需要注意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看看您车的水箱、电子扇及线束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可千万别开了,这时候您需要给保险打***报案及叫拖车。
由于水箱漏水造成的水温高或是顶气门等损坏,线束损坏引起的火灾等,在保险公司会被定为扩大损失,扩大部分是不予赔偿的。
避免追尾的基本要求是:留足跟车距离。跟车距离应根据车速来定,一般来讲,速度多少,就应留足与速度一致的距离(如:车速60公里,应留60米跟车距离),这样,在前车紧急刹车时,自己马上刹车才不至于追尾前车。特别是高速路上行车,必须这样留足跟车距离。而车速比较慢时,跟车距离可以小于车速。如:车速40公里,留足30米跟车距离足够了。即:车速越快,越不容易停住,车速越慢越容易停住。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后车跟自己车很近,就应加大自己与前车的距离,多留出的一段距离,就是为后车留出一定的刹车距离,使后车不要追尾自己的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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