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中国电视荧屏十多年的***题材剧终于归来。今晚,由周梅森编剧、李路导演的***剧《人民的名义》将在湖南卫视开播,同时在网络平台PPTV播出。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该剧的5家投资方皆为民营中小企业,不见影视大公司踪影。
筹拍《人民的名义》,让以写政治小说闻名的周梅森发出这样的感慨:“以往我的作品都是和大型文化国企合作,这一次竟全都是中小民企,甚至是个体资本,有的大型文化国企以集体决策为由,不参与投资。也坚决不购片,而对一部还没定下演员的宫斗剧就一路绿灯买下,令人十分不解。”
尽管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组织创作,但《人民的名义》的诞生,绝谈不上顺利,甚至一开始就面临无法组局的窘境。身兼导演和制片人于一身的李路,用“雷声大,雨点小”来形容自己在寻找投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状况,“一些大型文化公司,一听题材来了精神,可是回去之后一‘请示研究’,态度就变成了观望。”在李路看来,大多数公司还是喜欢看风向,在当时的市场里没有这类剧,更谈不上成功的先例,“他们害怕钱打了水漂,更怕敏感题材不好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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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微信的不断升级,朋友圈也可以发视频。“我从没想过,在朋友圈传个视频,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9月27日,常德澧县男子王某也从澧县看守所放了出来,他对于自己在朋友圈发布“驾车撞人”视频传谣后悔不已。此前,他因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被澧县警方刑事
9月15日,王某在自己手机微信群中看到微友发了一段驾车撞人的视频,误认为是发生在澧县德隆商业步行街,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便将其上传到腾讯视频,并以“昨晚发生在澧县德隆的恐怖一幕“为题,将这段视频分享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中疯狂转载分享,仅三天时间其点击量就达16.8万次,引发群众热议。
该案发生后,澧县警方迅速展开侦查,查清王某发布的视频是一段发生在广东普宁的驾车撞人视频,该视频还被恶意串改成多个版本,有重庆万州版、湖北黄石版等等。“现场与澧县德隆商业街相似,我就以为是发生在澧县的,就传播了出去。”王某说道。
随即,澧县警方采取措施删除了网上的虚假信息,犯罪嫌疑人王某迫于压力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被依法刑事拘留。由于视频社会影响较小,王某认罪态度较好,目前已将王某的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行政拘留。
澧县警方提醒广大网友,网络谣言、网络虚假信息具有欺骗性、迷惑性、煽动性、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对造谣传谣的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点击量达到5000次以上的,就构成了刑事犯罪,请广大网友记住9个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澧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中队长王治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