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光伏支架业务。半年报显示,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同比增长 39.53%,主要由于海外销售收入增加迅速。请公司补充披露:(1)来自不同国家的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同比增减变动情况;(2)结合目标市场的行业竞争情况、市场容量、行业发展、公司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对公司业务收入变动予以具体分析;(3)光伏支架业务的具体的生产、销售、运输方式,如不同国家存在差异请予以分别披露。 2、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半年报显示,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89亿元,同比下降52.76%,请公司:(1)按照工程收入和转让收入,并结合具体国别补充披露相关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同比增减变动情况,并予以必要的分析;(2)结合目标市场的相关政策、市场竞争、行业发展、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的销售及盈利模式,分析本年度公司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 3、业绩大幅下降。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3.41亿元,同比下降 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4.17万元,同比下降64.11%。请公司结合宏观政策、公司战略布局、销售业务开拓方式及成本、筹融资需求、汇率及利息费用等方面对本年度业绩下滑原因予以具体分析,如相关业绩未来存在进一步下滑的可能,请予以风险提示。 二、关于公司主营业务模式及现金流 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3.41亿元,同比下降7.69%,但公司应收账款高达5.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74.48%,同比增加13.77%,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同时,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8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577万元,且连续两年为负。此外,公司短期借款4.37亿元,同比增加1.47亿元,本期利息支出、汇兑损益、融资租赁费用合计为3039万元,同比增加20.67倍,财务费用增幅较大,对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4、请公司结合具体销售政策、结算方式、收入确认依据、相关回款情况、并予以同行业比较,重点分析公司回款期限较长,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并就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审慎性予以分析。 5、本报告期,公司预收预付账款同比增加在30%以上,应收票据为270万元,同比减少91.16%,应付票据为2.79亿元,同比增加32.18%,公司结算方式产生一定变化。请公司结合采购和销售具体模式,相关结算方式,分析造成上述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本年度公司结算方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6、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别、销售国家,分别披露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结算方式及周期、信用期、回款情况,并核实相关客户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 7、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物品种类,相关结算方式,并核实相关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 8、请公司结合借款期限、利率水平、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分析公司有息债务及相关费用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9、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明细、用途、租赁费率、期限、账面价值、装机容量、发电量等主要数据。 10、海外应收账款。报告期,公司针对海外应收账款9427万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5.29万元,计提比例为0.06%。请公司补充海外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前5大应收账款情况,及公司对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比例计提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11、其他应收款。结合款项形成原因、账龄、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中电站股权占让款、保证金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2、在建工程。请按照具体类别,分别披露相关光伏工程的开发建设周期、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装机容量、建设进度,如相关工程进度存在明显滞后,请予以具体分析。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函件后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清源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45万股,每股面值为 .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皮山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皮山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营业部申请固定资产借款1亿元人民币。 同意对皮山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见公司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清源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原聘用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服务合同到期,并且该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届满五年,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为提升审计质量及本地事务所便于沟通交流的原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调查和了解,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约完毕后终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而来,是北京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是中国本土执业最早、最具影响力的大规模综合性事务所之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于北京,在长春、成都、广州、南京、厦门、福州、青岛、上海、太原、武汉以及香港都设有办公室。业务覆盖全国各主要区域,为超过170家上市公司,近2000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无时差的国际化专业服务。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一切事项。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因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本公司上市至今,其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审议情况: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45 万股,每股面值为 .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1009号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