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叶婉莹 通讯员 赵卓妍)桂花开时,香云成海。月轮高处,广寒有宫。几千年来,人们在仰头望向空中那一轮明月时,总不免引起相思之情,而中秋之夜的月光,则思念之味更甚。相守之人赏月共话团圆,而相隔万里之人也在此时共守一轮圆月,遥寄相思。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一代名相张九龄望见月光,竟引起相思,夜不能寐;“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面对着皎洁的月光,白居易也不禁思念起友人元稹;“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与亲人经久别离的苏东坡更是对着月光道尽世间团圆的美愿。
在戊戌中秋来临之际,让我们跟随河南大学汉服社的同学们,一起穿“月”千年,感受经典古诗词中的中秋思念。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李金磊)近期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7日至31日举行,建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
这将是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此次个税修法,事关每个人利益,民众非常关注,期待也非常多。
中国人大网显示,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数量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5000元起征点能否再提高?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随后在6月29日,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为期一个月的意见,收到意见数超过13万条。
根据草案,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不过,起征点的内涵有了变化,之前3500元的起征点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一项,而新的起征点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综合所得。
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很多人认为起征点5000元依然偏低,建议进一步提高到7000元乃至1万元的呼声很高。
资料图:北京市东城区联合办税服务大厅。 刘文曦 摄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审议草案时表示,现在经济发展要扩大内需,在整个收入格局中,居民收入占比是在逐步下降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在外界看来,随着居民收入不断提高,起征点也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平均工资不断上涨,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月平均工资为6193元。
参考上一次的起征点上调,此次起征点并非没有可能在5000元基础上再提高。2011年,个税草案起初建议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经过听取各方意见后,起征点最终提高至3500元。
资料图:工资条。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起征点能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除了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外,公众的另一大期待就是,建立起个税起征点的正常调整机制,能随着居民收入、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定期动态调整。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在2011年调整之后,个税起征点距今已近7年未再进行上调。而个税收入和纳税人数在不断增加。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1-7月累计,个人所得税9225亿元,同比增长20.6%。这个数据已经超过了2015年全年8618亿元的个税收入。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个税法修正案讨论小组建议,每年年初,由国务院根据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等,确定每一年的减除费用标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表示,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和物价水平挂钩、自动调节的机制,这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如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
资料图:退休教师们参加活动。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可否增加赡养老人费、幼儿哺育费扣除?
此次草案的另一大亮点就是,首次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在草案一审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至10000元不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不少上班族也认为,5000元每月的个税起征点偏低,应该适度提高。但也有部分专家表示,考虑到低档税率范围扩大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效果,5000元每月的起征点标准是合适的。
中国1980年出台个税法时,制定了每月800元的起征点,此后在2006年、2008年、2011年经历了三次上调,依次上调至每月1600元、每月2000元、每月3500元。近年来,随着百姓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事实上,虽然草案建议起征点为5000元每月,但也并非没有可能变动。2011年个税草案起初建议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经过听取各方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除提高起征点外,草案还提出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看来,这是本次修法的最大亮点。
现行个税法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而综合征收是把一部分应税所得综合在一起,根据总收入情况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来征税。对于有多项劳动所得的人来说,通过这次改革,税负就会增加。与分类征收相比,综合征收更有利于实现量能纳税,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张斌告诉记者。
张斌表示,综合税制一直是中国个税的明确改革方向,如今个税改革终于迈出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过渡的关键性一步。但张斌也坦言,目前围绕个税改革还存在一些争论,需要在厘清背后原因的基础上努力寻求最大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