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5日讯 网络游戏玩家为提高游戏等级和个人经验值往往日夜奋战,甚至不惜花重金购买与游戏经验值密切关联的虚拟货币,于是就有骗子对虚拟货币动起了歪脑筋,利用QQ发布销售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虚假信息,一旦当网游玩家要购买虚拟货币后,骗子通过盗取对方的银行卡账户和密码,从而骗取钱财。
今年19岁的罗某是湖北黄冈人,中专文化,平时喜欢上网。去年年底,罗某在广东打工时,加入一个从事诈骗活动的QQ群。这个QQ群通过发布虚假的销售虚拟产品、虚拟货币等广告,精心设下骗局,以低廉的价格吸引网络游戏买家的注意,然后在网上进行诈骗活动。
这些骗子分别扮演“老板”“下家”“洗黑钱”等不同角色,流水线分工行骗,一旦受害人上当,就进行一环扣一环地实施诈骗。其中,罗某充当“洗黑钱”。
今年5月3日,16岁溧阳少年小吴看到这个诈骗QQ群低价销售游戏虚拟货币后,便想花5元购买1万元的虚拟货币。QQ群中的骗子先诱导小吴开通了网上银行,接下来以购买不成功需打钱激活,以及网银被冻结需要打钱解冻等虚假信息,骗了小吴1万元。
随后,骗子再将小吴银行卡的余额信息截图发送给“下家”康某。康某又以退款需要交纳退款金为由,骗取小吴1.1万多元,并通过罗某财付通账号进行转账提取现金。诈骗得逞后,罗某提成得到1300元。
被害人小吴发现银行卡上2万多元全被骗后报警。溧阳警方根据线索侦查,半个月后,将逃到湖北的罗某抓获。归案后,罗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庭审理后认为,罗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是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以罗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
要远离网络诈骗,首先要远离那些非正规网站,特别是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的上网情况,加强对孩子用钱情况的监护。
【虚拟货币】3月30日消息,近日保监会主管的中国保险报网发表文章《打击金融传销须多管齐下》,文章指出,与传统的传销方式相比,微信传销、网络传销等新兴传销模式花样多变,扩张速度快,隐蔽性、欺骗性强,出现了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金融性和更具欺骗性等新特点。日前,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发出预警,提示其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文章特别以虚拟货币举例:许多传销打着“虚拟货币”特别是比特币的幌子,使一些人相信虚拟货币能够迅速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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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11日讯 今日,工商总局官网发布《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警示部分网络虚拟货币、诈骗、传销风险。
工商总局称,近期,以传销形式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频发。部分组织和个人以经营网络虚拟货币、网络游戏的名义,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币”“互联网代币”或“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广大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此类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权益存在巨大风险。此外,参与传销也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二、此类主体普遍未取得合法经营或者故意掩盖其真实身份,行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普遍采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公众;普遍通过网上银行、等非接触式手段吸收、返回参与群众资金。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跑路”情况,参与群众很难追回资金。
三、根据《刑法》《法》《禁止传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平台、支付结算、通讯传输、广告推广、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便利实施条件。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相关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本质,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发现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可根据具体情况向金融管理、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