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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文本
第六节 调整成果和效力 6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调控指标 7
第一节 区域发展战略 7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8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9
第四节 上级下达指标调整 10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2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导向 12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3
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空间布局 16
第四章 “三线”划定 22
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2
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 24
第三节 城市开发边界 25
第五章 主要用地规划 26
第一节 耕地保护 26
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7
第三节 建设用地 28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 30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30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1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36
第一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6
第二节 中心城区结构布局 36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37
第四节 中心城区用地结构调整 38
第八章 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布局调整 40
第一节 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40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43
第九章 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4
第一节 指导思想 44
第二节 规划任务 44
第三节 规划内容 44
第四节 乡镇规划指标的***与落实 46
第十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50
第一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50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50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 52
第四节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53
《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建设用地、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深化改革决定全文的公布和“十三五”规划的全面提出,现行规划实施所依赖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现势性,为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弹性和动态适应性,迫切需要对现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调整完善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6〕1196号)的相关要求,以2014年末土地变更数据经转换后为基数,遵照上级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本次《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工作。
《规划》是规划期内统筹应城市土地利用、开发、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生态文明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多规合一”为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我市“十三五”规划发展需要,强化与市域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林地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为我市“四区五城”建设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一、保护为先,量质并重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确保调整完善后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面积和空间分布,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
二、节约集约,优化布局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安排城镇建设规模,遏制城市发展无序扩张,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安排流量建设用地规模,有效盘活存量,保障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空间。
三、充分衔接,多规合一
以二调变更调查成果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为“底线”,积极推进国土空间主要用途“多规合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为完善和深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打下基础,确保各类规划协调统一。
四、严格实施,健全机制
理顺和完善规划管理机制,健全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与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利用创新政策,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
五、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管制规则
制定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管制要求,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利用创新政策,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
8、《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函[号);
10、《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孝土资发[2016]28号);
11、《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应城政办函[2016]57号);
1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3、《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14、《孝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15、《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16、《应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规划。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与《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的行政区划范围一致,包括田店镇、杨河镇、三合镇、郎君镇、黄滩镇、天鹅镇、义和镇、陈河镇、杨岭镇、汤池镇十个镇和城中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四里棚街道办事处、东马坊街道办事处、长江埠街道办事处5个办事处及1个南垸良种场,土地总面积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调整规划期限与原规划期限一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 年。
第六节 调整成果和效力
应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由文本、规划图件和数据库组成。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调控指标
应城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偏东、孝感市西南,总人口67万。确定“12345”发展总体思路,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以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以“三大板块”为区域发展重点,以“四地四区”为战略定位,建设“富强、宜居、创新、文明、幸福”五个应城。
一、盐化工业集聚地与循环经济示范区
应城岩盐资源丰富,“十三五”期间改造提升盐化工产业和精细化工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围绕热电集中供应和岩盐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
二、中国温泉养生地与健康养老首选区
应城具有全国独有的“膏都盐海”特色养生资源,泉、林、水、文、田、米的旅游资源组合优势明显,充分挖掘“膏都、盐海、温泉”三宝的旅游价值,以汤池温泉为主打旅游产品,构建由汤池温泉、矿山公园、盐浴康疗为核心的 “华中汤浴金三角”,使应城成为武汉城市群的健康养老首选区。
三、能源储备中转地与跨越发展保障区
应城地处长江中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膏盐资源丰富,是中国重要的膏盐基地,长期开采石膏、盐形成的矿洞,是储藏国家战略物资的天然场所。应城可成为湖北省乃至华中地区最大的能源储备中转销售地区,将极大缓解长江中下游地区发展的能源制约因素,为湖北跨越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应城市将继续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实施“工业强市、项目立市、旅游活市、科教兴市”四大战略,着力“特色支柱工业、现代市场农业、旅游商贸物流、城乡基础设施”四大重点。
主要奋斗目标是: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增长质量、经济效益超过孝感市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小康应城、文明应城、生态应城、平安应城。
到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5600元,突破3000美元大关;财政收入20亿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0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00元以上。
二、人口和城镇化发展目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0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60%左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以构建“碧水、蓝天、青山、美城(村)”生态格局为目标,加强生态建设,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突出污染减排实效,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和生态文明城市。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应城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实施“生态优美、农业健康、建设集约”的土地利用战略,合理优化国土空间,科学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确保生态安全和粮食供给能力;通过合理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空间结构,切实实现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
一、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巩固生态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实现生态优美的新模式。规划期间依托现有的自然山水格局,保持山体、水系自然地形地貌特征,优先保护自然红线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饮用水保护区等生态用地,巩固现有生态格局。
二、坚守耕地保护战略,确保质量并重
转变耕地保护理念,切实从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耕地保护观念向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耕地保护观念转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强化优质耕地管控;通过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通过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政策,积极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保护,为农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三、落实节约集约战略,盘活存量用地
坚持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
规划期间从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镇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切实实现规划从“增量供地向存量要地”的转变。
第四节 上级下达指标调整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241.63公顷。
到2020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1055.31公顷。
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17262.40 公顷。
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1002.40公顷。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导向
结合规划期内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土地需求,从应城市的客观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用途管制,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补挂钩的要求,参照相关规划,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1、符合规划目标和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
2、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拓展生态空间;
3、加强保护水田等优质农用地,挖掘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
4、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空间;
5、统筹协调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基础设施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和利用其它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优先安排农用地,保障建设用地正常需求。
2014年末农用地总面积83961.90公顷,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83726.66公顷,减少235.2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76.63%调整至76.42%。
2014年末建设用地面积16996.30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17259.91公顷,增加263.6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15.51%调整至15.75%。
2014年末其他用地面积8603.14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8574.77公顷,减少28.3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7.85%调整至7.83%。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适当调整农业结构,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进行严格控制。至2020年全市农用地总面积83726.66公顷。
2014年末园地面积492.71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479.60公顷,减少13.1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45%调整至0.44%。。
2014年末林地面积3878.92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3816.95公顷,减少61.9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3.54%调整至3.48%。
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建设用地对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整合城乡建设用地,适当增加基础设施的用地,城镇工矿适度扩大,农村居民点适度减少,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7259.91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调整
(二)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2014年末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516.87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3773.26公顷,增加256.3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3.21%调整至3.44%。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2014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996.57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9889.70公顷,减少106.8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9.12%调整至9.03%。
(四)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2014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276.87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3312.03公顷,增加35.16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99%调整至3.02%。
(五)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2014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05.99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284.92公顷,增加78.9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0.19%调整至0.26%。
2014年末其他土地面积8603.14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8574.77公顷,减少28.3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7.85%调整至7.83%。
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空间布局
应城市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将构建“中心城—城郊和产业重镇—口子和交通枢纽镇—一般乡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形成梯度辐射、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布局。
依据土地资源现状、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城市主城区近期主要向铁路以北、王桥路以西发展,同时依附武荆高速公路连接线,构筑城区向长荆铁路以南发展的骨架,拓展城市发展的新空间;远期重点是在北起长荆铁路、南至武荆高速公路,东起盐水河、西至连接线的范围内搞好规划和建设。紧紧抓住国家火炬计划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和武汉企业外迁的机遇,加快东马坊和长江埠南北对进发展,形成东城区。
在空间结构上,形成“一心两轴三片”的城镇格局
“一心”:即核心区包括城中、城北、四里棚、东马坊、长江埠等五个街道办事处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黄滩、郎君、三合镇的部分村,膏盐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工业基础雄厚,商贸发达,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两轴”:即横向发展轴和纵向发展轴。横向发展轴:沿汉宜大道贯穿主城区、东城区所在的核心区和西片,是工业产业、商贸和旅游休闲发展轴线;纵向联系轴:沿烟应—应天线,连市域北片、核心区和西南片,是重要的交通联系轴和特色资源、农副产品加工带。
“三片”:是围绕核心区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三大外围片区。“北片”包括田店、杨河、三合镇及有名店、团山、伍山、草山四林场的市域北部经济区,是本市的粮食和林木生产基地,工业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以杨河为本区重点镇;“西片”包括汤池、杨岭镇的市域西部经济区,是本市的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区。重点镇为汤池;“西南片”包括天鹅、义和、陈河镇、南垸良种场,主要是平原湖区,是本市渔、特资源区。以陈河为重点镇。
依据应城市种植业规划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规划期间,全市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突出主抓粮食、油料、生猪、家禽、林业五大优势产业,突出发展双孢蘑菇、糯米、茶叶、甲鱼、毛蟹、南美白对虾六大特色产品;突出建设优质稻、双低油菜、特色水产养殖、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速生林和无公害蔬菜等六大板块和双孢蘑菇、藠头、金水梨、茶叶、莲藕等五大基地。
(1)优质稻板块:以西北部的杨河、田店、陈河、杨岭、汤池等乡镇为主,建设优质稻基地,突出抓好优质荆糯的生产建设;
(2)“双低”油菜板块:分三大片:东部包括东马坊、郎君、三合、四里棚等处镇,以双低油配瓜菜为主,西北部包括田店、杨河、城北、杨岭、汤池、陈河等处镇,以双低油配优质稻为主,南部包括黄滩、天鹅、义和、南垸等镇场,以双低油配优质中杂为主;
(3)水产养殖板块:在已形成“一带三块”(即汉宜线水产养殖推广示范带,龙赛湖和东西汊湖河蟹养殖板块、汤池甲鱼养殖板块、杨家河立体生态养殖板块)的基础上以龙赛湖、东西汊湖为核心示范区的湖泊、渔池养殖河蟹板块,以汤池甲鱼为核心示范区的甲鱼养殖板块,以杨家河为核心示范区的专(套)养鳜鱼板块,以义和镇为核心示范区的(承载面积)网箱养鳝板块,以陈河镇梅岭垸为示范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板块。
(4)畜禽养殖板块:近期建成十大养殖小区,即田店张董养殖小区、杨河巡检良种繁育小区、杨河土陂刘山养殖小区、三合聂山养殖小区、杨岭团山立体养殖小区、黄滩艾堤养殖小区、城北雷山立体养殖小区、松林岗养鸽小区、城中宝丰养殖小区、市开发区杨桥陈塔养殖小区。其中选择2-3个小区建设示范小区。
(5)速生林板块:以速生杨和湿地松为主栽品种,主要分布在南部湖区和西北部种植区;
(6)无公害蔬菜板块:以城中、开发区、黄滩、城北、四里棚为重点,建设万亩无公害精细菜基地。其中城中、黄滩拟建成生防工程示范区,全部采用高压汞灯防治害虫,主要生产时令蔬菜,保障全市居民吃菜需求。城北、四里棚先由企业以订单的形式组织生产大路菜,供应企业加工和外销的需要,再逐步过渡到精细蔬菜生产。
(1)双孢蘑菇基地:大棚蘑菇以城北办事处为中心,地栽蘑菇以杨河、陈河两镇为中心,以随应、汉宜、应天公路沿线乡镇为骨干,逐步辐射其它乡镇,突出区域化开发和相对集中连片建设;
(2)藠头基地:在现有100公顷的基础上,以三合、陈河、杨岭、汤池、黄滩、四里棚等乡镇为重点稳步发展;
(3)金水梨基地:以松林岗金水梨基地为重点,沿应汤线连片开发,辐射城北、杨岭、汤池等乡镇,逐步扩大种植规模,不断完善配套生产设施;
(4)茶叶基地:茶叶生产以三合聂山茶场、伍山茶场、田店诗璐茶场为重点,采取推广先进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加工工艺、开展品牌宣传等举措,逐步建设一批高标准、无公害、规模化的丘陵茶基地;
(5)莲藕基地:莲藕生产以郎君镇白湖地区为中心,继续向周边扩展(包括长江埠、东马坊)。
根据应城市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城市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目标是:通过保护、改善、建造生态系统,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生产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土地的经济利用与生态建设结合的综合决策机制,协调管理机制和投入机制。生态破坏趋势得到遏制,绝大部分低岗丘陵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或根治,重点地区的生态状况进一步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提高国土保安能力,保障农牧业稳产、高产,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把应城市建成一个经济持续发展、环境洁净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地区。
应城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结构合理,“山“碧水、蓝天、青山、美城(村)”青、城绿、碧水、蓝天”的生态城市。
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要求,重要湖泊、水库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和修复;城市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的主要监测指标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通过城市生态建设,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程度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
根据应城市土地利用布局,市区范围分为中心城区、东城区和“十镇一场”,该区域作为未来应城城市化的主要地域,将成为应城市实现城市跨越发展、生产力布局调整、空间布局优化的主要空间。根据市域各城镇的现状职能及其发展条件,结合规划期内市域经济开发空间布局的调整,按土地利用结构将各乡镇(办事处)分为以下4种类型。
城镇工业型:城中、城北、四里棚、东马坊、长江埠五个办事处以及黄滩镇、郎君镇
农业型:杨岭、杨河、陈河、田店、三合、义和
第四章 “三线”划定
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在县级永久基 交通水利项目等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的布局调整,优先将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等建成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管控规则: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最严格保护,不得擅自改变或随意调整,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在项目预审环节组织论证,论证未通过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基本原则,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优先将全市坡度等级较高、质量等级较低的耕地划出,将以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已建成的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在调整后数量不降低、质量有提高。
各乡镇均有所调整:城中街道办事处增加146.38公顷,城北街道办事处增加1171.85公顷,四里棚办事处增加528.92公顷,东马坊办事处增加363.04公顷,长江埠办事处增加194.79公顷,田店镇增加189.21公顷,杨河镇增加412.25公顷,三合镇增加720.18公顷,郎君镇增加678.75公顷,黄滩镇增加58.60公顷,天鹅镇增加75.73公顷,义和镇增加107.07公顷,陈河镇减少47.38公顷,杨岭镇增加2465.94公顷,汤池镇增加37.39公顷,南垸良种场增加167.59公顷。
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
到规划期末,全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1055.77公顷。
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在保持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保障粮食供需安全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要求:
1、优先将已建成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保护红线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年度计划指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难以在城乡开发边界内选址的旅游、交通、水利、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等经相关部门审批可选址建设。
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和主体功能区定位,着力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优化,着力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着力改善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着力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维护区域和城市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主要包括有名店、团山、伍山、草山四大国有林场和汉北河、大富水、漳府河、老鹳湖、龙赛湖、东西汊湖、短港、渔子河水库等水域保护区以及汤池温泉、应城国家矿山公园等生态旅游区。
1)水生态保护区:通过工程、林业、农业等措施,积极开展河流、水库、重点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建设湖泊周边水土保持、截污治污、底泥清淤、蓝藻打捞、湿地保护、生态养殖工程设施,修复龙赛湖、老鹳湖、东西汊湖等3大湖泊生态系统。
2)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在森林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对全市森林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对调查到的动植物种类进行编目和濒危状况分析,依据珍稀、濒危物种种类和分布状况,确定保护区类型和面积,推进矿山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规划建设,构建应城市保护区网格系统。
3)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保护重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和孵育场等敏感生态系统。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实现水生生物资源的休养生息。加大水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力度。尤其应对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
在上述重点生态空间以及市内其它中小河流、湖泊、部分低岗丘陵水土流失区等生态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全市生态用地总面积不得小于国土面积的25%。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采矿采空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等综合确定。”
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空间格局,以城规的用地性质管理为主,湖泊及周边绿地、山体绿地等统一按城乡规划用地的“非建设用地”(E类)和城市建设用地的“绿地与广场用地”(G类)进行管理。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推动城市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3241.13公顷。
在确保全市耕地总量的基础上,根据空间分布调整各乡镇耕地保有量。
规划通过严控耕地减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表土剥离地力提升与土壤增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规划期内通过合理调整耕地结构和布局,上级下达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241.63公顷,规划期末实际规划耕地保有量65021.18公顷。
二、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
年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62.01公顷以内。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确保对优质耕地的保护,尽量减少优质耕地占用。
三、合理规划复垦增加耕地
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推行废弃地复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地适宜、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要求,加快闭坑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复垦工矿用地及农村居民点用地新增耕地967.52公顷。
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土地整治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等优先划入基本农田,扩张城镇规模必须避让优质耕地。
一、上级下达保护目标任务情况
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1055.31公顷。
二、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
应城市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4226.67公顷。
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基本原则,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优先将全市坡度等级较高、质量等级较低的耕地划出,将以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已建成的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在调整后数量不降低、质量有提高。
规划至2020年全市实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51055.77公顷。
加强多规融合,统筹城乡发展,从规划源头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划定城乡开发边界,以边界约束与计划数量管控双管齐下,推动新增空间优化配置与存量空间盘活使用同步进行,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优化空间利用结构,达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目标。
到2020年,应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7262.40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662.96公顷以内,
其中城镇用地控制在3274.04 公顷以内,
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9889.70公顷以内,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499.22公顷以内。
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1002.40公顷。
应城市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将构建“中心城—城郊和产业重镇—口子和交通枢纽镇—一般乡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形成梯度辐射、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布局。
中心城区:应城市中心城区涉及城中办事处、四里棚办事处规划,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5万人。
城郊和产业重镇:城北办事处、东马坊办事处、长江埠办事处、黄滩镇。
口子和交通枢纽镇:汤池镇。
一般乡镇:杨河镇、郎君镇、杨岭镇、陈河镇、田店镇、三合镇、天鹅镇、义和镇、南垸良种场。
到2020年应城市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74.04 公顷以内,其中规划净增426.84公顷。
以“环境优美、经济发展、服务共享、生活幸福”为目标,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通过加强“多规合一”,加快村庄集聚,将应城市村庄打造成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社区服务健全、乡土文化繁荣、农民生活幸福的美好家园。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庄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的改造,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实现城乡用地挂钩,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到2020年,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为772.19公顷。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
根据应城市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调控措施的要求,按照有利于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和经济布局、有利于统筹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实行分类指导区域土地利用、保持土地利用方向和调控措施相对一致性原则,将全市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等土地用途分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量及生产能力高、生产条件好、集中连片的耕地集中分布区,这些区域在将来的建设中不会被占有,是应城市的粮食生产基地。该区面积53361.4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8.70%。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了基本农田以外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土地,其生产条件一般、集中度不高,产量也不高,主要是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用地。该区面积26524.5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21%。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乡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和规划新增的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国有农场、林场用地以及城镇的工业园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该区面积16643.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19%。
本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该区面积499.1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45%。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广泛分布于各景区、景点,尤其集中于“一带三环”地区。
林业用地区主要指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而划定的区域。该区面积3912.6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57%。
其他用地区是指为保护河流、湿地及水源地而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大富水、汉北河、陨水(漳河、府河)东西汊湖、赛湖、老观湖短港、渔子河等主要河流湖泊水库,该区面积8620.19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7.88%。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环境优先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同时与土地用途分区相衔接,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相协调,划定四个建设用地管制区,即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现状建设用地所在的主要区域,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各镇区、各类开发区(园区、示范区)、农村居民点等。规划调整后确定允许建设区面积17142.8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65%。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乡建设。
(1)区内土地以内涵挖潜为主,应积极鼓励引导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规划实施过程中,允许建设区的空间布局形态和建设用地规模编辑可依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的落位进行动态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
(3)各镇街划定乡级允许建设区时,应细化落实本用途区的界限和范围,同时可按乡级最小分区面积要求,将本用途区外规划期间保留的城乡现状建设用地以及不可避让的河流、水面、道路等补充划入;
(4)各镇街划定的乡级允许建设区应与本机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的规模和范围相协调。
有条件建设区指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允许建设区之外划定的规划期内用于新增城、镇、村或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主要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主要预期用地区。本区主要分布于城镇村周边,区内土地使用引导方向为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后确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688.65公顷以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8%。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4)各镇街划定乡级有条件建设区时,应细化落实本用途区的界限和范围,同时可按乡级最小分区面积要求,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增加布设村镇有条件建设区;
(5)各镇街划定乡级有条件建设区时,应按照保护资源环境优先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应尽量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6)各镇街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应尽量采用主要河流、高速公路、铁路、绿化带、山体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地物,在无原则性冲突时,可采用其他相关规划的同类边界。
限制建设区指市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是城、镇、村或工矿建设空间与生态保护空间的缓冲隔离带,主要包括耕地、园地和林地等用地类型。区内土地主要进行农业生产,限制各类非农建设。规划调整后确定限制建设区面积为87729.8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0.07%。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治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
(3)区内规划期间保留的农村居民点,在不突破原有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允许依照相关规划进行原拆原建;
(4)区内规划期间布局的新增建设用地,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5)规划中已列明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限制建设区的,视为符合规划;
(6)规划中未列明,但规划期内确实需要实施的建设项目,如需占用限制建设区,必须依据相关规划,经严格论证通过后,方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为保证中心城区建设空间,根据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方向,划定中心城区扩展边界,西至大富水,东至压矿区边界。扩展边界内土地总面积3148.74公顷。
第二节 中心城区结构布局
规划期间,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轴四区两带”的布局结构。
一轴:主城区公共中心轴线,起自解放街旧城区传统中心,经汉宜大道-古城大道商业中心,沿广场达到向南连接行政中心、商业中心,远景进一步向南跨越联系铁南新区中心。
四区:旧城生活居住片区:位于汉宜大道以北、体育场路以西,集中了主要的居住和传统商贸服务设施,是主城区的主体和主要的生活居住功能之一;
新城生活居住区:位于汉宜大道、长荆铁路、大富水和体育场路之间,是应城今后发展的主导方向和新行政文化中心的所在地,规划发展成为以居住、现代商贸为主的新城区。
东部工业片区:位于长荆铁路以北、体育场路以东,为应城市主城区的主要工业区,包括东北部的盐化工业园、北部的民营经济园;
铁南新区:位于长荆铁路以南、黄滩镇以北,是应城发展的主要方向并在远景与黄滩镇整合。规划为兼有生活居住和产业职能的综合性功能片区,其中应天线以西为生活居住区,以东为高新技术工业区南区,是应城市主城区重要的工业新区。
两带:长荆铁路沿线绿带:主要沿长荆铁路南侧分布,规划以生态绿地为主导,是分隔铁南片区与其余两个片区的结构性绿地。
体育场路、武荆高速公路连接线-盐水河沿线绿带:是将城市生活居住片区与东部工业片区分隔开来的结构性绿地,规划以防护绿地为主,体育场路,武荆高速公路连接线设置100米的防护绿带,在盐水河沿线设置100米的防护绿地,绿带背接烧香台森林公园,南接长荆铁路沿线绿带和东南压矿区生态绿地,是主城区重要的绿地系统骨架。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应城市中心城区总人口13.50万人,用地规模为3148.74公顷(其中城镇现状为1482.07公顷,并入城镇的工矿和居民点为570.78公顷)。应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2129.21公顷,未突破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规划期内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的重要产业节点和适宜于创业、居住的中等城市。
规划实施期间,应城市融入以武汉城市圈和“两型社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快重点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为支撑,大力实施建设“三大板块”、打造“三基地一示范”总体战略,努力把应城经济建设成经济活跃、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宜居城市。
同时,《应城市城乡总体规划(年)》确定应城市至2030年,应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50.18平方公里,相较于现行规划中确定到2020年应城中心城区总规模28平方公里,相差22.18平方公里。可见应城市在未来城市发展中现行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总规模已难以满足应城市发展需要。
第四节 中心城区用地结构调整
中心城区农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886.87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685.80公顷,净减少201.07公顷。
园地由2014年的7.25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7.13公顷,净减少0.12公顷。
林地由2014年至2020年保持不变,为3.34公顷。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2129.21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2336.70公顷,净增加207.49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由2014年的73.84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77.16公顷,净增加3.32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由2014年至2020年保持不变,为2.52顷。
中心城区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132.65调整至2020年的126.23公顷,净减少6.42公顷。
水域由2014年至2020年面积保持不变,为97.58公顷。
自然保留地由2014年的35.07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28.65公顷,净减少6.42公顷。
第八章 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布局调整
第一节 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规划期间,形成“十字型”高速公路网和“三横三纵”国省干线网络,建成有效覆盖全市各乡镇及村湾的农村公路网,主要旅游景区高等级公路快速直达。公路总里程达到2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公里达到67公里,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达到260公里以上,乡镇之间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
1、高速公路:在现有沪蓉高速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应城段建设。争取到“十三五”末,应城市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7公里,新增高速公路约36公里。
2、国省干线:继续加大对国省干线改造,不断优化和改善路网结构。重点对国道347、省道210、211、212、262、344、420、470改造升级,形成“三横三纵”国省干线网络。
3、重要公路:加快市域乡镇之间的公路网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旅游公路建设,完善联络线建设。重点建设孝应一级云梦沙河至应城曹大公路、武荆高速公路汤池连接线、八汤线、田店至潘集旅游公路、环西汊湖旅游公路;老虎山至盛滩公路联络线。
4、农村公路:在普通干线公路规划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之间、乡村之间以及村村之间的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以路面改造和升级为主,新建一批通村公路,基本实现自然村湾通畅目标。“十三五”期间,对拟升县道进行提档升级,计划改造里程102.5公里。
规划期间实施短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夹河沟泵站更新改造和龙湖泵站增容;完善相关配套供水系统。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规划建设城市防洪工程;实施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力争府河、汉北河抗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标准,大富水、漳河堤防有重大改观。
新建1座中型水库和6座小型水库及高关至短港水库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对短港水库灌区和5座1—5万亩水库灌区进行渠道衬砌及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重点建设5个重大项目,水库除险加固1个,河道堤防整治3个,排涝泵站1个。
三、能源建设及市政工程
按照适度超前、协调配套的原则,大力发展供电、燃气、石油储备和垃圾处理等能源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建设,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加强城乡电网升级改造,推进电网智能化和输配协调发展。加强供电网络建设及配套,完善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及供电质量,形成以220千伏为枢纽,110千伏为骨架,35千伏为主体,10千伏为基础的区域性供电网络。
加快推进城乡天然气工程建设,改造现有加油站,新建加油站等。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应城地下天然气储气库,完成应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实施城市供热工程。建设孝仙高速应城城北互通加油站、孝仙高速应城城西互通加油站、应城长荆大道加油站、应孝加油站、中石油郎君加油站、中石化郎君加油站等。
以地域特色文化为脉络,以“膏都、盐海、温泉、鱼米乡”为发展抓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纲领,以两型社会示范地为目标,构建完整的休闲度假产品体系,成为原生态养生旅居地。
打造三大旅游景区,培育特色旅游品牌。汤池温泉度假旅游区。突出养生文化,加快汤池温泉三期盐海康疗养生项目、石堰水库生态养生项目、李白玉女汤文化景观和汤池旅游名镇街区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国家矿山公园旅游区。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地下博物馆、古法制盐文化景观矿业文化核心项目。
打造三大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利用巡检膏盐码头古镇,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膏盐文化旅游小镇;伍家山整合开发,恢复白龙寺、建设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加快建设汤池古镇、西十村红旗人民公社、红堂村民俗文化村、文峰社区旅游文化街等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名街。拓展文化科教旅游。矿山公园建设蒲骚、膏盐文化主题园区,移置门板湾遗址、红旗人民公社,修建杨业功纪念馆、矿区革命纪念馆等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通过完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农田基础设施,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主要分布在杨河镇、陈河镇、三合镇、天鹅镇、杨岭镇等乡镇。规划期内全市力争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通过合理布局新农村居民点、村庄整治和退宅还耕,使农村居民点的整治迁并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和耕地保护相结合,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到2020 年,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772.19公顷。
三、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根据“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从经济合理、自然条件、土地破坏状况确定土地复垦的方法、措施以及复垦后土地的用途,开展工矿用地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到2020 年,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模186.58公顷。
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立足本地实际,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合理开发低效林地和未利用地,规划期内,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第九章 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为合理引导和控制应城市各镇(处、场)土地利用,本规划在对各镇(处、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适宜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上下反馈和综合平衡,在不突破上级下达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本着综合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拟订镇(处、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
各镇街规划编制要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各镇街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乡镇规划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状况;
(2)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
(3)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
(5)安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布局;
(6)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
(7)具体落实每块土地的规划用途,划定土地用途区;
(8)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务必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下达到各镇(处、场),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遵循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导思想,明确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的任务,我市各乡镇规划后土地调整后结构如下表:
各镇(处、场)要在市级规划指导下,积极配合国家、省和市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搞好市级规划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的相互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加强耕地保护与提质工程建设;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并完善国土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等。
第四节 乡镇规划指标的***与落实
应城市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将构建“中心城—城郊和产业重镇—口子和交通枢纽镇—一般乡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形成梯度辐射、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布局,从而促进资源共享、生产要素集聚和政府职能转变,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城中办事处: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78.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85.58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94.0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4.61公顷以内。
四里棚办事处: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911.6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508.98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16.8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33.53公顷以内。
城北办事处: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002.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352.36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64.1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4.09公顷以内。
东马坊办事处: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52.1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949.05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4.2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8.33公顷以内。
长江埠办事处: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901.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59.09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39.0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5.64公顷以内。
黄滩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263.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803.42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41.2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59.25公顷以内。
汤池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840.2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191.19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12.2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6.99公顷以内。
杨河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7559.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7093.48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18.7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4.04公顷以内。
郎君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171.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20.48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9.7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3.92公顷以内。
杨岭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7262.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048.57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76.0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2.00公顷以内。
陈河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7869.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928.43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34.7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5.59公顷以内。
田店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947.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794.75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70.9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62公顷以内。
三合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003.2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453.84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22.6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公顷以内。
天鹅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776.8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397.64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74.2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05公顷以内。
义和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358.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029.94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13.1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54公顷以内。
南垸良种场: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41.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238.53公顷。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0.42公顷以内;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第十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一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应纳入应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指导市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镇街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考核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市域范围内编制的城镇、交通、水利、旅游、生态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规划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须及时调整和修改。在适当时候实现“多规合一”。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乡级规划必须以市级规划为依据,落实市级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并在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结构布局等方面与市级规划做好充分衔接。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强化年度计划控制。完善年度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落实差别化的计划管理政策,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规划实施期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指标台帐管理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土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审批或核准建设项目。
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并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论证,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
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加大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和资金补贴力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资金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成本,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建立跨区域补充耕地的有偿调剂机制。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奖励超额完成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用地行为,采用年度弹性制度控制各镇街年度用地指标,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现象,提高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保有成本和违法用地成本;实行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闲置、低效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税费调节力度,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向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方向流转。
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在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各方资金投入增减挂钩项目,在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开垦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增减挂钩项目补助,多渠道筹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金。。
第四节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规划实施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镇街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土地整治活动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附表1:土地利用现状表
附表2: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表
附表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4: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
附表5:建设用地指标***表
附表6:土地利用平衡表
附表7:重点建设项目表
附表1 应城市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表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其中: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
五、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附表2 应城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表
附表3 应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4 应城市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
附表5 应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表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附表6 应城市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
附表7 应城市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云(梦)应(城)城际铁路建设项目 |
双环至隔蒲铁路专用线改建 |
G347应城护子潭大桥至三合段 |
G347应城西十至天门皂市段 |
S212应城市田店镇至城区段 |
S212应城黄滩至天鹅段 |
孝应一级云梦沙河至应城曹大公路 |
S262应城市汤池至杨岭段 |
S420云梦清明河乡至应城三合(应城段) |
应城市老虎山至盛滩公路 |
应城城区至汉西高铁云梦东站联络线 |
应城市武荆高速郎君互通至东马坊街道公路 |
应城市城区至汤池旅游公路 |
应城市环西汊湖旅游公路 |
应城市曙北线曙光至天鹅北咀村公路 |
应城市郎君街道至蔡咀村公路 |
应城市北十村至应城一桥公路 |
应城市巡检村至短港村公路 |
应城市赤岸村至西湖村公路 |
应城市长江埠街道至郎君镇白湖公路 |
应城市杨田线杨河镇至田店镇公路 |
应城市杨河街道至三合镇两河村公路 |
应城市大张村黄肖线叉口至西湖村公路 |
应城市余人线余祠至高李村出口公路 |
应城市陈人线陈河至人和公路 |
应城市季李线城北季墩至李咀公路 |
城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建设 |
武荆高速天门北至汤池连接线 |
随应线巡检段至孝仙高速出口连接线工程 |
应城市城区环线建设工程 |
应城市二纵二横道路和二桥及管网建设 |
汉北河新沟至南垸航道整治工程 |
湖北省府澴河防洪治理二期工程 |
新建抗旱小水库(应城白龙水库) |
全市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应城27座) |
汤池镇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 |
应城漳河堤防综合整治工程 |
大富水应城城关至天鹅航道整治工程 |
汉北河新沟至南垸航道整治工程 |
大富水应城城关至天鹅航道整治工程 |
应城港城关港区新都物流园区码头 |
应城港天鹅港区综合码头 |
应城市城北农村安全饮水改造工程 |
应城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增效) |
应城市汤池镇安全饮水改造工程 |
应城市引水河小流域治理工程 |
应城市陈河镇五龙河流域综合治理 |
应城市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
应城市三合水库末级渠系工程 |
龙湖垸3万亩农田排灌设施建设项目 |
应城市南垸中心河清淤及衬砌工程 |
应城市大富水橡胶坝蓄水工程 |
应城市六孔闸整险加固工程 |
应城市喻家节制闸、横河闸加固工程 |
应城市城关中心泵站更新改造项目造项目 |
应城市短港水库重点灌区配套改造项目 |
1-5万亩水库灌区配套改造项目 |
渔子河水库灌区改造工程 |
渔子河水库末级渠系工程 |
四龙河水库末级渠系工程 |
松林刘泵站灌区配套改造项目 |
夹河沟泵站灌渠配套改造项目 |
龙湖泵站灌溉渠系配套改造项目 |
周大泵站灌区配套改造项目 |
城关中心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
郎君中心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
松林刘中心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
国营泵站及乡镇重点跨流域泵站维修养护 |
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
农田水利省级重点县建设项目 |
中央统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
应城市城区供水汉江饮用水工程 |
应城市城区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 |
应城市集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
应城市城区供水管网新建工程 |
应城市城区排水系统改造与建设工程 |
应城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应城市“海绵城市”试点项目 |
应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
应城市城市地下通道建设 |
380-220V低压线路新建及改造工程 |
东马坊城市供电系统升级改造 |
天鹅110KV输变电工程 |
文峰110KV输变电增容 |
应城义和35kV输变电工程 |
彭湾220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 |
应城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孝感应城赵畈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孝感应城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孝感应城红光--天鹅110千伏线路工程 |
孝感应城新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
孝感应城潘集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 |
孝感应城杨河35千伏配电站新建工程 |
孝感应城三合35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
孝感应城南垸35千伏配电站新建工程 |
孝感应城沈铺35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
10千伏及以下项目168个 |
应城市西气东输二线应城地下天然气储气库 |
杨河镇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 |
应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 |
东马坊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
西气东输天然气储备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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