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资管产品管理人按照3%缴纳***,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定了:资管产品管理人按照3%缴纳***,18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期,关于资管产品***纳税问题成为行业热门话题!
先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文。该文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
然后国家出台补丁政策,即《关于资管产品***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该文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然而,随着征税执行时间临近,引起了较大反响,较为典型观点是2017年6月基金业协会洪磊会长呼吁:基金行业应回到“税收中性”原则,税收安排不能阻碍行业创新发展!因为《基金法》第五条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第八条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今天(2017年6月30日),国家再次出台《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对纳税时间做了延迟,同时明确了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附: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资管产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
二、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应税行为(以下称其他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
三、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四、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五、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
六、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百度题库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中小学财会类、建筑工程、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
中国财政部: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以上***政策均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