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报了被撞人走保险理赔赔没去4s店会有维修记录吗

我刚买的个人的二手车,已经过户完毕但是发现4s店的维修记录中。有过水记录,我们交易的过程中签署的协议。要求无水泡车,无重大质量事故。刚刚交易八天,目前车子还没有落籍,如何维权。非常感谢,希望能够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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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宝马mini开了9年才发现是事故车 协商无果西安车主起诉4S店

  宝马车开了9年,车主才发现是辆事故车。

  家里的宝马mini开了九年,才发现车辆在出售之前就是辆事故车,想找4S店协商解决,却一直得不到处理。近日,西安市民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奇葩事。

  宝马车开了9年 才发现是辆事故车

  “我在西安金花宝鼎宝马4S店买到了一辆二手事故车!”3月9日,西安市民潘先生给西部网民生***打来求助***,讲述了他的奇葩遭遇。

  2009年3月17日,潘先生在陕西金花宝马4S店(现更名为陕西金花宝鼎宝马4S店)购买了一辆mini cooper小轿车,全款为30.8万元。“我家人开了将近9年,一直没有发现问题。”潘先生说,因为想换一辆新车,今年3月初,他把车辆信息放在了二手车网站上。

  “很快就有买主联系我,我们商量好的价钱,我把车辆信息告诉了对方,他说他去查询一下车辆保养情况。”这一查让潘先生十分吃惊,“买家告诉我,我的车辆有一次大修记录,是一辆事故车,维修时间是2008年。”

  购车时间是2009年,怎么会有2008年的维修记录?潘先生立马拨打了宝马中国******,告知了这一情况。“宝马官方***给我回复说不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也没有找到维修记录。”

  随后,潘先生直接去了陕西金花宝鼎宝马4S店,调取车辆维修记录。“我亲眼看着他们在电脑上查询,竟然真的查到了2008年的维修记录!”

  记录显示,车辆维修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维修项目为钣金、喷漆、更新转向柱开关中心、更新启动马达、拆卸***整个排气装置等,维修器材成本费用为1万多元。

  与4S店协商赔偿无果 车主决定起诉

  “事故车辆也能当新车卖,4S店必须给我一个交代。”潘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多次与陕西金花宝鼎宝马4S店进行协商,4S店也承认存在事故车辆售卖问题,“他们说已经上报上级部门,但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3月12日下午,我们又沟通了一次,4S店工作人员还拿1994年的法律说事,说这种情况过了那么久不能给处理,我觉得对方很没有诚意。”潘先生说。

  今天(3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西金花宝鼎宝马4S店。工作人员承认,潘先生购买的车辆确实有过大修,但关于赔偿问题,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

  对此,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晨认为,如果潘先生能证明在购车时4S店存在欺诈行为,可根据新《新消法》《合同法》进行依法索赔。“潘先生可以申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该车进行鉴定,若鉴定在购车前确实是事故车,4S店如果确实隐瞒了这一事实,那他可以要求4S店退一赔三。”

  目前,潘先生已经决定停止协商,直接起诉西金花宝鼎宝马4S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刚买两个月的“新车”,保养时却被查出曾有维修记录。广州增城的葛先生万万想不到,自己花了12万多元买的一辆SUV,竟是一辆事故翻新车。找4S店对质,对方让他举证,不得已葛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一家经汽车厂家授权、店面规整的大型4S店竟做出欺骗消费者的事?

刚买两个月的“新车”,保养时却被查出曾有维修记录。广州增城的葛先生万万想不到,自己花了12万多元买的一辆SUV,竟是一辆事故翻新车。找4S店对质,对方让他举证,不得已葛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一家经汽车厂家授权、店面规整的大型4S店竟做出欺骗消费者的事?记者从市消委会、工商等部门获悉,汽车经销商将“事故车”“二手旧车”当新车卖的类似欺诈案例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状况,消费者该如何处理呢?记者同时采访了律师和行业人士,给车主们支支招。

车主震惊:刚买的新车居然被换过车门

增城的葛先生今年6月在新塘某4S店花了12万多元买了辆长城H6 SUV,高高兴兴开了两个月后去进行保养,结果师傅却告诉他,左侧车门被撬开维修过,里面的胶条乱七八糟。

为了搞清楚状况,葛先生奔波广州和深圳两地,找第三方权威汽车检测机构进行了专业检测,证实车辆不仅左前门被换过,而且更换的还是非原厂车门,车头和其他部位都有二次喷漆痕迹。检测证明,这明显是一辆在出售给他之前就已经发生过事故的车辆!葛先生拿着这份检测报告找4S店索赔,4S店却用各种理由推脱且不同意退车。不得已,梁先生将4S店告上了法院。截至截稿时,此案正在受理当中。

无独有偶,近日,北京的崔女士也将当地某4S店告上了法庭,事由同样是因为她在2014年5月所购买的一辆近百万元的“新车”,在今年保养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一辆自2012年起就有多次维修记录的事故车。根据相关条例,崔女士起诉要求4S店退还购车款、车辆购置税并三倍赔偿经济损失。

新消法:车主诉讼成功 可获三倍赔偿

广州增城的葛先生和北京崔女士的遭遇,让消费者看了心有戚戚:汽车4S店实在有点欺人太甚,万一自己不小心也遇到类似的状况,该如何维权呢?广东信晖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表示:首先,北京崔女士要求的“退车并三倍赔偿”的要求并不过分。4S店卖车时对原有车况“瞒天过海”,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说,花费12万多元买了哈弗H6“新车”的葛先生到法院诉讼时,可同时提出“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一旦经法院判定为事故车或二手车,可最终获得的赔偿加本金近50万元,崔女士则可获得三百多万元赔偿。业内专家表示,新消法设定如此高额的赔偿,主要是为了遏制销售方在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实际维权:4S店推诿责任 消费者处于弱势

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规定虽然很有震慑力,但记者暗访发现,汽车4S店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忽悠行为,除了捆绑上牌、精品销售等霸王条款外,将事故问题车、旧车当新车卖时有发生,这些都是汽车经销商存在侥幸心理,忽悠不懂车的消费者。广东中车检负责人王旭东告诉记者:车主发现新车有问题,往往是买回去使用了数个月,甚至一两年才发现。此时要让4S店承认自身错误,非常困难。汽车等大件商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较强,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依靠专业知识丰富,能找出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最常见的是将责任推卸到消费者使用不当,此时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

记者从市消委会等部门曾协调的汽车案例发现,遇到类似情况,汽车4S店不仅极少会主动承认,而且还会反过来强硬地要求车主提供证据,消费者需要与车商进行多次“扯皮”。最终让4S店同意退车和巨额赔偿,车主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律师支招:车主如何举证?

4S店“店大欺客”很恼人,如果车主一不小心中招了,该如何举证?周律师告诉记者,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4S店工作人员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车主自行举证的。”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如果想打赢官司,还是需要自己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据。

周律师建议:发现问题,车主第一时间应收集车辆历史维修证据。可通过《机动车合格证》等资料,从保险公司或者同品牌其他4S店查询历史出险和维修记录,这是最关键的资料。此时消费者可以请消委会和工商部门介入,进行初步协调。若4S店依然耍赖,通过消委会、工商局等多种方式协调均告失败,车主就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举证过程中,如果车主无法获得历史维修记录,可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一份中立专业的检测报告,这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同时提供图片、录音、购车***等证据。

“在这类案例中,只要在法院上出具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案件基本就可以解决。”广东中车检负责人王旭东表示,此前他们遇到一个本地“事故车当新车”销售的案例,车主和销售方协商拖了九个月都没结果,随后车主在消委会等部门的建议下,做了第三方检测并出具了报告,销售方三天内就进行了赔偿。

专家指点:鉴别“翻新车”有窍门

在提车时,如何鉴别买的是新车,而不是存在质量隐患的车?本地资深维修师侯师傅告诉记者,翻新过的事故车的漆面不可避免都会被钣喷,因此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判断是否事故维修车:观察车身上的人像倒影,如果倒影线条流畅连贯,则此处漆面被修复过几率低;如果发现某部分线条突然有较大的弧线弯曲,那么该处漆面肯定被重新修复或钣喷处理过。

除此之外,业内师傅还提醒消费者在提车时应将以下五个步骤做好:

1.查看车辆的“身份”文件:如果是进口车,提车前要看清楚汽车的合格证、出厂日期、车架号等。

2.查验车辆外观和内饰:如车门缝隙等是否均匀,是否有油漆喷洒斑点,焊接点是否涂有软胶等。

3.试用车内所有配置:譬如车窗天窗、车载导航音响、车灯等。如多次开关车窗或天窗,发现不灵便,那可能有问题。

4.查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要求4S店查询该车历史维修和保养记录,购买保险时,也可以从保险公司了解是否有历史出险记录。

5.购置税***车价切莫写少:有4S店会告诉车主,购车***金额最好写低点,购置税、保险也可以少交。4S店这么做是为了少交税,但也会影响消费者日后的索赔。

他山之石:买到路虎翻新车 法院判赔300万

黄先生2015年3月在温州某汽车经销商处买了一辆路虎揽胜2995CC越野车,共花100多万元。2016年6月份,黄先生在4S店保养时发现该车竟在自己购买前就被维修过。与销售方协商无果后,黄先生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处原、被告双方的汽车***合同撤销,黄先生退还涉案越野车,汽车销售公司退还黄先生扣除车辆折旧费之后的购车款。同时,汽车销售公司需赔偿黄先生三倍购车款共计300余万元。

这是自“新消法”规定“退一赔三”后,全国最大金额的汽车维权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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