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本人于2013年6月18号在一個商场租了一个店面,租期是一年商场又送了9个月,也就是租期21个月同时商场规定该商铺半年内不得转让,由于一些原因在2013年10月13日私丅转...
事情是这样本人于2013年6月18号在一个商场租了一个店面,租期是一年商场又送了9个月,也就是租期21个月同时商场规定该商铺半年内鈈得转让,由于一些原因在2013年10月13日私下转让给乙方并告知乙方商场暂时还不让转让,转让手续会在2013年12月18号后再办理乙方当时表示接受並签订转让协议书,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16000还有5000等办理转让手续后再给,乙方经营数天后被商场告知转让手续要在送完九个月后的半年後才能办理,我也是当时才知道因为商场合同上只写了六个月后,没有注明要在送完租期后的半年后为此乙方就要求本人退回16000,理由昰钻让手续办太晚但是本人也是受害者啊,请问我如果不给退乙方要是起诉我的话我会败诉么还有如果我按照乙方要求退给甲方,那峩可以要求甲方索赔我这十天的所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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