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表如何导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于201911日起全面实施,为使广大教职工能够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照地方税务部门1225日的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大专项

1.请每位教职工一定如实填报,若填报虚假信息将会影响纳税人信用记录,并将计入征信系统

2.无抵扣项的教职工本次无需填报“专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电子模板”。

3.此项工作涉及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及时利用多种信息联系方式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尤其是因公外出、出国访学、在外读书等未在校人员按时填寫相关信息。

联系人:赵小霞联系***:(3070)。

作者:财务处 阅读次数: 来源:信息门户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和税务局相关要求为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服务,请教职工按照“专项個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电子模板(见附件)如实填写表格由部门经费管理员收集齐后于201914日之前报至财务处综合科。

1、全體在编在岗教工、临时工、返聘员工填写附件2:专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xls

人才派遣员工也可自愿填写附件3专项个人所得税专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派遣.xls由学院转交中全人才。

2、填表时请不要改动表格内置格式填写完成后请将表格命名为:“部门-姓名-类别-专项个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部门为所在的部门,姓名为个人姓名类别为“在编”、“临时工”、“返聘”、“派遣”,电子表格填写完成后需打印并签字确认(每页都打印,每页都签字)签字的纸质表格连同电子表格一起交给部门经费管理员。

3、因部分专项附加扣除项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不可变更(具体见附件1),请务必准确填写表格一旦提交不得更改。

4、特别提示:务必如实填報“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表格表格一旦提交,个人对所填报的内容负完全法律责任并将与个人信用相关联。

附件1:个人所得税专項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附件2:专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附件3:专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派遣

附件4:专项个人所得税专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填报提示

一、个人所得税APP下载

二、个人所嘚税专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表及填表说明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