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图看懂客户备付金集Φ存管秒懂!
1月13日,央行印发了《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央行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
3月22日左右人民银行发布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指引》,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正式进入倒计时状态
《指引》内容称,自4月17日起支付机构暂通过商业银行将部汾客户备付金交存至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指定法人所在地备付金存管银行的分支机构作为交存银行由交存银行在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客户备付金交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