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李原乡李政龙有李记米线昕宇吗

    近期县乡纪委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加快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規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李原乡中心校教师李政龙违规出入娱乐场所问题 2016年7月12日晚上09点30分,李原乡公职教师李政龙酒后去县红馆KTV娱樂场所消费,在消费过程中因消费事项与红馆KTV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违反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经县教育體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政龙行政警告处分

    二、伯岗镇曹楼村会计曹清军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    2015年11月,伯岗镇曹楼村委会会计曹清軍利用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便利,在计生户王某某没有做优生监测检查的情况下向其收取400元好处费,并为其违规办理一胎证构成贪污受贿行为。2016年7月26日经镇纪委研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清军党内警告处分


    三、老王集乡扳口委会副书记刘怀领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
    2014年7月,老王集乡扳口村委会副书记刘怀领在给本村村民蔡某某办理低保过程中收取群众办事好处费300元。2016年8月20日经乡纪委研究决萣报乡党委批准,给予刘怀领党内警告处分

     四、惠济乡魏堂村支部书记魏振刚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4年元月至2月,在魏振刚任惠济乡魏堂村支部书记期间挤占村级经费,发放看家补助给该村干部王立成、赵敬文、杨友田等30人共计180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乡纪委研究报乡党委批准,给予魏振刚党内警告处分

    姜永刚父亲姜东海利用其子担任县民政局城镇低保股副股长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城镇低保并以能为他人保留低保指标为名,掌管他人低保存折取款8次,共计3774.44元为自己谋取私利。姜永刚作为民政局城市低保股副股长职务對其家属管理不到位,没有廉洁意识缺乏廉政教育。 2016年8月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永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項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下一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加大明查暗访和惩戒问责力度,监督检查要趋向常态化、全覆盖从具体问题抓起,做到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刹风整纪的成效取信于民(***县纪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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