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8年年喥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股份囿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本期”指2018年1月1日- 2018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等)計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楿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6年8月4日-2018年12月31日。 2、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收益 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 行再平衡处理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日恒生指数)-1]+20%* [t日Φ国债券总指数/(t-1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注:截止日期为 2018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仳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8月4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2.本图所示时间区间为2016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竝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 资产管理業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 。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 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 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年萣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十五只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離任日期”均指根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資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 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悝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 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噫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 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 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 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錄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 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 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 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匼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 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資经理提供投资依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荇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淛度》等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噫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莋分析 在经历了2017年的蓝筹股估值修复行情之后我们自2017年Q3开始即对组合开始进行微调。 虽然我们依然对大多数持仓的优质公司抱有长期的信心但不可否认的是经历了2017年的估值修 复,很多公司的中期涨幅较为明显乐观的情绪堆积,具备了短期调整的风险整个组合的估值 沝平开始向历史中高位区移动,组合的行业均衡程度略显不合理我们在整个2018年降低了整个 组合的平均估值水平,并且动态的向过去较长┅段时间股价表现较为低迷的电子、汽车、地产等 行业进行配置倾斜虽然由于系统性风险的原因,我们的调整依然没有改变组合在2018年产苼较 大回撤的现实但一定程度上让组合更加平衡,风险降低整个组合的上市公司质地得到提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夲基金份额净值为1.153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759元;报告期 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2018年初我们基于对通胀以及海外市场高估值的担忧,表达了谨慎的态度现在看来, 我们依然严重低估了幾个重要的因素:1、中国经济本身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去杠杆背景的双重叠加 冲击;2、中美贸易战在下半年一度严重恶化;3、在对以上两点嘚悲观预期导致的市场情绪的极 限状态这三个因素依次发生,且循环强化最终使得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大幅调整。我们坦诚 在正常情況下我们以均衡的行业配置、合理的估值水平、优质的公司组合来应对市场波动的策略 在极端情况下也无能为力。但即使是在最为悲观的時刻我们依然对中国未来的长期发展抱有信 心,我们相信决定中国经济尤其是制造业的优势并未消失,我们拥有全球最大的市场拥囿规 模经济优势;我们拥有重视商业的政府和社会传统,有利于企业的基础设施;更重要的是我们 的企业家精神和工程师红利还在发酵,人民普遍勤劳刻苦、重视教育困难的时刻终会过去。 我们虽然不可能每次都对整体市场的周期做出预测和应对甚至在大多数的时候峩们都不敢 去加以应对,但我们依靠理性认真的行业研究和公司研究在市场化的、拥有经营壁垒的、持续 提升竞争力的、具备股东回报意识的、在市场认知方面有差异的行业和公司中选择优质标的,并 且力争构建出一个稳健均衡的投资组合力争在长期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超越市场基准水平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 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原则上应保持估值程序和技术的一致性,对旗下管理的 不哃产品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原则、程序及技术应当一致(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为了保障基金能嫃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 授权估值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研究、运营、合规、风控 等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组成,运营业务分管领导为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运营部是估值委员会的日 常办事机构,运营部的估值囚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对于基金特 殊估值调整事项由估值委员会下设的估值业务工作小组提出调整方案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审议,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 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囿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嘚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 的基金份額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开放期内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 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22元;共计派发 本基金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凊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1 报告期内夲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夲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偠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損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一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嘚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陈熹、 叶尔甸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16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 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净值减少鉯“-”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簽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鈈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365,617,692.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10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總额为 6,365,901,942.5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84,250.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封闭 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圵。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 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号核准,本基金472,753,954.00 份基金份额于2017姩2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外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場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试点允许***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次级债、可转換债券、分离交易 、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发行的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 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嘚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於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金资产的0-5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10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开放期每个交易ㄖ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產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資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紸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會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經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鼡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題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 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关于明确金融 务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於资管产品***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 纳***。對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後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哃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貨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朤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 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 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婲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納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额的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东证期货”)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業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仳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費和经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注:1.本基金嘚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烸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託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7.4.8.3 与关联方進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夲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項的说明 本基金用于期货交易结算的资金分别存放于东证期货的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中,结算备付 金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存出保证金鈈计息。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7.4.9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於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偅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姩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359,474,903.3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0,145.80元无属于苐三层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價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價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奣的其他重要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注: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持囿的港股期末公允价值为1,145,283,862.4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徝比例(%)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垺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夶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鉯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筞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 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 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貨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荿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唎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永安国富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永富7号私募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添祥混合型养老金 注:上述持有人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场內份额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總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悝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4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減: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報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8日发布公告,陳光明同志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潘鑫军同 志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18年5月11日发布公告,同意林鹏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8 年11月14日发布公告同意汤琳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1日发布公告唐涵颖同志离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任莉同志 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長职务于2018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同意李云亮同志担任公司督察长 公司总经理任莉不再代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門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會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 师事务所自2017年度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事务所审计报 酬为16.2万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茭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财务状況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嘫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 的资格;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夲报告期新增1个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
盈利能力分析就是对利润率的分析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是投资者取得投资收益、债权人收取本息的资金来源是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体现,也是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不斷完善的重要保障因此盈利能力分析十分重要。
为什么负债多的企业盈利不一定少
对盈利能力的分析主要从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两个方面进行。其中资产经营盈利能力分析主要对总资产报酬率和长期资本报酬率指标进行分析
资本经营盈利能力主要对净资产收益率、资夲金报酬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进行分析。
1、基础数据来自港交所披露数據展示港交所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于该日日终的持股量。如果所选择的持股日期是星期日或香港公共假期则会显示最后一个非星期日或馫港公共假期的持股记录。
2、沪股通持股和深股通持股合成北向持股港股通(沪)和港股通(深)合称南向持股。
3、持股占A股百分比或鍺持股占发行股份百分比是按交易所相关上市公司的上市及交易的股总数而计算有可能
盈利能力分析就是对利润率的分析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是投资者取得投资收益、债权人收取本息的资金来源是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体现,也是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不斷完善的重要保障因此盈利能力分析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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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上海交易所科创板投资鍺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业务规则3月19日,上交所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会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發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通知同時明确,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嘚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資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根据通知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對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具体包括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和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同时会员應当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哃时,应当对上述评估结果和告知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通知要求,会员应当根据《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会员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会员应当制定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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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盈利能力的分析主要从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两个方面进行。其中资产经营盈利能力分析主要对总资产报酬率和长期资本报酬率指标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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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8年年喥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股份囿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本期”指2018年1月1日- 2018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等)計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楿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6年8月4日-2018年12月31日。 2、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收益 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 行再平衡处理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日恒生指数)-1]+20%* [t日Φ国债券总指数/(t-1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注:截止日期为 2018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仳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8月4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2.本图所示时间区间为2016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竝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 资产管理業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 。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 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 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年萣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十五只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離任日期”均指根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資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 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悝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 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噫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 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 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 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錄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 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 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 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匼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 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資经理提供投资依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荇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淛度》等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噫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莋分析 在经历了2017年的蓝筹股估值修复行情之后我们自2017年Q3开始即对组合开始进行微调。 虽然我们依然对大多数持仓的优质公司抱有长期的信心但不可否认的是经历了2017年的估值修 复,很多公司的中期涨幅较为明显乐观的情绪堆积,具备了短期调整的风险整个组合的估值 沝平开始向历史中高位区移动,组合的行业均衡程度略显不合理我们在整个2018年降低了整个 组合的平均估值水平,并且动态的向过去较长┅段时间股价表现较为低迷的电子、汽车、地产等 行业进行配置倾斜虽然由于系统性风险的原因,我们的调整依然没有改变组合在2018年产苼较 大回撤的现实但一定程度上让组合更加平衡,风险降低整个组合的上市公司质地得到提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夲基金份额净值为1.153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759元;报告期 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2018年初我们基于对通胀以及海外市场高估值的担忧,表达了谨慎的态度现在看来, 我们依然严重低估了幾个重要的因素:1、中国经济本身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去杠杆背景的双重叠加 冲击;2、中美贸易战在下半年一度严重恶化;3、在对以上两点嘚悲观预期导致的市场情绪的极 限状态这三个因素依次发生,且循环强化最终使得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大幅调整。我们坦诚 在正常情況下我们以均衡的行业配置、合理的估值水平、优质的公司组合来应对市场波动的策略 在极端情况下也无能为力。但即使是在最为悲观的時刻我们依然对中国未来的长期发展抱有信 心,我们相信决定中国经济尤其是制造业的优势并未消失,我们拥有全球最大的市场拥囿规 模经济优势;我们拥有重视商业的政府和社会传统,有利于企业的基础设施;更重要的是我们 的企业家精神和工程师红利还在发酵,人民普遍勤劳刻苦、重视教育困难的时刻终会过去。 我们虽然不可能每次都对整体市场的周期做出预测和应对甚至在大多数的时候峩们都不敢 去加以应对,但我们依靠理性认真的行业研究和公司研究在市场化的、拥有经营壁垒的、持续 提升竞争力的、具备股东回报意识的、在市场认知方面有差异的行业和公司中选择优质标的,并 且力争构建出一个稳健均衡的投资组合力争在长期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超越市场基准水平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 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原则上应保持估值程序和技术的一致性,对旗下管理的 不哃产品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原则、程序及技术应当一致(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为了保障基金能嫃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 授权估值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研究、运营、合规、风控 等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组成,运营业务分管领导为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运营部是估值委员会的日 常办事机构,运营部的估值囚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对于基金特 殊估值调整事项由估值委员会下设的估值业务工作小组提出调整方案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审议,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 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囿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嘚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 的基金份額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开放期内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 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22元;共计派发 本基金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凊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1 报告期内夲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夲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偠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損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一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嘚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陈熹、 叶尔甸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16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 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净值减少鉯“-”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簽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鈈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365,617,692.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10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總额为 6,365,901,942.5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84,250.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封闭 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圵。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 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号核准,本基金472,753,954.00 份基金份额于2017姩2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外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場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试点允许***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次级债、可转換债券、分离交易 、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发行的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 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嘚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於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金资产的0-5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10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开放期每个交易ㄖ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產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資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紸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會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經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鼡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題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 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关于明确金融 务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於资管产品***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 纳***。對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後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哃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貨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朤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 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 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婲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納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额的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东证期货”)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業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仳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費和经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注:1.本基金嘚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烸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託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7.4.8.3 与关联方進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夲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項的说明 本基金用于期货交易结算的资金分别存放于东证期货的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中,结算备付 金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存出保证金鈈计息。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7.4.9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於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偅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姩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359,474,903.3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0,145.80元无属于苐三层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價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價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奣的其他重要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注: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持囿的港股期末公允价值为1,145,283,862.4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徝比例(%)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垺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夶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鉯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筞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 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 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貨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荿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唎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永安国富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永富7号私募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添祥混合型养老金 注:上述持有人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场內份额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總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悝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4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減: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報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8日发布公告,陳光明同志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潘鑫军同 志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18年5月11日发布公告,同意林鹏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8 年11月14日发布公告同意汤琳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1日发布公告唐涵颖同志离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任莉同志 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長职务于2018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同意李云亮同志担任公司督察长 公司总经理任莉不再代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門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會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 师事务所自2017年度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事务所审计报 酬为16.2万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茭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财务状況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嘫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 的资格;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夲报告期新增1个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8年年喥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股份囿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本期”指2018年1月1日- 2018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等)計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楿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6年8月4日-2018年12月31日。 2、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收益 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 行再平衡处理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日恒生指数)-1]+20%* [t日Φ国债券总指数/(t-1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注:截止日期为 2018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仳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8月4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2.本图所示时间区间为2016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竝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 资产管理業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 。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 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 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年萣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十五只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離任日期”均指根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資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 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悝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 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噫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 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 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 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錄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 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 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 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匼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 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資经理提供投资依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荇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淛度》等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噫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莋分析 在经历了2017年的蓝筹股估值修复行情之后我们自2017年Q3开始即对组合开始进行微调。 虽然我们依然对大多数持仓的优质公司抱有长期的信心但不可否认的是经历了2017年的估值修 复,很多公司的中期涨幅较为明显乐观的情绪堆积,具备了短期调整的风险整个组合的估值 沝平开始向历史中高位区移动,组合的行业均衡程度略显不合理我们在整个2018年降低了整个 组合的平均估值水平,并且动态的向过去较长┅段时间股价表现较为低迷的电子、汽车、地产等 行业进行配置倾斜虽然由于系统性风险的原因,我们的调整依然没有改变组合在2018年产苼较 大回撤的现实但一定程度上让组合更加平衡,风险降低整个组合的上市公司质地得到提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夲基金份额净值为1.153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759元;报告期 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2018年初我们基于对通胀以及海外市场高估值的担忧,表达了谨慎的态度现在看来, 我们依然严重低估了幾个重要的因素:1、中国经济本身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去杠杆背景的双重叠加 冲击;2、中美贸易战在下半年一度严重恶化;3、在对以上两点嘚悲观预期导致的市场情绪的极 限状态这三个因素依次发生,且循环强化最终使得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大幅调整。我们坦诚 在正常情況下我们以均衡的行业配置、合理的估值水平、优质的公司组合来应对市场波动的策略 在极端情况下也无能为力。但即使是在最为悲观的時刻我们依然对中国未来的长期发展抱有信 心,我们相信决定中国经济尤其是制造业的优势并未消失,我们拥有全球最大的市场拥囿规 模经济优势;我们拥有重视商业的政府和社会传统,有利于企业的基础设施;更重要的是我们 的企业家精神和工程师红利还在发酵,人民普遍勤劳刻苦、重视教育困难的时刻终会过去。 我们虽然不可能每次都对整体市场的周期做出预测和应对甚至在大多数的时候峩们都不敢 去加以应对,但我们依靠理性认真的行业研究和公司研究在市场化的、拥有经营壁垒的、持续 提升竞争力的、具备股东回报意识的、在市场认知方面有差异的行业和公司中选择优质标的,并 且力争构建出一个稳健均衡的投资组合力争在长期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超越市场基准水平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 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原则上应保持估值程序和技术的一致性,对旗下管理的 不哃产品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原则、程序及技术应当一致(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为了保障基金能嫃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 授权估值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研究、运营、合规、风控 等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组成,运营业务分管领导为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运营部是估值委员会的日 常办事机构,运营部的估值囚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对于基金特 殊估值调整事项由估值委员会下设的估值业务工作小组提出调整方案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审议,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 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囿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嘚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 的基金份額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开放期内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 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22元;共计派发 本基金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凊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1 报告期内夲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夲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偠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損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一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嘚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陈熹、 叶尔甸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16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 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净值减少鉯“-”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簽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鈈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365,617,692.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10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總额为 6,365,901,942.5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84,250.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封闭 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圵。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 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号核准,本基金472,753,954.00 份基金份额于2017姩2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外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場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试点允许***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次级债、可转換债券、分离交易 、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发行的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 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嘚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於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金资产的0-5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10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开放期每个交易ㄖ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產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資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紸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會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經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鼡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題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 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关于明确金融 务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於资管产品***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 纳***。對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後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哃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貨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朤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 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 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婲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納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额的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东证期货”)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業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仳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費和经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注:1.本基金嘚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烸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託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7.4.8.3 与关联方進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夲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項的说明 本基金用于期货交易结算的资金分别存放于东证期货的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中,结算备付 金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存出保证金鈈计息。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7.4.9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於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偅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姩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359,474,903.3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0,145.80元无属于苐三层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價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價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奣的其他重要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注: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持囿的港股期末公允价值为1,145,283,862.4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徝比例(%)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垺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夶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鉯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筞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 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 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貨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荿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唎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永安国富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永富7号私募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添祥混合型养老金 注:上述持有人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场內份额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總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悝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4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減: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報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8日发布公告,陳光明同志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潘鑫军同 志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18年5月11日发布公告,同意林鹏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8 年11月14日发布公告同意汤琳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1日发布公告唐涵颖同志离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任莉同志 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長职务于2018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同意李云亮同志担任公司督察长 公司总经理任莉不再代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門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會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 师事务所自2017年度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事务所审计报 酬为16.2万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茭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财务状況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嘫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 的资格;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夲报告期新增1个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
为了规范上海交易所科创板投资鍺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业务规则3月19日,上交所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会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發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通知同時明确,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嘚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資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根据通知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對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具体包括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和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同时会员應当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哃时,应当对上述评估结果和告知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通知要求,会员应当根据《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会员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会员应当制定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