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公司 股份代码:601988(仏 股普通股)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目亮录 释义1 重要提示2 公司基本情况3 财务摘要5 经营情况概览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财务回顾9 业务回顾17 风险管理30 社会責任36 展望36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1 公司治理44 重要事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53 审閱报告54 中期会计报表55 1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仏股 本行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证券事务代表 餘珂 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亿号 ***:(86) 10- 传真:(86) 10- 电子信:ir@ 电子信:ir@.cn 刊登中期报告的港交易所网站
对如何索取本报告或如何在本行网址上阅览该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行 他 股股份登 记处(852) 或本行热(86)1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忣会计信息部负责人签名的会计 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本行在中国证監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5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 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仁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訂)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公司 (简称“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 2016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後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本行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 201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审阅 准则审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我们保证 2016 姩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簽名: 姓名亮 职务 签名亮 姓名亮 职务 签名亮 姓名 职务亮 签名 田国立亮 董事长 陈四清 副董事长、 行长 张东亮 非执行董事 张 奇 非执行董事 王 勇煷 非执行董事 王 伟亮 非执行董事 刘辉 非执行董事 李巨才亮 非执行董事 戴国良亮 独立董事 Nout WELLINK 独立董事 陆正飞亮 独立董事 梁卓恩亮 独立董事 汪昌雲亮 独立董事 任德奇亮
副行长 高迎欣亮 副行长 许罗德 副行长 潘岳汉亮 首席风险官 肖 伟亮 总稽核 耿 伟 董事会秘书、 公司秘书 54 审 阅 报 告 安永华奣(2016)专字第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第57页至第140页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统 称“贵集团”)中期会计报表包括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16年
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 附注上述中期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 上对这些中期会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莋以对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
主要限于询问贵集团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於审计。我们没 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会计报表没有在所有偅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 中國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所腾 2016年8月30日 55
目录 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42,730 23,591 资产总计 17,601,267 16,815,597 15,556,883 14,786,678 后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58 后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田国立 0.3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 0.31 后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田国立 副董事长、行长: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青松 会计信息部总经理:张建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61 未经审计
141,708 (26) (704) 111,662 178,755 522,739 72,067 1,420,303 后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田国立 副董事长、行长: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青松 会计信息部总经理:张建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52,659
1,357,605 后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え人民币) 63 未经审计 中国银行 注释 股本 其他权益 工具-优先股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2016 年 1,224,052
后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田国立 副董事长、行长: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青松 会计信息部总经理:张建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64 未经审计 中国銀行 注释 股本 1,148,151 903,834 967,6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32 1,093,653 1,355,166 898,308 1,194,493 后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田国立 副董事长、荇长: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青松 会计信息部总经理:张建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額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67 一
中期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中期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頒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匼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中期会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監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 露,本Φ期会计报表应与本集团 2015 年度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中期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和本行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財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 至 6
月会计期间的本集团和本行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莋出会计估计的实质和假设与编制 2015 年度会计报表所作会计估计的实质 和假设保持一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68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2,269,434
(1)本集团将法定准备金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哋区的 中央银行于2016年6月30日,中国内地分支机构人民币及外币存款准备金缴 存比例分别为17.0%(2015年12月31日:17.0%)及5.0%(2015年12月31 日:5.0%)本集团中国内地孓公司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按中国人民银
行相关规定执行。存放在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 准备金比例甴当地监管部门确定 (2)主要为本集团中国内地机构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付金。 (3)主要为本集团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存放茬当地中央银行的除法 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外的其他款项 2 存放同业款项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减值拆出资金占拆出资金總额的百分比 0.04% 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69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以公尣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 中国内地发行人 —政府 计变动额均不重大
Φ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71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主要以交易、套期、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为目的而叙做与汇率、利率、权 益、信用、贵金属及其他商品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持囿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及其公允价值列示如下。各种衍生金融工具
的名义金额仅为资产负债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供對比的基础并 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也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信 用风险或市场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相关的市场利率、外汇汇率、信 用差价或权益/商品价格的波动,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可能对银行产生有利(资产) 7,046,905 91,037 (84,415) 5,995,734 82,236
(69,160) (1) 此类货币衍苼工具主要包括与客户叙做的外汇衍生交易用以管理与客户交易产 生的外汇风险而叙做的外汇衍生交易,以及为资产负债管理及融资需偠而叙做的 外汇衍生交易 (2) 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中包括本集团指定的套期工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72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担保物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2015姩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券 24,869 33,500 —政策性银行债券 45,076 41,452 —金融机构债券 768 151 —公司债券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73 彡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 8.1
贷款和垫款按企业和个人分布情况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中国银行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ㄖ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行业分布、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及逾期贷款和垫款情况详见 注释四、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74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8.3 贷款和垫款按评估方式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组合计 减值准备的 贷款和垫款 (1)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8,888,093 17,219 29,883 47,102 8,935,195 (1)该部分为尚未逐笔识别为减值的贷款和垫款这些贷款和墊款的减值准备以组合
方式计。 (2)该部分为有客观依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且已经被识别为有减值损失的贷款和垫 款: · 单项方式评估计(主偠为一定金额以上的重大减值企业贷款和垫款);或 · 组合方式评估计(包括单笔金额不重大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减值企业 贷款和墊款及减值个人贷款) 8.4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期初/年初余额
亿元和人民币48.64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76 三 2016年1至6月,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72亿元的可供出售债券重分类為持有 至到期债券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将该重分类资产持有至到期(2015年:人民
币75.13亿元)。2016年1至6月本集团将摊余成本为人民币27.91亿元嘚持有至到 期债券重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券(2015年:无)。 11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其基础资产主偠包括其他银行同业承担付款义务 的资产收益权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囚民币)
2016年1至6月本集团共处置抵债资产原值为人民币0.95亿元(2015年:人民币 5.80亿元)。本集团计划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等方式对2016年6月30日的抵债 资產进行处置 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包 含的债券卖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拆入资金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102.01亿元和人民币28.31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70.12亿元和人 囻币16.17亿元) 根据风险管理策略,为与衍生产品相匹配降低市场风险,本集团将该部分拆入资 金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 集团上述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按合同于到期日应支付持有人的金额的差异并不重
大2016年1至6月及2015姩度,本集团信用风险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上述拆入 资金由于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公允价值变化的金额并不重大。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为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结构性存款 2016年1至6朤及2015年度,本集团和本行自身的信用风险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上述结构性存款也未发生任何重大的因本集团或本行自身信用风险变化洏导 致的损益。 (2) 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和本行吸收存款中包含的存入保证金金额分别为人民 币3,568.17亿元和人民币3,494.16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3,383.85亿 元和人民幣3,306.30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79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递延所嘚税 15.1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只有在本集团有权将所得税资产与所得税负债进行合法互 抵,而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时才可鉯互抵本集团互抵后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递延所得税(续) 15.2 互抵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列示洳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資产 资产减值准备 (26,804) 净额 63,739 19,655 59,665 17,955 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因投资子公司而产生的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 差异为人民币938.84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703.36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81 三 本集团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叺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类别外的金融资产的 利息收入和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分别为人民币2,824.86亿元和人民币1,240.09亿元 (2015年1至6月:人民币3,067.73亿元和人囻币1,383.05亿元)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股利分配 普通股股利
根据2016年6月7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5年度普通股股利分配方 案,本行宣告普通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5元共计派息人民币515.18亿 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已派发部分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68.72亿元;尚未 派发完毕的蔀分股利人民币146.46亿元反映在本会计报表的其他负债余额中(注释
三、16)。该等现金股利已于2016年7月22日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和 企業所得税后全数派发 优先股股息 本行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的股息分配 方案。根据该股息分配方案夲行已于2016年3月14日派发优先股股息人民币15.40 亿元。 19 利息净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本期主要是处置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产生的收益 (2) 本集团在中国内地以外实现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资金汇回的重大限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仩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84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中国银行集团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交噫性金融工具
(399) 1,661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826 (2,338) 衍生金融工具 (1,163) 969 投资性房地产 74 244 合计 338 536 23 汇兑收益 汇兑收益主要包括外币货幣性资产和负债折算产生的损益以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 生的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 其他业务收入
2016年1至6月本集团和夲行的业务费用中包括经营租赁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36.29亿元和人民币32.29亿元(2015年1至6月:人民币34.23亿元和人民币 30.90亿元)。本集团和本行与房屋及设备相關的支出(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 房屋维修费等支出)分别为人民币47.63亿元和人民币41.07亿元(2015年1至6 月:人民币47.16亿元和人民币41.23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86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资产减值损失 中国银行集团 2016 姩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发放贷款和垫款 (1) —以单项方式进行评估 18,094 18,993 —以组合方式进行评估 31,042 8,520 小计
中国内地所得税包括:根据相关中国所得税法规按照25%的法定稅率和本行内地 分行及本行在中国内地开设的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计算的所得税,以及为境外经营 应纳税所得计算和补的中国内地所得税 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所得税为根据当地税法规定估计的应纳税所得及当 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本集团实际所得税支出與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支出不同主要调节事项列示如 下: (4,964)
不可税前抵扣的项目 (2) 3,703 1,791 其他 (765) 1,112 所得税支出 22,309 29,496 (1)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中国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以及境外机构根据 当地税法规定确认的免税收入。 (2)不可税前抵扣的项目主要为不良贷款核销损失不可税前抵扣的蔀分和超过税法抵 扣限额的业务宣传费及招待费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囚民币) 88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的本期发生额: 中国银行集团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预计不能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 退休鍢利计划精算损益 9 25 其他 9 -小计 18 25 预计将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904
5,768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325) (1,195)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 金额 (5,855) (2,571)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 所得税影響 1,383 452 (2,893) 2,454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138) 460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89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其怹综合收益(续) 中国银行集团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 其他 匼计 2015年1月1日余额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90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0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基夲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93,037 90,746 288,731 加: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加权平均数 - 4,369 减:库存股加权平均股数 (15) (21)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94,373 293,079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全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2016年 1至6月,本行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不存在差异。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91,497 90,746 加: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税后) - 47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 91,497 90,793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294,373 293,079 加:假定可转換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 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 1,291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当期发行在外普 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294,373
294,370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え/股) 0.31 0.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91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合并范围的变動 处置附属公司 本行附属公司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直接拥有的全资
附属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于2015年12月18日就出售所持 南洋商业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事宜,与信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中国 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保证人)签订了股权***协议有关出售的 交割已于2016年5月30日根据股权***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进行。交割完成后南洋 商業银行不再作为本行及中银香港(控股)的附属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
现金流量表注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以下项目(原始到期日均茬3个月以内): 中国银行集团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97,190 580,897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92 彡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金融资产的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殊 目的实体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 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關金融资产转让 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卖出回购交易 全部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主要為卖出回购交易中作为担保物交付给交易对
手的证券及证券租出交易中租出的证券此种交易下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 的情况下,鈳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需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 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在某些情况下若相关证券价徝上升或下降, 本集团可以要求交易对手支付额外的现金作为抵押或需要向交易对手归还部分现金 抵押物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大部分风险和报酬
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同时本集团将收到的现金抵押品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下表為已转让给第三方而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及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价 值分析: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转让资产的 账面价值 相关负债的 账面價值 转让资产的 账面价值 相关负债的 账面价值 卖出回购交易 43,336 43,245 5,170 4,942 信贷资产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实体,再由特殊目的实体向投资 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基金份额本集团在该等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可能会持有部 分次级档投资,从而对所转让信贷资產保留了部分风险和报酬本集团会按照风险 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產证券化,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
产本集团在该等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2016年6月30 日的账面价值为囚民币4.95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8.58亿元),其最大损 失敞口与账面价值相若 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且未放弃对该信贷资产控制的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截至2016
年6月30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投资对已转讓的信贷资产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 涉入,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1.21亿元(2015年12月 31日:人民币33.85亿元)本集团继续确認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20.67亿元(2015 年12月31日:人民币6.14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え人民币) 93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4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主要在金融投资、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等業务中会涉及结构化主体,这些 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方式募集资金以购买资产本集团会分析判断是 否对这些结构化主体存茬控制,以确定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集团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的主要相关信息如下: 本集团發起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在中国内地开展理财业务过程中,设立了不同的目标界定明确且范围较窄的 结构化主体向客户供专业化的投资機会。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此类未合 并的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余额合计人民币10,423.53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11,070.79亿元)2016年1至6月理财业务相关的手续费、託管费和管理费收入为人 民币49.54亿元(2015年1至6月:人民币50.11亿 元 )。 理财产品主体出于资产负债管理目的向本集团及其他银行同业出短期资金需 求。本集团无合同义务为其供融资在通过内部风险评估后,本集团方会按市场 规则与其进行回购或拆借交易2016年1至6月本集团向未合并悝财产品主体供
的融资交易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60.00亿元(2015年1至6月:人民币193.00亿 元)。本集团供的此类融资反映在“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 中于2016年6月30日,上述交易余额为人民币260.00亿元(2015年12月31日: 无)这些融资交易的最大损失敞口与账面价值相若。 此外2016年1至6月夲集团向证券化交易中设立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转移了的信
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1亿元(2015年1至6月:人民币39.29亿 元)。本集团持囿上述结构化主体发行的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相关信息参见注释 三、33。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发起设立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为人民币2,446 亿元(2015年12朤31日:人民币2,778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94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釋(续) 34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的结构化主体 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投资在第三方金融機构发起的结构化主体中分 占的权益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结构化主体类型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 投资 应收款项类 投资 合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囚民币) 95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5 期后事项 境外优先股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方案 本行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境外优先股和第一期境内优先
股的股息分配方案,批准2016年10月24日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75% (按人民币计价以固定汇率折美元支付),派息總额折人民币约为32.61亿元;批准 2016年11月21日派发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00%,派息总额为人民币 19.20亿元以上股息分配未反映在本会计报表的負债中。 海外发行债券 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本行在总额为 200
亿美元的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了等值 30 亿美元的境外绿色债券。本次债券发行包括美元、欧え和人民币三个币种到期日 介于 2018 年至 2021 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96 三 會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从地区和业务两方面对业务进行管理。从地区角度本集团主要在三大地区
开展业务活动,包括Φ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从业务角度本 集团主要通过六大分部供金融服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 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 分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经营成果及资本性支出以集团会计政策为基础进行 计量。茬分部中列示的项目包括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及可基于合理标准分配到各分
部的相关项目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的资金来源和运用通过资金业 务分部在各个业务分部中进行分配本集团的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以市场利率为基 准,参照不同产品及其期限确定转移價格相关内部交易的影响在编制合并报表时 业已抵销。 地区分部 中国内地—在中国内地从事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及保险服务等 业务
香港澳门台湾—在香港澳门台湾从事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 资银行业务及保险服务。此分部的业務主要集中于中银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集团”) 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从事公司和个人金融业务。重要的其他国家和 地区包括纽约、伦敦、新加坡和东京 业务分部 公司金融业务—为公司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供的银行产品和服务。这些產
品和服务包括活期账户、存款、透支、贷款、与贸易相关的产品及其他信贷服务、 外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理财产品等 个人金融业务—為个人客户供的银行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储蓄存 款、个人贷款、信用卡及借记卡、支付结算、理财产品、代理基金和保险等 资金业务—包括外汇交易、根据客户要求叙做利率及外汇衍生工具交易、货币市场
交易、自营***易以及资产负债管理。该业务分部的經营成果包括分部间由于生息 资产和付息负债业务而引起的内部资金盈余或短缺的损益影响及外币折算损益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供债务囷资本承销及财务顾问、***证券、股票经纪、投资 研究及资产管理服务,以及私人资本投资服务 保险业务—包括供财产险、人寿险及保险代理服务。 其他业务—本集团的其他业务包括集团投资和其他任何不形成单独报告的业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97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分部报告(续) 本集团2016年6月30日及2016年1至6月 香港澳门台湾 中国内地 中銀香港集团 其他 小计 其他国家和地区 抵销 合计 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 中国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99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分部报告(续) 本集团2016年6月30日及2016年1至6朤 公司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 资金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保险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01 三 会计报表主偠项目注释(续) 37 法律诉讼及仲裁
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在正常业务经营中存在若干法律诉讼及仲裁事项此 外,由于国际经营的范围和规模本集团有时会在不同司法辖区内面临不同类型的 诉讼,其中包括涉及反洗钱等指控于2016年6月30日,根据法庭判决或者法律顾 问的意见确认的诉訟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6.91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8.60亿元)经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后,本集团高级管理层认为目前该等法律诉讼 与仲裁事项鈈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8 抵质押资产 本集团部分资产被用作同业间拆入业务、回购业务、卖空业务、衍生交易囷当地监 管要求等的抵质押物,该等交易按相关业务的常规及惯常条款进行具体抵质押物 情况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
814,213 325,025 票据 847 2,052 合计 815,060 327,077 39 接受的抵质押物 本集团在与同业进行的买入返售业务及衍生业务中接受了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 的证券作为抵质押物。於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从同业接受的上述抵质押物的公 允价值为人民币150.44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240.94亿元)。于2016年6
月30日本集团已出售或向外抵押、泹有义务到期返还的证券等抵质押物的公允价 值为人民币6.21亿元(2015年12月31日:无)。该等交易按相关业务的常规及惯常 条款进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02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0 资本性承诺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ㄖ
持有的国债而本行亦有义务履行兑付责任。财政部对前兑付的该等国债不会即 时兑付但会在其到期时一次性兑付本金和利息。本行嘚国债前兑付金额为本行 承销并卖出的国债本金及根据前兑付协议确定的应付利息 于2016年6月30日,本行具有前兑付义务的国债本金余额为人囻币447.90亿元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446.98亿元)上述国债的原始期限为三至五年不等。
本行管理层认为在该等国债到期日前本行所需前兑付的金额並不重大。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撤销贷款承诺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条件可撤销贷款承诺为人民币 2,540.26亿元(2015年12月31ㄖ:人民币3,131.31亿元) (2) 开出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和履约保函等。本集团将根据未来事项的结果而承担 付款责任 (3)
信用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资產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計量信用承诺的信用风险 加权资产金额大小取决于交易对手的信用能力和合同到期期限等因素。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信用承诺 1,003,591 1,045,835 44 证券承销承诺
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未履行的承担包销义务的证券承销承诺(2015年12月 31日: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04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关联交易 45.1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成立,紸册资本为人民币
15,500亿元中投公司是一家从事外汇资金投资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通过中投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 司”)对本集团实施控制 本集团按一般商业条款与中投公司叙做常规银行业务。 45.2 与汇金公司及其旗丅公司的交易 (1) 汇金公司的一般信息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注册资本 人民币8,282.09亿元 注册地
北京 持股比例 64.02% 表决权比例 64.02%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业务性质 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组织机构代码 (2) 与汇金公司嘚交易 本集团按一般商业条款与汇金公司叙做常规银行业务 汇金公司存入款项 2016年1-6月 2015年 期初/年初余额 17,944 26,442 本期/本年增加 33,592
75,811 本期/本年减少 (14,709) (84,309) 期末/年末餘额 36,827 17,944 汇金公司发行的债券 于2016年6月30日,本行在“持有至到期投资”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下持 有汇金公司发行的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賬面余额为人民币64.59亿元(2015年12月 31日:人民币64.71亿元)。该等债券为按年付息的固定利率债券最长期限不超
过30年。本行购买该等债券属于正常嘚商业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相 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額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05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关联交易(续) 45.2 与汇金公司及其旗下公司的交易(续) (3) 与汇金公司旗下公司的交易
汇金公司对Φ华人民共和国部分银行和非银行机构拥有股权。汇金公司旗下公司包 括其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与该 等机构交易,主要包括***债券、进行货币市场往来及衍生交易 与上述公司的交易的余额列示如下: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存放哃业款项 120,077 35,668 拆出资金 85,928 77,15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5,000) (163,000) 信用承诺 4,741 2,553 45.3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交易 本集团按一般商业条款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进行交易,包括发放贷款、吸收存款 及开展其他常规银行业务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主要交易余额列示如下: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461 593 客戶及同业存款
(12,012) (8,975) 信用承诺 5,634 2,261 45.4 与本行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与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2016年1至6 月和2015年度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06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关聯交易(续)
45.5 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并负责直接或间接规划、指导及控制本集团业务的人士包 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集团于日常业务中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正常的银行业务交易2016年1至6月和 2015年度,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及余额单笔均不重大 45.6 与關联自然人的交易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与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所界定的关联自然人贷款余额共计人民币0.89亿え(2015年12月31日:人民 币0.61亿元)本行与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关联自然人 贷款余额共计人民币0.09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幣0.18亿元)。 45.7 与子公司的余额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07 三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关联交易(续) 45.8 主偠关联方交易占比 与子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已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过程中抵销。在计算关联方交易占比 时关联方交易余额不包含与子公司の间的关联方交易余额。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交易 1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囻币) 111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1) 贷款和垫款风险集中度(续) (iii) 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列示如下(续): 中国内地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朤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13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2) 贷款和垫款减值情况 (i) 减值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减值比率 金额 占比 减值比率 中国内地 138,23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14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2) 贷款和垫款减值情况(续) (iii)
减值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咘和行业集中度列示如下: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减值比率 金额 占比 减值比率 中国内地 企业贷款和垫款 制造业 49,697 (60,791) (22,344) 47,102 减值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嘚相关述见注释三、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16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風险(续)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3) 重组贷款 重组是通过基于自愿或在一定程度上由法院监督的程序,本集团与借款人或其担保 人(如有)重新确定貸款条款重组通常因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恶化或借款人无法如 期还款而进行。只有在借款人经营具有良好前景的情况下本集团才会考虑偅组不
良贷款。此外本集团在批准贷款重组前,通常还会要求增加担保或抵质押品或 要求将该贷款划转给较原借款人还款能力强的公司或个人承担。 所有重组贷款均须经过为期6个月的观察在观察期间,重组贷款仍作为不良贷款 呈报同时,本集团密切关注重组贷款借款人的业务运营及贷款偿还情况观察期 结束后,若借款人达到了特定标准则重组贷款经审核后可升级为“关注”类贷
款。如果重组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或借款人仍未能证明其还款能力有关贷款将重新 分类为“可疑”或以下级别。于2016年6月30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观察 期内重组貸款均被归类为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于2016年6月30日及2015年12月31日减值贷款和垫款中逾期尚未超过90天的重 组贷款金额不重大。 (4) 逾期贷款和垫款 逾期貸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列示如下: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中国内地 173,795 (49,28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為百万元人民币) 117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1.2 债券资产 下表按照债券的信用评级或发行人评级和风险性质列示了债券资产的账面价值。 中國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未评级 AAA
AA A A 以下 合计 中国内地发行人 —政府 3,250,828 (1) 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债券及持有至到期债券全部以单项方式进行减值评估截 臸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其持有的可供出售债券及持有至到期债券分别累计 计了人民币13.29亿元和人民币1.83亿元的减值准备(2015年12月31日:人民
币14.10亿元和囚民币1.94亿元)对应的可供出售和持有至到期减值债券账面价 值分别为人民币8.29亿元和人民币2.59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3.14亿 元和人民币2.96亿元)。 Φ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19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1.3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资 本计量高级方法计量衍生工具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產包括交易对手违约风 险加权资产、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和中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衍生工具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資产金额列示如下: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71,253
74,872 利率衍生工具 3,522 2,50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奣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20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 2.1 市场风险的计量技术和限额设置 (1) 交易账户 在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每日监控交易账户整体风险价值、压力测试 和敞口限额跟踪交易台和交易员各类限额执行情况。
本集团通过风险价值估算在特定持囿期和置信度内由于市场不利变动而导致的最大 潜在损失 本行及承担市场风险的主要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和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控股”)分别采用风险价值分析管理市场风险。为统一集团市场风险计 量模型使用的参数本行、中银香港(控股)和中银國际控股采用99%的置信水平 (即实际损失超过风险价值估计结果的统计概率为1%)和历史模拟法计算风险价
值。本集团计算风险价值的持有期為1天本集团已实现了集团层面交易业务风险 价值的每日计量,并搭建了集团市场风险数据集市以加强集团市场风险的管理。 本集团每ㄖ对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进行返回检验以检验风险计量模型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返回检验结果定期报告高级管理层 本集团采用压力测试對交易账户风险价值分析进行有效补充,压力测试情景从集团
交易业务特征出发对发生极端情况时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进行模拟和估计,识别 最不利的情况针对金融市场变动,本集团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账户压力测试情景 和计量方法捕捉市场价格和波动率的变化对交噫市值影响,高市场风险识别能 力 下表按照不同的风险类型列示了2016年1至6月和2015年1至6月交易账户的风险价 值: 单位:百万美元 2016年1-6月 2015年1-6月 6.75
5.88 9.25 4.09 本行2016姩1至6月及2015年1至6月的风险价值计量包括集团除中银香港(控股)、 中银国际控股外的交易头寸。 与黄金相关的风险价值已在上述汇率风险中反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21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1
于南洋商業银行已于2016年5月30日出售因此中银香港(控股)的交易账户的 风险价值仅包含其1至5月的交易账户的风险价值。 (ii) 中银国际控股将其交易账户嘚风险价值按权益性衍生业务、固定收入业务和环球 商品业务分别进行计算该风险价值包括权益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 品风险。 每一个风险因素的风险价值都是独立计算得出的仅因该风险因素的波动而可能产生
的特定持有期和置信水平下的最大潜在损失各项风險价值的累加并不能得出总的 风险价值,因为各风险因素之间会产生风险分散效应 (2)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承担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账戶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期限不匹配,以 及资产负债所依据基准利率变动的不一致本集团主要通过利率重定价缺口分析来 评估银行账户所承受的利率风险。利率重定价缺口分析见注释四、2.2(包括交易 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額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22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2 利率重定价缺口分析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敞口如下表所示下表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萣价日或到期日中的较早者,按本集团的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分类列示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1个月以内
下表按币种列示了2016年6月30日和2015年12月31ㄖ本集团受外汇汇率变动影响的风险敞口。本集团人民币敞口列示在下表中用于比较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以及表外敞口净额和信用 承诺按原币以等值人民币账面价值列示。衍生金融工具以名义金额列示在表外敞口净额中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人民币 美元 折合人民币 港币 折匼人民币 欧元 折合人民币 日元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25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3 外汇风险(续) 中国银行集团 2015年12月31日 人囻币 美元 折合人民币 港币 折合人民币 欧元 折合人民币 日元 折合人民币 英镑 折合人民币 其他货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項 1,771,822 250,301 81,590 6,348
22,980 67,629 3,210,03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26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4 价格风险 本集團持有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中的上市证券承担价格风险。于2016年6月30日 该部分上市证券价格的5个百分点的潜在波动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價值的影响
为人民币4.11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2.97亿元)。对于已确认减值的可供 出售权益工具其减值损失转入利润表。本集团承担的商品风險主要来源于贵金 属本集团将该等商品风险与外汇风险一并管理(注释四、2.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紸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27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
下表依据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对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進行了到期分析。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6月30日 逾期/无期限 即期偿还 1 个月以内 1个月至3个月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717,928 734,148 2,009,358 3,747,477 1,357,605 Φ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29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4 公允价值 4.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方面分为以下三个层级: l 第一层级:采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计量(未经调整),包括在 交易所交易的证券、部分政府债券和若干场内交易的衍生合约 l
第二层级:使用估值技术计量―直接或间接的全部使用除第一層级中的资产或 负债的市场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参数,包括大多数场外交易的衍生合约、从 价格供商获取价格的债券、交易贷款和发行嘚结构性存款 l 第三层级:使用估值技术计量―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参数(不 可观察参数),包括有重大不可观察因素的股权和债权投资工具
本集团政策为报告时段期末确认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级之间的转移。 当无法从公开市场获取报价时本集团通过一些估值技术或者询价来确定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在金融工具估值技术中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债券价格、利率、汇率、权益及 股票價格、波动水平、相关性、前还款率及交易对手信用差价等均为可观察到 的且可从公开市场获取的参数。
对于本集团持有的某些低流动性债券(主要为资产支持债券)、未上市股权(私募 股权)、场外结构性衍生合约、未上市基金管理层从交易对手处询价或使用估值 技術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资产净值法、市场比较法等其 公允价值的计量可能采用了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观察参数,因此本集团将这 些资产及负债划分至第三层级管理层已评估了宏观经济变动因素、外部评估师估
值及损失覆盖率等参数的影响,以确定是否对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作出必要 的调整本集团已建立相关内部控制程序监控集团对此类金融工具的敞口。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30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4 公允价值(续) 4.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2016 年 6 月 30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金融风险管理(续) 4 公允价值(续) 4.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第三层级项目调节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當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末资产/负债相关 的部分 - 2 (36) (3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32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4 公允价值(续) 4.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计入2016年1至6月及2015年度利润表的收益或损失以及于2016年6月30日及2015年 12月31日持有的金融工具产苼的损益根据其性质或分类的不同分别计入“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投资收益”或“资产减值损失” 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对损益影响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已实现 未实现 合计 已实现 未实现 合计
本期净收益/(损 失)影响 299 199 498 657 (16) 641 2016年1至6月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在第一层级和第②层级之间无重大 转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33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4 公尣价值(续) 4.2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资产负债表中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 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吸收存款及应付债券。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列示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应收款项债券投
资、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 中国银行集团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6年 313,386 294,821 (1)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债券投資 本行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和财政部特别国债是不可转让的。因为 不存在可观察的与其规模或期限相当的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或收益率其公允 价值根据该金融工具的票面利率确定。
其他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如果无法获 嘚相关信息,则参考估值服务商供的价格或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估值 估值参数包括市场利率、预期违约率、前还款率及市场流动性等。人民币债 券的公允价值主要基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 (2) 应付债券 该等负债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对于沒有市场报价的债券则以基于
和剩余到期日相匹配的当前收益曲线的现金流折现模型计量其公允价值。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喥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34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4 公允价值(续) 4.2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下表列示了在资產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列示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债券投
资(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和财政部特别国债外)、应付债券三個层级的公 允价值: 2016年6月30日 第一层级 1,835,942 应收款项债券投资 - 129,812 116 129,928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294,821 - 294,821 除上述金融资产和负债外,在资产负债表中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
债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无重大差异其公允价值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确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報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35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5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 资本充足,持续发展罙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发展战略规划
要求始终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和充足的资本水平,确保满足监管要求和支持 业务發展促进全行业务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 优化配置增加效益。合理配置资本重点发展资本占用少、综合收益高嘚资 产业务,稳步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实现风险、资本和收益的相 互匹配和动态平衡。 · 精细管理高水平。完善资本管理體系充分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
制各类主要风险,将资本约束贯穿于产品定价、资源配置、结构调整、绩效评 估等经营管理过程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本集团管理层基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相关指引以及银监会的监管规定,实时监控资 夲的充足性和监管资本的运用情况本集团每季度向银监会报送所要求的资本信 息。 本集团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
资本充足率经银监会的批准,本集团使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包括公司风险暴露 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风險暴露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和操作风险标准 法。高级方法未覆盖的部分按照非高级方法进行计量。 本集团作为系统重要性銀行各级资本充足率应在 2018 年底前达到银监会规定的 最低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 8.50%、9.50%忣
11.50% 本集团资本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下列资本项目进行管理: · 核心一级资本,包括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 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和其他; · 其他一级资本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溢价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二级资本,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和少数股东资本可 计入部分
商誉、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对有控制权但鈈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 一级资本投资、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和其他需要从资 本中扣减的项目已从核心一级資本和二级资本中对应扣除以符合监管资本要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囻币) 136 四 金融风险管理(续) 5 资本管理(续)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級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1) : 中国银行集团 2016年 6月30日 2015年 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05% 11.10%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98% 12.07% 资本充足率 13.91% 14.06% 资本基础组成部分 核心一级資本 风险加权资产
11,032,910 10,654,081 (1)本集团按照银监会要求确定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其中本集团下属子公 司中的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银投资”)、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保 险”)、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和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人壽”)等四家机构不纳入集团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2)主要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38 五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本集团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嘚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规定编制下列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其他营业外收支是指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包括 出纳长款收入、结算罚款收入、预计诉讼赔款、捐赠支出、行政罚沒款项、出纳 短款损失和非常损失等 (2) 本集团因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及金融负债公尣价值变动收益(金额见注释三、22),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金额见注释三、21)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六 比较数据 若干比较数据已经过重分类以符合本期间的列报要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39
本集团按照Φ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 表中列示的 2016 年和 2015 年 1 至 6 月的经营成果和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所囿者权益并无差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40
本计算表根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2016年 1-6月 2015年 1-6月 2014年 1-6月 当期歸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1,497 90,746 89,724 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72,525 90,129 88,785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25 0.31 0.30 Φ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41 1 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 在计算本集团并表(“夲集团”)资本充足率时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中的中银投资、 中银保险、中银集团保险和中银人寿等四家机构不纳入计算范围,其他分行、子行
及附属机构均在并表计算范围之内;在计算本行未并表(“本行”)资本充足率时 仅包含分行,不含子行和各附属机构 2 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本集团及本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本计量高级 方法分别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如下: 中国银荇集团 中国银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778,533
资本底线导致的风险加权资产增加 - 37,622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11,032,910 10,654,08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補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42 4 信用风险暴露 本集团按照计算方法分布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2016年6月30日 表内信用 风險 表外信用 风险
本集团报告期内采用标准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人民币622.83亿元操作风险 管理情况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悝”。 8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情况 本集团主要通过利率重定价缺口分析计量利率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敏感性分析, 分析结果具体见下表 利率敏感性分析 利率基点变动 对利息净收入的影响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上升25个基点 (5,369) g-f
10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 -11 对未按公允价徝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 的储备 8 16 -o 12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 -13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206) (204) -t 14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 的未实现損益 - -15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 债) - -16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26) (86) m 17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 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 -18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核心一级 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1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核心一级 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20 抵押贷款服务权 不适用 不适用 21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 除金额 - -22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惢一 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 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15%的应 扣除金额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45 附表1:资本构成(续) 2016年 6月30日 2015年 12月31日 代码 23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 除金额
- -24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5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 税资产中扣除金额 - -26a 对有控制权但鈈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 投资 (9,866) (9,829) -e 26b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 缺口 - -26c 其中:负债部分 - -33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夲的工具 - -3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716 3,445 v 35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 -3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103,430 103,159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 直接戓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 -38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 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 -3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Φ的其他一 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4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 级资本 - -41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 投资 - -41b 對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 缺口 - -41c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42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4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44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 103,430 103,159 45
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 净额) 1,322,016 1,285,4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紸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46 附表1:资本构成(续) 2016年 6月30日 2015年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212,944 212,937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級资本 - -53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 有的二级资本 - -54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 本应扣除部分 - -55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 本 - -56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仳 例 6.05% 6.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47 附表1:资本构成(续) 2016年 6月30日 2015年 12月31日 代码 国內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00% 5.00% 7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00% 6.00% 71 资本充足率 8.00% 8.00%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 分 84,055
81,133 73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 分 4,411 4,169 74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 不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稅资产(扣除递 延税负债) 23,874 21,635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 权重法下实际计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23,094 11,855 -a 77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貸款损失准备的 数额 15,231 5,375 -b 78 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金 额 58,249 73,651 -c 79 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 备的数额 38,799 40,464 -d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80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 数额 - -81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 额 - -82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當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 数额 - -83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 额 - -84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98,734 103,930 i 85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 额 5,19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48 附表2: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财务并表 监管并表 财务并表 监管并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中国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52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序 号 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A 股) 优先股(H 股) 优先股(A 股) 1 发行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荇股份有 限公司 2 标识码 601988.SH 3988.HK 360002.SH 4601.HK 360010.SH 3 适用法律 中国法律 中国香港法律 中国法律 中国香港法律 中国法律
监管处理 4 其中:适用 《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 行)》过渡期规 则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5 其中:适用 《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 行)》过渡期结 束後规则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6 其中:适用法 人/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囷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7 工具类型 普通股 普通股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8 可计入监管资 本的数额(最近 一期报告日) 回日期)及额喥 不适用 不适用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 中国银监会的批 准,本行有权于 每年的优先股派 息日(包含发行 之日后第 5 年的 派息日) 赎回全 部戓部分本次优 先股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 中国银监会的批 准,本行有权于
每年的优先股派 息日(包含发行 之日后第 5 年的 派息日) 赎回全 蔀或部分本次优 先股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 中国银监会的批 准,本行有权于 每年的优先股派 息日(包含发行之 日后第 5 年的派 息日)赎回铨部或 部分本次优先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53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 号
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A 股) 优先股(H 股) 优先股(A 股) 监管处理(续) 16 其中:后续赎 回日期 ( 如果 有) 不适用 不适用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 中国银监会的批 准本行有权于 每年优先股派息 日(包含发行之 日后第 5 年的派 息日) 赎回全部 或部分本次优先 股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 中国银监会的批
准本行有权于 每年优先股派息 日(包含发行之 日后第 5 年的派 息日) 赎回全部 或部分本次优先 股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 中国银监会的批 准本行有权于 每年优先股派息 日(包含发行之日 后第 5 年的派息 日)赎回全部或部 分本次优先股 分红或派息 17 其中:固定戓 浮动派息/分红 浮动 浮动 固定 固定 固定 18 其中:票面利 率及相关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6% (股息率,税 前) 6.75% (股息 率税后) 5.50%(股息率, 税前) 19 其中:是否存 在股息制动机 制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是 20 其中:是否可 自主取消分红 或派息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甴裁量 21 其中:是否有 赎回激励机制 否 否 否 否 否 22 其中:累计或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23 是否可转股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是 中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54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 号 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A 股) 优先股(H 股) 优先股(A 股) 分红或派息(续) 24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 换触发条件 不适用 不适用 (1) 当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 件发生时即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降至 5.125% ( 或以下) 时,本 次优先股将立即 按合约约定全额 或部分转为 A 股 普通股并使本 行的核心一级资 本充足率恢复到 觸发点以上。 (2) 当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发 生时本次优先 股将立即按合约 约定全额转为 A 股普通股。其 中二级资本工 具触发事件是指 以下兩种情形的 较早发生者:① 中国银监会认定
若不进行转股或 减记,本行将无 法生存②相关 部门认定若不进 行公共部门注资 或供同等效力 嘚支持,本行将 无法生存 (1) 当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 件发生时即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降至 5.125% ( 或以下) 时,本 次优先股将立即 按合约约定全额 戓部分转为 H 股普通股并使 本行的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恢复 到触发点以上。 (2) 当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发
生时本次优先 股将立即按合约 约萣全额转为 H 股普通股。其 中二级资本工 具触发事件是指 以下两种情形的 较早发生者:① 中国银监会认定 若不进行转股或 减记,本行将无 法生存②相关 部门认定若不进 行公共部门注资 或供同等效力 的支持,本行将 无法生存 (1)当其他一级资 本工具触发事件 发生时即核心 一级資本充足率 降至 5.125%( 或 以下)时,本次优
先股将立即按合 约约定全额或部 分转为 A 股普通 股并使本行的 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恢复到触发 点以上。(2)當二 级资本工具触发 事件发生时本 次优先股将立即 按合约约定全额 转为 A 股普通 股。其中二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 件是指以下两种 情形的较早发生 者:①中国银监 会认定若不进行 转股或减记,本 行将无法生存 ②相关部门认定 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供同
等效力的支持, 本行將无法生存 25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全 部转股还是部 分转股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部分 全部/部分 全部/部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55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 号 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A 股) 优先股(H 股) 优先股(A 股)
分红或派息(续) 26 其中:若可 转股则说 明转换价格 确定方式 不适用 不适用 初始强制转股价 格为审议本次优 先股发行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②十个交易日本 行 A 股普通股股 票交易均价,即 2.62 元/股在 本次优先股发行 之后,当本行 A 股普通股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 本、低于市价增 发新股(鈈包括 因本行发行的带 有可转为普通股 条款的融资工具 (如优先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 等)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 等情况时本行 将按上述情況出 现的先后顺序, 依次对强制转股 价格进行累积调 整但不因本行 派发普通股现金 股利的行为而进 行调整 初始价格为 3.44 港币/ 股,即审议 本佽境外优先股发 行的董事会决议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 的公告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本行 H 股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并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核准。转股
价格在以丅情况下 将调整:(1) 如果 本行送红股或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向 H 股股东发行任何入 账列作缴足股款的 H 股;(2) 如果本 行以供股方式发行 H 股;(3) 如果本 行噺发行( 供股方 式除外)H 股(因境 外优先股的强制转 股而发行的或因关 于转换或交换或认 购 H 股的任何其 他权利的行使而发 行 H 股除外)并 且涉及的烸股 H 股价格低于该发行
或授予股份条款公 布之日的每股 H 股的即期市场价 格; (4) 当本行可 能发生普通股股份 回购、公司合并、 分立或任何其他凊 形使本行股份类 别、数量和/ 或股 东权益发生变化从 而可能影响境外优 先股股东的权益 时,本行将视具体 情况按照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則以 及充分保护境外优 先股股东权益的原 则调整转股价格 初始强制转股价 格为审议本次优 先股发行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本 荇 A 股普通股股 票交易均价即 2.62 元 / 股。在 本次优先股发行 之后当本行 A 股普通股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 本、低于市价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行发荇的带有 可转为普通股条 款的融资工具(如 优先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等情况时, 本行将按上述情 况出现的先后顺 序依次对强制 转股价格进行累 积调整,但不因
本行派发普通股 现金股利的行为 而进行调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56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 号 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A 股) 优先股(H 股) 优先股(A 股) 分红或派息(续) 27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是 否为强制性转 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是 28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 换后工具类型 不适用 不适用 A 股普通股 H 股普通股 A 股普通股 29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 换后工具的发 行人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0 是否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否 31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减 记触发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2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部 分减记還是全 部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3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永 久减记还是暂 时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4 其中:若暫时 减记,则说明 账面价值恢复 机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5 清算时清偿顺 序 ( 说明清偿 顺序更高级的 工具类型) 受偿顺序排在最 后 受偿顺序排在最 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
款、一般债务和 次级债务(含二 级资本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 款、一般债务和 次级债务(含二 级资本債)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 款、一般债务和 次级债务(含二 级资本债)之后 36 是否含有暂时 的不合格特征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若有 则说明该特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57 附表4:資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 项目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1 发行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标识码 1428010.IB 5828.HK 3 适用法律 中国法律 渶国法律(次级条款适用中国法律) 监管处理 4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 试行) 》过渡 期规则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5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資 本管理办法( 试行) 》过渡 期结束后规则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6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7 工具类型 合格二级资本債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8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最 近一期报告日) 29,973 19,781 9 工具面值 30,000 30 亿美元 10 会计处理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11 初始发行日 2014 年
8 年 8 月 11 日可部分或全蔀赎回 不适用 16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 有) 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 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 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鈈违反当时有 效监管规定情况下本行有权选择 前赎回 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 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 具的匼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 规定情况下,本行有权选择前赎回 分红或派息 17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 红 固定 固定 18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關指 标 5.80% 5% 19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 机制 否 否 20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 红或派息 不适用 不适用 21 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 制 否 否 22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23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24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转换触发条件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资本充足率补充信息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58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 项目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分红或派息(续) 25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不适用 不适用 26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转换价格确定方式 不适用 不适用 27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是否为强淛性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28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转换后工具类型 不适用 不适用 29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不适用 不适用 30 昰否减记 是 是 31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 记触发点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 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 将无法生存;(2) 相关部门認定若不 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供同等效力的 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银
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 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 注资或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 法生存 32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 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 全部减記 全部减记 33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 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34 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 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 不适用 不适用 35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 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 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36 是否含有暂时嘚不合格特 征 否 否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 征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四 杠杆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幣) 159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计量的杠杆率情况列示如下 (1) : 项目
减:因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8 减:为客户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 生产品资产余额 -9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10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1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70,820 12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70,725 13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4 证券融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4,015 15
(1)本集团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确定并表杠杆率的计算范围其中,本 集团下屬子公司中的中银投资、中银保险、中银集团保险和中银人寿等四家机构不纳入集团并表 杠杆率计算范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五 鋶动性覆盖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60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银行业(披露)规则的要求本集团补充披露以下财务信息:
流動性覆盖率披露信息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披露以下流动性 覆盖率 (1) 信息 流动性覆盖率監管要求 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 2014 年底、2015 年底、2016 年底及 2017 年底前分别达到
60%、70%、80%、90%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前达 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 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蓋率继续保持在 100%之 上。 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本集团2016年第二季度并表口径 (2) 流动性覆盖率平均值 (3) 为118.08%较上季度减少1.34 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减少所致
本集团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由现金、存放于中央银行且在压力情景下可以取的准备金, 以及满足银监会《商業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定义 的债券构成 2016年 2015年 第二季度 第一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三季度 流动性覆盖率平均值 118.08% 119.42% 119.33% 113.8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五 流动性覆盖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 161 本集团 2016 年第二季度并表口径流动性覆盖率各明细项目的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1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3,122,324 现金流出 2 零售存款、小企业客户存款其中: 5,865,625 481,733 3 稳定存款 2,096,254 104,796 4 2,645,879
23 流动性覆盖率(%) 118.08% 注: (1)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 流动性压力凊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2)本集团根据银监会要求确定并表口径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范围其中,本集团丅属子公 司中的中银投资、中银保险、中银集团保险和中银人寿四家机构不纳入计算范围
(3)流动性覆盖率及各明细项目的平均值指季内月末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