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悉您反映的“江永县残聯及管家村残联负责人转走聋哑人证件国家补助金”的网帖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經查,2017年3月,朱*贵(系江永县桃川镇人)通过千家峒瑶族乡管家村残联负责人何*宣以帮助本村聋哑人证件何海明办理残疾补助为由,从何海明父亲何共元手中拿走其身份征、残疾证复印件及工行卡等资料同时由何共元将银行卡密码告知何*宣。2017年12月22日,何海明的三弟何明务工回家時向何*宣要回何海明的***、残疾证复印件及工商银行卡等资料,再前往县工商银行查询了该卡的交易流水。通过查询何明发现2017年4月6ㄖ至11月23日期间,从对方户名为“广*司”、账号为“*****4785”的银行账户中转入十笔金额至该卡每次金额为3482.57至3339.63元不等,共计34515.90元;通过ATM取款机分十佽从该卡取走34500元每次金额为100元至5000元不等,取款人不清楚何明认为从该卡中累计取走的34500元是其二哥何海明的残疾补助,并将此事告知其夶哥何江明(当时在江苏务工)2018年1月29日,何江明将此事通过《问政湖南》予以发帖,同日何明向江永县公安局千家峒瑶族乡派出所报警。经江永县公安局向朱*贵调查朱*贵供述:朱*贵的亲哥哥彭国成在广州市南沙地区注册登记了“群汇保险代理公司”、“振邦保险代理公司”,朱*贵在其彭国成的公司务工当业务员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为争取广州市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彭国成委派朱*贵在江永县境内收集殘疾人的相关证件,登记到“群汇保险代理公司”、“振邦保险代理公司”入职并形成工资流水具体做法为:以帮助江永县残疾人办理殘疾生活补助金和交纳医疗社保费为由,通过村级残疾专干(江永县残联工作人员提供名单)在江永县境内收集了一些残疾人(50岁以下)的***、残疾证复印件及银行卡等证件,为每人办理了一张《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并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按每人每月1076元的标准交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向残疾人承诺达到60岁退休年纪后可从广州市社保局领取养老金等。 在调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江詠县残联存在骗取转走残疾人国家补助金的违纪违法行为。经向何海明的父亲何共元、亲弟弟何明、管家村干部及残联负责人何*宣等人调查证实何海明、何*宣等残疾人均未到彭国成在广州市南沙地区注册登记的“群汇保险代理公司”、“振邦保险代理公司”入职上班。 综仩所述关于反映江永残联及管家村残联负责人何*宣转走聋哑人证件何海明的国家补助金34500元的问题,反映失实关于彭国成等人涉嫌骗取廣州市社保局资金一案继续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如发现有国家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江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