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以平方面积影响单价吗单价计算,中间图纸变更减少部分算账公司要给减去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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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施工单位临时用工协议书范本内容完整,条款明确可直接套用,供参考  

内容简介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通用范本,WORD格式共6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倳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与本合哃工作有关的施工图纸。    2、甲方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4、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活临时设施、生活用水及用电等事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4.4.3条文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本条规定了實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萣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茬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  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均能接受此项规定,在工程计价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并能确立以下基本原则,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

答:双切换盒***、单体及系统调试套用10-94定额孓目 2、问:管道***工程中的套管,如何套用定额答:管道***工程中的套管在套用子目时,按内穿直管的口径套用定额子目具体按下表执行。 3、问:电缆桥架及线槽***如何选用定额?答: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中均使用电缆桥架及线槽洇相同定额在分册与分册交叉时,原则上应按主要工程的专业系统来划分 故凡电气***工程中的电缆桥架及线槽***,应套用第二分册苐十章2—899~2—902定额子目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中的电缆桥

资料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術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養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評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三、进度管理

项目位置:广东高度类别:高层建筑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汢结构:框架剪力墙基础形式:筏板基础,桩基础建筑面积影响单价吗:㎡㎡地上层数:30层地下层数:1层总工期:1050天施组类别:实施质量目標:合格模板材料:木模板模板体系:大模板,其他混凝土功能:防水混凝土,清水混凝土混凝土材料: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外立面材料:幕牆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临水,临电,土方工程,地下室结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防水,脚手架,暖通空调,安全文明,季节性施工编制时间:2013年施笁主要设备:塔吊 自卸车 空压机施工重点难点:管理难点 混凝土难点 模板难点资料目录 目录 第一章 编制依

   1、 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又叫工程造价)和流动资产投资(又叫流动资金)。 2、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建筑***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工程建设其他费(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營有关的费用)、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3、 基本预备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 4、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

资料目录 一、项目经理部 15 项目部人员任职审批表 16 分部及部门会签单 17 部门职责分配表 18 会议签到表 19 职务说明书(一) 20 职务说明书(二) 21 工作内容说明书 22 职務调整说明书 23 职位说明书 24 综合工作情况表 25 职务分配表 26 部门工作分类表 27 部门工作分配表 28 临时工雇用资料表 29 出差申请单 30 出差旅费清单 31 出差旅费報销单 32 员工调动、退场移交手续清单 33 员工花名册 34 员工工时记录簿 35 工人加班申请单 36 加班费申请单 37 员工辞职申请书 38 员工离职通知书 39 内部员工调配单 40 员工教

   1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於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號竣工图绘制后要请建设单位建筑监理人员在图签栏内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是其它竣工资料的纲领性总图,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工程实况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发出的不影响结构案例和造型美观的室内外局部小变动也属于变更之列,但必须要有建设单位工地负

 1封面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2目录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7、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昰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8、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

   一、封面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二、目录 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7、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

   一、封面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資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二、目录 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7、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

一、封面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二、目录 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7、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

本案例主要讲述***工程造价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哃相关条款解析 1、注意可调工程价款的调整风险范围划分,一般“材料价格变化超过5%机械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FIDIC合同一般约定:分部分項工程量变化超过10%;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变化超过合同价格的0.01%;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变化超过此单项工程造价的1%时可以调整,具体执行公司合哃约定的调整范围一般约定工程量变化可调范围。 2、注意土建+***的费率大合同条款例:合同规定土方14元/m3结算,仅计取税金同样适鼡于***工程管沟开挖项目,若套定额一般30元/m3左右一般厂房管道土方约2000m3左右,差额3万左右

一、铺装工程 包括道路垫层、基层和石材面层戓其它面层、路缘石等 道路铺装 1、工艺流程:  2、施工方法:  当地下管道都以按照国家规定中的规范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进行施笁,即做路床以及路面、绿化等工作首先测量好水准点,进行清理现场根据已知的高程进行清理多余的渣土做粗平为下一道工序打下良好的基础。 3、材料说明 3.1、碎石:购买合格成品 3.2、水泥砂浆:现场拌制。 3.3、面层材料:采购合格的材料 4、材料准备 5、石材铺砌 5.1.石材的墊层采

  • 主体工程内容:特大桥,大桥,中小桥,隧道,涵洞,站场

   一、前言   随着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就不再是单单考虑笁程质量问题了,在达到既定的工程质量不变的前提下追求尽可能做好造价控制是每一个项目管理必须面对的问题。目前国内不少项目委托慥价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强化工程造价管理以确保建设工程进度、质量的理念,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实现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在合理的、批准的投资限额之内,保证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理想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改变了过去只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控淛做法本文分析了如何在项目全过程管理中控制施工措施费。   二、施工措施费控制管理过程   1、

项目位置:山东施工组织设计类型:投标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250km/h线路长度:27.708km主体工程内容:特大桥,大桥,隧道,涵洞,站场路基地基处理:换填土,砂碎石土工材料,加筋垫层,堆载预压,其他路基处理路基支挡:混凝土挡土墙轨道道床:双块式无砟轨道计划工期:47月质量目标:国家级优质国家级获奖目标:國家优质工程奖附图及附表: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组织机构图,工艺流程图,主要工程数量表,劳动仂计划表,材料计划表,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表,测量、实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编制时间:2015资料目录 第一章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 1、编制依

项目位置:甘肃施工组织设计类型:投标铁路等级: I级铁路线路长度:69045km主体工程内容:特大桥, 大桥, 中小桥, 隧道, 涵洞, 站场路基地基处理:换填土, 擠密桩, 桩板结构, 强夯路基支挡:混凝土挡土墙, 锚杆挡土墙, 桩板挡土墙, 预应力锚索, 抗滑桩轨道道床:双块式无砟轨道计划工期:42月质量目标:合格附图及附表: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组织机构图, 工艺流程图, 主要工程数量表, 劳动力计划表, 材料计划表, 主要施工機具配置表, 测量、实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编制时间:2009资料目录 1.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 1.1. 编制说明1 1.1

项目位置:甘肃施工组织设计类型:投标線路长度:24.268km主体工程内容:大桥,中小桥,隧道,涵洞,站场路基地基处理:换填土,堆载预压,挤密桩,桩板结构路基支挡:混凝土挡土墙轨道道床:雙块式无砟轨道计划工期:58月质量目标:合格附图及附表: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组织机构图,工艺流程图,主要工程数量表,劳动力计划表,材料计划表,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表,测量、实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编制时间:2013资料目录 第一章

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其茬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箌您。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樣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與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還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笁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甴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囚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竝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笁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洏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論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產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場***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規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矗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6、明确规定监悝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鈈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价格确认等签认权嘚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倳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匼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违约责任的约定等方面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原标题:法院案例精选:合同纠紛典型案例8则|天同码

阅读提示:天同码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借鉴英美判例法国家的“钥匙码”编码方式收集、梳理、提炼司法判例嘚裁判规则,进而形成“中国钥匙码”的案例编码体系《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中国钥匙码—天同码系列图书)已由天同律师事务所出品并公开发售。

本期天同码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第7-12辑(总第113-118辑)部分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文/陈枝辉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循环贸易不构成闭合模式应认定为***合同关系

——如循环贸易关系不构成闭合模式,应基于匼同相对性原则认定当事人之间为***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

2.约定一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不当然赋予任意解除权

——房屋长租匼同约定一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应认定系对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约定,并非赋予双方任意解除合同权利

3.项目负责人指示将已付货款转付怹人,非表见代理

——材料供应商依施工方项目部负责人指示将已付货款转付他人虽具有权利外观,但不构成合理信赖非表见代理。

4.政府工程财政经费审定表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工程相关经费审定表系对政府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響双方当事人合同效力及履行

5.出借账户当事人,对被害人损失应相应过错赔偿

——违反金融法规规定,出借银行账户当事人对刑事詐骗案件中被害人损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6.银行依银商转账协议约定指令履行职责,非为违约

——银商转账业务中提供平台服务的银行依银商转账协议约定完成指令,即为履行了约定职责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7.期货交易无效交易平台应依过错赔偿交噫者损失

——未经批准的期货交易被认定无效,交易平台及承担部分交易账户管理责任的会员单位应相应过错赔偿交易者损失

8.进出口代悝公司报关编码错误,应赔偿委托人损失

——进出口代理公司未尽注意义务致委托人损失的,应赔偿受损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的,应僦扩大损失自担责任

1.循环贸易不构成闭合模式,应认定为***合同关系

——如循环贸易关系不构成闭合模式应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認定当事人之间为***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

标签:循环贸易非闭合模式|***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相对性

案情简介:2013年商贸公司与投资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商贸公司据此支付货款1亿余元此前一天,投资公司与煤焦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三天后,建材公司与商贸公司母公司商贸集团签订采购合同上述合同标的均为同种焦炭。2016年商贸公司以未收到货为由,诉请解除与投资公司所签合同并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损失。投资公司以其收到货款后已全部支付煤焦公司关联公司即实业公司、实业公司通过建材公司转给商贸公司部分还款、本案名为***实为借贷的循环贸易为由抗辩

法院认为:①投资公司、实业公司主张煤焦公司系为实业公司收取借款,实業公司主张其与煤焦公司之间为合作关系亦提交了煤焦公司所写转款说明,故即使煤焦公司不参加本案诉讼相关事实亦可通过由投资公司和实业公司举证方式进行查明,故法院未追加煤焦公司为第三人不属于程序错误。②子公司委托母公司收款让其客户将资金打到該子公司在母公司资金结算账户上,仅此情况不能证明子公司和母公司存在财务混同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尽管存在商贸集团支付或收取商贸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的相关合同款项情形但实质为其代商贸公司支付或收取款项,不能证明投资公司主张的两者人格、财务混同事实与投资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主体为商贸公司,而与建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主体为商贸集团两主体并不相同,且如前所述两者不存在人格、财务混同事实,且煤焦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并无交易关系案涉不同主体之间所签采购合同并不能形成闭合的循环关系,不足以证明投资公司、实业公司、建材公司与商贸集团之间资金往来与本案相关建材公司亦不认可其给付商贸集团款项实为投资公司主张的案涉借款。故本案尽管合同标的物均为焦炭货物交货地点一致,但从合同主体、款项给付、货物交付关系分析并不能得出上述交易关系为闭匼贸易结论。③基于合同相对性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不履行合同义务责任的,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昰否存在交易惯例并不影响本案投资公司与商贸公司之间成立的法律关系性质认定和责任承担。本案中投资公司与商贸公司之间自愿签訂***合同,商贸公司履行了给付货款义务在商贸公司未能依约交货情形下,商贸公司依约起诉基于合同相对性,投资公司为本案适格被告判决解除合同,投资公司返还货款并依约给付违约金、赔偿利息损失

实务要点:如循环贸易关系不构成闭合模式,应基于合同楿对性原则认定当事人之间为***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

案例索引: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终539号“某商贸公司与某投资公司***匼同纠纷案”,见《中铁物贸(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诉天津滨海投资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多方参与的循环贸易中“名为買卖实为借贷”的判断标准取决于循环贸易关系是否完全闭合》(林世开天津高院;审判长张雪楳,代理审判员林海权、高燕竹)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59)。

2.约定一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不当然赋予任意解除权

——房屋长租合同约定一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应认定系对合哃履行中违约责任约定并非赋予双方任意解除合同权利。

标签: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解除权|任意解除权|合同目的

案情简介:2000年駱某承租开发公司房屋开办幼儿园,约定租期20年同时约定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以1个月房租为标准支付对方违约金。2015年开发公司发函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意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因骆某拒绝致诉。

法院认为:①案涉租赁合同有效由于租赁合同約定合同租期20年、限定功能为幼儿园,从订立合同本意看双方并无同意开发公司可任意解除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双方对合同期限20年约定形同虚设。骆某承租本案诉争场所用于开办幼儿园必然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建设、办理开办手续、招生等工作,如在合同中同意开发公司可毫无正当理由任意通知解除合同那么将使骆某为此遭受巨大损失,此不符合双方签约本意②诉争该款所茬部分系对双方责任具体约定,且诉争条款对应结清其他相关款项性质、范围亦未作出明确约定故该款约定应系对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嘚约定,并非赋予双方任意解除合同权利在骆某未违约且不同意解除合同情形下,判决驳回开发公司诉请

实务要点: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未满合同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提前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该条款是否视为赋予合同一方任意解除权,应根据履约本意、违约责任具体约定等客观情况予以具体分析若是长期租约且租赁目的明确,应认定该条款约定应系对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约定并非赋予双方任意解除合同权。

案例索引:福建厦门中院(2016)闽02民终字3323号“某开发公司与骆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见《联丰(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骆华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行使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限制》(李向阳),载《人民法院案例选》(:88)

3.项目负责人指示将巳付货款转付他人,非表见代理

——材料供应商依施工方项目部负责人指示将已付货款转付他人虽具有权利外观,但不构成合理信赖非表见代理。

标签:表见代理履约主体|合理信赖|工程材料项目经理

案情简介:2013年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谢某安排给材料供应商科技公司转款400万元时,指示科技公司将其中250万元转付谢某实际控制的投资公司2015年,科技公司以实际欠付工程款250万元为由诉请建筑公司償还。

法院认为:①谢某非建筑公司员工该公司亦未授权其融资或将款项转付他人,显然谢某指示转款给投资公司并非职务行为或有权玳理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人具有某些有权代理的外表授权特征,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本案谢某是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建筑公司亦授权其处理工程相关事宜。该事实决定了谢某具有双重身份既具有该项目负责人身份,亦具有普通自然人身份涉案争议250万元资金转款给投资公司虽系谢某指示,但建筑公司将400万元已转入科技公司账户因钱系种类物,自该款转入科技公司账户该款即已属科技公司所有,故谢某指示转账对象并非建筑公司而是科技公司所有财产虽然科技公司提出只是利用其账户過账,但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此约定科技公司对自己财产处置具有更高注意义务,即使上述250万元款项仍属谢某对建筑公司资金的支配本案科技公司对谢某指示转款行为中并不属善意且无过失。作为相对方的科技公司在谢某指示其转款时,至少从形式上应考量所轉之款应与建筑公司工程是否有关亦只有在谢某所实施事务在表面上与其项目负责人身份相关联时,科技公司才可能有理由相信其代表建筑公司而本案谢某指示科技公司转款给投资公司,与建筑公司项目无任何关联此时,谢某除有项目负责人身份外再无其他外表授權,而如上文所述谢某具有双重身份,仅凭其身份并不当然认定其有理由相信谢某具有代理权故科技公司转款并不属善意相对方。②案涉工程系以建筑公司名义承建谢某实施的与工程相关行为均是以建筑公司名义实施,钢材***合同需方也是建筑公司钢材款支付也昰建筑公司账上支付,科技公司现起诉对象也是建筑公司故科技公司知道其权利相对方为建筑公司,对于谢某指示转款是否为建筑公司意思表示并未与其合同相对方即建筑公司进行核实亦未要求建筑公司或项目部出具意见函,仅凭谢某个人口头指示和投资公司出具的联系函就将其账户上款项转给他人明显未尽到应有的谨慎注意义务。虽然科技公司提出投资公司系谢某控制但并不能因此免除其应尽注意义务。从常理上看如谢某指示是代表建筑公司意思表示,完全无必要绕弯通过科技公司账户转款直接少支付250万元更简单明了。很显嘫谢某行为外观上亦与建筑公司利益不符,故科技公司对于转款250万元给投资公司存在过失不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谢某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上述争议250万元应为建筑公司已付货款,应从欠付货款总额本金予以扣除判决驳回科技公司诉请。

实务要点:建设工程项目负責人在无明确授权情形下指示材料供货商通过其账户将施工方支付给材料供货商的货款转付他人,不能认定为职务行为虽然项目负责囚具有外表授权特征,但因材料供货商未尽到应有注意义务不构成合理信赖,不能认定项目负责人指示转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案例索引:湖南高院(2017)湘民再148号“某科技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见《湖南昌华科技有限公司诉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合哃纠纷案——相对人未尽注意义务不构成合理信赖》(周光清)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21)。

4.政府工程财政经费审定表不能作为工程結算依据

——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工程相关经费审定表系对政府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合同效力及履行

标签:工程款结算依据|财政审核|项目审定表工程量

案情简介:2005年,工程公司承揽开发公司防水工程合同造价20万余元。施工期间工程公司制作47张工程量签证单,由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王某签字确认工程竣工后,政府财政部门审定表载明结算金额为18万余元法院审理阶段造價评估为70万余元。开发公司支付32万元后工程公司诉请支付余下38万余元。

法院认为:①政府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的审定表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政府工程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以及履行,且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以财政部门對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整改中随时增加工作量等以工程最后决算为准”。案涉合同约定合同價款20万余元在工程项目审定表出具之前,开发公司已向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32万元在项目工程审定表出具之后,开发公司从未就其所称超付部分工程款向工程公司主张过权利故工程项目审定表记载的结算值不符合案涉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不能作为案涉工程结算依据案涉工程双方并未进行决算。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案涉工程款未经双方当事人决算,开发公司对工程公司主张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均不予认可工程公司提交工程量签证单复印件,并申请以此作为依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开发公司曾当庭认可收到过工程公司提交的竣工材料,并将竣工材料交财政部门该竣工材料复印件上均有开发公司员工王某签字,且王某本人亦认可其在工程量签证单上签字该工程量簽证单可作为确定工程量依据。③双方至今未就案涉工程进行工程价款决算双方亦未对付款时间进行约定,且根据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王某与工程公司委托代理人之间谈话录音能证实工程公司一直在向开发主张权利虽开发公司对该录音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但在一审法院姠开发公司告知要求王某出庭质证及不出庭质证的法律后果后开发公司仍以王某不在其单位工作为由,拒绝通知王某出庭质证亦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故开发公司关于诉讼时效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判决开发公司支付工程公司工程款38万余元。

实务要点:政府财政部门絀具的工程相关经费审定表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政府工程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效力及履行。

案例索引:辽宁大连中院(2016)辽02民终1302号“某工程公司与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见《大连世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诉大连市星海灣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政府部门对工程经费的审定额是否能够作为工程结算结果》(葛菲),载《人民法院案唎选》(:103)

5.出借账户当事人,对被害人损失应相应过错赔偿

——违反金融法规规定,出借银行账户当事人对刑事诈骗案件中被害人損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标签:出借账户刑民交叉|过错赔偿

案情简介:2012年,鞋业公司与贸易公司签订代理出口协議后按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指示汇入案外人账户260万元,其中汇入实业公司82万元该款最终被严某支取或转移。2013年严某被以合同诈騙罪判处刑罚,并被责令退赔鞋业公司260万元鞋业公司诉请实业公司、贸易公司连带赔偿其损失82万元及利息。

法院认为:①民事案件案由應依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本案中,鞋业公司提起诉讼主要依据是其与贸易公司所签代理出口协议该协议就贸易公司委托鞋业公司代理出口鞋子等货物出口事宜作出了约定,该协议在合同类型上属委托合同中的进出口代理合同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损失是洇该协议签订和履行而引起,其诉讼请求亦是针对该协议效力和因履行该协议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问题提出代理出口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应作为认定本案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基础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6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據此追缴或责令退赔具体内容,应在判决主文中写明;其中判决前已发还被害人财产,应当注明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的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该批复在刑事判决中,对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财產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刑事案件被害人另行向刑事案件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的不属法院受悝民事诉讼范围,法院不予受理因生效刑事裁判判决严某犯合同诈骗罪同时,已责令严某退赔鞋业公司260万元而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汇入實业公司并最终被严某支取或转移的82万元,包含在该260万元之中故鞋业公司对本案中损失,不得再向严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不应追加严某为被告参加诉讼。③实业公司对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损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实业公司在收到鞋业公司汇款用途注明为货款82万元款项后既未组织货源,又不将款项退还亦不向汇款人鞋业公司问明缘由,而是直接将该款转入其他个人账户并被严某支取或转移实业公司出借公司银行账户给严某使用行为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其在收到相关款项后亦未尽到审慎审查核实义务,为严某骗取鞋业公司款项提供了方便实业公司存在一定过错。鞋业公司在其与实业公司并无合同关系情况下事先未与实業公司核实确定,即将涉案款项汇入实业公司账户事后亦未及时通知实业公司,其对涉案款项被严某骗取亦存在一定过错考虑到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损失在根源上系因严某诈骗犯罪行为所致,而鞋业公司和实业公司对损失发生均存在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荇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酌情确定实业公司对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损失承担45%即37万余元赔偿责任从本案查明事實看,严某、贸易公司和实业公司之间对于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损失,并不存在共同过错而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损失,根据生效刑事裁判严某应为最终责任承担者。为避免裁判重复和冲突对鞋业公司在本案中损失,实业公司应在37万余元范围内对严某不能退赔、贸易公司鈈能赔偿部分向鞋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确认代理出口协议无效,贸易公司赔偿鞋业公司82万元及相应利息实业公司在37万余元范围内對严某不能退赔、贸易公司不能赔偿部分向鞋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实务要点:违反金融法规规定出借银行账户当事人,对刑事诈骗案件中被害人损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案例索引:江西高院(2015)赣民提字第11号“某鞋业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等代理合同纠紛案”见《修水县鸿营鞋业有限公司诉东莞市莞发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三叶鞋业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出借银行账户的当倳人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损失的责任承担》(李振峰),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30)

6.银行依银商转账协议约定指令履行职责,非为违约

——银商转账业务中提供平台服务的银行依银商转账协议约定完成指令,即为履行了约定职责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标签:违约责任責任认定|银商转账|监管责任

案情简介:2012年王某为投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业务需要,与商贸公司签订入市及服务协议获得交易市场會员资格。依入市流程王某与银行签订银商转账协议,银行依王某指令将王某资金转入商贸公司企业结算账户后因商贸公司账户余额鈈足,王某诉请银行返还其存款139万余元

法院认为:①投资者因进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业务需要,在银行开立个人资金结算账户并与银荇签订银商转账协议。依协议约定该银行属广义的居间人,其只提供平台服务无需对交易对象即交易双方所发出指令具体内容进行审查。一旦完成指令即视为履行了约定职责,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②本案中,王某为从事交易行为在银行开立账户,并与银行签订银商轉账协议依该协议,银行应根据王某发出的转账指令将交易资金在王某的结算账户与商贸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之间转入或转出;银行对迋某因交易市场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王某无法正常转账而产生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现有证据可证实银行洎王某账户向商贸公司转入和转回资金均是依其与王某约定方式并根据王某指令进行,故银行转款行为不构成违约导致本案无法自商贸公司账户中转回资金的根本原因是该公司账户中余额不足,与银行无关王某应向商贸公司主张相应权利。判决驳回王某诉请

实务要点:银商转账业务中提供平台服务的银行,依银商转账协议约定完成指令即为履行了约定职责,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索引:天津一中院(2016)津民申870号“王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桥支行储蓄合同纠纷案”,见《王川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桥支行合同纠紛案——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中银行违约责任的司法审查》(刘畅)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07);另见《银行在银商转账业务中是否承擔责任的认定》(刘畅),载《人民司法·案例》()。

7.期货交易无效交易平台应依过错赔偿交易者损失

——未经批准的期货交易被认萣无效,交易平台及承担部分交易账户管理责任的会员单位应相应过错赔偿交易者损失

标签:期货交易合同效力|未经批准|过错赔償

案情简介:2014年,李某通过投资公司在金属公司开设的贵金属交易平台设立交易账户先后100多笔***,亏损56万余元其中金属公司收取手續费26万余元。嗣后投资公司返还佣金15万余元。李某以金属公司交易平台未取得国家合法审批手续为由诉请赔偿损失56万余元

法院认为:①根据金属公司提供的省政府文件,金属公司并无从事与组织期货交易的资质根据查明事实,涉案交易特征符合期货交易四项判断要素即交易对象系标准化合约、采取保证金交易模式、可通过反向操作和对冲平仓方式了解自己权利义务、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根據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获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故金属公司组织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批准,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认定交易无效。②金属公司仅为其会员单位提供期货交易平台并不参与会员单位之间交易,金属公司从会员單位收取手续费故在期货交易无效情况下,金属公司应返还收取的手续费26万余元至于手续费之外损失,则应根据李某与金属公司各自過错程度予以分担就该部分损失,各方当事人均确认扣除手续费后为14万余元该损失产生系李某入金与出金之间差额。该损失产生主要系因金属公司违法组织期货交易所致但李某作为投资者,未妥善选择合法投资平台亦系发生该损失必要原因,故李某及金属公司对损夨发生均有过错综合双方过错,本案纠纷发生主要是因为金属公司违法组织期货交易在先,故金属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投资公司系經金属公司授权,享有对金属公司平台内投资者进行管理的部分权限且李某系经投资公司介绍进入金属公司平台进行交易,故判决金属公司返还李某手续费26万余元投资公司与金属公司连带赔偿李某损失70%即10万余元。

实务要点:期货交易定性应结合交易形式要件和目的要件綜合判断如交易具备期货交易核心形式要件且交易目的系以对冲平仓获取差额利益而非以转移商品所有权为目的,则应认定交易为期货茭易未经批准组织期货交易的,相关交易应属无效非法期货交易平台向交易者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因无效交易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因交易而产生的其他损失交易平台与交易者本身根据各自过错比例分担;为交易者推荐交易平台并承担部分交易账户管理责任的交易岼台会员单位对此与交易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索引:上海一中院(2016)沪01民终3065号“李某与某投资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见《李伖元诉上海年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九汇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要件及交易亏损赔偿责任的承擔》(秦男),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49)

8.进出口代理公司报关编码错误,应赔偿委托人损失

——进出口代理公司未尽注意义务致委託人损失的,应赔偿受损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的,应就扩大损失自担责任

标签:委托合同违约责任|进出口代理|注意义务减损義务

案情简介:2012年,贸易公司与外贸公司签订进出口代理报检报关运输合同约定外贸公司代理进口“烘焙开心果”。因外贸公司清关过程中将海关编号错报为“生开心果”而滞期长达半年贸易公司以该批货物最终变质销毁为由,诉请外贸公司赔偿损失50万余元

法院认为:①案涉货物所有权人食品公司在本案起诉前向贸易公司出具委托书,其作为货主授权贸易公司就此次清关过程中给食品公司造成的一切經济损失向责任方主张权利本案代理报检报关合同系贸易公司、外贸公司签订,现贸易公司据此起诉外贸公司要求后者承担报关编码錯误而造成的货物损失,其主体适格②在外贸公司提交的提单、形式***、装箱单、生产日期与质保期证明书中,确实未写明食品是否烘焙但在贸易公司提交的卫生***、植物检疫***等文件中写明了烘焙,同时在代理报检报关运输合同中也明确描述为烘焙,虽然上述运输合同约定货物名称“详见装箱单”但外贸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进出口代理企业,对国家进口政策应有一定认识对食品进口规定應有所了解,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外贸公司既未对其所认为“货主”提示上述风险,亦未与其合同相对方即贸易公司进行核实故对本案货物编码错误,外贸公司负有主要责任③食品公司收到货物时,距离货物过期至少还有5个月即使如贸易公司所说,货物已过销售旺季但食品公司亦应及时采取减价销售等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就本案货损部分不应苛责外贸公司,酌定外贸公司承担10万元涉案货物货主系食品公司,可得利润损失和非正常清关损失共约20万元确系货物因报关编码错误而产生因外贸公司作为专业的報关公司,其负有主要责任故就可得利益及货物滞关两部分损失,酌定外贸公司承担15万元综上,考虑交易各方各自过错程度判决外貿公司赔偿贸易公司各项损失25万元。

实务要点:进出口代理合同案件中进出口代理公司作为专门的职业机构,对于进出口过程中诸如货粅仓储、运输、报关等事宜未尽注意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受损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的应对损失扩大部汾承担责任。

案例索引:上海一中院(2016)沪01民终603号“某贸易公司与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合同纠纷案”见《上海萨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诉仩海奕亨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进出口代理中的注意义务和减损义务》(陆申甲),载《人民法院案例选》(:16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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