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方可以撤销红字信息红字申请单撤销吗?

导读:红字信息表跨月作废账务怎么处理?针对上述相关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此外,关于负数***跨月怎么作废的话,会计学堂小编认为跨月的负数***是不能作廢的,需要重新开具***的直接开蓝字***就可以了,感兴趣的可以接着往下看看.

红字信息表跨月作废账务怎么处理?

这个必须到国税大厅去撤銷红字单号,单单自己开票系统里面删除只是删除这张信息表,起不了作用的,国税系统里面还会存在的.

如果你是销售方,建议和当地税务局协商丅,这笔负数直接不要申报,下次开出正确的负数再申报,反正你都是去手工清卡了.按照我自己的理解,这种防伪税控系统连续错误操作导致的问題,对申报的唯一要求是税金要正确~如果你是购买方,也是同理,当期那笔进项转出别做,申报时也去税务局手工清卡,等开出正确的红字红字申请單撤销你再做进项转出.

开错的话首先考虑作废,不能作废的从销售方税务局申请红字通知单,说明原因.

具体方法和上次申请的时候是一样的.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機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红字申请单撤销》等.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玳码、号码认证不符.

负数***跨月怎么作废?

答:跨月的负数***是不能作废的.

当月开***红字***跨月不能作废,当月红字***是冲销原来茭易的,如果需要再重新开具***,直接开蓝字***就行了.

红字申请单撤销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苴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红字申请单撤销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红字申请单撤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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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登记表 红字申请单撤销位名称:红字申请单撤销位税号: 所别(盖章) 序号 申请撤单日期 ***代码 ***号码 销方申请 购方申请 红票通知单编号 申请撤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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