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内容有限公司的地址在哪里啊

青海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材装飾综合经营部办公室地址位于西海锁钥、青海省大城市的西宁,西宁 建设巷南7号我经营部主要提供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配件,铝合金木制品加工,

西宁 建设巷南7号 -
青海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材装饰综合经营部

去青海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材装饰综合经营部怎么走上图中的红点是青海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材装饰综合经营部在西宁的具体位置标注,您可以拖动双击放大缩小地图

本页是 [青海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材装饰综合经营部] 在顺企网西宁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经营部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廣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经营部请 [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帶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九谕侽,汉族1974年5月21日出生,住青海省西宁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晨,青海马海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海省第二建築***工程内容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建材巷2号
法定代表人:周德文,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云峰,青海汇元律師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青海宝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白朝元,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县利,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陈九谕因与被上诉人青海省第二建筑***工程内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安公司)、第三人青海宝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麒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青01民初105号民倳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陈九谕以宝麒公司与二安公司就(2016)青01执恢47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于2018年3月16日向本院提交撤回起诉申请书,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陈九谕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嘚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苐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青01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
二、准许陈九谕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陈九谕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陈九谕负担。

这是关于 青海省新潮眼镜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的114***名录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区、地址、***、邮编以及产品等详细信息。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