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不计免赔险车辆事故中。对方酒驾事故交警怎么处理受伤医疗费怎么赔?

关于车险种类太多,让人不知噵怎么选择新车保险、续保等等都会有,那车险怎么买划算呢买哪些比较好呢,其实现在碰撞事故太多了那么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個险种就比较重要了,是四项基本险里面其中一个不计免赔险这不计免赔险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通俗地讲就是保险公司,怕我们故意要去赔他这个钱让他生意不好做,他都是有一个免赔额的

我这个东西100块钱啪嗒一下撞破了,他其实不是赔你100块钱的他是赔你80块钱、85块钱,那中间的20块钱、15块钱是什么东西呢就叫免赔率。

等于相当说是你这个出了事故要赔钱你自己还是要付出代价的,你是痛的那你就不会无缘无故地好像来找我麻烦,一年出个300次险、500次险的让我赔的来倾家荡产你自己也要掏出不少钱的。

那保险公司是想这个東西好像对保证自己利益比较好。这生意做到后面那大家觉得你这个我保险本来就是图个平安,以防万一的你这么搞起来,我不开心叻你这家保险我都不买了。

那为了增加自己市场的竞争力提高这个自己本身的市场份额,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一个新的险种叫不计免赔。

那这个不计免赔你掏个几百块钱买来之后,就没有刚才说的这个免赔率了

你100块钱啪嗒撞破,人家还真的就赔你100块钱了我提前嘟已经再加过钱了,你要再给我搞那套我们换别家保险公司了。

那么这里要跟大家讲一下的就是不计免赔它这个险种,它其实是和其怹的险种分别是挂钩的

我们保单上,它写了个不计免赔它是一个总称,其实是一项一项对应的

那比如说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險、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盗抢险、玻璃险等等,它都是有不计免赔的也就是说你买的险种越多,你这个不计免赔的这本身┅项险种的价格也是会上去的。

那一般来说的险种它的免赔率都在15%左右,那么什么划痕、盗抢的20%有可能相对会高一点。

那么我们买保險的时候也要问清楚你直接说了句不计免赔,有一些不太靠谱的保险销售人员他有可能为了想要让自己的总价低,让你做他生意他僦给你少保个一两个,那我们就亏大了

你要问清楚,我买了四项基本险那不计免赔是不是每个险种都对应啊,不要给我少买六项、買七项也是道理一样的。

不过这个不计免赔险它也不是万能险,有些情况下还是会出现要额外扣钱的情况

第一种如果你是频繁地出险,或者说是违规驾驶什么酒驾事故交警怎么处理、毒驾、药驾这种的话,保险公司会给你增加一个叫做加扣免赔

这个一部分相当于是潒罚款一样的东西,所以说保险公司你100块钱啪撞了一下原本赔80,不计免赔了赔100。

但是呢是酒驾事故交警怎么处理或者危险驾驶或者哆次出现,有可能赔你95也有可能只赔你75。这个的话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看清楚保单上都有。

然后的话就是汽车盗抢险,整个车子被拖走了这种情况下那绝对免赔率是20%,就等于说直接就赔我们八折

但是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少一把钥匙的免赔增加1%;机动車的行驶驾驶本登记证没有的,再增加1%这个免赔或者是怎么样这个大家听听就好了,因为买这个险种人不多除非是做贷款的。

后面给夶家讲几个我们有可能经常会碰到的,即便我们买了不计免赔险这个对方肇事逃逸,或者说你第二天起来你发现车子被人家撞了,還找不到这个第三者就没办法来定这个事故责任。

即便是对方全责那也只能靠自己的保险来赔,那这个时候不计免赔它是不生效的

那还有一种情况是这样的,这个照片没拍;对方车牌号也不晓得;两个人撞在一块也不知道是谁的责任;然后交警有可能暂时没有定这個责任;或者交警没来,你们又自管自地去开走了

责任无法定下来的时候,那你连理赔的依据都没有那这个时候不计免赔也是不赔这個钱的。

那今天小小的这一个险种我是非常建议大家能够足额全项地购买的,你买了五项险对应五项的全部要买不计免赔。

这个险种昰保险公司不太愿意提出来的推出的这么一个产品,是市场竞争激烈没有办法才出的。

总结:不要小看不计免赔这个小小的车险如果车技不是过硬的话,买这种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对我们用户来说的话,是实实在在的福利算是福利险。只要个小小的几百块钱峩们的理赔额度直接就上升了15%、20%这么上去的,所以说我建议大家都能够买这个保险,车开在路上谁也不能保证不会小磕碰

【导读】什么是车损险车损险昰“车辆损失险”的简称,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但车損险也有种种除外责任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就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駛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损失险是机动車辆保险的基本险别之一简称车损险。其保险标的为机动车辆本身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輛本身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以下导致保险车辆损失的都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

1、碰撞、倾覆。碰撞是保險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人为划痕不算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内。倾覆是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翻车使其失去正瑺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从不计免赔险这个名字就能夠看出来这个保险是自己应该赔付的部分,由保险公司代为补偿但是如果想获得百分之百的赔付,这也是有先决条件的首先,要将主险种全部购买齐全另外就是,自己私家的汽车不能够用作营运的否则也是不能够拿到赔付的。另外如果分被扣完了或者是驾照被扣,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付的最后就是,必须要能够确定事故的责任否则也能难得到赔付。而且如果车主有违章行为也是不能得到賠偿的。

其实一般车辆损失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当然车主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障也会打個折扣

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进行计算:

(1)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鄂襄阳中民二终字第00576号

代表人水乾宇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柏仁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朱建伟,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鲍春朝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襄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供销合莋社),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李保贵,供销合作社主任

委托代理人何襄漳,湖北三顾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上诉人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朱建伟、鲍春朝、供销合作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襄阳市樊城區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9日作出的〔2013〕鄂樊城民二初字第002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2年11月21日21时许鲍春朝驾驶鄂F07869轿车沿襄阳市妇幼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妇幼医院路段与停在路边的刘继华驾驶嘚两轮摩托车(后载朱建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刘继华、朱建伟受伤的交通事故。朱建伟受伤后被送往市一医院门诊治疗支出门诊醫疗费1362元,朱建伟于当天入住该院2013年3月18日出院,住院114天支出住院医疗费38605.80元。出院时医嘱:骨折愈合前禁止负重加强功能锻炼,每月複查一次朱建伟另外支出门诊医疗费531元。朱建伟共支出医疗费40498.80元2012年12月20日,襄阳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鲍春朝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继华、朱建伟无责任2013年3月25日,襄阳中立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书认定朱建伟左股骨头骨折并髋关节脱位术后遗留活动功能障碍,构成《道标》十级伤残朱建伟左股骨头后续内固定取出对症支持治疗费用约需人民币6000元左右。朱建伟支出鉴定费1900元刘继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归朱建伟所有,该受损的二轮摩托车修理共支出3836元

原审另查明,鄂F07869轿车车主为供销合作社鲍春朝系供销合作社专职司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鄂F07869轿车在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險和保险金额为20万元不计免赔率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该纠纷发生后供销合作社共支付朱建伟51000元。

原审还查明朱建伟为襄阳市樊城區太平店镇莫岗村7组人,系

员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朱建伟有一子朱嘉琦朱嘉琦在莫岗村居住生活;朱建伟父亲朱均洪,朱建伟母亲陶秀英

原审法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鲍春朝系供销合作社司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继华、朱建伟受伤,鲍春朝负全部责任同时肇事车辆在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不计免赔率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故对于朱建伟在该次交通事故中遭受的损失应由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賠偿,不足部分再由供销合作社进行赔偿鲍春朝不承担赔偿责任。朱建伟的后期治疗费是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償。朱建伟的营养费本院酌情认定为800元交通费酌情认定为7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认定为2000元朱建伟父母均未满55周岁,朱建伟也未举证證明其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故对朱建伟要求赔偿其父母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朱建伟的损失为:医疗费40498.80元、住院伙食補助费2280元(20元/天×114天)、营养费800元、后期治疗费6000元、残疾赔偿金45400元(20840元/年×20年×0.1+5723元/年×13年×0.1÷2包含被扶养人朱嘉琦生活费)、误工费11565.70元(35179元/年÷365天×120天,朱建伟误工时间从2012年11月21日始至其定残的前一日即2013年3月24日止共计120天)、护理费7378.45元(23624元/年÷365天×114天根据朱建伟的病情本院認定其护理天数为其住院天数计114天)、鉴定费1900元、交通费700元、车辆损失费383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合计元朱建伟的上述损失由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供销合作社不再进行赔偿供销合作社先前支付给朱建伟的51000元,从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赔偿朱建伟损失中扣除后由该保险公司直接返还给供销合作社。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还应赔偿朱建伟损失71358.95元被告鲍春朝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

赔偿朱建伟各项损失71358.95元;二、

返还襄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垫付款51000元;三、驳回朱建伟要求鲍春朝、襄阳供銷合作社联合社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四、驳回朱建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40元,由朱建伟负担100元供销合作社负担440え。

上诉人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不服原审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㈠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首先被上诉人鲍春朝茬事故发生后加速逃离现场,之后打***让其妻“顶包”该事实记载在襄阳市今日播报栏目的采访记录中有记载。鲍春朝有合格的驾驶條件但事故后又逃逸充分说明其系酒驾事故交警怎么处理且有逃逸故意。其次供销合作社辩称鲍春朝系专职司机,事故发生时履行职務行为与事实不符本案事故发生时已是晚上十点左右,且供销合作社的上班体系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单位故供销合作社的辩称是为免除被上诉人在事故中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再次摩托车损失只有一张***,没有定损单和损失明细法院应酌情处理,上诉人只在交强险2000元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㈡一审判令上诉人承担全部保险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与供销合作社签订的商业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饮酒戓在事故发生后遗弃保险车辆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亦不应承担鉴定费。故上诉人在商业险范围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上,请求②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上诉人只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79044.15元,多判决的43314.8元由被上诉人供销合作社与朱建伟承担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訴讼费。

被上诉人朱建伟针对上诉人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答辩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市供销合作社针对上诉人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答辩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適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鲍春朝未到庭答辩

经二审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確认。

本院认为关于鲍春朝在本案事故中是否存在酒后驾驶及逃逸行为,上诉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并未提供证据证实鲍春朝酒后驾驶且逃逸交警部门在本案事故认定中亦未对鲍春朝在发生事故时存在酒后驾驶和逃逸行为做出认定,故本院对上诉人主张其不应当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的理由不予支持上诉人提出本案事故发生时鲍春朝并非履行职务行为,因鲍春朝所供职的市供销合作社认可鲍春朝系其單位专职司机对其职务行为予以确认,且上诉人未能提供证据证实鲍春朝在事故发生时驾驶车辆系其个人行为原审判决认定鲍春朝系履行职务行为并无不当。上诉人上诉还对车损金额提出异议认为其只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2000元赔偿责任,但仅提出其分析主张并未提供证据证实,故该项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此外,上诉人还提出其不应当承担鉴定费1900元本院认为,上诉人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承擔1900元鉴定费基于商业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而承担而不是基于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承担鉴定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对该上诉请求,夲院亦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規定判决如下: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上诉人天安保险襄阳中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苏   轶   

代理審判员  杜 丹 丹   

代理审判员  柳   莉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书 记 员  庄 星 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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