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在南岳岭集合
工作人员在现场拉警戒线。
工作人员对现场财物進行清点
红网株洲芦淞区站6月22日讯(分站记者 李林 通讯员 涂志佳 刘希)21日下午,湖南省株洲芦淞区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荷塘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的一起行政征地案实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为包某某,家住株洲芦淞区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株洲芦淞区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华介绍,此次强制拆迁均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参与拆迁的有来自荷塘区人民法院、荷塘区公安分局、荷塘区城管分局、相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等400余人,并邀请了株洲芦淞区市公证处进行现场财物清点
2015年3月25日,株洲芦淞区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包某某名下的南岳岭散户房屋在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此后一线征收人员依法到该户进行征收政策宣傳和房屋征收补偿协商工作,经10余次协商未达成征收协定
今年4月20日,株洲芦淞区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定《株洲芦淞区市荷塘区人囻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且相关补偿款已补偿到位5月26日,经株洲芦淞区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荷塘区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株洲芦淞区市荷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因被执行人包某某逾期拒不履行荷塘区人民法院決定于今日下午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