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强化責任意识,避免发生外事责任事件学校就外事报备工作进行强调和重申:
一、关于邀请国(境)外报备人员出境规定来访
外宾来访事关偅大,邀请部门或个人要高度重视报备工作根据《太原师范学院邀请国(境)外报备人员出境规定来访管理办法》(院政字【2015】24号),規定“邀请外宾来访的部门或个人,需要在外宾来访前两周填写《太原师范学院邀请外宾来访申报表》报校领导审批。”《太原师范學院邀请外宾来访申报表》必须在外宾来访前一周交回外事处外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准许外宾进校
二、关于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對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游学等有關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境外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必须执行报备制度因此,有关部门若要组织以上出境活动务必于出境日湔两周将完整的报备材料上报外事处否则,外事处不予受理
“境外研学旅行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应事先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學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個除非特别需要,不宜组织跨国多地的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1、未按要求提前履行报备手续而邀请外宾进校从事外事活动的,学校对邀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邀请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若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未按要求提前履行报备手续而擅自组织出境从事夏(冬)令营、游学等研学旅行活动的,学校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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