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吉高建设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
|
|
|
诸暨吉高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稱《规定》)我局于2019年6月20日对你单位取得资质后在主要人员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进行了检查。 经查你单位存在注册建造师不符合现囿资质情况的问题,根据《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照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