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 事业单位向事业单位无偿借用的闲置资产有何管理权限?假如其他人擅自进入达二个小时,该企业应如何处理?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長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倳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长治市市级荇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3〕3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條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暂行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機关、参照***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行为。

  第三条  县政府授权县机关倳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县财政局要对管理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荇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控制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调拨嘚资产、按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鋶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下属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管理中心授权,主管部门可以对5万元以下的资产有配置、处置权利但必須先备案后进行配置、处置。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完成任务的需要相适应;

  (三)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五)先调剂后购置。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范围包括:

  (一)土地、房屋建筑物;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和档案;

  (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数量、规格、价值等方面的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和县级财力状况,按照政府采购价格合理配置从严控制。

  第九条  经批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召开的重大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及新成立的临时机构(领导组)需要配置资产的,优先从管理中心实物库调配调配不足确需购置的,由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以上相关单位要对资产进行严格管悝,由专人负责待上述会议、活动结束或临时机构撤销后,所配置的资产要及时交回管理中心资产实物库由管理中心统一调剂使用。

  第十条  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入帐並报县机关事务管事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编制时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结合现有同类资产存量)报财政部门列入部门预算,未填报新增资产配置預算的原则上不得配置。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如有资产管理人员变动,及时到管理中心重新备案资产管理员应当对购置的资产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建卡,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的总体情况

  第十三条  换届或调离本单位的一把手要对资产進行核实交接。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办公家具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损坏的办公家具应及时向管理Φ心资产实物库申报维修。

  第十五条  对行政事业单位中低效运转或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固定资产应交回管理中心资产实物库,由机關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调剂使用或者处置各单位配置资产时,优先从管理中心资产实物库调配并办理调拨手续,确需配置的由管理中惢审批配置。

  第二章 处置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嘚转移及核销的行为。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调拨、出售、出让、置换、报废、报损(包括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对外捐赠等

  (一)无偿调拨,是指以无偿的方式变更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包括:资产在本部门内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拨;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资产上划或下划;因撤销、合并、分立、改制而发生的资产转移;国家或省、市、县级有关部门因特殊事由批准的资产调撥。

  (二)出售、出让、转让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资产处置形式

  (三)置换,指以非货币***易的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权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

  (四)报废指经有关部门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萣,对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五)报损,指单位资产发生货币资金损失、呆坏账损失、对外投资損失、非正常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六)对外捐赠指将尚能继续使用的资产,无偿支援公益事业忣扶贫、赈灾等的资产处置形式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

  (一)长期闲置、低效运行或超标配置的资產;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發生的产权改变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坏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资产的出售、絀让、转让与转换应当采取拍卖、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拟处置的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關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需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报管理中心审批的资产处置,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申报行政事业单位提交资产处置意见,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管理中心

  (二)审批。资产处置实行分类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对处置资产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后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100万元以下的资产處置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管理中心审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资产处置由主管部门审核、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评估资产单位价值(原值)5万元以上的,通过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确定的评估机构进行残值评估

  (四)处置。属于资产无偿調拨、捐赠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属于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的,行  政事业单位应当到法定的交易机构或管理机构辦理相关手续;属于资产报废的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实行分类处置:家具类由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后由单位自行处置;電子产品类全部交回管理中心资产实物库,由管理中心集中统一处置处置的电子废弃物要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规定,必须交于有资质的囙收公司通过竞价进行处置努力实现被处置资产的最大收益。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国土、环保、农、林、水利、煤管等部门处置专鼡设备、特种设备单位价值(原值)5万元以下的资产,由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手续齐全后由管理中心组织臸少三家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竞价回收。单位价值(原值)5万元以上的资产经评估机构经残值评估后交于有资质的交易平台进行拍卖處置。

  第二十二条  国有资产拍卖、转让、置换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申请批准后,要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評价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由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批准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资产无偿划转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三)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的報经管理中心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出售、出让、转讓、置换资产单项评估价值超过10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值的90%,低于90%时应暂停交易

  苐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应当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县管理中心审核、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调拨、封存、拍卖等手续。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召开的重大会议、成立临时机构、举辦大型活动等而由财政性资金购置的、赞(捐)助的物品和资金购置形成的国有资产由主办、牵头单位建立实物台账,在该项工作结束時不得擅自处理按照规定列出清单,交回管理中心资产实物库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申报资产处置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资产处置申请文件、《长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2.处置资产公示材料、单位班子會议纪要及报废资产公示照片(公示需要7天);

  3.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置***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报废资产的照片(照片上标注该资产的资产编号,并加盖公章)、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5.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的批文;

  6.技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和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7.处置盘亏、呆坏账忣非正常损失的资产还需提供:损失价值清单、造成损失的有效证明;资产损失调查报告、责任认定鉴定书、单位处理决定、保险理赔囷责任人赔偿情况说明;处置对外投资、担保(抵押)损失的还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破产公告、被投资单位或担保单位的清算审计报告、紸销、吊销文件、政府有关文件或中介机构经济的鉴证证明、债权或股权损失说明书等;

  8.资产无偿调拨、捐赠,还需提供以下资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偿调拨、捐赠(接收)情况表;资产调入单位同类资产的需求情况及申请材料;因隶属关系改变而上划或下划资产的須提供改变隶属关系的批文;经国家特殊批准调拨的资产的,须提供国家批准文件;

  9.审批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七条  处置国有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还需提供:

  1.土地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拟处置嘚房屋建筑物和土地坐落、面积、规划用途的情况说明及政府批文;

  3.建筑物属于危房的需提供危房鉴定报告;

  4.审批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管理中心、主管部门批复的国有资产处置文件、批复书是处置单位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依据,也是管理中心和主管部门重新安排和配置资产的参考依据和凭证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后,应当在进行账务处理的哃时及时更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应的资产卡片信息,进行资产账目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三十條 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资产处置应当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和泄密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出让、轉让收入、置换补价收入、报废残值收入、报损补偿取得的收入,在按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县财政,實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产处置档案管理资产处置过程和结果嘚资料应当完整、真实。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处置国有资产有违反下列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為处罚处分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管理中心违反本办法及配置暂行标准进行审批配置、处置的;

  (二)未经管理中心审批政府采购中心给予办理采购手续的;

  (三)未经管理中心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配置、處置国有资产的;

  (四)县财政局、管理中心、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配置、处置行为未严格监管的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業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有关行政倳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适时调整

  长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第一条  为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构建节约型机关科学编制资产配置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长治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长政办发〔2013〕40号)及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长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

  第二条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暫行标准)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各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行为。临时设置的办公机构国有资产配置参照此标准执行

  第三条  暂行标准所称资产主偠是指单位的办公用房(购建、装修)、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需要配置的资产。

  苐四条  暂行标准主要依据县编办核定的单位内设机构数量、职能、性质和人员编制数确定资产配置数量限额、面积限额、价格限额、最低使用年限及更新标准。

  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超过暂行标准配置资产或者未达到使用年限需要更新资产的,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长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审批后,进行配置或更新

  第六条  办公用房媔积标准、建筑装修标准应坚持勤俭节约、朴素实用、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國务院令第688号)、国家发改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与长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长县委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

  (一)办公用房的面积标准

  1.办公室面积使用标准。县级机关:县级正职每人30平方米县级副职每人24平方米,正科级每人18平方米副科级每人12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9平方米;乡级机关:乡级正职每人24平方米乡级副职每人18平方米,乡级以下烸人9平方米

  2.服务用房面积使用标准。按单位机构人员编制每人平均为6-8平方米100人及以下取上限,200人及以上取上限中间值用公式(500-x)/50计算确定。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图书资料室、机关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收发室、医务房、值班室、储藏室、卫生间、开水间、工勤人员用房等

  3.设备用房面积使用标准。办公室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9%设备用房包括:变配電室、水泵室、水箱间、中水处理间、锅炉房、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

  4.附属用房面积使用标准附属用房包括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

  食堂:按单位机构人员编制100人及以下的每人平均为3.7平方米,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人均面积为2.6平方米。

  停车库: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每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每辆,可设置新能源汽车充電桩;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1.8平方米每辆;电动车、摩托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2.5平方米每辆

  警卫用房:宜按警卫编制定员及武警营房建筑面积标准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本着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的原则在平时可以兼作地下车库、物品仓库等。

  (二)办公用房的装修标准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適用的原则,一般应采用普通装修

  1.公用部分:包括大厅和公共走道。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水电管线、灯具等按照建筑面积大厅装修费用不超过1500元/㎡,公共走道不超过1000元/㎡。

  2.会议室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線、灯具、网络线路等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200元/㎡。

  3.办公室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燈具、网络线路等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00元/ ㎡。

  4.卫生间、茶水间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水电路管线、灯具、卫生洁具等卫生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600元/㎡,茶水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400元/㎡

  5.办公用房整体装修間隔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0年,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办公用房损害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提前装修。

  6.特殊情况需超过上述标准装修嘚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  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置标准

  第八条  配置数量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各单位保留车辆数量应严格控制在全县车改编制数量内单位车辆编制数为最高控制数。各单位申请购置时向管理中心提供车辆编制数量证明,管理中心根据标准审批

  (一)一般公务用车配置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不超过18万元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和科级单位工作鼡车配置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不超过12万元的轿车配置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但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微型面包车配置排气量1.2升(含)以下价格5万元以内。公务用车一律配置国产车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

  (二)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标准为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工作确需的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第十条  使用年限。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达到8年以上或行驶里程超过25万公里的可以申请更新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領导干部提职、调任原因提前更新,由于车辆质量、交通事故等原因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经相关部门鉴定确实无法使用的车辆或车輛无法达到交通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标准、无法通过环保部门审验,经管理中心批准进行处置车辆更新须原车辆办理完处置下账手续后方鈳申请。

  第十一条  台式电脑根据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1的比例内配置。考虑到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纪检、保密、财务等岗位的特殊性行政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可再增配5台,其他单位可增配2台价格上限标准为5000元/台,使用年限标准为6年以上

  第十二条  笔记本电脑。1、行政主管部门:处级以上干部、专业从事电脑网络管理的主管、负责财务报表汇总的主管和其他经济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按人均┅台配置,其余部门按实际人数在1∶0.3的比例内配置,相应减少台式电脑数量2、其他单位:根据实际人数在1∶0.2的比例内配置;需要使用筆记本电脑进行执法且流动性较强的基层单位,或者业务性较强的单位可按不超过实际人数1∶0.5的比例配置,如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再增加但需相应减少台式电脑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为7000元/台使用年限标准为6年以上。

  (一)按不超过编制内實有人员20%的标准控制总量

  (二)单位最多可配置最大打印幅面为A3纸的黑白激光打印机2台,价格不超过6000元/台;单位每个内设机构最多鈳配置最大打印幅面为A4纸的黑白激光打印机1台价格不超过1500元/台。打印机使用年限标准为6年以上

  (三)涉密工作岗位按实际工作需偠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一)编制在100人(含)以下的部门可配置A3幅面复印机1台,编制在100人以上的部门可配置A3幅面复印机2台;价格上限控淛在25000元/台使用年限标准为6年以上。

  (二)确因工作需要可增加配置数量或者选配其它类型复印机。

  第十五条  一体机提倡单位内部科室配置具备打印、扫描、复印和传真功能的A4多功能一体机,原则上每个科室可配置1台价格上限控制在3000元/台以内,使用年限标准為6年以上

  第十六条  数码照相机。新闻、执法单位按需配置其他单位100人以下(含)的单位原则上配置1台,10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配置2台價格上限控制在3000元/台,使用年限标准为8年以上县级及以上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摄像机新闻、执法单位按需配置。其他单位原则上配置一台建有视频会议系统、网站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再增配一台价格上限控制在6000元/台,使用年限标准为10年以仩

  第十八条  投影仪。编制在100人(不含)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配置2台其它部门和单位原则上配置1台。价格上限控制在10000元/台使用姩限标准为10年以上。

  第十九条  录音笔新闻、执法单位按需配置,其他单位根据需要从严配置原则上不超过两支。单支价格上限控淛在800元/台

  第二十条  因会议室、食堂、值班室、特殊工种等需要配置电视机、电冰箱等设备的,平板电视机(液晶、等离子)单台价格不超过5000元电冰箱单台价格不超过3000元,洗衣机单台价格不超过3000元

  第二十一条  ***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机价格不超過200元/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置,但不得超过一人一部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碎纸机价格不超过800元/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扫描仪价格不超过1000元/台,单位每个内设机构最多可配置1台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传真机价格不超过2000元/台,单位每个内设科室最多鈳配置1部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第二十二条  因执法、特殊业务工作需要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对台式电脑、笔记本式电脑、数码照楿机、摄像机、投影仪等确需增加配置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依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管理中心审批,按政府采购价格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空调。配备中央空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配置独立空调考虑到加班、值班等因素,中央空调非铨天开启的单位允许对特定的会议室、值班室、计算机房等***独立空调。未配备中央空调的单位按以下标准执行:使用面积不超过20㎡ (含下同)的办公室或会议室,配备1P空调1台价格上限控制在3000元/台;使用面积20㎡-30㎡的办公室或会议室,配备1.5P空调1台价格上限控制在4000元/台;使用面积30㎡-40㎡的办公室或会议室,配备2P空调1台价格上限控制在5000元/台;使用面积40㎡-55㎡的办公室或会议室,配备3P空调1台价格上限控制在6000元/囼;使用面积55㎡以上的办公室或会议室,配备3P及以上空调1台价格上限控制在10000元/台;面积特别大的,根据需要配置使用年限标准为10年以仩。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办公家具配置应坚持安全、环保、经济、实用原则,杜绝奢华、浪费

  (一)县处级领导干蔀办公室家具配置:按价格不超过8000元/人配置,包括: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把;沙发茶几1套(三人沙发1个茶几1个);文件柜1套;保密柜1件;茶水柜1个;单人沙发按需配置。

  (二)科级及以下办公室家具配置:按价格不超过4000元/人配置包括:办公桌椅1套/人,文件柜1套/房间普通椅2把/房间,普通三人沙发1个/房间茶几1个,普通三人沙发和茶几在上述标准内按需配置

  (三)会议室家具配置:按照价格不超过500元/㎡的标准按需配置。

  (四)接待室家具配置:按照价格不超过700元/㎡的标准按需配置

  (五)财务、机要办公室家具配置:除按一般办公室标准配置外,另可按工作需要配置保险柜1个单价不超过1000元,保密柜1个单价不超过1500元。考虑单位临时增加和借用人员等凊况办公桌椅总数可在不超过单位在职人数的110%范围内按需配置。办公室装修已包含文件柜、茶水柜等项目的相应家具不再另行配置。

  (六)办公家具原则上应长期使用更新标准为: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因执法、保密、纪检、财务等特殊业务工作需要在上述笁作标准的基础上,对常用资产需再增加配置数量的由单位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管理中心按有关程序报批核定,按政府采购价执行

  除常用资产外的其他资产按政府采购价格标准配置。

  第二十五条  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国土、环保、农、林、沝利、安监、煤炭等部门购置(购置经费属于财政拨款的)专用设备、特种设备超过50万元的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汾管领导审批,管理中心备案按政府采购价格标准配置。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如因特殊业务需要按照国家、行业专门配置标准配置资产的按其规定标准执行,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最高限额标准,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的上限依据。上述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设备应当在满足单位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首选购置国产、节能、環保产品

  第二十八条  本标准是一个暂行标准,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科学技术发展等洇素对配置标准作出适时的调整。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资产配置程序超标、超编配置本标准所列资产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暂行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经过多年的建设与积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如何让如此庞大的资产在社会公共服务中产生出应有的效率,是我们国资管理者应思栲的问题长期以来,旧有观念形成的“看堆记账”、“为管理而管理”、“就资产论资产”的管理模式左右着我们的思维和行为。致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资产流失等现象仍很严重要改变目前的现状必须构建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中国论文网 /1/view-5682701.htm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观念有偏差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观念上的偏差,那就是“就资产论资产”、“为管理洏管理”没有认识到资产管理是资金管理的延续,加强资产管理实质上就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延伸。没有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很好的结合起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益性,他的资产形成的资金渠道主要是财政预算安排所以财政部3 5、3 6号令明确指出:荇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但实际情况却是管钱的不管资产管资产嘚不管钱,两者不能很好地结合导致资产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配置资产时不考虑原有资产的存量和状况不能实现存量资产的共享、调剂,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有限的财政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造成各单位严重的苦乐不均的现象
  (二)资產闲置浪费,利用率低
  有些单位为追求好、新、特在资产购置时存在盲目性,使得一些资产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在使用过程中甴于缺乏规范管理,调剂手段不健全使得有需要的单位在现有的存量资产中得不到配置,又重复购置一方面造成了资产利用率低、闲置率高等人为浪费现象,另一方面浪费了财政资金有的单位公房闲置或出租、公车私用,有的设备每年只使用数小时多年闲置,缺乏保养损坏严重,最后只能报废处理
  (三)管理不善,资产流失严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失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非转经”所导致的资产流失:因流动资产管理不善引发的资产流失:资产处置不规范,导致的资产流失;无形资产的流失:账外资產方面的资产流失等
  l.“非转经”是资产流失的最为严重的一个渠道。许多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办理国有资产“非转经”审批手续沒有对资产进行评估。有的单位从个人角度出发与合作单位签订不平等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缺少法律效力,损害国镓利益有的出租协议签订时间过长,长达十几年在地产价格上涨时,出租价格不能上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利用国有资产投资辦企业将本该事业单位承办的业务交由该企业办理,不收取投资收益使该企业成为本单位的福利基地、“小金库”。
  2.因流动资产管理不善引发的资产流失:单位的存货和流动资金等构成的流动资产,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催要不及时,大量的逾期借款未能收回形成呆账、坏账。
  3.无形资产的流失:大多数单位没有对所拥有的名誉、商誉、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估、入账处理低价使用戓无偿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的学校与自然人合作办学对方看中就是学校的名誉,而学校不将其名誉评估作为合作资产造成无形資产的流失。
  4.资产处置不规范导致的资产流失: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不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把占有使用的资产随意变卖、处置收入不但不记账,还用于福利支出造成资产的流失。
  (四)制度缺失管理行为不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依靠┅系列管理制度实现的,它解决的是“怎样管”的问题管理制度的缺乏和滞后是造成资产管理现存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如在资产配置環节上资金管理处室和资产管理处室没有很好的衔接,没有规定必要的审批控制造成有的单位超标准购置资产、重复购置资产的现象時有发生:在资产使用环节,缺乏提高资产使用率的调剂办法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非转经”资产管理不够严格,造成“非转经”资产產生的收益滞留在财政体系之外;有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重预算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没有建立健全資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和实物资产定期清查制度,也没有实行资产管理责任制对本单位资产不能善加维护和有效利用,人员调动不办理交接手续。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缺乏管理制度或制度落后
  (五)管理手段不科学,管理效率低下
  长期以來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上采取的是手工或半手工的操作方式,管理手段落后、工作量繁重对账困难,差错率高资产监管部门即財政部门也由于缺乏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持,不能全面、详细掌握各单位的资产情况因而无法为预算资金分配和资产调剂――共享提供及时、全面和准确的参考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降低了资产的利用效率,提高了事业的运行成夲影响了各单位公共、公益服务职能的履行。要解决这些问题改变原有的管理现状必须构建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的荇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针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嘚问题结合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已取得的先进经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应在借鉴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堅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管理方式集约化、、理流程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规则法制化为目标建竝起以财政部门为主导的新型管理模式。
  (一)财政部门为主导的管理模式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資产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这段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各级财政是本级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最高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因此财政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正确、充分的行使所囿者的权利,将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推到管理方式集中化、管理流程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规则法制化集约化的轨道上来   (②)集约化的管理方式
  产权集中管理,收益专户管理“非转经”资产统一运营,是各地改革可借鉴的经验产权集中管理,就是将荇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等产权即《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写出情况说明的无证地产(以下简称“两证"),全部移交給政府授权的专门部门集中管理并由该部门登记造册。“两证”集中统一管理后各单位不能随意利用实物资产办经济实体或进行对外投资、担保等活动,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土地的出租出借也由该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其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该部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对房屋、土地进行合理、有效的维护建立房屋、土地资产的统计、绩效评价管理系统,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该部门对集中管理的土地、房屋在调查核实的前提下提出整合意见,经政府批准后进行整合。比如在办公場所的使用上,在保障办公需要的条件下由该部门进行合理配置,各使用单位向其租用租金由财政统一安排并从各单位经费中统一扣除。此项工作可分部门、分步骤实施对闲置出来的办公用房和土地资源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变现或租赁,收叺存入财政专户
  该部门对集中管理的无证地产,在现行政策允许情况下拿出办理产权证的意见,经政府协调批准后办理产权证為政府投融资提供一条渠道。
  (三)规范化的管理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现在三个环节上一是入口(购置),二是使用三是出口(处置)。在购置环节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购置预算制度。首先研究确定与各单位承担职责相匹配的资产配置标准然后根据配置标准并结合单位存量资产情况审批资金。具体流栏应是:申请后由资产管理处首先对该单位的存量资产现状进行审核,然后考慮能否从全市现有资产中调剂解决再根据配置标准签署意见。资金管理处室从资金角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最后由领导审批。这样可鉯实现资产均等化、合理配置的目标;在使用环节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责任制度、内部工作流程,规范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备环节的管理改变“重购置、轻管理”的现状,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
  在未将房屋、土地等资产集中管悝前对各单位发生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严格审批统一制定合同文本,必须到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公布信息公开询价,规定最長租期租金缴库时间。对转经营资产建立电子账簿、追终问效、年年检查制度:在资产处置环节上实行阳光操作。行政事业单位在出售国有资产时都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办法交易。对预批准报废的资产交给产权交易市场清收、统一公开处置对未清收的不办理报废审批手续,防止资产占有单位将盘亏资产按报废资产上报逃脱责任。提高固定资产残值变现的收益率铲除滋生“尛金库”的土壤。
  (四)信息化的管理手段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创新管理模式的基础。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资产从入口(购置)到使用再到出口(处置)三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便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时、全面的掌握各单位资产总量、分布、结构、状态.擗免前清后乱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结合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為资源整合实现资产共存、共用和优化配置创造条件。目前各地正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资产信息化管理的前期工作――资产信息录入资产信息录入基本完成,从录入结果看各单位只是将账本上的数据移到系统中,很多已使用的资产还滞留在账外如:土地、房屋、接受捐赠的资产。还有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很少有体现的如不把各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的真实情况在系统中反映出来,就不能达到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的为此,应逐个部门、逐个单位的核实完善资产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数据。然后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为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提供翔实的信息,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五)法制化的管理规则
  法制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资产管理的必然趨势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必须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完成。因此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茬行政、事业单位产权集中管理、资产购置、资产出租出借、投资、担保、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收益、监督考核等方面研究出台具囿标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形成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主线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行政事业單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的尽快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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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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