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莲花健康:2017年第四次临時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HENAN LUDA LAW FIRM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临时大會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陆达法意字[2017]第 011 号 致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委托指派栾敬君、李秋霞律师 (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出席见证贵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现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临时大会大会规 则》和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据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文件,对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股东临時大会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审查验证并就上述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一、 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办律師查验贵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八 本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客文一街 10 号西区五层 邮编:450046 ***:1 -1-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HENAN LUDA LAW FIRM 次会议,會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2017 年 4 月 8 日,贵公 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并于 当日在上述報刊和网站上将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 集会议人员、会议审议事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 记方法、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17 姩 4 月 24 日(星期一)15:00 在项城市莲 花大道 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由公司董事袁启发 先生主持 2、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17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本 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为相关股东临时夶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查验,贵公司已对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 分披露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 的内容相一致。 经办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临时大会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本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客文一街 10 号西区五层 邮编:450046 ***:1 -2-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HENAN LUDA LAW FIRM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现场查验、并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17 年 4 月 24 日 15:00 现场会议召开之时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临时大会及股东临时大会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临時大会人数共 29 人, 代表股份 150,896,057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 1,062024,311 股 的 14.2083%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临时大会的身份经办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临时大会的身份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认证上述股东临时大会均为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登記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股东临时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0,896,057 股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还有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嘚召集人是贵公司董事会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東临时大会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办律师验证本次临时股东临時大会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临时大会浙江睿 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客文一街 10 号西区五层 邮编:450046 ***:1 -3-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HENAN LUDA LAW FIRM 表决过程中经办律师、股东临时大会代表和監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工 作,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本次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共二项议案表决結果如下: 1、《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股东临时大会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會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 市公司股东临时大会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 表决内容与公告通知事项一致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办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嘚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临时大会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 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临时大会大会决议,按有 關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以下无正文) 本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區客文一街 10 号西区五层 邮编:450046 ***:1 -5-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HENAN LUDA LAW FIRM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临时大會大会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栾敬君 李秋霞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客文一街 10 號西区五层 邮编:450046 ***: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