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銷北碚区水土镇歇马镇、水土镇、复兴镇
设立歇马街道、水土街道、复兴街道的批复
你区《关于撤销歇马镇水土镇复兴镇分别设置歇马街道水土街道复兴街道的请示》(北碚府文〔 2017 〕 25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歇马镇,设立歇马街道歇马街道行政區域为原歇马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歇马街 8 号(原歇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水土镇,设立水土街道水土街道行政區域为原水土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九龙正街 74 号(原水土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复兴镇,设立复兴街道复兴街道行政区域为原复兴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复兴东街 61 号(原复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北碚区水土镇辖 9 个街道、 8 个镇
撤销北碚区水土镇歇马镇、水土鎮、复兴镇
设立歇马街道、水土街道、复兴街道的批复
你区《关于撤销歇马镇水土镇复兴镇分别设置歇马街道水土街道复兴街道的请示》(北碚府文〔2017〕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歇马镇,设立歇马街道歇马街道行政区域为原歇马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歇馬街8号(原歇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水土镇,设立水土街道水土街道行政区域为原水土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九龙正街74号(原水土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复兴镇,设立复兴街道复兴街道行政区域为原复兴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复兴东街61號(原复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北碚区水土镇辖9个街道、8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