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学英语的时候老师总是强調:less和fewer都是“少”的比较级,关键看形容(或者说搭配)的名词可不可数如果是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有哪些,用less;如果是可数用fewer。這个原则在语法考试的时候是屡试不爽但再实际应用当中就站不住脚了。
举个典型的例子:在美国超市里买东西结帐时你可以选择走普通通道或快速通道。快速通道上面必定有显眼的标志:For X items or less(购买不超过X件物品的顾客可使用此道)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任何一家超市用For X items or fewer。
从语法上严格讲可数名词是用fewer(few)修饰的,不过真正使用的时候可能也用到less(little), 也就是说真正的日常应用并没那么严格遵循语法规则
这點好比汉语中常说的“他很智慧”,其实应该是“他很【有】智慧”
当然在这句里面不能改less than是词组
必须用less than,“少于”固定搭配如果是哆于的话就是more than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