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对产品价格极为敏感、企業的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会随着生产经营的增加而下降低价不会引起实际和潜在的竞争,企业宜对此产品采用() 正确 错误。 建筑安裝工程费用的规费中社会保险费包括()。 正确 错误。 单个商业资本周转速度与单个商业资本的利润呈负相关 正确。 错误 物业管悝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如何? 正确 错误。 简述空间数据误差的主要来源以及基本的控制方法。 正确 错误。 经济学上的租意义上的地租仅仅是为使用土地本身而支付的费用
二、《资本论》将地租规定为剩餘价值的分割即对雇用工人劳动力剥削的理论是错误的。 在现代工业社会土地作为一种商品出卖给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出卖给工业商品生产企业家在这种土地交换形式中,土地创造价值的过程是当第一次消费土地商品时,发生了土地创造价值的事实但土地创造价徝最终实现需要在“二次消费”的交换关系中,才能实现和完成土地创造创造价值量最终是多少?取决于商品生产所有权人在出售商品嘚价格中的土地成本价格量大小如果商品生产所有权人在出售商品价格成本中的价值量超出了他所支付土地所有者价格总量的部分,也應算计在这一轮土地创造价值量尤其是在城市房产交易过程,不论房产价格无论上涨到了房地产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的价格多少倍房產价格上涨的收入都不过是土地自然力所创造的价值,而不是房屋建筑工人劳动力价格在上涨相反,如果是遇到房产价格大降在逻辑仩就是土地自然力所创造的价值在下降,而不是原来建筑工人劳动力价格的下降因为劳动力支出是遵循能量守恒原理,劳动力是已经消夨了的东西只有土地自然力在承担着延续为房屋所有权人享受生活提供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房屋所有权人也不应全部独享土地自嘫力所创造的价值,因为这个城市居民有分享土地自然力创造价值的权利所以代表国家主权之政府采取征税办法,从房产交易中向出卖鍺征收所得税金 它的价值与其它商品价值一样只有在被消费者购买后,才能实现土地作为商品与其它商品不同处在于它不是由劳动力創造出来的,而由自然力创造出来的对于人的效用土地商品的效用价值是购买人的使用时间的效用和社会购买力决定土地价格两者共构荿。 土地应当作为自然资源商品的一个种类的商品在市场供应与需求者之间采用货币交换时自然力创造土地商品价值形式和过程是怎样嘚呢? 土地当作为自然资源商品在市场交换中进入商品生产过程时而不是西方经济学上的租传统做法,将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土地莋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它的有用性是自然力创造形成的它在人们把它当成商品流通的过程中,继续不间断地发挥着它特有的有用性功能所以一方面土地是社会创造价值的要素,另一方面土地在为它的所有者不断地创造价值 土地创造价值的过程,是由土地购买者与消费者的“二次消费”活动最终实现土地创造价值的经济现象,在中国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活动中充分表现出来了比如,某四線城市政府以每亩30万元征收农民土地以每亩100万元出卖给某甲房地产开发商,某甲购买土地并建筑房屋这是一次消费活动。某甲在土地仩建筑房屋后出卖房屋给购房市民时,将每亩100万元作为房产成本收回了诸多购房者支付房价中含有土地价钱,这是二次消费这就是說,在某市政府征收农民土地时点开始每亩土地给某市政府创造(贡献)了100万元(其中分给农民30万元)价值(或财富),是在这1亩土地嘚二次消费中实现完成的 那么,有什么理由规定这个100万元价值是土地自身创造的而不是其他主体创造的呢?我们假定2010年1月1日是市政府征地时间这块土地在此之前它给予所有者带来了利益归零了。现在一方面这块土地不是农民也不是政府生产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它嘚有用性仍然继续存在着所以这块土地所有者农民得到30万元并不是自己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作为一种补偿性收益;某市政府获得70万元吔不是政府创造的价值而是代表公共收益所有者的收入。所以土地所有者和政府都不是100万元价值创造者但是,当某甲支付100万元将土地買去时社会财富就增加了100万元。因为:一方面土地所有者收入了100万元另一方面某甲持有土地价值100万元,某甲虽然支出了100万元现钞但某甲资产并未减少,某甲通过帐目记载着土地不动资产价值100万元总资本量仍然不变。虽然社会货币量并未增加但社会财富增加100万元却昰铁一般的事实了。某甲以帐簿记录不动产价值量形式存在的某甲资本总额不变。这就表明某甲也不是100万元价值创造者。有的人可能認为这种现象似乎表明消费是创造价值的活动,但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观点这种现象只能说是消费者购买实现价值,而不是创造价值是自然力创造了土地并能够保障它的功能作用继续存在下去。如果某甲是这个100万元价值创造者这时还未得到任何利益,怎么会将自己創造价值无偿送给他人呢况且,这是一种购买商品的行为而不是慈善捐赠活动。某甲目的是为了利用土地有用的性能在这块土地上建筑房屋出售获得经济收益。 建筑工人是100万元创造者吗不是。马克思通过《资本论》理论将这个100万元价值创造归功于建筑工人即把这個100万元当成地租,而地租是分割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其理由是某甲收回这个100万元是通过卖房子收回的,如果没有工人盖房子出售这个100万え就无法收回来。这种推论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某甲撂荒3年,地价上涨每亩200万元后卖出这块地某甲还赚了100万元。这种状况在中國许多大城市都发生过实际上,某甲招聘工人来建楼房是按照设计图纸制定建筑面积所需人工费用支付工资,工人工资额度是工人和某甲双方都认可接受的范围内如果说某甲购买土地支出100万元是由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这100万元被某甲分摊到烸一平方米的房价中去,房屋购买者要享用建在这块土地上的房子他们就必须承担购买土地的费用,这就形成了第二次消费只有第二佽消费者购买后,土地所有者收入100万元得以最终实现其价值这是自然力提供了每一位购房者在70年内享受土地有用性,也是购房者享用土哋有用性70年应支付的代价换言之,这块土地所有者获得100万元收益最终由享用建在这块土地上房屋的购买者支付的不能以没有工人劳动建成房屋,某甲购买土地100万元就收不回来作为理由或依据来判定是工人创造了这100万元价值;因为这个假定是不成立的如果这批房子卖不絀去,某甲还承担了支付工人工资的亏损实际上,建筑工人同某甲一样也是在利用这块土地有用性给予自己提供了劳动的物质条件,洏不是在创造这块土地的价值或地租 须指出,当一批商品房用户支付住宅区土地价格100万元时不能将其视为是对土地所有者货币收入的┅增一减而形成了货币收支平衡,因而没有发生社会价值增殖相反,由于这种货币流通与国家货币发行量无直接关联性货币流通形成嘚周转量就是构成或证明社会财富增加的标志。正如一个国家年度国民收入GDP总量与货币发行量无关联 土地商品价值是自然力创造出来的,但土地价值实现过程则是由土地购买者或消费者的“二次消费”购买活动最终完成。这不仅仅是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状况也是建设笁厂企业从事其他商品生产经营的状况。 土地创造价值的原理是这样子的:土地为使用者提供了享受空间和时间的使用价值及其量除了涳间和时间外,还有空气、阳光和雨水或是生长粮食等植物的空间和时间及其土壤肥、脊,空气阳光和雨水等条件这些土地的功能效益就是土地创造价值的真实表现或标志,它们也是土地交易价值量即价格的前提和基础 土地创造价值常常被隐藏在一次消费过程中,比洳肥沃的土地良田能够使农作物高产比例达到贫瘠土地产量一倍以上,它与劳动力投入多少无关而且它年复一年创造价值使社会财富增长。这是土地自然力创造价值最直观的事实由于农田产出谷物是一次性出售,农户是一次结算收入就被误解为是农民劳动力创造价徝的收入,人们将土地自然力创造谷物价值部分搁置不顾了 土地作为一种自然力创造价值的功能没有被经济学上的租家所认识的原因,還在于经济学上的租家没有认识土地创造价值的实现需要一种第二次消费理论的支持才能被理解。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将地租看成是工人創造剩余价值组成部分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我们以中国房价成本构成为例子来分析这个问题 土地是一种自然资源型财富。土哋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人类生产出来的而是自然形成的。按照《资本论》理论土地只有价格而没有价值。土地作为一种稀有商品嘚价值是通过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购买活动产生和形成的价格《资本论》的地租理论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欠发达时代的产粅。并且马克思将地租认定或规定为剩余价值的分割,是土地所有者参与产业资本家剥削劳动者同样认定为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價值,这种理论的确难以让人信服这种理论也完全不适用于人类现代社会城市化的土地市场供应的现实。发达国家大城市的中心区土哋价值早已是“寸土寸金”的景象。 中国各地城市的土地价格相差悬殊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土地价格与二線、三线城市土地价格相差几倍、十几倍 中国房价与土地出让金价格有直接关联性,而土地价值量并不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鉯湖北省黄冈市为例,商品房用地价格100万元/亩(而工业用地价格只有它的五分之一离市区较远),商品房开发商必须将土地价款(相当於地租:在《资本论》中地租是在平均利润中分摊的,即由剩余价值承担的:在中国现今房地产商的商品房价值或价格中是没有地租參与其中的。只有地价)分摊到房价格中去,而且还要支出税金还要有利润。由此商品房售价每约4000元/平方米如果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徝论,这就意味着土地每亩100万元价值量都是由建筑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来实现的但是,如果对房价做一个成本分析就可以看出那种认為地价100万元/亩是由建筑工人创造剩余价值来实现的说法,很难令人满意和信服商品房销售是由生产企业直销的,它完全符合《资本论》論述的模式在房价中,工人工资约占7﹪地价约占20~25﹪,建材约占35﹪税金10﹪,利润约占20﹪这样就意味着建筑工人创造剩余价值约占房价55~60﹪。黄冈市区建筑工人日均工资150元计算(大工200元小工100元),每平米为二个工作日300元(4000×7﹪=280元)地价+税金+利润共计4000×55﹪=2200え,这样黄冈市建筑工人创造了7倍于工资的剩余价值(如是北京可能有20倍以上)这显然不符合劳动力使用价值与价格关系会计成本的逻輯,即大工一天创造1400元小工一天创造700元剩余价值;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是事实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逻辑起点是,社会财富都昰由工人阶级创造的没有建筑工人劳动,这房子就盖不出来没有房子其他所有的价值都不可能实现。这种思想逻辑虽说有一点道理泹显然片面和武断,似乎不应贪天功于工人如果没有土地,工人在何处建筑房子呢再说任何商品价值都要由消费者买进后才能实现,所以商品房价值量是由购房者支付价款实现的中国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换句话说政府出让金收入是由消費者买单的,并不是建筑工人创造剩余价值得出来的如讲剥削的话,被剥削者是消费者而不是工人;房地产商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出让金,只不过是替消费者预付给政府罢了政府大可不必过于感激开发商人的贡献。这就是说在中国现今,商品房使用价值量并非完全由建筑工人社会必要劳动量所决定这是不争的事实。地价决定房价并非是掩盖了建筑工人创造剩余价值的秘密,地租不可能是建筑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地租本身就是商品价值组成部分,是由消费者承担的难道这不是证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谬误有力的例证吗? 囿的人认为中国现今商品房价值构成中土地价款的属性,不属于马克思商品价值构成中的剩余价值M的成分所以上述分析不能作为证明馬克思劳动价值论谬误的证据。如果你认为土地价款100万元/亩的价值量是由建筑工人创造的这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如果你认为土地价款100万元/亩的价值量是由消费者承担的是由商品需求决定的,就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至于它是属于商品价值构成的那一部分,还重要嗎上面的分析证明土地价款100万元/亩的价值量不可能是由建筑工人创造的。此外因为它完全可以是10万元/亩(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给***搞福利房,就是采取这种办法)。或者说在北京可以是1000万元/亩。所以这些实践完全证明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一种谬误。 在商品房建筑用地的价格是作为房价成本计算的。土地是作为一种名副其实的商品在土地市场交易中实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购买土地嘚价款列入房屋造价的成本在《资本论》时代,工业用地还未实行商品交易方式向工业企业单位转移通常是采取租用的方式,工业资夲家向土地所有者定期支付地租实际上,地租支出也可以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商品生产成本而不必从利润中支出。 2013年9月5日上午香港新鴻基旗下的威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217.7亿夺徐家汇中心项目地块,楼板价37264元溢价24%,刷新2010年以来全国总价纪录仅次于2009年12月以255亿元总价成交嘚广州亚运城地块。 9月4日北京农展馆地块成交,折合楼面价每平方米7.3万元创下北京单价“地王”新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