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在资产负债表上如何体现余额在财务报表中叫什么

目前能看到的有财会[2012]13号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產"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另外曾经出现在的的有:
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5号(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中已经没有相关内容所以僅供参考,可以一见制定者的思路):
九、企业应如何对应交税费进行列报
答: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根据其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列示。其中对于***待抵扣金额,根據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本解释发布前应交税费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列报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A .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直接扣缴税款

B . 拍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C .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嘚存款

D .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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